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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中国方法的希望

火烧 2011-09-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中国社会问题根源在于文化观念,强调法律应凌驾权威。提出通过培养清官推动法治,改变民众对权威的依赖,建立法律威信,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中国现在让人觉得越来越缺乏信心,社会秩序越来越失控,社会风气越来越差,社会的政治清明越来越差,社会的公平正义越来越虚弱,社会的贫富差拉大成为不可阻挡趋势,社会充满谎言和欺骗,等等,各种矛盾处于激化,人们想找出原因找出毛病根源,许多人指向政治制度,而我认为根源是中国文化,就是我们的生活观念生活态度,政治制度只是推波助澜的作用。  

自古以来,中国人没有对法律敬重畏惧之心,只有对权威权势敬重畏惧,为什么呢,法律不及官大。包公受到赞扬,就因为人们知道,只有遇到清正廉明刚正不阿的官员,法律的公正性才能得到维护和彰显。法律的作用取决于官员的人品,人的因素大于法律的尊严。因此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并不是受到法律的保护得到公平公正,而是看官员的人品好坏来看公平公正能否存在。  

对于官员来说,他对法律的态度,不是监督人们要求人们严格尊重法律,而是怎样让法律符合社会生活的需要,一个是拿法律把社会生活罩住,另一个是拿社会生活把法律罩住,出发点不同,结果大不一样。普通百姓无权无势,官员可以持平常心依法处理;遇见有权有势者牵涉的各种关系,官员容易让法律符合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就会看见类似的事,法律会有不同态度。  

其次就像包公审案那样,先认定是否有罪,然后才拿出法律衡量,也就是法律的运用取决于人的先入为主;而不是由法律来先认定是否有罪,再依法衡量罪的大小适用条律。这造成有权有势者是法律的主人。在古代中国,家族处理内部事物,也是家族里的几个权势者,族长、强势者、地位高的人等议论出的共识,来作为处理办法。人治在社会生活中通行无阻,人们也公认那是规矩,形成中国人对法律不及权威的共识,相信人的因素在前,能够发挥决定性作用;而法律在后,人需要它时才存在。  

所以,这样的生活观念生活态度影响到人们对政治制度的态度。政治制度会赋予一些人予权力权威,这些人是好人,那社会就处在这些青天大老爷的光明照亮下,法律畅通无阻,干干净净。如果这些人不干不净,那社会就处在阴阳交错下,有黑有白,法律就取决于是在明处还是暗处,看得见或看不见。中国人相信人是可以凌驾法律之上的,只要是能够把法律拿在手里的人。事在人为。  

所以,中国人普遍不相信法律能够给他们带来公平公正,相信包公能够带来公平公正。对政治制度的指望,是相信好政府出来的包公多,能够让大家生活在有法律保障的安稳中,太平世界里。而恰恰是这种生活观念生活态度,才造成中国人寄望包公胜过寄望法律。要改变这就需要政治制度多生产出清正廉明刚直不阿的官员来,由这些人把中国置于法律统治一切下,法律成为谁也不能违反的规矩,法律是社会生活中人人必须遵守的秩序,人必须生活在秩序里。通过这样努力做,一点一点树立起法律的威信,一点一点让人看见法律是规范行为、是实施公平公正的力量,一点一点改变中国人的生活观念生活态度,相信过去是权威权势压在头顶上的,现在是法律压在头顶上,谁违法,法律就压死谁。救中国就靠官员了,由官员来告诉老百姓,社会正向越来越光明发展。  

                    [完]  

                                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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