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洁能源之名摧毁环境?
题为《甘肃舟曲众多小水电无证上马 专家斥“不要命”》报道所讲述的“张家诚说,如今爆发泥石流的这几座荒山,曾经是连片的原始森林,大树盈抱,遮天蔽日,但从上世纪80年代起,当地伐木伐的厉害,山上的原始森林都被砍光了,后来封山育林后,植被恢复了些,不过这几年,新建的水电站,把恢复的植被又破坏了。”和鱼儿绝迹、河水浑浊、村庄塌陷等严酷现实,无疑是以清洁能源之名摧毁环境的典型样板,此样板或许还会将中央、甘肃省投入的五十亿两千万元用于“8·8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重建、恢复生态巨资打水漂;由此带来的能源还“清洁”吗?
清洁能源通常是指那些不产生或极少产生污染物的,消耗后可得到恢复补充的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水能,地热能等都属这个范畴,其关键点在于“消耗后可得到恢复、补充”。然而,当水电站变异为摧毁当地森林、植被,并造成地质灾害不断,众多水生物绝迹,甚至是整个流域自然生态遭到破坏,这是在制造“清洁能源”呢?还是在挖断子绝孙之灶呢?
而一说节约用水,众多矛头不是指向居民,就是指向农田浇灌,进而以提高水价促进节约用水几乎成为了常态;但是,众多地方又对“不要命”水电站和如《大连高尔夫球场用饮用水浇草 村民无水做饭》、《河北高尔夫球场偷采地下水 恢复水层需等上万年》这类灭绝水源之举不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就是装聋作哑大开绿灯,此又是在节哪门子的水呢?
问题的关键在于,不论是“三个代表”、利为民所谋,还是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或是绿色GDP、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久矣,众多领导干部不是博士、硕士,就是研究生、本科毕业这样的高学历,或有着如高级经济师这样的头衔,可为什么总是做着违背科学、自然规律的事情呢?其深层次的根源是不是我国的换届制度造成的呢?
今天,是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一周年的日子,面对着烂建的水电站,下一次特大泥石流灾害离我们还远吗?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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