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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牌大学都是私立学校”的错误何以成真理?

火烧 2010-11-10 00:00:00 网友时评 1043
文章探讨‘名牌大学都是私立学校’的误解,通过香港科技大学、剑桥大学等案例,揭示公立大学同样能成为名牌,且其运作机制与产权问题远比表面复杂,挑战传统认知。


  自题为《南方科技大学领军教授年薪115万起步》的报道见诸媒体后,再次引发了舆论的热议,与以往一样,普遍的观点、论断认为,中国大学现所存在的众多弊端一是行政化,二是公立大学产权不明晰需要私有化;因而,只要我国大学实行“教授治校”和公立大学改成私立大学,很多问题、弊端将会得到很好的解决,某些问题还可不药而愈。

  然而,题为《“名牌大学都是私立学校”是一种误会》的评论却在告知我们,“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并非私立,而是公立的...根据《大学条例》的规定,香港大学的校监一直就是香港总督,主权移交后则改为特区行政长官,目前即为曾荫权先生。...而且整个欧洲,所有名牌大学全部是公立的,包括英国的剑桥、牛津在内。更进一步的事实是,‘世界绝大多数私立名牌大学’几乎仅集中于美国一国(日本等有个别几所),而在美国的前百所大学中,私立大学也难过半数。再进一步的事实是,美国的这些私立名牌大学,没有一所是‘产权明晰’的,全都是‘私立的公产’。当然,不论公立、私立,它们都不存在‘行政化’的问题。”

  而资料也介绍说:“香港科技大学,简称科大(英语:The Hong K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HKUST),是一所成立于1991年10月的高度国际化研究型大学,亦是香港八所受政府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并可颁授学位的高等院校之一... ...霍英东基金会於2005年7月慷慨捐赠8亿港元。此项捐款是科大创校以来最大的一笔私人赞助。”

  英国剑桥大学是这样介绍的:“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位于英格兰的只有10万居民的剑桥镇,是英国名校联盟‘罗素集团’(Russell Group of Universities)和欧洲的大学联盟科英布拉集团(Coimbra Group)的成员。...剑桥大学实际上只是一个组织松散的学院联合体,各学院高度自治,但是都遵守统一的剑桥大学章程,该章程是由大学的立法机构起草通过的,每年还会修订。剑桥大学只负责考试与学位颁发,而招收学生的具体标准则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并自行招生。...大学与学院虽相辅相成,却是不同的实体,在经济上也是独立的。大学是公有制,由国家拨款,而学院则为私有,自谋生路,自负盈亏。大学负责研究生的招生,而学院则负责本科生的招生,数量则由大学统一规划。所有学生的教学是由大学负责的,而学院负责学生的生活和本科生的业余辅导。...剑桥大学的校长是由学校参议院选举产生的,一般都由社会上受人尊敬、有名望的人担任。校长一职是象征性的,校长很少介入大学事务,一般只负责颁发荣誉学位和出席学校的各种庆典等,虽然他也可以给副校长和大学管理人员提供建议。真正负责大学日常事务的是副校长,由大学会议(Council)提名,剑桥摄政院(Regent House)投票任命。副校长下面还有多位助理副校长,负责专门的领域,协助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

  “罗素大学集团(The Russell Group)成立于1994年,由20所英国一流的研究型大学组成,被称为英国的常春藤联盟,代表着英国最顶尖的大学。与美国的常春藤盟校不同的是,他们都是由国家资助的,其目的是要代表这些机构的观点、游说政府国会、提出研究报告来支持它的立场。罗素集团大学每年囊括全英大学65%以上的科研经费和赞助资金”。

  从以上的介绍中不难看出,所谓的“教授治校”、“名牌大学皆私立”根本就是一个伪问题,或虚假的问题;其实质是大学基本是公立,大学下辖的学院多是私立,产权很明晰且都姓“公”。大学校长几乎又都是一个名誉职位,副校长才是大学实质的学术和行政首脑。同时,公立、私立大学还都有如剑桥大学的“参议院和摄政院”这样的权力、学术制衡和监督机构,以此来防范、监督权力的滥用,学术上的腐败和侵害教师、学生的利益。

  遗憾的是,不论是一些人士的去行政化之“教授治校”论,还是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年薪115万起步”等所谓的创新、改革,搞的只不过是权力转移的“表”,责任、制衡等“根”的问题基本都没有涉及;而“根”的问题,又恰恰是最为关键之所在。“根”不存,一切又焉附呢?说得难听点,某些人士要的不过是“老子说了算”的权,推卸的是责任、义务,排斥、或压根就没有想要的是建立权力制衡、监督机构而已。难道不是吗?看看我们在这方面的研讨、叙述、或理论,缺失的不恰恰是制衡、监督这些根源性的关键问题吗?

  然而,吊诡的是,无论是教育部,还是信誓旦旦“名牌大学都是私立学校”论者,或是“教授治校”的鼓吹者,难道都不知道、或了解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大学和剑桥、牛津这些大学绝不是私立大学的现实和权力监督、制衡的组织架构吗?如果了解的话,又为什么“名牌大学都是私立学校”这个非常明显的错误和谬论成为了常常拿出来说事的真理了呢?

  可以说,我国的香港大学也好,国外的大学也罢,其资料皆是公开可查、唾手可得,其相关的组织架构等也介绍的非常清晰、明了,何况我国的诸多大学与这些大学间还有很多的交流,或访问学者、客座教授等形式的交往,再加之现今各类资讯非常的发达----号称是信息爆炸的时代,怎么就出现了流传甚广的我国香港和国外大学皆私立的观点、论断呢?换个角度来说,这是不是很好的佐证了某些人士的“教授治校”、大学私有化改革夹杂的私货太多了呢?又是不是在觊觎全民的资产“明晰”进自己的腰包中呢?

  同时,我们众多的引进人才的政策中,严重的忽视了某些国家、特别是美国的有关法律----叛国罪等与技术、商业保密条款密切关联的法律。也就是说,某些国家的一流、顶尖人才也好,领军人物也罢,到其它国家讲讲课,或做点一般性的学术交流、介绍点已公开的先进技术还没有什么问题,一但涉及到我们常说的“核心”,或较为先进的技术、或学术研究,恐怕就成为水中捞月,引进也就只能沦落为纸上谈兵了。因为谁也承担不起叛国罪!

  也就是说,不论是政府投资的公立大学,还是高度自治的私立学院,要想成为一流、顶尖大学,责任和权力的制衡、监督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非常重要的“根”,其它的只是“表”;只有如此,才能使得学费、科研经费和私人捐款不被滥用,不会成为提成和私人吃喝拉撒睡的报销费用,还可防止包括学生在内的各方权力不被滥用,等等。这恐怕才是成为一流、顶尖大学、或学院所必备的硬件。我们之所以出现了如题为《北大推荐制,找媳妇还是找老丈人?》、《“教师混课时,学生混学分”,可怕!》等评论这样的现象和问题,不就是缺失“根”之硬件导致的吗?进而出现《百万年薪能养出“纯学术”的教授吗》这类的疑问也就非常的自然了。

  试想,一个只要“表”,不要“根”的大学、或学院,又凭什么成为一流呢?一个把“名牌大学都是私立学校”的错误观点当成真理,又是在“顶”谁的“尖”呢?或许,题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写百万字著作 名校教授想买发表》、《多所高校名师课程挂羊头卖狗肉 由青年教师顶替》、《将军院士婉拒提拔:专心做学问 对当官不感兴趣》、《农民邓寿才钻研数学20余年发表百万字论文》等报道和付可一的《悬链线》,已经给了我们一个不错的答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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