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头骑士异闻录——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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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头骑士异闻录——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
按黑格尔的说法,高尚意识不可避免地要转化为卑鄙意识。为了说明这个转化,我举一身兼扮隐士彼得和穷汉瓦尔特两个角色的维利希先生的吐露为例。
——K.马克思 《高尚意识的骑士》
如果人类起源的的夏娃假说的角度来看,从黑色非洲起源的人类大抵都要变成白色欧洲和黄色亚洲的人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为后者的发展做出铺垫。只要举出林达先生的煌煌之章为例,就能证明这个想法的正确性。在历史那里,黑色非洲不仅提供了黄金、香料和石油,还源源不断地产出黑皮肤的劳动机器,新航线的开辟造成了这个机器的按钮,北美大陆是这个机器最大的工厂和消化器官,所以我们看出不仅在过去和现在,甚至在将来黑色的非洲都注定要为新兴的杂色的北美提供自己的金字塔的基石。而在林达那里,黑人不仅充当了在人类历史里的光荣使者,还要担当一种社会学上的趣味,以及社会创口的蛆虫疗法,通过植入到北美社会的烂疮里把脓包吸掉来完成自身物质的和意识的完满。这是有先例可循的,希洛人是斯巴达人社会伤口上的蛆虫,从那些疮痍的洞中生出了一整个军事贵族制度;而雅典的奴隶们的命运恐怕更好,他们是雅典贵族的血液,在这些鲜血上生出了一整个古典共和制度。而这又是一次后者替代了前者,共和征服了军事贵族,蛆虫注定化为鲜血。
为了详细考察林达二人的黑色社会学的具体趣味,我们先来考察本书第一篇的内容。
我们知道了林达先生的黑色社会学的具体趣味之一,就是把洛杉矶暴乱的社会意义描述成“讨论司法公正的,讨论警察权限的,等等。”由于有了“等等”这个后置修饰词,因而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健忘症或者是出于一种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林达仅仅提出了关于公权力方面的话题,而我们也知道后文当中林达先生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证明了公权力没有问题。除了那个“等等”之外,这种自我消解的方式把暴乱的基本问题从社会意义上迅速地在开篇就清除出去了,而却丝毫没有提到关于“滥用的新闻freedom”的话题。
只要提到那段臭名昭著的83秒的故事,KTLA电视台和CNN电视台就不得不粉墨登场,而不能只是躲在鼎鼎大名的etc.之后了。而林达在描述那段83秒的录像时,显然没有提到过另外一段在全美电视台播放的69秒的录像,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林达不仅有自己的社会意义,还有自己的“操起车上恰好携带的摄像机,对准了他所看到的景象”的“驾车人”,而那个住在现场的附近的霍德利先生,不得不在林达的社会学趣味之中在同一时刻扮演一个过路“驾车”的角色。
掩藏在etc.之下的真实是耐人寻味的,因为在后文我们将分析的林达的社会学分析结构当中,暴乱的元凶占据了重要意义。因而,林达在这里成为了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真相求索者,不得不为我们讲述作为导火索的罗德尼.金事件真正的始末(尽管有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驾车人),而对KTLA电视台将83秒的录像剪辑为69秒的录像的小插曲避而不谈,而按照流行的说法,正是那14秒的过程足以颠倒黑白,将活人说成死人,将死人说成僵尸,以至于69姿势的民众投票认为警察有罪,83秒的法庭陪审团却一致认定无罪,从而引发了暴乱。
所以,为了将我们对元凶的视线牢牢锁定在林达的黑色社会学,不会把它引导向CNN的白色社会学,甚至危及到伟大的新闻freedom,适当地剪裁就是必要的,就如同将83秒剪辑成69秒。 好了,让我们收回视线,不要从林达没有说的东西出发,而应该从他已经说的东西出发,以免掉入虚无的妄想之中。所以,我们在接下来关于罗德尼.金事件始末的叙述中,看到了林达关于打架的黑色社会学,也看到了一直流传在中国大学法律通识课上黑色社会学。
这就是林达的黑色社会学的趣味之二,“没有做任何警察要求的动作,并且还在嘲笑这几名持枪围着他的警察。在法律上来说,他属于拒捕的范围。”林达的法律中,嘲笑等于拒捕,拒捕等于嘲笑,就好像唱错了歌词等于反革命一样,我用了一个蹩脚的比喻,林达用了一个蹩脚的等式,蹩脚的比喻是对蹩脚的等式的蹩脚的致意,以蹩脚隐喻蹩脚。
而这种蹩脚的等式还不止一处,还可以找到“美国的法律认定,如果你明知自己的某一个动作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险,你仍然违法去做了,那么一旦意外发生,你所承担的后果就是在‘谋杀罪’的法律范畴之内。……洛德尼.金的案件还不止是这样一个危险的违章驾车事件。”,这一蹩脚的等式让“危险的违章驾车”神奇的和“谋杀罪”不是划上了等号,也是划上了约等号,而且是在“美国的法律认定”之下的,好像在其他的国家超速行驶不会同样导致七十码一样。于是罗德尼.金这个有抢劫犯前科的黑人,在此时不仅是在危险驾驶,而且是在谋杀未遂,林达的确将“不止”背后的隐喻帖到了罗德尼.金身上,以图为后文的辩解做适当的铺垫。
例子着实是不少的,“警察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权利开枪。……案子的最后结局如果是抗拒的,多数都导致枪击。抗拒者因此送命的也有。没有人提出异议。”这里巧妙地将开车拒捕与开枪击毙划上了等号,而美国法律中关于警察在嫌疑人不持有致命武器时不得使用枪支的规定,则在林达的世界中一笔勾销,而罗德尼.金只是结结实实地被揍了一顿,看来是可以算捡回一条小命,因而不得不感恩戴德了。
而之后就是连篇累牍的交警事故处理报告文体的说法,为的是树立起警察尽忠职守以及罗德尼.金先生没有法制观念的形象,然而这种形象是六岁小孩也知道的,没有人会认为追击超速驾驶是一种种族歧视,所以快速跳过这些段落之后,我们终于达到了精彩的关于打架的描述。
在这场黑色社会学中关于暴力的研究里,林达指出了趣味之三。
林达先是将洛杉矶非法移民的犯罪率问题引入惊险的飞车追逐中,为的是照抄一遍律师的辩护词,而那个辩护词和洛杉矶警察局长在暴乱之后发言是一致的:“最好的而不完美”听起来真有点辩证法的味道。在林达和辩护律师那里,由于洛杉矶警察的“艰苦和危险”“伤亡率高”,所以苦出身的警察们的粗暴行为就从种族歧视的视野里悄悄地消失了,转而变成了打击罪犯的副产物。到目前为止,诛心论在阵地上挥舞着胜利的旗帜,但是无罪这个概念还是没有偷运进整个案件的后门里。
于是,关于警棍挥舞的逻辑在黑色社会学里以概率学的名义隆重推出了,由于罗德尼.金可能是一个危险的犯罪分子,可能会袭击警察们,可能会在被打趴下之后重新站起来。所以在这些可能的情况下,纵使罗德尼.金既没有枪械,唯一的攻击方式是嘲笑警察,而且在几轮打架之后已经趴在地上,所得出的结论依然是“一个原来看上去是铁证如山的大案件,已经面目全非。至少,已经变得……是技术性的细节探讨。”然而这个小小的“技术性的细节探讨”也是颇有兴味的,根据原文的说法“洛德尼.金依然没有遵从警方指令去做就范的规定动作,仍在试图起来,所以警察有理由继续以武力将他‘彻底制服’。”,既然要“起来”,那么他就是趴下了,趴在地上的人,只要两个人压着,一个人手铐铐住,就失去反抗能力了,这个是打过架的六岁小孩都知道的简单道理。而有意思的是,直到这时才有人想起“拿出手铐”。
而又有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林达一定是出于健忘,或者出于疏忽,或者出于他的黑色社会学的理由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英文的相关记录中【1】说明了当时的一个有意思的情况:
Koon would later say he intervened because he thought the use of guns was "a lousy tactic" that would probably result either in the death of King or the CHP officers.
富有骑士精神的Koon警官出于辩护说,他认为拿着枪指着罗德尼.金是“卑鄙的行径”,擦枪走火会导致死亡。注意,说这句话的不是罗德尼.金,而是身处“艰苦而危险”工作第一线的Koon警官。
而在在这之前:
King finally complied with Singer's order to lie on the ground.
这就是“继续以武力将他制服”的“艰苦而危险”的高速公路惊魂记的冰山一角,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得不产生那样的后果:
It also records Officer Briseno stomping on King's shoulder, causing his head to hit hard against the asphalt. One or more of the baton blows seem to land, contrary to LAPD policy, on King's head
而在林达的黑色社会学里,关于这些你是连一个字也找不到的。
顺带一提的是,报纸上一个人关于他朋友要警察拿加油壶的说法,看来他的朋友认为自己就是唯一的伟大纳税人,而那位警察要执行公务所服务的公民一定从来都是在偷税漏税。
直到这里,我们终于可以发现林达黑色社会学的逻辑结构。这是一个奇妙的永劫回归,在这个纯粹的黑色之中,必须将他心目中认为的媒体在其中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从这个结构里拆掉。而在洛杉矶警察那里,可以在黑色里混杂一些少数族裔的颜色,将洛杉矶警察的一切粗暴和精神不良颠倒过来,让他们的头长在非法移民甚至是合法移民的犯罪的大地上。这样,黑色的犯罪通过了一个不良的结构,反过来捅了自己一刀。除了黑色这个原罪之外,整个社会没有问题没有不安,最多都不过是它的背景,最多扮演一个受到黑色污染的受害者的角色让林达抹几滴不痛不痒的眼泪。
林达必然是深谙唯物主义的,为了将人们对黑人的同情从脑海里驱逐出去,不得不首先唤起人们对“阶级斗争”的普遍厌恶,再来就是釜底抽薪,一次性地干脆将媒体丢给垃圾桶、把洛杉矶警察放进漂白池里,由于元凶是黑人,那么一切同情的物质基础也被毁掉了。自作自受,这就是林达的逻辑结构。
然而抱歉的是,这样的逻辑结构在林达的暴乱世界里,以“否定之否定”的方法把自己消灭得一干二净。
在这里,我们达到了林达的黑色社会学登峰造极的趣味之四。
要了解这一趣味是不容易的,因为线索需要用放大镜来看,要如同辩方律师那样一格一格来看,而我们也要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研读关于林达的洛杉矶暴乱的每一个字。
首先站出来的就是民意,林达不再满足于讲述一些具名的朋友的例子和报纸上的关于油壶和警察的小故事,开始以匿名的、人民的名义宣布:“却几乎没有人简单地因此就推断,这是一场黑人反抗白人的暴动。”、“人们觉得,还是很难给这场暴乱的性质下一个准确的结论。”这种安全的匿名的人民在任何地方都是百试百灵的。当然,林达对这样没有出处的和机构标注的民意调查依旧不满意,于是黑人店主有了“我是黑人,我以此自豪。我也爱我的黑人同胞。可我也是一名业主,我还必须养家。我永远不会再回到这里。”,一个单个的匿名的人民,连人名都不算。
然而,或多或少代表着受害者的心声这一点,林达的说法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但是在民意之中夹杂了我们黑色社会学家的感叹:“如果人们至多是象被绊了一跤,掸掸尘土,头也不回地就奔向前去,连一点真正的教训都没有得到,那么人类所付出的生命,鲜血,尊严,不是太轻贱了吗?……我们看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属的种族,阶层,经历,等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然而这种感叹才真正的轻贱,在前文中还三番五次地提出移民聚居区的犯罪率问题,而在现在却在假设长期的种族冲突会被认为是“摔了一跤”,并且把这问题归结到“每一个人的局限性”。社会没有问题没有不安的气息又一次浓烈起来,而林达应该知道的是,美国是一个没有户籍制度的迁徙freedom国家,那么没有局限性的迁徙带来的是没有局限性的社会问题,任何社会毒瘤都可以在美国社会从一个地区扩散到全国,把改变的责任推给单独的个人,而不是由人联合起来的社会,无非是用道德的标准替代政治经济上的诉求,因而整个黑色社会学在这里像一个充满了的轻轻的气球一样飞升入天堂。
第二个站出来的例子和数据,看起来气球还是牢牢地和坚实的大地联系在一起的,不是么?我们看到在中国被俗称为打、砸、抢的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还有两男一女殒命赃车的滑稽剧。林达暗示我们,这是抢劫,不是反抗;这是狂欢,不是斗争。
有意思的是这样的字句:“说是‘暴动’,但是没有任何组织,全是一些散民,里面还有大量的所谓帮派青少年。”看来黑色社会学家忙于研究社会学,而在修辞学上有着一定的欠缺,有组织便不会叫“暴动”,而应该叫做街头“革命”了。当然一次无组织的“暴动”就足以使美国政府在数日后开入军队戒严,一次有组织的“革命”要面临什么黑色社会学家也可以思考一下。然而这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出在“有在大火前跳舞的,更普遍的却是人们发现了抢劫的乐趣。”,这几乎是示威游行不可逃避的命运,林达自己就忘记了,这是在一个“犯罪率很高”的地方的游行示威。根据林达的逻辑发展下去,世界上任何政府出于维稳考虑,都可以禁止游行示威,或者以报批的幌子加以禁止,而洛杉矶的暴动正是一个绝佳的范例,一切都是为了防止一小撮总是会出现的著名的螳臂当车的歹徒煽阴风点阴火、打砸抢!然而让我打住吧,因为下面是真正展现社会学家功力的地方。
据说,“有近一半因烧掠而受到损失的,是与这场审判的种族纠葛毫不相干的朝鲜裔居民。”,因而“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相当一部分的黑人对亚裔的不满甚至敌意由来已久”,又据说“尽管黑人经营的企业店铺纷纷挂出‘黑人经营’的牌子,以期使自己可以区别于白人或亚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起任何作用。他们肤色相同的同胞,并不因此‘手下留情'。”这两个例子不过是黑色社会学家跑出来以证明黑人害人害己的证据。然而这还是不够的,为了从根本上铲除掉黑人暴动的种族性质,以图从主体上丢掉反抗和斗争的标签,林达抛出了如下论据“这场暴乱之后,有五千人被控各种刑事犯罪。……有一半以上竟然是西班牙裔。”
多妙的结论!在暴乱中占一半以上的是西班牙裔!如果再加上其他有色人种的话,黑人就不剩下多少骚乱者了!林达不仅成功地把黑人从暴动里解救出来,也把我们从前后文的整个黑色社会学大厦里拯救了出来了!因为既然绝大多数的暴动分子都不是黑人,那么就说明林达提出的近一半的朝鲜裔居民是被西班牙裔敌视,那么就说明不对黑人手下留情的不是同为黑皮肤的同胞相反是作为白人的西班牙裔人!这种惊人的逻辑矛盾得出了一个美妙的否定之否定,竟意外地在后文产生了一个无比正确的结论:“人们怎么能轻易就给这场暴乱贴一个‘反抗’的标签,认定它就是‘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呢?”这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因为黑人不是通过暴乱来争取种族平等,来开展阶级斗争的,所以当然不能把暴乱帖到黑人身上,或者把黑人丢进暴乱里,在这里林达自己又给出了十足的论据:“他是在三名黑人的帮助之下,才得以把重伤濒临死亡的司机救出,并且送往医院的。”、“被射了三枪的记者,也是在一个黑人家庭的电话求救和帮助下,才得以死里逃生。”、“许多对审判结果不满的黑人,在审判之后聚集在他们的教堂里,举行和平的抗议集会。并且在暴力发生时祈祷和平。”
黑色社会学在这里终于变得不再压抑,奇迹般地露出了它白色的本质,因为在1992年4月29日,不是黑人的暴乱之夜,而是黑人的示威之夜,大多数的坏事不是黑人做的,大多数的好事却是黑人做的。林达就这样神奇地把黑人底层人民的形象一举改造成了白人中产阶级的形象,简直可以当成大马士革下凡的耶稣,可以信他得救的黑人作王一千年了。
看到这里,我可以说,林达黑色社会学的本质可以说露出了冰山一角。
这是一种对于黑人和少数族裔极度轻蔑的视角,不把他们当做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看,而当做可以随意摆弄的例子和数据,当做一种黑色的政治符号。相反,把白人的洛杉矶警察理解为遭受苦难的、需要得到拯救的弱者,当做有血有肉的人来理解。这一切是在“对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有一个最初的概念。”的启蒙思想和“生命,鲜血,尊严”名义下所作的文章!
而在林达的叙述方式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更深入的(恶?)趣味。在这篇文章里,有将近三分之二的部分在叙述什么呢?在叙述作为导火索的罗德尼.金事件的审判过程,其中又有百分之六十的篇幅在对警察做不靠谱的精神分析,糟糕的是还在关键事实上犯了隐匿罪。深入到这种叙述的表面之下,仔细考虑一下,为什么造成了那么多的人痛苦的暴乱本身却只站了四分之一的篇幅?难道这些痛苦不比罗德尼.金更值得书写么?林达的写作立意并非是普法教育,也不是美国警察心理考,而是为了思考人的“生命,鲜血,尊严”啊?
趣味马上就显现了,黑人的暴乱只是选择了一个不太好的开头,看来在林达先生眼中,应该在一个政治正确的时机(比如白人种族主义者把黑人暴打一顿)之下引起的暴动才能够不被称为暴动,才能够挂上“阶级斗争”的漂亮的光环,好像是一种对一个种族的政治斗争技巧的奖励似的,林达在开篇扬扬洒洒地攻击了作为事件导火索的暴打黑人事件,不过是为了证明这个导火索里白人没有错,先不论这个证明本身是多么的奇葩多么的无力,它不过是显示出了林达先生恐怕在国内文革时期就已经萌发的,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强化的的“政治正确”的头脑而已。在一般的叙述策略中,必须有一个激动人心的舞台背景,必须在一个石头砸向了鸡蛋或者鸡蛋砸向了石头的闪光灯下的滑稽独幕剧的史诗场面之下,我们才能承认现实当中有无数的石头砸向了无数的鸡蛋。不然,一个石头砸石头的场面,就会让千百万的鸡蛋被千百万的石头砸碎的事实荡然无存,更妙的是,四个石头在程序不正义的情况下砸向了另一个石头,可以被认为是值得欣赏的,是“危险的辛苦的工作”的一部分。
在一个师出有名的的政治正确的头脑当中,历史舞台的中心点比历史的背景更让人感兴趣,因而罗德尼.金的高速公路惊魂记比本应作为正题的洛杉矶中南部更重要,必须要在舞台上展现罗德尼.金作为黑人的无理与罪恶,才能一劳永逸在后文中直陈黑人暴乱的无理与罪恶,因为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戏剧性,对于无知的群氓的优越感,永远比以群氓的思维思考问题来得让人喜爱,也就是所谓昆德拉的“媚俗”。
比考察日常生活中的种族隔阂糟糕的是考察冲突时的种族隔阂,比考察冲突时的种族隔阂更糟糕的是考察暴乱时的种族冲突,而最终,比考察暴乱时的种族冲突更糟糕的是,是盯住引发种族暴乱的导火索的思维方式。
所以,林达夫妇作为一个拥有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大概真诚地在关心种族冲突,但真正的悲剧或许在于,他们从未意识自己的黄种人意识不小心就转化为了白人意识,就像高尚意识不得不化为卑鄙意识一样,但他们从来也未曾拥有黑人意识,因而,也就更加谈不上最重要的东西:
作为人的意识。
最后,我也不得不指出,林达其实的确接近过真相,还记得他们那位女性朋友所说:“她对于警察‘势利眼’的指责,还不包括‘种族歧视’和‘移民歧视’这样的范围,她指的是‘穷人歧视’。”其实可以继续追问下去,为什么黑人和少数族裔总是不得不在社会底层,因而总是穷人,因而种族歧视总是不得不转化成穷人歧视?或者想一想,没有非法移民的美国大城市社会是不是连一分钟都支撑不下去?
是的,这样的追问是不合时宜的,因而你迟早会遭遇K.马克思阴魂不散的死死纠缠。而文末要献给林达的词也是在改动自题记中K.马克思在《高尚意识的骑士》文末献给维利希的话:
动听的、神奇的、夸张的,前所未闻的、真正的和充满冒险情节的关于举世闻名的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的故事就此结束。
An honest mind and plain,-he musts peak truth,
And they will take it,so;if not,he’s plan.
These kind of knaves I know.
坦率而正派的人说话句句是真,
相信了,他兼有二者;不相信,他总还坦率。
我知道这样的无赖。
——莎士比亚“李尔王”第二幕第二场
【1】:http://law2.umkc.edu/faculty/projects/ftrials/lapd/lapdaccount.html
按黑格尔的说法,高尚意识不可避免地要转化为卑鄙意识。为了说明这个转化,我举一身兼扮隐士彼得和穷汉瓦尔特两个角色的维利希先生的吐露为例。
——K.马克思 《高尚意识的骑士》
如果人类起源的的夏娃假说的角度来看,从黑色非洲起源的人类大抵都要变成白色欧洲和黄色亚洲的人类,前者是后者的前提,为后者的发展做出铺垫。只要举出林达先生的煌煌之章为例,就能证明这个想法的正确性。在历史那里,黑色非洲不仅提供了黄金、香料和石油,还源源不断地产出黑皮肤的劳动机器,新航线的开辟造成了这个机器的按钮,北美大陆是这个机器最大的工厂和消化器官,所以我们看出不仅在过去和现在,甚至在将来黑色的非洲都注定要为新兴的杂色的北美提供自己的金字塔的基石。而在林达那里,黑人不仅充当了在人类历史里的光荣使者,还要担当一种社会学上的趣味,以及社会创口的蛆虫疗法,通过植入到北美社会的烂疮里把脓包吸掉来完成自身物质的和意识的完满。这是有先例可循的,希洛人是斯巴达人社会伤口上的蛆虫,从那些疮痍的洞中生出了一整个军事贵族制度;而雅典的奴隶们的命运恐怕更好,他们是雅典贵族的血液,在这些鲜血上生出了一整个古典共和制度。而这又是一次后者替代了前者,共和征服了军事贵族,蛆虫注定化为鲜血。
为了详细考察林达二人的黑色社会学的具体趣味,我们先来考察本书第一篇的内容。
我们知道了林达先生的黑色社会学的具体趣味之一,就是把洛杉矶暴乱的社会意义描述成“讨论司法公正的,讨论警察权限的,等等。”由于有了“等等”这个后置修饰词,因而我们不知道这是一种健忘症或者是出于一种我们不知道的原因,林达仅仅提出了关于公权力方面的话题,而我们也知道后文当中林达先生以自问自答的方式证明了公权力没有问题。除了那个“等等”之外,这种自我消解的方式把暴乱的基本问题从社会意义上迅速地在开篇就清除出去了,而却丝毫没有提到关于“滥用的新闻freedom”的话题。
只要提到那段臭名昭著的83秒的故事,KTLA电视台和CNN电视台就不得不粉墨登场,而不能只是躲在鼎鼎大名的etc.之后了。而林达在描述那段83秒的录像时,显然没有提到过另外一段在全美电视台播放的69秒的录像,当然这是可以理解的。林达不仅有自己的社会意义,还有自己的“操起车上恰好携带的摄像机,对准了他所看到的景象”的“驾车人”,而那个住在现场的附近的霍德利先生,不得不在林达的社会学趣味之中在同一时刻扮演一个过路“驾车”的角色。
掩藏在etc.之下的真实是耐人寻味的,因为在后文我们将分析的林达的社会学分析结构当中,暴乱的元凶占据了重要意义。因而,林达在这里成为了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真相求索者,不得不为我们讲述作为导火索的罗德尼.金事件真正的始末(尽管有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驾车人),而对KTLA电视台将83秒的录像剪辑为69秒的录像的小插曲避而不谈,而按照流行的说法,正是那14秒的过程足以颠倒黑白,将活人说成死人,将死人说成僵尸,以至于69姿势的民众投票认为警察有罪,83秒的法庭陪审团却一致认定无罪,从而引发了暴乱。
所以,为了将我们对元凶的视线牢牢锁定在林达的黑色社会学,不会把它引导向CNN的白色社会学,甚至危及到伟大的新闻freedom,适当地剪裁就是必要的,就如同将83秒剪辑成69秒。 好了,让我们收回视线,不要从林达没有说的东西出发,而应该从他已经说的东西出发,以免掉入虚无的妄想之中。所以,我们在接下来关于罗德尼.金事件始末的叙述中,看到了林达关于打架的黑色社会学,也看到了一直流传在中国大学法律通识课上黑色社会学。
这就是林达的黑色社会学的趣味之二,“没有做任何警察要求的动作,并且还在嘲笑这几名持枪围着他的警察。在法律上来说,他属于拒捕的范围。”林达的法律中,嘲笑等于拒捕,拒捕等于嘲笑,就好像唱错了歌词等于反革命一样,我用了一个蹩脚的比喻,林达用了一个蹩脚的等式,蹩脚的比喻是对蹩脚的等式的蹩脚的致意,以蹩脚隐喻蹩脚。
而这种蹩脚的等式还不止一处,还可以找到“美国的法律认定,如果你明知自己的某一个动作有可能造成他人的生命危险,你仍然违法去做了,那么一旦意外发生,你所承担的后果就是在‘谋杀罪’的法律范畴之内。……洛德尼.金的案件还不止是这样一个危险的违章驾车事件。”,这一蹩脚的等式让“危险的违章驾车”神奇的和“谋杀罪”不是划上了等号,也是划上了约等号,而且是在“美国的法律认定”之下的,好像在其他的国家超速行驶不会同样导致七十码一样。于是罗德尼.金这个有抢劫犯前科的黑人,在此时不仅是在危险驾驶,而且是在谋杀未遂,林达的确将“不止”背后的隐喻帖到了罗德尼.金身上,以图为后文的辩解做适当的铺垫。
例子着实是不少的,“警察在这样的情况下,有权利开枪。……案子的最后结局如果是抗拒的,多数都导致枪击。抗拒者因此送命的也有。没有人提出异议。”这里巧妙地将开车拒捕与开枪击毙划上了等号,而美国法律中关于警察在嫌疑人不持有致命武器时不得使用枪支的规定,则在林达的世界中一笔勾销,而罗德尼.金只是结结实实地被揍了一顿,看来是可以算捡回一条小命,因而不得不感恩戴德了。
而之后就是连篇累牍的交警事故处理报告文体的说法,为的是树立起警察尽忠职守以及罗德尼.金先生没有法制观念的形象,然而这种形象是六岁小孩也知道的,没有人会认为追击超速驾驶是一种种族歧视,所以快速跳过这些段落之后,我们终于达到了精彩的关于打架的描述。
在这场黑色社会学中关于暴力的研究里,林达指出了趣味之三。
林达先是将洛杉矶非法移民的犯罪率问题引入惊险的飞车追逐中,为的是照抄一遍律师的辩护词,而那个辩护词和洛杉矶警察局长在暴乱之后发言是一致的:“最好的而不完美”听起来真有点辩证法的味道。在林达和辩护律师那里,由于洛杉矶警察的“艰苦和危险”“伤亡率高”,所以苦出身的警察们的粗暴行为就从种族歧视的视野里悄悄地消失了,转而变成了打击罪犯的副产物。到目前为止,诛心论在阵地上挥舞着胜利的旗帜,但是无罪这个概念还是没有偷运进整个案件的后门里。
于是,关于警棍挥舞的逻辑在黑色社会学里以概率学的名义隆重推出了,由于罗德尼.金可能是一个危险的犯罪分子,可能会袭击警察们,可能会在被打趴下之后重新站起来。所以在这些可能的情况下,纵使罗德尼.金既没有枪械,唯一的攻击方式是嘲笑警察,而且在几轮打架之后已经趴在地上,所得出的结论依然是“一个原来看上去是铁证如山的大案件,已经面目全非。至少,已经变得……是技术性的细节探讨。”然而这个小小的“技术性的细节探讨”也是颇有兴味的,根据原文的说法“洛德尼.金依然没有遵从警方指令去做就范的规定动作,仍在试图起来,所以警察有理由继续以武力将他‘彻底制服’。”,既然要“起来”,那么他就是趴下了,趴在地上的人,只要两个人压着,一个人手铐铐住,就失去反抗能力了,这个是打过架的六岁小孩都知道的简单道理。而有意思的是,直到这时才有人想起“拿出手铐”。
而又有这样的一个小小的细节,林达一定是出于健忘,或者出于疏忽,或者出于他的黑色社会学的理由忘记了这样一个事实,在一个英文的相关记录中【1】说明了当时的一个有意思的情况:
Koon would later say he intervened because he thought the use of guns was "a lousy tactic" that would probably result either in the death of King or the CHP officers.
富有骑士精神的Koon警官出于辩护说,他认为拿着枪指着罗德尼.金是“卑鄙的行径”,擦枪走火会导致死亡。注意,说这句话的不是罗德尼.金,而是身处“艰苦而危险”工作第一线的Koon警官。
而在在这之前:
King finally complied with Singer's order to lie on the ground.
这就是“继续以武力将他制服”的“艰苦而危险”的高速公路惊魂记的冰山一角,因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得不产生那样的后果:
It also records Officer Briseno stomping on King's shoulder, causing his head to hit hard against the asphalt. One or more of the baton blows seem to land, contrary to LAPD policy, on King's head
而在林达的黑色社会学里,关于这些你是连一个字也找不到的。
顺带一提的是,报纸上一个人关于他朋友要警察拿加油壶的说法,看来他的朋友认为自己就是唯一的伟大纳税人,而那位警察要执行公务所服务的公民一定从来都是在偷税漏税。
直到这里,我们终于可以发现林达黑色社会学的逻辑结构。这是一个奇妙的永劫回归,在这个纯粹的黑色之中,必须将他心目中认为的媒体在其中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从这个结构里拆掉。而在洛杉矶警察那里,可以在黑色里混杂一些少数族裔的颜色,将洛杉矶警察的一切粗暴和精神不良颠倒过来,让他们的头长在非法移民甚至是合法移民的犯罪的大地上。这样,黑色的犯罪通过了一个不良的结构,反过来捅了自己一刀。除了黑色这个原罪之外,整个社会没有问题没有不安,最多都不过是它的背景,最多扮演一个受到黑色污染的受害者的角色让林达抹几滴不痛不痒的眼泪。
林达必然是深谙唯物主义的,为了将人们对黑人的同情从脑海里驱逐出去,不得不首先唤起人们对“阶级斗争”的普遍厌恶,再来就是釜底抽薪,一次性地干脆将媒体丢给垃圾桶、把洛杉矶警察放进漂白池里,由于元凶是黑人,那么一切同情的物质基础也被毁掉了。自作自受,这就是林达的逻辑结构。
然而抱歉的是,这样的逻辑结构在林达的暴乱世界里,以“否定之否定”的方法把自己消灭得一干二净。
在这里,我们达到了林达的黑色社会学登峰造极的趣味之四。
要了解这一趣味是不容易的,因为线索需要用放大镜来看,要如同辩方律师那样一格一格来看,而我们也要一个字一个字的仔细研读关于林达的洛杉矶暴乱的每一个字。
首先站出来的就是民意,林达不再满足于讲述一些具名的朋友的例子和报纸上的关于油壶和警察的小故事,开始以匿名的、人民的名义宣布:“却几乎没有人简单地因此就推断,这是一场黑人反抗白人的暴动。”、“人们觉得,还是很难给这场暴乱的性质下一个准确的结论。”这种安全的匿名的人民在任何地方都是百试百灵的。当然,林达对这样没有出处的和机构标注的民意调查依旧不满意,于是黑人店主有了“我是黑人,我以此自豪。我也爱我的黑人同胞。可我也是一名业主,我还必须养家。我永远不会再回到这里。”,一个单个的匿名的人民,连人名都不算。
然而,或多或少代表着受害者的心声这一点,林达的说法还是有其可取之处的。但是在民意之中夹杂了我们黑色社会学家的感叹:“如果人们至多是象被绊了一跤,掸掸尘土,头也不回地就奔向前去,连一点真正的教训都没有得到,那么人类所付出的生命,鲜血,尊严,不是太轻贱了吗?……我们看到,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所属的种族,阶层,经历,等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然而这种感叹才真正的轻贱,在前文中还三番五次地提出移民聚居区的犯罪率问题,而在现在却在假设长期的种族冲突会被认为是“摔了一跤”,并且把这问题归结到“每一个人的局限性”。社会没有问题没有不安的气息又一次浓烈起来,而林达应该知道的是,美国是一个没有户籍制度的迁徙freedom国家,那么没有局限性的迁徙带来的是没有局限性的社会问题,任何社会毒瘤都可以在美国社会从一个地区扩散到全国,把改变的责任推给单独的个人,而不是由人联合起来的社会,无非是用道德的标准替代政治经济上的诉求,因而整个黑色社会学在这里像一个充满了的轻轻的气球一样飞升入天堂。
第二个站出来的例子和数据,看起来气球还是牢牢地和坚实的大地联系在一起的,不是么?我们看到在中国被俗称为打、砸、抢的严重暴力刑事犯罪,还有两男一女殒命赃车的滑稽剧。林达暗示我们,这是抢劫,不是反抗;这是狂欢,不是斗争。
有意思的是这样的字句:“说是‘暴动’,但是没有任何组织,全是一些散民,里面还有大量的所谓帮派青少年。”看来黑色社会学家忙于研究社会学,而在修辞学上有着一定的欠缺,有组织便不会叫“暴动”,而应该叫做街头“革命”了。当然一次无组织的“暴动”就足以使美国政府在数日后开入军队戒严,一次有组织的“革命”要面临什么黑色社会学家也可以思考一下。然而这是无关紧要的,问题出在“有在大火前跳舞的,更普遍的却是人们发现了抢劫的乐趣。”,这几乎是示威游行不可逃避的命运,林达自己就忘记了,这是在一个“犯罪率很高”的地方的游行示威。根据林达的逻辑发展下去,世界上任何政府出于维稳考虑,都可以禁止游行示威,或者以报批的幌子加以禁止,而洛杉矶的暴动正是一个绝佳的范例,一切都是为了防止一小撮总是会出现的著名的螳臂当车的歹徒煽阴风点阴火、打砸抢!然而让我打住吧,因为下面是真正展现社会学家功力的地方。
据说,“有近一半因烧掠而受到损失的,是与这场审判的种族纠葛毫不相干的朝鲜裔居民。”,因而“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相当一部分的黑人对亚裔的不满甚至敌意由来已久”,又据说“尽管黑人经营的企业店铺纷纷挂出‘黑人经营’的牌子,以期使自己可以区别于白人或亚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起任何作用。他们肤色相同的同胞,并不因此‘手下留情'。”这两个例子不过是黑色社会学家跑出来以证明黑人害人害己的证据。然而这还是不够的,为了从根本上铲除掉黑人暴动的种族性质,以图从主体上丢掉反抗和斗争的标签,林达抛出了如下论据“这场暴乱之后,有五千人被控各种刑事犯罪。……有一半以上竟然是西班牙裔。”
多妙的结论!在暴乱中占一半以上的是西班牙裔!如果再加上其他有色人种的话,黑人就不剩下多少骚乱者了!林达不仅成功地把黑人从暴动里解救出来,也把我们从前后文的整个黑色社会学大厦里拯救了出来了!因为既然绝大多数的暴动分子都不是黑人,那么就说明林达提出的近一半的朝鲜裔居民是被西班牙裔敌视,那么就说明不对黑人手下留情的不是同为黑皮肤的同胞相反是作为白人的西班牙裔人!这种惊人的逻辑矛盾得出了一个美妙的否定之否定,竟意外地在后文产生了一个无比正确的结论:“人们怎么能轻易就给这场暴乱贴一个‘反抗’的标签,认定它就是‘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斗争’或者是‘阶级斗争’呢?”这是不可争辩的事实,因为黑人不是通过暴乱来争取种族平等,来开展阶级斗争的,所以当然不能把暴乱帖到黑人身上,或者把黑人丢进暴乱里,在这里林达自己又给出了十足的论据:“他是在三名黑人的帮助之下,才得以把重伤濒临死亡的司机救出,并且送往医院的。”、“被射了三枪的记者,也是在一个黑人家庭的电话求救和帮助下,才得以死里逃生。”、“许多对审判结果不满的黑人,在审判之后聚集在他们的教堂里,举行和平的抗议集会。并且在暴力发生时祈祷和平。”
黑色社会学在这里终于变得不再压抑,奇迹般地露出了它白色的本质,因为在1992年4月29日,不是黑人的暴乱之夜,而是黑人的示威之夜,大多数的坏事不是黑人做的,大多数的好事却是黑人做的。林达就这样神奇地把黑人底层人民的形象一举改造成了白人中产阶级的形象,简直可以当成大马士革下凡的耶稣,可以信他得救的黑人作王一千年了。
看到这里,我可以说,林达黑色社会学的本质可以说露出了冰山一角。
这是一种对于黑人和少数族裔极度轻蔑的视角,不把他们当做具体的活生生的人看,而当做可以随意摆弄的例子和数据,当做一种黑色的政治符号。相反,把白人的洛杉矶警察理解为遭受苦难的、需要得到拯救的弱者,当做有血有肉的人来理解。这一切是在“对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这个问题的艰巨性,有一个最初的概念。”的启蒙思想和“生命,鲜血,尊严”名义下所作的文章!
而在林达的叙述方式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一些更深入的(恶?)趣味。在这篇文章里,有将近三分之二的部分在叙述什么呢?在叙述作为导火索的罗德尼.金事件的审判过程,其中又有百分之六十的篇幅在对警察做不靠谱的精神分析,糟糕的是还在关键事实上犯了隐匿罪。深入到这种叙述的表面之下,仔细考虑一下,为什么造成了那么多的人痛苦的暴乱本身却只站了四分之一的篇幅?难道这些痛苦不比罗德尼.金更值得书写么?林达的写作立意并非是普法教育,也不是美国警察心理考,而是为了思考人的“生命,鲜血,尊严”啊?
趣味马上就显现了,黑人的暴乱只是选择了一个不太好的开头,看来在林达先生眼中,应该在一个政治正确的时机(比如白人种族主义者把黑人暴打一顿)之下引起的暴动才能够不被称为暴动,才能够挂上“阶级斗争”的漂亮的光环,好像是一种对一个种族的政治斗争技巧的奖励似的,林达在开篇扬扬洒洒地攻击了作为事件导火索的暴打黑人事件,不过是为了证明这个导火索里白人没有错,先不论这个证明本身是多么的奇葩多么的无力,它不过是显示出了林达先生恐怕在国内文革时期就已经萌发的,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强化的的“政治正确”的头脑而已。在一般的叙述策略中,必须有一个激动人心的舞台背景,必须在一个石头砸向了鸡蛋或者鸡蛋砸向了石头的闪光灯下的滑稽独幕剧的史诗场面之下,我们才能承认现实当中有无数的石头砸向了无数的鸡蛋。不然,一个石头砸石头的场面,就会让千百万的鸡蛋被千百万的石头砸碎的事实荡然无存,更妙的是,四个石头在程序不正义的情况下砸向了另一个石头,可以被认为是值得欣赏的,是“危险的辛苦的工作”的一部分。
在一个师出有名的的政治正确的头脑当中,历史舞台的中心点比历史的背景更让人感兴趣,因而罗德尼.金的高速公路惊魂记比本应作为正题的洛杉矶中南部更重要,必须要在舞台上展现罗德尼.金作为黑人的无理与罪恶,才能一劳永逸在后文中直陈黑人暴乱的无理与罪恶,因为前者比后者更具有戏剧性,对于无知的群氓的优越感,永远比以群氓的思维思考问题来得让人喜爱,也就是所谓昆德拉的“媚俗”。
比考察日常生活中的种族隔阂糟糕的是考察冲突时的种族隔阂,比考察冲突时的种族隔阂更糟糕的是考察暴乱时的种族冲突,而最终,比考察暴乱时的种族冲突更糟糕的是,是盯住引发种族暴乱的导火索的思维方式。
所以,林达夫妇作为一个拥有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大概真诚地在关心种族冲突,但真正的悲剧或许在于,他们从未意识自己的黄种人意识不小心就转化为了白人意识,就像高尚意识不得不化为卑鄙意识一样,但他们从来也未曾拥有黑人意识,因而,也就更加谈不上最重要的东西:
作为人的意识。
最后,我也不得不指出,林达其实的确接近过真相,还记得他们那位女性朋友所说:“她对于警察‘势利眼’的指责,还不包括‘种族歧视’和‘移民歧视’这样的范围,她指的是‘穷人歧视’。”其实可以继续追问下去,为什么黑人和少数族裔总是不得不在社会底层,因而总是穷人,因而种族歧视总是不得不转化成穷人歧视?或者想一想,没有非法移民的美国大城市社会是不是连一分钟都支撑不下去?
是的,这样的追问是不合时宜的,因而你迟早会遭遇K.马克思阴魂不散的死死纠缠。而文末要献给林达的词也是在改动自题记中K.马克思在《高尚意识的骑士》文末献给维利希的话:
动听的、神奇的、夸张的,前所未闻的、真正的和充满冒险情节的关于举世闻名的白人意识的双头骑士的故事就此结束。
An honest mind and plain,-he musts peak truth,
And they will take it,so;if not,he’s plan.
These kind of knaves I know.
坦率而正派的人说话句句是真,
相信了,他兼有二者;不相信,他总还坦率。
我知道这样的无赖。
——莎士比亚“李尔王”第二幕第二场
【1】:http://law2.umkc.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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