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育中为什么要使用“体罚”手段
当前的社会舆论,一边倒地反对在教育中使用“体罚”手段,包括含义模糊且边界无限的所谓“变相体罚”。其最有力的理由是:体罚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会造成可怕的影响一生的心理阴影。体罚真成了教育界的洪水猛兽了。
但我们都知道,在中国的传统教育中,体罚一直是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手段被运用、被认可的。至圣先师孔子有没有用过体罚手段咱不清楚,但他骂过学生,这是有书为证的。宰予上课睡觉,孔老师骂他“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污也”。不晓得宰予醒来之后知道此事,会不会自尊心严重受伤,会不会记恨孔老师一辈子。而司马光小时候是受过体罚之苦的,他小手都被打肿了,却也不见他在《资治通鉴》中抱怨过这事儿。
传统教育中为什么要使用体罚手段,南怀瑾先生有本书,叫《易经系传别讲》或者道出了其中玄机。
《易经》中的“系传”是孔子作的,其中有这么一段: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不见利不劝,不威不惩。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南怀瑾先生对这段话有如下论述:
孔子说:“小人不耻不仁”,“小人”是普通一般人,“耻”就是难堪,如果他没有碰到钉子,你没有给他难堪,他很难发现自己的缺点,也难改正自己的过错。你给了他难堪,羞辱了他或者使他见不得人,他才能够改得过来。“小人不畏不义”,你研究一般人的心理,纯用教化,用仁义之道让他学好是做不到的,……一般人因为怕法律,怕社会不齿,因为有个“怕”在那里,所以才讲仁义。人要有个可怕的东西在心里,……才可以使他上进向善。……如果没有所畏,永远不会做好人,不会做好事。
……教育的原理也是这样。我经常说,我是主张用体罚的。体罚有什么不对?差不多该用的时候就用。
……“小惩而大诫”。譬如教育,有时候打两下手心,罚个站,打几下没有什么了不起。“小惩而大诫”,受一点小小的惩罚,他一辈子都记得要去做好人。
上面是南怀瑾与体罚有关的一点论述。年龄在四十岁以上的人,上学的时候怕是都受到过体罚。就我小时候受体罚的感觉来说,就是觉得丢脸,觉得羞耻,自尊心是绝对受到伤害了,但也因此改掉了许多坏毛病。心理阴影是绝对没有留下的。做错了事受罚,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不对的是自己。
今天反对体罚的人说体罚会伤害人的自尊心。其实,体罚就是为了伤害人的自尊心,就是为了让你感到耻辱,这样你才会去改正错误。如果处罚完全不能打动人心,那处罚还有用吗?教育学生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说服教育;一种就是体罚。把体罚废除了合适吗?单靠说服教育这种方式,能够促使学生改正错误吗?
适当体罚是为了培养青少年遵守规则的习惯,是培养青少年法制观念不可缺少的一种方式,如果犯了错误却不需要受到相应的打动人心的处罚,那么这个人还会把规则放在眼里吗?当前青少年犯罪很严重,他们遵守规则、法律的观念很淡薄,或者和目前教育上对待体罚的错误态度是有关的。
关于教育问题的探讨,最忌讳的就是纸上谈兵。而今天我们的许多理论探讨都是脱离实践的纸上谈兵。
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