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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有感

火烧 2011-05-01 00:00:00 网友时评 1029
文章围绕五一劳动节,探讨企业取消工作餐现象,分析其背后原因及法律程序问题,强调工会法与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反映劳动者权益困境与现实无奈。

原本就打算写写关于五一劳动节的感受,浏览了一下网页,发现有一个现象比较值得借题发挥一下,就是企业能否自行取消工作餐的问题?我认为取消工作餐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但是应建立在相关程序之上,否则视为违法行为,我们也应该从中看到,部分民营企业取消工作餐并不是因为自身出现经济危机,而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规律而已,这种规律由自私的心态和投机取巧的心态所决定的,首先企业老板心疼钱,其次试探劳动者的底线,然不管底线不底线,这样的决定必然会发生,这在当下的中国,是很正常的事。

   

由于国家没有强制性要求企业必须提供免费的工作餐,只是鼓励企业考虑福利待遇,因为福利待遇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力的发展。尽管如此,作为天天高喊民主自由的我,对于企业取消工作餐,实在没有什么太大的意见,即便曾经补贴,过程中取消的出尔反尔。但我认为必须看合同是否涉及工作餐的条款,如果没有工作餐的条款,那么同样可以结合工会法的规定来看,工会法在第三十八条描述是这样的,“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我们再看,每一家企业必须成立工会是政府所要求的,通过工会进行表决一系列涉及职工利益的议题,如果投票来决定是否取消工作餐的话,我想只有傻瓜才会赞同取消工作餐呀!如果该企业既没有成立工会,又缺乏集体讨论的程序,可以肯定该企业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我们应当理性地认为,不提供工作餐是企业的行为,但缺少了工会法中所规定的程序,所以这样的企业行为是不完整,至少缺少“程序正义”的一道手续。

   

只要明白了当今中国是什么样的状况,就不会对此类现象感到吃惊和愤怒,这不仅仅是一家企业的错误,而是三十年错误的路线所造成的。一切劳动人民内心很矛盾,很彷徨,明知劳动法和工会法表面上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实则是形同虚设。但还是要通过劳动法去维护自己权益,因为只有这一条路才是“正义的程序”,这其中的滋味多少透露出无奈的感觉。

   

不接受企业的无理的行为,劳动者只有辞职下岗或被迫下岗的选择,没有地方可以去申诉,即便申诉,请问,你能请得起律师吗?你能耗的起时间吗?你能经过一审、两审的折腾,得了吧,这是一个现实的社会,这是一个保护那些为富不仁的社会!

   

劳动者想提加班工资,企业就找机会叫你下岗,面对这个风云突变的社会,劳动者大多数选择了忍受的态度,难道这是劳动者的无能吗?决不是,是因为劳动者根据整个社会形势所做出的无奈之举。

   

劳动节之际,伟大的主流媒体如人民日报的忽悠家们,他们只字不提企业应当做如何为劳动者谋福利,如何诚信经营云云,却号召劳动人民继续发扬勤劳致富的传统,为社会主义(为富不仁的富人)建设做贡献?然而经过社会现实的教育,劳动人民再也不相信你们另人可笑的言论了!

   

综上所述,今日的劳动节只是历史遗留下的累赘摆设而已,不要也罢。我们深知资本赤裸裸的血腥和剥削,也满怀信心去接受未来残酷的一面,因为我们深知,上帝要其灭亡,必将让其疯狂,最终胜利是属于广大无产阶级劳动者们!

   

谨以此文,愿天下劳动人民节日快乐!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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