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印象中的文革干部
田忠国
文革时批斗会多,比如,我在公社时,同南方人一块吃饭,少交了二分钱,群众到公社办公室叫我交待问题一个多星期。现在可能吗?别说二分钱,就是两千万,有人敢到政府就先关了再说。再说也进不去了。我在公社干时,没有看大门的,天天敞着,谁愿意进谁进,他去了你还得好好侍护着,说话不周,就贴你的大字报,说你喝人民的血不为人民办事。他在大字报上一二三的写出要求,就成公社的制度了。你得按一二三办。所以,我总结说,大众设程序、定标准、立制度。你出了那个圈,全公社的人都可以管你。所以,那时在公社干很不舒服,一有机会我就离开公社了。那时的公社书记天天叫老百姓造反,说,公社有人不为你办事,你就造他的反,贴他的大字报,最惨时可以赶你下地干活,累你。而且,公社规定,一个月你得下地干几天活。不干,群众就批你。说你喝血。
有人说知识分子蹲牛棚,就是同老百姓一块过日子,过去叫同吃同住同劳动。我同上边下来的知识分子接触得多了,因为安排人送菜,安排人做饭,都是我出面。那时我是公社秘书,年纪最小。按现在的标准,我没资格当秘书,因为,我一没文凭,二不是党员。有朋友说,文革时搞对象也得政审。但事实上,谁想找谁找谁,但前提是双方同意,不同意硬睡算强奸。现在开放多了,女方不告不算强奸,告了有钱也不算强奸。那时不行,只要有人发现,女方不告也是强奸。一次我和公社书记夜里下去,偶然遇到知青做那事,两人吓坏了,抱着我的胳膊,不叫我对书记说,我说书记就站一边啊。他们又抱着书记胳膊。你们猜书记怎么说?他说啊,小青年,天太凉,在外边一身汗肯生毛病,以后可注意噢。当然,政审也是有的,当然,如果是一定级别的干部,找对象结婚前,需要对对方家庭背景进行调查。那得是一定级别的干部。公社那一级还够不上。我曾叫区委叫去帮忙达二个多月,更不是人干的活,那时没小车,出去得骑自行车,近了好说,远了能累死了,但需要你到现场的时候,必须得到现场,半路的偷懒,叫人发现了,那就麻烦了。而且,再饿,饿死也不能在村里吃饭。如果提前批准吃饭,还得交钱,一分不能少。不论什么事,比如说有人成分不好,大队干部打击报复什么的,也必然处理,处理书记什么的。
2011-5-10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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