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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是什么?

火烧 2011-09-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真实的意义,从佛经、红楼梦到法律角度分析真实与虚幻的界限,强调真实是活着的感受,同时指出法律上的真实难以完全还原。

所谓真实,就是能看到、能触摸到或者能感受到的发生在身边的事情。然而,对于真实这个含义,从古到今却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解释。

   《法华经》上说诸法空相。佛经说的诸法,指的是一切能看到、能触摸到或者能感受到的事情。所谓“空”,就是不真实。而另一部《华严经》上却说:诸法实相。为什么佛祖会这样说话互相矛盾呢?有时佛学大师讲经时,会这样说道:为什么说有?因为过去是无;为什么说无?因为过去曾经有。说来说去,实际上还是在时间问题上打差。按说,时间最厉害,什么都可以消磨掉。时间可以改变空间里的一切,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

    对于佛经上这个矛盾和统一的的说法,中国古典名著《红楼梦》这部书中有一句话解释的最好,就是:假亦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可是这个说法,对于普通老百姓却又更加迷糊了。

    不管各种经典,只要是用文字表述出来的,都达不到普通大众所能认知和接受的程度,这也是各种经典都公开说明了的。要想理解其中的奥妙,必须经过身体力行,亲自感受,这也是各种经典上要求的。比如佛经上说,必须经过修行才能证悟大道,不会看一部佛经就可成佛的,没有这么简单的事情。

我记得上初中时,学习过现代著名诗人臧克家为纪念鲁迅先生的逝世作的一首诗《有的人》,其中有几句: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那时的确是懵懵懂懂,并不是真正的理解,但跟着老师抑扬顿挫的朗诵时也感到无可置疑的正确。

到底什么是真实呢?我认为,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活着就是真实。因为活着,可以看到、感受到很多事;因为活着,才可体会大自然对人类的恩赐。但这个只限于自己的认识而已!

其实,很多人都是在真真假假之间生活。真实的事情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就把希望寄托在想象中的虚无之上。比如有时颇信神灵,一般都在出现困难的事情之后。春风得意之时,则会把神灵抛到九霄云外。所以人的心理太脆弱,因为脆弱变得摇摆不定。

真实作为一个词语在法律上使用的话,则又是一番解释。我在一部美国小说《漫长的诉讼》中记住一位著名律师的一句话:真实就像无底洞的那个底。意思很明白,就是法律上没有真实可言。

我们平时所说的事实,也是真实的另一个词语的表述。法律讲究客观事实和法律认定的事实两个概念。客观事实就是事物的本来面目。可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对客观事实进行复原,或者说进行证明,则是非常艰难的事情。为什么会出现错案、冤案,就是因为法律认定的事实和客观事实相距太远。反之法律认定的事实和客观事实越接近,判决就会越正确,越公正。

可是,在审判期间,在认定事实的过程中,对于真实的确定却受着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干扰。比如最常见的行政干预,还有各方面关系网的介入,再者就是媒体的压力。如果法官能坚守法律的底线,当然是值得庆幸的。可是怕的就是法官坚持不了法律这个底线,而是跟着对自己有利的舆论方向或干预人的指令做出裁决,那样造成的冤案程度和几率率则是无法估量的。

世间的人和万物,虚虚实实交叉重叠,即使做好真实的自己也是不容易的。因为每个人都处在这样的世事当中,无法摆脱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好像不随波逐流就无法适应社会一样。这些矛盾的现状,这些尔虞我诈的行为方式,无不充斥在人们的大脑,也无不充斥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

所以,说来说去,我只能这样结束:真实是人们永远追求的东西,可也是永远无法获得的东西。

                             

                                                                                              2011年9月13日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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