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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长兼"私医",治死儿童惹众怒

火烧 2010-05-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南岳区卫生局副局长胡宁平以私医身份接诊6个月大婴儿,导致孩子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在警方和多方压力下签署协议,后委托律师诉讼。事件引发公众对医疗监管和官员行为的强烈关注。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五条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然而,一些官员根本无视法律法规,见钱眼开,我行我素,胆大妄为。这不,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6个半月大的婴儿谭洪宇,就死在了“兼职”医生、南岳区卫生局副局长胡宁平开的手里。  

     

  据5月14日中国青年报消息,4月23日12点40分,因为谭洪宇吐奶,家住南岳镇双田村的旷景秀抱着他来到区卫生局附近的颐园医疗服务门诊就医,为孩子接诊的是南岳区卫生局副局长胡宁平。经胡诊断,判断可能是“胃肠型感冒”,便开了处方,并给谭进行了臀部肌注。之后,又给谭做皮试,以确定其是否可以打点滴。  

   

  打第一瓶点滴时,并无任何症状。但换上第二瓶不久,孩子又想吐,旷景秀急忙跑去问原因,胡宁平告诉她,“你小孩是因呕吐来的,会有一点儿药物反应过程,没什么。”14点许,胡宁平离开诊所往150米外的南岳区卫生局方向走去。16点多,第二瓶点滴还没打完,孩子出现剧烈呕吐,身体抽搐得厉害。旷景秀赶紧让坐堂的潘医生去找胡宁平看是怎么回事。潘医生的回复是:“胡医生有事,在开会。”  

   

  随后,潘医生叫邻居用摩托车把母子俩送到附近的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17点15分,因抢救无效离开人世。一份4月27日出具的、盖有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务科公章的《死亡通知书》上,临床死因一栏写着:手足口病?急性肺水肿、心肌炎?“特别提示”:建议在48小时内进行尸体解剖以明确最终原因。  

   

  好端端的孩子突兀而亡,让谭家人悲痛万分。然而更让谭家人悲愤的是,来了很多警察守着他们。24日晚上8点多,区、镇、村里的干部也到家里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在协议书签字。被拒绝后,晚上9点,镇政府的人把他们带到了调解室。在调解室里,一名领导大吼:“如果今天晚上不把这个协议签了,那你小孩子马上送到衡东去火化,你们就人财两空了。”万般无奈之下,已两天两夜没睡觉、心神俱疲的谭树清,只好在南岳区司法局、公安局、卫生局、南岳镇政府等单位人员参与调解的协议书上签字,由诊所一次性支付两万元了结。然而仅4天后,旷景秀和丈夫谭树清即开始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由于接诊医生的特殊身份,谭洪宇的离奇死亡在网络上成为关注焦点。有人指责当地警方“殴打死者家属,强行转移尸体”。更有声称知情的人士表示,谭洪宇的诊断中疑问众多。比如看诊时间写的是:2010年4月24日。可实际上,谭洪宇是于4月23日中午到颐园门诊就诊的。这样的处方是否属于事后伪造?内容是否有改动?  

   

  旷景秀说,凌伟是胡宁平的丈夫,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任职中层干部,诊所的主人就是胡宁平的婆婆高扬吉。在附属第三医院,旷景秀的说法得到了证实。颐园诊所附近的邻里也说,诊所里平时主诊是胡宁平和凌伟,高扬吉则帮忙抓药。不上班时,胡宁平会在此为小孩看病。5月13日上午,记者拨通了胡宁平的电话。她在电话中坦承,自己与凌伟是夫妻关系,而诊所是婆婆所开,自己是利用业余时间帮忙。  

   

  经查,胡宁平的医师执业地点为南岳区镇卫生院,其丈夫凌伟的医师执业地点是衡阳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附属医院。但胡宁平事实上这些年都在颐园诊所“兼职”从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显然属于非法行医,理应由国家行政监察机关对其违背职务廉洁性的行为进行处分。但令人不解的是,不要说平日,就是事发后颐园诊所照常营业,直到5月10日还在上班,后因有记者采访才暂时关门停业。真不知他们的胆子是哪来的?!  

   

  山东省阳信县国土资源局 邱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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