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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尔文:四项基本原则是一面红旗

火烧 2011-03-2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四项基本原则作为红旗的正确性,同时指出其被修正主义分子利用,推行资本主义路线,揭示红旗背后的复杂现实与矛盾。

     黄尔文:四项基本原则是一面红旗  

   

首先要指出的是,四项基本原则所提出的四条——坚持社会主义,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党的领导——无论是把每一条单独抽取出来,还是综合在一起,它们都是正确的,是符合中国最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也是得到中国共产党大多数党员的拥护的。  

因此,毫无疑问,四项基本原则是一面红旗。  

但是,三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内的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也一直打着这面红旗。而且不仅仅是打着,还把它举得很高,当做中国共产党现阶段的政治目标和基本纲领,写入了党章里,写到了宪法里。  

但即使这样做了,也并没有妨碍他们在中国推行资本主义路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社会,在这条路上走得已经太远太远了!  

这就很容易让人产生疑问,这面旗究竟是红是白?   

既然在内容上我们承认了四项基本原则所列出的四条是正确的,说它是一面红旗,再说它是白旗,岂非是自相矛盾?  

但事实是,我们确实未见走资派如何大张旗鼓地公开反对它,中国却已走到了资本主义的悬崖边上。  

走资派的这个障眼法是如何使出来的?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先让我们排开其他因素,仅仅从四项基本原则这种提法本身,来研究一下这个纲领性口号的形式,看看是否可以找出一些端倪来。  

下面做一个初步探讨:  

共产党的纲领性的目标,包括名称、口号,历来都是观点鲜明,并且非常简练,是形式与内容的高度统一,因此极具号召力,也富有鼓动性。  

例如,“共产党”三个字,可以直接读出“根本宗旨是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政治集团”的含义。马克思将共产党的目标概括为“消灭私有制”五个字,其内涵非常丰富,既是共产党的最近目标,也是最终目标。毛主席提出的“阶级斗争为纲”六个字,里面不仅有目标,还包括了方法——“抓纲带目”,通过抓住主要矛盾,带动并解决其它所有矛盾,包括生产建设。“斗私批修”只有四个字,却包括了一个完整的战斗纲领:个人,要与自己的私心作斗争,克服个人主义,抵制资产阶级的影响;全党,要批判修正主义,同资本主义路线作斗争,防止资本主义复辟。  

这是因为,共产党人历来是光明正大的,从来就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政治主张,因为他们的观点和政治主张,他们的基本宗旨,代表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劳动者的利益。  

因此,用鲜明简练的语言直接表达出自己的宗旨,是在四项基本原则作为一个纲领性口号提出来之前,共产党用以表达自己的纲领和目标的语言的显著特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语言表达上显然不具备这样的特征。如果不把内容——即那四条展开来,这八个字本身够精练,但不能直接表达出中国共产党的目标和宗旨,也就是说,仅仅为四条内容加上了一个标签或者说“外壳”。如果说这四条原则是一把宝剑,它就被装在了匣中。如果说它代表一面红旗,它是被卷起来了,并加上了一个无色的外套。这样,宝剑的锋芒、红旗的色彩全都被遮掩起来了。这种做法和邓小平“韬光养晦”的思路倒是一致的,算得上一大发明。  

当然,尽管在形式上未达完美,未直接表达党的基本宗旨,使之号召力和鼓动性有所下降,但不能说这是一个根本性的错误。   

看来最大的问题出在这个外壳上“基本”前面有“四项”两个字。  

这是个带有限定性的数词。把基本原则限定为四,少一项不行,多一项也不行。多出来的,包括其它应包含而未包含在内的,均达不到“基本”这个标准,只能算是次一位的标准,甚至是可以被忽略的标准。而对于内容的表达,则采用了并列、枚举的方式,这种表达方式的基本要求,就是列出的条目必须覆盖全部内涵,否则就会遗漏许多重要内容。  

因此,作为纲领性的口号,表达内容的形式上存在缺陷。   

很明显,作为中国共产党政治工作的基础,仅有四项基本原则提出的这四条还不够。也就是说,如果把这四项基本原则当做一个整体,当做全部工作的全部基础,它是有缺陷的,是不完整的。至少,缺少了民主集中制这个治党治国的重要原则。  

四项基本原则,不是邓小平的发明。其来源本人无法考证,感觉上很可能是将毛主席提出的六条政治标准中有关条目掐头去尾,抽取出来,然后增删修改,并做了一个简单概括。  

毛主席提出的六条政治标准是:“(一)有利于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而不是分裂人民;(二)有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而不是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三)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专政;(四)有利于巩固民主集中制,而不是破坏或者削弱这个制度;(五)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而不是摆脱或者削弱这种领导;(六)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国际团结和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的国际团结,而不是有损于这些团结。”(引自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四项基本原则去掉其中(一) 和(六),将有关“巩固民主集中制”的(四),换成了“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也许有人会问:六条政治标准中为什么没有提出马列主义?实际上,毛主席在文章中已经作了说明。毛主席说,这六条标准是“根据我国的宪法的原则,根据我国最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我国各党派历次宣布的共同的政治主张”提出来的。在同一篇文章又说起有人提出了“能不能对马克思主义提出批评”的问题,说明当时有一部分人或者一部分民主党派还不能完全接受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毛主席绝不会强迫别人接受某种思想,因此,虽然整篇文章中多次重点提到马克思主义,但在六条标准中没有提,绝不是疏忽和遗漏。  

…… 

问题是,缺失的“民主集中制”非常重要,不仅涉及到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也与中国的国体政体密切相关。  

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许多问题恰好出在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的缺失上。党内民主的缺失,使基层党员不能成为联系群众的纽带,使正确意见不能上传,最终导致基层组织失去了战斗堡垒作用,无法抵御来自上层的修正主义路线;人民民主的缺失——直接表现为失去了“四大”,使人民失去了监督手段,不能公开地反对并有效地抵制领导层大面积地贵族化、腐败化。  

我们可以从现实生活中举出无数个例证。来说明,正是在高举“四项基本原则”这面红旗之后,“民主集中制原则”事实上已被极大地削弱了。当然,还有其他一些重要原则,也同时被极大地削弱了。  

前面提到,我们未见走资派如何大张旗鼓地、公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这并不是说他们没有隐蔽地在暗中加以反对。  

下面列举的是他们暗中采用的手法:  

首先制造出一种完全否认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存在的政治和舆论环境,然后将四项基本原则的第一条——社会主义——前面加上“特色”二字,来改变其性质;将第二条——无产阶级专政——用缺失的人民民主打入冷宫;将第三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用纵容媒体捏造谎言的手法对马列主义在中国的思想继承人毛泽东猛烈攻击,同时装聋作哑,使人闻之色变,避之唯恐不及;将第四条——党的领导——用缺失的党内民主使共产党的领导权集于一身,最后,高高举起“经济建设”这面大旗,同时用“小康”、“富裕”、“满足物质需要”一类美好的字眼迷惑广大劳动阶级,使他们丧失斗志,然后用土地承包到户的手段,形成广泛存在的、事实上的农村个体小私有经济,来强力拆散工农联盟,这就必然会强烈地冲击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这种非常有针对性的暗中的攻击和反对,三十年来,是否一直在我们身边反复发生、反复进行呢?  

面对这种冲击,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力量也必然会进行顽强的抵抗和斗争。  

在高举“四项基本原则”这面红旗的政治和舆论环境下,已经被许多人置若罔闻的、本来就有所缺失的“四项基本原则”,成为他们手中唯一的武器。  

三十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了,“经济建设”与“四项基本原则”之间的这种矛盾和冲突从未停止,一旦发生了矛盾和冲突,又总是“四项基本原则”给“经济建设”让路。  

这正是因为,尽管四项基本原则是正确的,但无法覆盖中国共产党全部带根本性的政治要求。当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把四项基本原则抬到了“治国之本”的高度,抬得越高,其中缺失的环节,例如所缺少的民主集中制,就会降得越低,一直降低到被人忽略的程度。  

所以,问题可以归结为:武器本身存在缺陷!  

正如前面所说,这是由表达形式上的缺陷造成的,如果不加细心分析,很难被察觉。但实际上这种形式上的缺陷却毫无疑问地被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利用了。我们不得不佩服他们的“聪明”与“狡猾”!  

他们“无意”中遗漏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正是克制走资派资本主义复辟的锐利武器。他们还“无意”地遗漏了共产党的“国际主义原则”,“群众路线原则”。这些“遗漏”,无一不重创了中国共产党,重创了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因此,把它举的越高,被遗漏的原则就越显得软弱无力。  

或许,这就是走资派所使的障眼法。  

本文不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只是真诚地提醒真正的共产党人,在我们举起四项基本原则这面红旗与资本主义作斗争的时候,应当随时考虑到四项基本原则表达形式上的缺陷和不足,考虑到那些“有意无意”被“遗漏”的东西。  

(说明:本文主要部分来自对作者另一篇文章的摘录,侧重点不同,有所加强,但基本文字难免雷同,敬请谅解。)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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