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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你在全国人民心中是清白的无辜的

火烧 2009-06-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文章强调邓玉娇案中邓玉娇的清白无辜,呼吁司法公正,认为其防卫行为正当,反对将反抗强奸的女性判刑,强调案件具有深远社会影响和政治意义,呼吁恢复实事求是精神。
·邓玉娇,你在全国人民心中是无辜的


邓玉娇,俺想告诉你:“无论湖北的司法系统怎样判决你,你在全国人民心中都是无辜的,清白的。”你的奋勇抗暴行为符合咱中国人的历史传统,符合当前中国的刑法规定,你没有罪。你没有任何一点点罪。你杀死的坏人是罪该万死。这些欺侮你们女孩子的流氓官员老板狗杂种早就该枪决了。记得小时候有个高干子弟欺骗玩弄民女(好像没有强奸),引起民愤,就被枪决了。你可惜没生在那个对流氓犯专制的时代。

对处理邓玉娇案的各级干部,俺想说:“假如你有个女儿,如邓玉娇那么年青,你是否愿意她在面临这么多人算计她、要‘消费’她的时候,当她理性的拒绝、逃避、求饶都不能避免被摸下体被推坐的时候,希望她识时务的就范?如果你的女儿没有武功,非动刀不能逃脱被强奸的处境时,你要求她动的有分寸?”你们要想想,邓玉娇得到老板许可去有水的洗澡房洗衣服的时候,有没有想到那是老板和店员设的一个套?有没有想到过一会儿有两个“叔叔”来强暴她?有没有想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逃掉?她那时候究竟有没有杀人的动机?假如你的女儿处在那样万般危急无人求助的处境中,你认为她该怎么办?怎么才合理?————邓玉娇是无辜的。不要跟俺说你没有女儿。不要跟俺说你得听上级的。你听听陈云的好不好:“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

判案的要点是【是否是强奸】?是强奸,则邓玉娇无论如何防卫都没有罪。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根据当地警方几次提供的情况,黄邓两人所有言论、行动,都是指向强嫖的,也就是违背女性意志欲强行发生性关系,即强奸的。这是非智障人士都能判断出来的。

在梦幻城这种特定场合、强迫异性陪浴的情况下,谁还一口咬定说不是强奸,没想强奸,俺认为唯一的验证方法,就是将该人的女儿送咱浙江来,由俺安排其到类似“娱乐”场所实习调研三个月。当然事前须跟俺签个协议:一不得带水果刀,二怀孕不得赖俺。

判案的第二个要点是【是否是智障】?俺不太懂什么叫“心智障碍”。是不是识时务,见钱眼开,主动脱裤子,完事拿钱,就是正常人,心智没障碍?还是不愿意,但是反抗有分寸,最后被脱裤子完事拿钱,才算正常人,心智没障碍?而坚决进行抵抗,有效的制止了犯罪进程,还主动报案,反而是心智有障碍,要送精神病院捆在床上?俺弄不懂。

反过来看,会不会是蓄意要把反抗强奸的女孩判刑的人,脑子有智障?会不会坚持要整邓玉娇的人,脑子有智障?从理工科思维看,这也是有可能的。有时候,本来很聪明的人,会因为某个上级打招呼,某个下级送厚礼,某个老板许了愿,某些场所自己也去过,某个黑社会大哥放了话,某个右派文人出了谋,都可能引起智障的。

这次对邓玉娇案的裁判的意义,现在已经超出了刑事案件的范畴,具有相当的政治意义。人民群众期望在这个裁判中看到:党有没有恢复毛主席提倡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政府有没有保持住毛主席提出的【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司法部门能不能保卫劳动人民的正当权利,等等。

这次对邓玉娇案的裁判也具有深远的社会影响。如果判邓玉娇有罪,那么以后女孩子遇到强奸就不敢反抗,也就是这次司法成了强奸犯的帮凶。如果判遭遇无妄之灾的邓玉娇无罪,则今后强奸犯贪官老板嫖娼玩弄女性时要规矩得多,这就在某种程度上保护了妇女权益。这对今后的反腐倡廉、节制贪官“娱乐”有很大的好处,也有助于恢复党的威信。

现在网络右派经常攻击咱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为“伟光正”,极尽讽刺挖苦之能。如果咱们勇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各种违反毛泽东思想的错误做法如邓玉娇案,坚持马克思设计的社会主义道路,那么在劳动人民眼里,咱们就不失为一个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伟大,就伟大在敢于【为人民利益纠正错的,为人民利益坚持对的】,没有一党私利,没有小集团小家族小派别利益。

实践证明,在信息化时代,快速的正确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减少负面影响,增强党群关系的重要方法。在邓玉娇案的裁判中,有关方面应当尊重网友们的良知,不要恃权逞强,不要藐视科学,不要无视事实,做出遗臭万年的错误判决。要知道右派就等着你们出这种臭招,以便利用来煽动群众推翻共产党的领导。你们不要帮右派的忙。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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