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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思考

火烧 2011-08-1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社会主义社会如何通过变革分配制度,使劳动成为富民手段,强调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反思重资本轻劳动现象,推动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

                                       为 劳 动 鼓 与 呼!

        劳动,是与人类社会永远相伴的最基本的社会历史活动。

        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

        劳动,伟大、神圣!

        劳动、勤劳,高尚、光荣!

       劳动、勤劳,人类的美德!

       马克思认为,新生的政权,应该既是“社会的一切健全成分的真正代表,也就是真正的国民政府”,“同时又是工人的政府,是争取劳动解放的勇敢战士”,是“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

       如果说,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历史过程,那么,这个过程同时也就是一个逐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过程。

       如果说,“使劳动从经济上获得解放”是新的“政治形式”的一项重要职责,那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为“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开辟通道。

       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就应该致力于让劳动成为“富民”劳动,让劳动、勤劳成为人们致富的根本手段、途径,就应该变革就的分配制度,创建新的——让劳动、勤劳能致富的分配制度!

       从这个意义上讲,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需要对现实分配中的“重资本、轻劳动”,“亲资本、远劳动”的现象进行深刻反思,需要有人为“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不断呐喊。
近些年来,盼铁成钢,在多家论坛反复发帖鼓吹、散布: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应该成为“富民”劳动;让劳动、勤劳能致富;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变革“重资本、轻劳动”、“亲资本、远劳动”的分配方式;创建新的收益分配(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制度等论调。

       今日来到“乌有之乡”,也想在这里谈谈本人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一些思考,为劳动做些呐喊,欢迎大家关注、点评赐教!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思考

       “开场白”:

       马克思认为:人的真正解放,是劳动的解放。彻底解放了的劳动,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自主活动。他曾经推想:在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定的活动范围,每个人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每个人都有可能按照自己的心愿从事自主活动,人们可以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但并不因此就使他成为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

       2000年11月,中共15届5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计划建议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深化对劳动与劳动价值论的认识。”

        2001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

        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国际共运史上、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在社会主义实践史上首先提出了“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研究和认识”的课题。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阶级社会特别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由(生产资料)资本要素占有全部剩余劳动的收益分配方式、制度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未来(没有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社会的分配方式提出了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设想。而象我们今天这样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收益分配的方式、原则、制度,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里却没有现成的构想。

       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国际共运史上、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在社会主义实践史上首先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和分配原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们终于提出了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理论思想(15大),确立了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分配原则(16大),把建立健全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提上了党和国家的议事日程(17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贡献!重大创新!和重大突破!

        如今,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已成为新的热门课题,但无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很需要深化对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研究和认识。因此,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研究和认识是一个值得长期深思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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