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两种不同模式的民主诉求
中国:有两种不同模式的民主诉求
“民主”,自然是好事,可惜没有普天同庆的民主。在中国,“民主”的涵义与不同阶层对其的态度都十分微秒。一面是“民主”最少的人不大呼喊“民主”,“民主”叫声震天的人并不缺少“民主”;而充分享有“民主”的强势阶层,对“民主”的轩轾态度又耐人寻味。
时下的中国,真正要探究民主,有必要将两种实质完全不同的民主辨别清楚,才不至于陷入盲目性。
一个是买办精英旗子上大写的“民主”
这种“民主”外有跨国资本撑腰,内有权钱强势与霸权话语作为基础,还有着惨遭剥夺、弱势大众憎恨腐败的情绪可以利用,长期以来始终是“历史终结”过程中的“时代强音”。从50 年代东欧的“解冻”始,经戈氏和叶氏“民主人道”的“休克”,直到中国大陆内外的“民运”运作,他们都是打着这个旗号,几乎是一路高歌猛进所向披靡,以苏东崩溃为标志,他们登上了顶峰。待到本世纪,他们的经济政治实力虽然持续看“牛”,但在舆论方面行情却开始见跌,不过“民主”的大旗依然由他们高举着。
买办精英的“民主改革”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其实质是西化,如小平所说,“一是要打倒共产党,一是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他们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完全西方附庸化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其实,他们要建立的议会,不过是资产阶级的总体的董事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其模式是苏东。“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要知端的,无论现在时还是未来时,向完成“转型”者一瞥就可了然:共产党江河日下直至退出政治舞台,以财团为背景百十余政党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人大政协由买办精英、企业老板和财团政客组成的上下议会所取代,“军队国家化”“解放军”易名“国军”,“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法院”等等悉数抹去“人民”字样,“指导思想”删除,毛泽东从“纪念堂”撤出,“私产神圣”入宪,台独、藏独、疆独等等纷纷“自由”得逞,三二“车臣”式的麻烦疲劳不休地闹腾成为美国“人权”干预的热点,发达省分与贫困地区大闹“自治”,土地在私有化后农民为上学看病等出卖从而迅速集中到“黄世仁”“刘文彩”手中,工人彻底变成一无所有的“劳动力所有者”,国民财富迅速集中到少数富豪手中并争相将公司注册国外以彻底“接轨”,金融及命脉产业为外资控制,民运干将以及赖昌星之类政治难民衣锦荣归纷纷组阁、入阁或“杜马”,四大家族和李中堂”后人以及海外白华回国“依法”要求国家偿还被“暴民”剥夺的“神圣财产”,黑社会横行霸道与官警平分秋色,颜色革命,国无宁日……
三,彻底颠覆“中国特色”“体制”。
令人困惑的是,共产党使他们“先富起来”,已给他们足够的民主,而买办精英为什么还非得将其颠覆不可呢?
看看他们的夫子自道吧:
“由中国共产党主动制定出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而得以生出的资产者阶层,不管称他们为资产阶级、‘市民社会’或中产阶级,作为既得利益阶层......大多数恰恰最维护将他们孵化出的政治条件的。至少在最近十年中,还谈不到独树一帜‘自立为王’的可能。他们只会用各种方式在执政党内寻找他们的代理通过代理人发出他们的声音,提出他们的要求。”
(张××)
“新生的中产阶级要求保护自己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与共产党的现行制度是对立的”,“中产阶级一方面憎恨这个制度,一方面为了赚钱要与这个制度合作,这是他们利益所在,他们用金钱物欲来腐化中国政府,又从消极方面促进这个社会演变。”“是中产阶级的钱使共产党腐败。这个政权越腐败,这个社会转型的可能性也越大。当新生中产阶级在经济上取得一定地位后,就会希望有知情权、议政权、进而有参政权。这就是政治民主化的进程。”
(万润南,见香港《开放》1994年8月号)
黄苇町在《苏共亡党十年祭》一书中说:
“最大的赢家不是反共的持不同政见者,也不是黑市倒爷,而是原来苏共各级委员会里彼此以同志相称的人。最近一项调查显示,苏联时期的干部在现总统班子中占75%,在政府部门占74%,在地方政权中更高达80%。而国内企业家中原来的共产党员占85%,很多是直接由国有企业经理变为老板的。人们说,今天的“新贵”其实都是“旧贵”。 ”
“因此,导致苏联剧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的领导层中的腐败已发展到这种程度,即他们所攫取的财富和利益之多,使社会主义和共产党的外衣已成为束缚,不便于他们更放手、更放心地去侵占和鲸吞更多的社会财富。他们已不满足于能够贪污腐化、以权谋私的事实制度,而要通过国家政治制度的公开变更来从法律上承认他们所攫取的东西,并能名正言顺地传子传孙。 ”
四,打着反腐的旗号、以为民请命的姿态蛊惑群众替他们火中取栗。
波兰团结工会最为典型。典型的工运,而领导者却是买办精英、天主教会与美国中情局,波兰工人阶级“争取民主”的斗争中同时又扮演着自己掘墓人的角色。叶利钦也是靠高唱“反腐”最后击败戈尔巴乔夫上台的。
苏东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都是靠此上台,无一例外,这是极为深刻的历史教训。
一个是人民大众的民主
可分两个层次。一个是根本性的,一个是较现实具有可操作性的。
根本性的。基本以立法或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形式体现,坚持公有制和社会主义道路,真正“为公”“为民”。清算搞私有化与“走资”者的违宪和违背党章的罪责,发动群众反腐。打破强势阶层对话语权的垄断,给老百姓除了上访之外以表达自己诉求的形式,像“四大”之类。不过应看到,这一些或积重难返,或易导致不稳定,实行起来很难。
较为现实的,可以作为“执政为民”的实施目标与左翼和大众的争取方向。
一,改变目前人大代表以官吏和老板为主的不合理解构,大幅度增加劳动大众的代表,包括劳动者自身及左翼人士。
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的经验,通过立法切实加强各级人大对行政的监督权。党政的监察机构也应按系统独立。
三,打破强势阶层垄断话语的一统天下,给劳动大众和左翼以一定的话语权,包括恢复《中流》等坚持马列主义的刊物和网站。鼓吹西化、私化、走资、为买办卖国舆论张目的媒体,应坚决调整其领导;让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为劳动大众、热爱祖国者,能够成为“多元”之一。
四,端正各级党政的施政立场,坚决改变一切像资本倾斜乃至权钱勾结助纣为虐残酷压榨工人的倾向,体现“为公”“和谐”、持平与人道。把这点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通过立法与行政作为,切实为劳工维权,确保中国劳工的待遇不低于第三世界的一般水平。血汗工厂、包身工、童工、血汗日工作制等野蛮劳动制度应严厉制止。
五,切实保障工人组建工会为自己维权的权利。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其实施要从国情实际出发。
1,过去工人阶级处于领导地位,工会看虽似“官办”,实质上却是代表工人利益。现在劳资关系已经易位,故“官办”的工会要么是摆设,要么已沦为资本奴役劳动的工具。资本的民主在迅速地与世界“接轨”;劳工的民主也不应沿袭“传统方式”“固步自封”,也应“与时俱进”,与资本对称地享受“接轨”权利,其中包括组建工会、进行罢工的权利。
2,转型中的老一代的工人通过下岗流散和精英洗脑多已市民化,新的“打工仔”犹如不列颠“羊吃人”年代破产农民进城谋生,刚开始身份转换,他们总体上处在“自在”阶段,这是“血汗工厂”与野蛮煤窑能够存在的前提。故劳工还真需要切实的“启蒙”,启示他们学会“靠我们自己”向资方维权。这样,才能实现劳资“和谐”,“安定团结”,科学持续发展。行政和司法中,要改变一边倒的倾向,要按“和谐”原则,切实扶持和“善待”工会和工人,让他们在斗争中学会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3,跨国资本和买办右翼惯于利用工人阶级对腐败和被剥夺的憎恨以颠覆“体制”,故工会和工运就成了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为民执政既不能听任工人自发“维权”,也不应简单采取压制态度积累矛盾,否则的话不光会失去了工人阶级,而且最终难免被“颜色革命”所利用。真正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原则,“善待”工人阶级,主动支持他们利用工会等形式学会维权,乃是唯一正确的做法。
六,以护宪为中心捍卫自己的政治利益。随着私有化的突飞猛进,暴发阶层通过立法的形式以肯定自己攫得的利益,已经成为现阶段的一种重要社会斗争形式。“国退民进”、MBO 、“快卖卖光”、“超国民待遇”、杀贫济富的所得税制、“赦免原罪”、教育产业化、等等,多年来,他们一面叫嚷法制,一面无视“公有制为主体”与社会主义的国体,以立法和行政的形式粗暴地践踏宪法和党章,借以疯狂地剥夺大众、侵吞国资,损害和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物权法》的争论,标志着大众“护法”意识的觉醒。这是政治维权,索薪之类不过是经济斗争的初级形式。1830-40年代,英国工人阶级曾进行过著名的“大宪章运动”,他们是在资产阶级法律框架内争取无产阶级的权利。资产阶级民主中的普选权并不是如买办精英鼓吹的是老板的赐予,恰恰相反,与8小时工作制一样它都是工人阶级流血斗争的结果。在新的世纪,历史已经把捍卫社会主义宪法的使命摆在中国无产阶级面前。弱势劳动大众应该理直气壮地利用“社会主义”的政治资源,旗帜鲜明地举起护宪、护法的旗帜,以捍卫自己的根本利益。自然,执政党只有自觉坚持“为公”和“为民”,才能保证“民主化进程”的健康发展。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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