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场的头号大傻瓜
中国人现在时兴讲潜规则,娱乐圈讲究陪导演睡觉,经济界讲究投靠个利益集团,我想问问西丰的张书记,你知道官场的潜规则吗?
让我告诉你官场的潜规则是什么,官场的潜规则就一句话:县委书记就不是官。在中国官场,混到不进市一级,就不能说进了官场,通过西丰事件,我们可以做出这么一个基本的判断,张书记你真是个傻瓜,你还真把自己当成官了,在精英面前竟然摆威风。我们国家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已经从崩溃到富裕了,已经富得流油了,仅财政盈余就有五万亿,什么时候在乎过区区几百万?而你张书记,竟然因为这几百万破坏国家和谐的大好局面,简直是找死。
不要说还有一个加油站,还评估了几百万,就是没有加油站,评估一个精神损失什么的,你就给了她,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你自己出钱。你给了钱,皆大欢喜,局面和谐,就连评估人员也能致富奔小康,就没有后续这许多事了,你就可以官照当,工资照领,万一有个亲属想加油,这个加油站不论搬到什么地方,都会照顾甚至免费,可是你呢,偏偏较真,来一个二次评估,害得人家坐卧不宁,还要短信群发,你不要说人家发短信是诽谤你,诽谤你是你活该。
我也知道西丰县这地方偏僻闭塞,消息不灵通,但你可以读书看报呀,也学学上网呀,你应该了解困了你的几百万真不算个屁,整个矿山,整个大工厂,都有人 给外国人,何况你还是把钱给你自己的同胞。看来你真的落伍了,你看人家南方,现在已经进入普世价值观的年代了,你还讲什么“战斗堡垒作用”,什么“先锋模范作用”,你把这些都讲了,中央首长出来讲什么?你就这样古板,简直是傻到家了,我不知道你怕什么,你担心什么,担心出了那点钱西丰县就穷了?西丰再穷,西丰人都饿死,只要还剩一个人,那就是你,你知道吗?
你没事惹记者干嘛,知道记者是无冕之王吗?真是傻得可笑,你不懂不会看看别人呀,你走一走看一看,到哪里不是“记者来了有茅台,若是那穷人上访,迎接他的是...”,中国记者,谁的饭不敢吃,怕你一个芝麻官?都说中国农民贫穷可怜,周正龙仅有的两万元他们敢把它吃光,你不仅不巴结记者反而要得罪记者,真是不识时务。
话说回来,你就是得罪记者,中国那么多记者,你为什么偏偏要得罪北京的记者?“北京来的”都和深圳市委书记是平级,何况一个西丰小县,人家北京的一个群众协会比你一个地方党委的权利都大你说是吧,要不人家一个声明你就道歉?
领导说你法律意识淡薄,我看这个结论千真万确,人家用半句话,半个法律条文就能整倒你,剩下的另半句人家就是不说,你气死也没有办法,大报都登了,说诽谤罪是自诉罪,就不说后面的例外,你抓人,就说你没有公诉权,你不信,你不信我就录《南方都市报》对你行为的描述,说你的行为是“中国法律对诽谤案作为自诉案件的设定被践踏”,对于这个条文后面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除外”,理都不理,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西丰是个小县,即便把西丰的财产彻底摧毁,把西丰的人都死光,那也不算“严重危害社会秩序”,记者是不能抓的,更何况是北京的记者。
话说到这里,对你这个十足的傻瓜,透顶的傻瓜,我真是娇泪欲滴了,正好你现在也闲着,我劝你做两件事,一个是赶快找你的“舅舅”,让有权有势的舅舅帮你摆平这件事,要是你的舅舅无权无势,那就别找了,就学习一下《南方都市报》,提高一下理论水平,好好学习怎样做人怎样做官,人家《南方都市报》,不仅一眼就看穿了这件事情的本质,而且,用人家报上的愿话说,人家“轻而易举地想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对言论自由的绝对保护”,言论自由都已经“绝对”了,诽谤一下怕什么呢?你认栽吧,谁让你那么傻呢!
原发:费尔多思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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