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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冤民上访遭报复

火烧 2011-09-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39
莱州市贺冠山因举报问题遭贪官打击报复,引发冤民上访事件。文章反映公民依法申诉被压制,宪法权利受侵犯,呼吁依法治国落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eaed450102dtjj.html

莱州市冤民反映情况遭贪官打击报复(2011-09-22 22:33:43)

标签:杂谈

                      请求党中央为民做主

          国法不能成为空文  政策不能成为白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又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贺冠山,男,1965年生,1983年入伍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部队转业组织安排到莱州市公安局(民警)工作至今。因2007年向党组织反映情况遭受的非法迫害如下:

1、2008年10月5号我去北京向党中央反映情况,6号在人事部信访办被莱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志晓、杜兴群、张守忠、吕锦岩截住,四人将我从北京于6号4时45分带回莱州公安局,局副局长肖绍云、纪委书记刘丰勇、副书记潘丰强、政工科长黄尧,政委徐海生,信访科长赵振峰等多名领导对我进行3个多小时的训骂,并要开除我的公职,让纪委专为我办学习班,直到晚上8.30分才让我回家吃饭。而后一直安排2名警察一部车在我家楼道门口24小时轮流值班对我进行监控,在我去北京的同时,6号上午公安局微机监控中心采取卑鄙手段,对我家的网络进行攻击封闭,导致我家无法上网,并且多次给我家属打电话要到我家修微机遭到我家属拒绝。他们是怎样知道我家的微机坏了的,又是怎样知道我家的微机出现故障的。难道莱州警察有“神算”之能。不得不让人刮目相看。

7号上午8点我给莱州网通公司打电话问为何我家的网上不去了,网通公司说给查一下,不一会儿,网通公司来电话说,线路没有问题,是莱州市公安局下通知让把你家的网络给锁死的,我问为什么,网通公司说不知道,让我问公安局,等下午四点才能给你家开通网络,在通话的同时,副局长肖绍云、政工科长黄尧正在与我谈话,安排我到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精神病院)做检查,原来领导要把我送进精神病院啊!我当场提出质疑,我不在家为何停止我家的互联网,他们说不知道。谈话结束后,我回家让我家属给我准备去上海的东西,我家属问去上海干嘛,我讲了局领导安排我去上海精神病院的内容,遭到我家属的强烈不满,并且打电话质问经侦大队长,说贺冠山没有精神病,查什么,别真被他们治成精神病,我也只好做家属工作,我的听从组织安排,我去亲自体验一下,不会有问题的。10号早晨7点局党委安排经侦大队教导员于志晓、王茂平、杜兴群三人开车带我去上海市心理咨询中心。一路上我在想绝对不能进精神病院,进了精神病院想出也就出不来了,当要进入上海的时候我就提出了回莱州的要求,不会莱州我就直接做飞机到北京告你们把反映情况人员送上海精神病院;于志晓教导员等三人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只好答应回莱州。但是他们还是把我拉到了上海,在上海僵持了将近两三个小时给我做工作,后来看我决心一下才开始会莱州。难道莱州市公安局50多名民警联名写上访信都是精神病吗?怕被他们治成真的精神病!

2、2009年3月我再次准备去北京反映情况,局领导在我家宿舍楼前后、左右按照了4个探头进行监控,3月6日我离开莱州,7号副局长肖绍云带来大队长孙琬力、教导员于志晓、王寿礼、吕锦岩等7人赶到北京利用权力动用机侦手段,再次将我带回莱州,并每班安排4名警察两部警车对我24小时实时监控,回家看望父母都有两名警察跟随,5月6日连大小便的自由都没有,监视我的警察撵的我到处跑,在这种情形下我真的要变成精神病了,不得不佩服我们莱州市公安局领导真的很敬业。反映情况也不允许。公安局领导对我监视警力安排名单如下:

24小时干警值勤名单2009年5月

6日:2—10点:吴国泉、宗绪明;10—18点:王寿礼、陈旭明;18—2点:吕锦岩、金晓虎;
7日:2—10点:张守忠、曹子超;10—18点:李明刚、张耀喜;18—2点:杜松智、贾耀东;

8号:2—10点:张联蕊、王召军;10—18点:王茂平、于剑锋:18—2点:吴国泉、宗绪明;

9号:2—10点:王寿礼、陈旭明;10—18点:吕锦岩、金晓虎;18—2点:张守忠、曹子超;
10号2—10点:李明刚、张耀喜;10—18点:杜松智、贾耀东;18—2点:张联蕊、王召军;

11号2—10点:王茂平、于剑锋:10—18点:吴国泉、宗绪明;18—2点:王寿礼、陈旭明;

12号2—10点:吕锦岩、金晓虎;10—18号:张守忠、曹子超;18—2点:李明刚、张耀喜;

13号2—10点:杜松智、贾耀东;10—18点:张联蕊、王召军;18—2点:王茂平、于剑锋:

14号2—10点:吴国泉、宗绪明;10—18点:王寿礼、陈旭明;18—2点:吕锦岩、金晓虎;
15号2—10点:张守忠、曹子超;10—18点:李明刚、张耀喜;18—2点:杜松智、贾耀东;

16号2—10点:张联蕊、王召军;10—18点:金晓虎、于剑锋:18—2点:王茂平、宗绪明;

17号2—10点:王寿礼、陈旭明;10—18点:吴国泉、贾耀东;18—2点:张守忠、曹子超;

18号2—10点:李明刚、张耀喜;10—18点:杜松智、贾耀东;18—2点:张联蕊、王召军;

19号2—10点:吴国泉、于剑锋;10—18点:宗绪明、王茂平;18—2点:王寿礼、陈旭明;

20号2—10点:吕锦岩、王笑娟;10—18点:张守忠、曹子超;18—2点:李明刚、张耀喜;

21号2—10点:贾耀东、杜松智;10—18点:张联蕊、王召军;18—2点:王茂平、宗绪明;

22号2—10点:宗绪明、王茂平;10—18点:王寿礼、陈旭明;18—2点:吕锦岩、金晓虎;
23号2—10点:张守忠、曹子超;10—18点:李明刚、张耀喜;18—2点:杜松智、贾耀东;

24号2—10点:于志晓、宗绪明;10—18点:于剑锋、王茂平;18—2点;许皓明、陈旭明;

25号2—10点:吕锦岩、王笑娟;10—18点:张守忠、曹子超;18—2点:徐浩明、陈旭明;

26号2—10点:贾耀东、杜松智;10—18点:于志晓、于剑锋;18—2点:王茂平宗绪明;

27号2—10点:许皓明、陈旭明;10—18点:王笑娟、吕锦岩;18—2点:曹子超、张守忠;

28号2—10点:李明刚、张耀喜10—18点:杜松智、贾耀东;18—2点:王召军

29号 2—10点:于志晓、于剑锋10—18点:王茂平、宗绪明; 18—2点:许皓明、陈旭明;

30号2—10点:王笑娟、吕锦岩;10—18点:曹子超、张守忠;18—2点:李明刚、杜松智;

31号2—10点:张耀喜;贾耀东;10—18点:张联蕊、王召军;18—2点;于志晓、于剑锋;

1号:2—10点:王茂平宗绪明;  10—18点:许皓明、陈旭明;18—2点:王笑娟、吕锦岩;
2号;2—13点:曹子超、张守忠;   13—21点:李明刚、张耀喜;

2009年9月17日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的日子,也是孩子入学的日子,我送我女儿到北京去学习,莱州市公安局领导组织将近20多名警察在莱州市车站进行堵截(怀疑我到北京反映情况)副局长肖少云,大队长孙琬力在场,我一再讲明我是送女儿学习,我什么材料都没拿。他们不相信,局领导安排警察刘晓国、贾耀东坐车跟随到北京,到北京一下车就遭到莱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召武带来20多名警察的包围。我们父女俩打的士才逃出他们的包围,当找到小旅馆住下到天亮时,服务员对我说,外面有人监视我们,我以为是我们莱州市公安局的人员跟来了,可万万没有想到是莱州市公安局领导在北京雇佣的人员,他们停车后下车就打,吓的我女儿直呼救命,把我的衣服全部撕破,把我和我女儿强行台上他们的车辆拉着我们交给了在北京的莱州市公安局警察。这就是孩子们心目中的警察叔叔?还是电影了的土匪、黑社会!现在还有讲理的地方吗!

4、2009年12月我到北京反映情况准备回济南公安厅,却在北京南站再次遭到莱州市公安局在北京雇佣的3人抓捕后被强行送回莱州。(这次没有动手打我)

5、2010年3月莱州市公安局10多名部队转业退伍军人公安民警集体到山东省公安厅反映情况,依法咨询莱州市公安局农民合同警能转为人民警察,违规违法过渡公务员问题,被莱州市公安局副政委黄尧带领的各科队长20多人强行带回。副政委黄尧在公安厅接待处对我们讲要给到公安厅反映情况这部分人员处分。当时在场的也有公安厅接待处的领导。反映问题要背处分、遭抓捕,谁敢反映问题。

6、2010年12月21日上午11时许,我到北京办事,莱州市公安局领导做贼心虚,以为我又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去了,就对我的手机实行卫星定位监听等机侦手段,锁定我到达的地点,并雇佣黑社会对我实施追杀。在我到达北京清河公交392站点后,遭不明身份人员殴打堵嘴捆绑被强行抬到车里,三名凶手谎称是警察,并向围观的北京市民说所绑之人贺冠山是网上“通缉犯”,在我的大力呼救下,北京市民强烈要求他们出示警察证件,不拿出证件不让他们把人带走,他们几个人没有一个能够拿出证件的。好心正义的市民把车围住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10接到报警来到后,将3名犯罪嫌疑人带到西三旗派出所,贺冠山被打的晕倒在派出所,后被送到医院。直到18点也没有告知我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为何追杀绑架我,是受谁所雇佣。18点多钟山东省烟台公安局驻京办警察王勇、鲍海荣来到西三旗派出所,谎称说先出去吃饭,出门把我又交给另外4个年轻人,驾驶着一辆车牌号为HN6472的车,饭也没让吃连夜把我押送到莱州,约2点30分到达莱州市区南突然停车将我从车内拖出后开车逃离莱州。

7、时至今日我几乎天天打电话给北京西三旗派出所,问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处理结果。直到2011年1月2号打电话再次问时,答复是“本案已移交山东省莱州市公安局处理”把追杀凶手交给雇凶着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文规定有属地管理权限,一个县级莱州市公安局管理权限管理到北京了。闻所未闻,世界罕见。这种藐视国家法律行为必须纠正。

8、2011年3月5日莱州市公安局领导再次滥用职权通知网通公司突然将我家互联网停止,造成我和家人无法上网,且耽误孩子学习查询学习资料。因为公安局长不见我,我只好打电话咨询局长为何给我家封锁停止网络时,局长电话里说,“准备把我扔大海里去,你不是东西、你太坏、我不跟你谈”,就把电话扣了。当我再次拨通电话时,我恳请局长先不要挂断电话,我问为什么要把我扔大海里,把我扔大海里去的理由是什么?作为公安局长莱州市人民的父母官接电话后竟说出“你不是东西,不跟你谈”这样的两句话,说完扣机。党啊!国家的法律和公民的权力何在,救救我们吧!救救山东莱州市这些受苦受难的人民群众吧!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公安对公安内部民警都这样苛刻,对依法诉求、依法反映问题的公民又会是什么样子啊!

9、2011年6月18日下午3点莱州市公安局调动20多名警察利用送邮件为名的欺骗手段,骗取我开开家门,给我扣上扬言实施爆炸,煽动、策划非法聚会的罪名,将我非法拘留。将我拘留后对我家进行搜查,扣押我家的方正电脑1台,网卡一个,戴尔笔记本1台。纸片10张写有邮箱、名称、网络用户密码等。民警帮扶活动手册1本。

10、2011年7月4号下午5点莱州市公安局领导安排治安大队长毛旭波、经侦大队长孙琬力到莱州市公安局拘留所告诉我,下面是毛旭波传达局领导的话:你7月6号就要出去了,出去后第一不要发帖,第二不要再去反映情况了,以前的事情可以不究。如果再去党中央反映情况、在网上发帖子就开除你的公职,劳教你、判你刑,你想拼个鱼死网破,告诉你没有门,鱼死了网也破不了。这就是我在拘留期间莱州市公安局领导对我的训诫。但是身在监狱的贺冠山面对强权的压迫,意志丝毫没有改变,贺冠山说,为党、为国、为人民的思想谁也不能给我改变,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反腐败的决心绝对不能变。你们有什么手段用吧!黑道白道你们都在我身上用过了。我也做好了为党和人民牺牲的准备!

11、在我被拘留期间对我家属24小时监控跟踪,我家属找莱州市公安局长询问事情经过、事情的处理情况,莱州市公安局长说有了贺冠山的饭碗我们的饭碗就没有了,贺冠山逼得我们没有路可退的情况下,如果贺冠山通过这次拘留教育出来后变本加厉、一意孤行、轻者拘留劳教、重者判刑,我们也下决定,他不让我们过好日子,我们也不能让贺冠山过好日子,没有办法,真正逼到我们没退路了,我们不愿和贺冠山置气,第一不置是头,第二和他质气有几个贺冠山灭不了他,但是贺冠山不要欺人太甚,欺人太甚,真正把我们逼到没有退路了……

12、2011年8月30日上午9点30分我在家里接到莱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警察修鹏宙电话让我到治安大队拿收缴通知书,被我拒绝,于9月1号通过邮递的方式邮递给我,看到收缴通知让我想起来莱州市公安局领导20年来违法犯罪行为,看到他们的黑手更加猖狂,更加无法无天,怕我在互联网上公开他们的犯罪事实,对我进行禁言,从08年10月6号开始长期攻击封锁我家互联网,在成效不好的情况下,就依权强加罪名收缴我家电脑盗取修改QQ密码、网络用户论坛密码,篡改帖子内容。

莱州市公安局领导以上做法严重违抗国家宪法和法律,违抗党的政策和规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第十条、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一)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二)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三)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四)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根据以上我错在哪??

请求党中央国务院派人查清事实真相换当事人清白,铲除隐藏在莱州市公安队伍的害群之马!

莱州市人民群众因为上访向党中央反映情况不同程度的遭受到公安局领导的打击报复;重者刑事拘留送精神病院和行政拘留,轻者遭受非法看押殴打;下面是部分人员的证据:

1、莱州市文峰路街道枣林村70岁的老党员孙洪正拘留;电话0535-2421169

2、莱州公安局民警部队转业军人中共党员贺冠山,拘留;电话0535-2252696

3、莱州市军转干部家属 刘会景(女)中共党员下岗职工(拘留)电话15726555427

4、莱州市民荆美杰(女)反映一家3口户口问题,拘留 ; 电话:15953587278

5、莱州文昌东尹家市民尹连芝(女)被送荣军医院(精神病院)电话15098533413

6、莱州市郭家店郭希成(男)拘留  电话13854526069

7、莱州市军转干部李培江中共党员参战(副营长)2004年12月8日和战友宋建明到北京向党中央反映情况12月9日被政府接回先后软禁莱州市党校、莱州老干部活动中心、李登海第二招待所、同莱高速公路服务区共计28天    联系电话:13791223747

莱州公安局民警部队转业军人中共党员贺冠山,拘留;电话0535-2252696

 


莱州市文峰路街道枣林村70岁的老党员孙洪正拘留;电话0535-2421169山东驻京办给孙洪正的信件

莱州市民荆美杰(女)反映一家3口户口问题, 拘留 ;电话:15953587278

 

1、是谁委托的委托人又是谁,2、被委托人是谁意外死亡,3、迁出手续资料齐全拿出来让当事人看看。为何当事人自己在什么不知的情况下全家人的户口消失。

问题不解决而被精神病的莱州市市民

莱州市文昌东尹家村民尹连芝(女)被送荣军医院(精神病院)详情请联系当事人电话15098533413



莱州市军转干部家属刘会景(女)中共党员下岗职工(拘留)

电话15726555427

 

 

郭希成被打照片

莱州市展润水泥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人郭希成(男)拘留  电话13854526069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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