何干强:评左大培的《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
一部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力作
——评左大培的《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
何干强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左大培教授的学术专著《不许再卖——揭穿企业“改制”的神话》,2006年7月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这是一部有利于明辩理论是非,促进深化国企体制改革的力作。我拜读这部著作,感受到一种理论享受,深深地为它旗帜鲜明的针对性、严密论证的逻辑性、有破有立的改革主张、抓住根本的彻底性所吸引,感悟到诸多有益的启示。可以说,这部著作无论是学术深度和广度,还是理论与实践结合的紧密度,都堪称上乘。尽管今后的历史迟早会对一部好书做出公正的评价,但是,我仍然忍不住要尽快写下这篇书评,让更多的人及时分享读好书的快乐。
旗帜鲜明的针对性
本书的主题针对性极强。中心是围绕出售国企的“改制”究竟是真改革还是假改革,应当如何改革,展开争议。眼下这场重大争议仍在进行,并被某些人称之为“反对改革还是坚持改革”,因而凸显出议题的复杂性和尖锐性。
在改革进程中,一段时间以来,那种主张“国退民进”、“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的舆论,形成主流倾向;与此对应的则是,不少地方政府采取搞运动的“改制”方式,极其草率地把企业低价卖给原企业经营者或者私营企业主。这究竟是否真有道理?全书做了坚决否定的回答。
作者全面地收集了所谓经济学“主流”为这种“改制”提出的种种理由,把它们梳理为三类:其一,宣扬私有化“改制”合理、公正,“改制”后的企业提高了效率;其二,迷信企业家,鼓吹让企业成为经营者私人所有才能搞好;其三,散布“公有制企业必定无效率”,因而必须转向私有制。本书对这些相互支撑的理由,一一做出深入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些理由没有一个是科学的,完全是人造的神话;本书还旗帜鲜明地指出,这种“改制”实质是一种为少数人谋私利的“权贵私有化”,已经造成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一系列后果。正因为如此,作者以反潮流的马克思主义精神,针锋相对地振臂怒吼:“不许再卖”!
这种尖锐的有理有据的批评,势必触及对政府官员“政绩”的评价和方方面面的物质利益关系;而作者敢于坚持原则,惟真理是从,立场鲜明,无所畏惧,笔锋犀利,这就使本书产生出巨大的震撼力和广泛的影响力:它使维护公平正义的诚实学者发生强烈共鸣,使“改制”中利益的受损者看到希望,使制定政策的失误者感到内疚,使理论上的困惑者从彷徨中警醒;同时,使那些无视劳动人民利益的伪学者因理亏而哑然失语,使一切自觉或不自觉的国库盗窃者心虚恐惧。
严密论证的逻辑性
作者把实质是改掉、消灭国企的“改制”,一针见血地定性为“权贵私有化”,表现出作者站在劳动人民立场上,对少数人靠掠夺人民财产而暴富的愤怒。然而,批判的激情并不能替代科学的批判,最深刻的批判是理论逻辑的批判。本书作为论战性学术著作,一个突出的特点是,以冷静的辩证思维方法,摆事实,讲道理,对流行的各种主张私有化的观点进行了逻辑清算,例如:
——辩护者以“经济人”的“完全理性假设”为前提,论证国有企业必须归企业家私人所有。作者指出,“完全理性假设”者从来把所有的人都看成是完全理性的,但是持这种假设的人却把大批民众对私有化“改制”的批评,说成是“情绪化”、“非理性”,这就等于承认现实生活中的人并不具备完全的理性。而如果人人都有“完全理性”,那么,崇拜个别企业家,要求企业归企业家私人所有的主要理由也就消失了。
——辩护者以“国有企业所有者虚置论”,论证国有企业缺乏效率。作者指出,有的人提出,只要“公民私人”没有“合法拥有生产资料的权利,就没有财产的最终可追溯的委托人”,以此否定可以用委托代理的方式管理全民所有制的国有企业,提高国企效率,这是一种典型的诡辩,因为这是事先设定虚假的定义,然后用这种定义来论证自己论点的正确性。其实,法律规定的全民所有,就是一种排它的权利,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在法律上不是虚置的,在实践中通过体制改革,也是完全可以通过委托代理的方式来体现全体人民的最终所有权的,任何个人都无权最终处置全民所有的财产。
——辩护者以“自私人假设”论证国有企业必须卖给其经营者。作者指出,即使承认这种假设,也不能得出企业只有归其经营者私人所有才能搞好的结论。按照利己就是使自己效用最大化的说法,利己主义者如果偏好“闲暇”和玩乐,他就不会下气力搞好企业;如果这种人觉得搞企业不如干别的有利,他也不会搞好企业;如果说他自己能力不够,可以设法雇佣有能力的人来替他搞好企业,那么,这又陷入了更大的逻辑矛盾,因为你论证的前提是,只有拥有企业私有权的人才能搞好企业,又怎么能搞委托代理呢?而且,用“人都是自私的”作为论证前提,正确的逻辑推论只会得出不应该实行企业私有化的结论,因为,如果企业员工也是人人自私的,那么,他们又怎么会关心和爱护别人即私人老板的财产呢,这样,私人所有的企业又怎么会搞好呢?
——辩护者以 “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安排匹配”,论证企业应当私有化,实现效益最大化。作者指出,国外“剩余控制权假说”的本意在于解释哪些资产归企业所有,并没有说明企业本身归谁所有,因而以此作为企业私有化的论据,是“文不对题”。而“剩余索取权假说”本意主要在于主张将剩余索取权交给以团队方式生产的团队最高领导,以形成有效激励,因而这个理论对于非团队的企业,是不适用的;现代企业通常并不只是一个团队,其中往往有非团队生产,因而把讨论团队最高领导激励的“剩余索取权假说”,用于包含非团队生产的企业的最高领导,这是逻辑上的大错误。作者进一步指出,,“剩余索取权假说”本身是经不起事实检验的。由于团队外部的人容易计算一个团队整体的绩效,因而在现代企业中,像钢铁厂炉前工团队的监工,恰恰不是凭剩余索取权拿个人报酬,而是拿固定的工资;至于企业的最高经营者,根据企业的总产出或总利润,已足以判断他的工作绩效,也完全用不着凭什么剩余索取权拿个人报酬。
上述分析,不但剖析了私有化辩护论的逻辑失误,而且也揭示了辩护者失误的主观原因,这就他们的不良学术品质:由于希望私有化而不惜曲解并滥用自己并没有理解的西方经济学理论,这就使辩护者陷于了无力反击的绝境。
有破有立的改革主张
批判破坏性的假改革,为的是实施真改革。作者把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真改革(体制改革)同那种消灭公有制意义上的私有化“改制”,严格区分开来。本书在考察国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国有经济发展史的基础上,阐释了国有企业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强调在我国的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更加重要。作者进而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有破有立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必须禁止原经营者收购公有企业”;应当构建有效率的国有财产代理经营制度,推进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深化改革。对于国有经济,要点是抓好三个层次: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的监管机构。它作为政府机构,依法监督国有财产的经营,但是不应当直接经营国有资本或者干预国有企业的经营。
二是建立健全赢利性的国有资本经营机构。在上述监管机构监管下,应当将从事过资本经营,并在长期的经营中取得业绩的国有企业负责人,提拔为这种经营性机构的负责人;他的“个人收入应当取决于他代管的公有财产的净增值”,完全可以建立起包括这些规定在内的一整套“公有财产代管人制度”,完善公有资本的经营管理体系。
三是搞好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要实践“选举代表,民主决策”方式,依靠工人阶级,要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重视科技进步,严格纪律和财务制度等。在上述机构建立和完善的条件下,“国有企业不但可以大量存在,而且可以生气勃勃地向前发展”。
作者提出,小型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是可以做所有制变更的,但是首选方案,应当是改为职工集体持股,并由广大职工真正民主选举职工持股会的领导者和企业经营者。
这些从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促进企业适应市场经济,有助于公有财产保值增值的改革措施,都有科学的经济学依据,并充分考虑了中国国情。这就足以证明,对国有经济悲观失望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我们完全有理由通过深化改革,增强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的信心。这些合理化主张与私有化“改制”主张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证实了,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从总体上说,完全可以在公有制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展开。因此也就可以知道,那种把批评私有化“改制”说成“反对改革”的说法是何等颠倒是非!
抓住根本的彻底性
马克思说,“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ad hominem]。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1]本书有很强的说服力,原因在于作者揭示了私有化“改制”的主张者和实施者的致命之处,就是利益侵犯。他们的私有化“改制”,口口声声叫嚷提高企业效率,却并不着眼于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体制意义上的体制创新,而是从根本上取消企业的公有制性质,所主张的,不过是怂恿私人老板从私利出发,“算计职工”,即人为降低有效劳动工资,“算计消费者”,即降低产品质量、性能和服务质量。可见,口口声声叫嚷“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人,却是最大的别人利益的侵犯者。作者以大量的例证指出,“权贵私有化的‘改制’不仅没有提高效率,更践踏了人类可以接受的任何最低限度的公平原则”,侵犯的是已经沐浴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享受过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广大人民的利益。
作者深刻地揭示,私有化“改制”者摆出各种逻辑上混乱的理由,表面上冠冕堂皇,实质上,说到底是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张资本主义;而实际“改制”的结果,也不是现代的发达资本主义,而是国际上都在抛弃的黑暗腐朽的近代资本主义。这就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上,使私有化“改制”理论的虚伪性和反动性裸露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面前,显得那么孤立,那么卑劣,处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网民”和社会舆论对私有化“改制”的评价已经对此做了实事求是的注释。
诸多的有益启示
这部著作给读者的,除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大是大非,还有诸多的有益启示:
——研究经济学必须有正确的目的。对于中国学者来说,经济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评上诺贝尔奖和列为国际认可的“中国几大经济学家”吗?须知诺贝尔奖至今排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获得者也没见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说话的;最近由华尔街电讯编制的所谓跻身世界主流经济学家行列的“中国十大经济学家”[2],也排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学者。左大培教授有深刻的西方经济学造诣,但是他却不屑于这类“奖赏”,在书中还点名揭露了列入“大经济学家”行列的某些人的重大理论谬误及其产生的恶劣影响。这是因为,左大培教授有明确的研究目的。这部书展示了他淡泊名利,探索当代国际环境下的中国经济运行和发展规律,为最大多数人民谋福利的治学价值观。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认为,要做到实事求是(也就是认识规律),就需要 “不唯书、不唯上、只惟实,交换、比较、反复”[3],在左大培教授这部书中,我体会到了这种治学风格。
——研究西方经济学必须讲科学。左大培教授对现代西方经济学有长期深刻研究,但是决不照搬照套,而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真正弄清各种原理的假设条件、理论逻辑和真实含义,以及分析方法的适用前提和局限性。这样做,才能从学术角度真正弄清西方经济学的本来面目,既揭示了其不可避免的表面性和片面性,也弄清其原理和方法可能包含的一定程度的科学因素。可见,虽然西方经济学属于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可以称之为财产的政治经济学[4];但是,只要像左大培教授这样来研究,也能产生有利于劳动人民利益的效应,因为这有利于全面弄清剥削阶级为自己辩护的思想武器,也有利于吸收虽然由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发现,但却是属于人类的先进性思想成果。
——经济学人要敢于成为真理人格化的承担者。通常人们都相信真理总归会战胜谬误。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作为理论形态的真理会自动地无往而不胜。谬误一旦人格化,就会扩大影响,蒙骗群众,有时反而导致真理失去话语权;而真理只有经过人格化,也就是由敢于捍卫真理的人作为承担者,主动地宣传真理,掌握群众,才能清除谬误。左大培教授出版这部著作,就是他对真理的一种人格化承担,他所表现出的藐视一切理论邪恶、捍卫真理的气概,值得在学者中提倡。邓小平曾深刻地指出,“解决思想战线混乱问题的主要方法,仍然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错误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者应当站出来讲话。”[5] 如果越来越多的学者能这样做,“中国经济学向何处去”这个问题,还用得着发愁吗?
(作者:南京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教授)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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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页。
[2] 见广州日报2006年2月27日报道。他们是:张五常、钱颖一、郎咸平、林毅夫、邹恒甫、吴敬琏、张维迎、李稻葵、陈志武、田国强。
[3] 《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71页。
[4] 《马克思恩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05页。
[5] 《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