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刘双瑞一开始就被击毙
假如刘双瑞一开始就被击毙
刘双瑞是谁?我相信很多人会提出这个问题。
因为河北肃宁特大枪击案发生后,“白老六”第一时间称他为“50多岁的老汉”,于是很多人包括本人一直只是记得听起来憨厚朴实的老农民——“50多岁的老汉”,还有他的带有问号的“端起猎枪”的行动。至于他的真实姓名,反倒被很多人忽略了。
事情的结果变成了,警察无能,不但没有能够保护好群众,连警察本身都两死两伤,而且行凶者连中性词“犯罪嫌疑人”都不能称。称了就叫没有经过政法机关调查就定罪。
这些天来,我在想,假如结果不是现在这样,而是当地警察一开始了解到刘双瑞备有猎枪,而且有杀人的准备,于是先发制人把他击毙了,那么我们那些可爱的公知大V法痞讼棍们又会怎么说呢?
这是一个有趣的思考题。
我们不妨大胆设想,假如一开始警察把持有猎枪的刘双瑞击毙了,可爱的公知大V法痞讼棍们可能又是下面的另外一副嘴脸:
刘双瑞虽然持有枪支,但是在他开枪之前,没有威胁警察的安全,就算他会开枪,就一定会打得准吗?警察为什么首先开枪呢?
刘双瑞持有枪支就说明他会杀人吗?他不能是为了打猎吗?就不许他发现狼而开枪误伤村民吗?在人家美国,持枪是合法的,而国人持有猎枪就应该被击毙?
即使刘双瑞开枪打死人,但是他是不是访民?是不是受到了官府的迫害?那些首先被他开枪打死的人是不是官府的帮凶?怎么不经过调查就开枪了?
在击毙他之前,为什么不想办法控制他,了解他到底有什么冤屈?
为什么不把击毙他的视频公开?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
一开始出警的时候警力不足为什么不逃跑求援?
人多了以后为什么不用麻醉枪打伤他,经过审判?警方是不是受到某些官员指使,杀人灭口?
一个老农民使用猎枪与多名使用正规武器的警察对峙,非得打死他吗?
现在怀疑他有精神病,精神病人是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为什么不考虑到这一点,没有弄清楚就打死了他?
我想,只有我们想不到的,没有那些公知大V法痞讼棍们及其水军们说不出的,老夫在此抛砖引玉,欢迎各位按照公知大V法痞讼棍们的思维方式和言语逻辑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