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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鲁迅先生杂文偶拾 贪官,你冤枉了吗?

火烧 2015-04-0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结合鲁迅杂文中的比喻,探讨贪官被查处时是否冤枉,强调全面审视贪官行为的重要性,呼吁反思贪腐根源。

  多年来,一直对鲁迅先生的杂文很喜欢,这种喜欢始至中学时代语文课本里的几篇杂文,像《为了忘却的纪念》、《”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友邦惊诧”论》等篇,也就是那时起,对杂文的感受别有一番滋味记心头。

  近日,网上有意无意的又搜索到了鲁迅先生的杂文集,虽是匆匆过目,但还是被先生犀利幽默深邃的语言深深感染,你譬如我看到一篇《鲁迅文集·杂文集·且介亭杂文二集 “题未定”草(六至九)》杂文,这篇杂文,先生从当时的出版界在出书时的偏差说开。说他们在收集作者的文章时,往往凭自己的臆断,选取自由,这样的手段,极有可能因自身的原因,对作者的定位出现很大的偏差,以致误导读者对作者的误解。这里先生打了一个很有趣的比方,“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性交,如果只取他末一点,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性交大师,那当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然而,岂不冤哉!”如此阐释,实在妙不可言。

  就这个比方,我猛然联想到时下我们轰轰烈烈的反腐倡廉运动,那些被查处的上至副国级下至小村官们,从官方的统计看,这些贪官污吏,在除了贪污腐败、挪用公款,买官卖官,行贿受贿的同时,有超过九成都还有,保养情妇,与人通奸,等等道德败坏情节,严重背叛了党的宗旨!每每有贪官下马被查,网上看看我们网民们的留言,似乎对这些道德败坏的情节,更愤慨,更有话要说。

  问题来了,先生的这个比方的本意,是告诫出版商们,要尽可能全面的掌握作者各类著作之特点之精髓,以致所遴选出的著作,能够尽可能全面的展示作者的风貌、个性。以免误导读者对作者的误解。先生的智慧我们颇受启发。

  时至今日,我们在对大小贪官们诸多罪名定位时、在不上法的道德谴责声中,我们也要尽量全方位对贪官们的所作所为给予全面梳理评判。这其中,一定要梳理清我们的贪官情妇(夫)们,通奸夫(妇)们,到底有几个是真正的心心相印、男女真情交往的,有多少是以色相许狼狈为奸谋财害民害国的,切莫再犯古人的错误,以致是我们的贪官,“岂不冤哉!”

  夜深深,言犹未尽。这里,郑重告诫我们的贪官们,你们面对的不是一个出版商,你们曾经都是行业的、当地的父母官,你们的所作所为都在人民的目视内,在成堆论斤称的金钱面前,在情妇、私生子无法统计的事实面前,先生所说“岂不冤枉哉!“大概不成立了!即便有那么几个着实冤枉了,我想也亏不到哪去,倒不如多费费心思,好好反思下自己贪腐的路径,写几份深刻的心得,试问苍天,是制度环境害了己,还是自己意志薄弱陷入深渊?总之,鸟之将死,其鸣也悲,人之将亡,其言也善。死者无愧,活者收益,应是悲剧的最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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