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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淡经济学之巴菲特的悲剧

火烧 2011-10-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38
文章围绕张五常对主观与客观的论述展开,探讨科学认同与主观判断的关系,引用张东荪《科学与哲学》观点,分析主观现象的共信问题。

扯淡经济学之巴菲特的悲剧  

   

这是张五常一篇文章的题目,借来用一用,但其实我要说的倒不是巴菲特。本来呢,是打算针对张五常《经济解释》中的一些观点,写个“扯淡经济学之主观与客观”的东东,但这话题比较的形而上,不容易扯清楚,就一直拖拖拉拉没动手。而且看张东荪的《科学与哲学》,知道早在80多年前的那场“玄学与科学”的论战中,他和丁文江已经扯过了。不过看了张五常的这文章后,却决定要动手:既然这文章是引子,索性就把题目也借来一用;当然,主要的还是因为我估计这题目比我自己的更吸引眼球。  

照例还是拷贝,《经济解释》云:  

“凡是现象或行为,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而大家决不能在这主观上有分歧。我说太阳正在上升,是我个人的主观判断,要是你不同意,认为太阳正在下降,那么我和你就不可能一起科学地解释太阳的现象了。……   

奇怪的是,大家对主观现象的认同,是莫名其妙地容易一致的。一个现象,就算是主观不同,同意这现象的存在也不困难。例如,有色盲的人,会同意某一种他自己看不到的颜色的存在;失聪的人,听而不闻,但也不会否认有声音这回事。   

主观的现象被客观地认同、共信,是科学的一个基础。但有一些主观的事,是不能为大众所认同,难以共信,所以这些事是科学以外的了。”  

我发现,张五常的看法是比较的接近丁文江,而我自己是比较接近林宰平和张东荪;感兴趣的,可以找张东荪的《科学与哲学》看看。首先,我认为张五常对什么是主观、客观、判断、认同、现象等概念并没交代清楚。照他说“我说太阳正在上升,是我个人的主观判断”来看,似乎任何人的所有判断都是主观。而且“客观地认同”也是一种判断行为吧,则“客观地认同”也是“主观的判断”了,那什么又是“客观”呢?  

说“大家对主观现象的认同,是莫名其妙地容易一致的”,那意思好像是,认同是无缘无故的、无端端的、发神经的一种巧合了。难道说,判断不是要有所依据的么?你判断“太阳正在上升”则最少要有个关于“上”的规定吧?如果我自己关于“下”的规定正好和你关于“上”的规定一样,则我认为“太阳正在下降”不是理所当然的么?诚然,“有色盲的人,会同意某一种他自己看不到的颜色的存在;失聪的人,听而不闻,但也不会否认有声音这回事。”但是,这和主观不同有什么关系呢?我看不出,这里的例子是怎么在逻辑上,来支持“一个现象,就算是主观不同,同意这现象的存在也不困难”的。莫非,和正常人相比,色盲和失聪“就算是主观不同”了?如果判断的依据也是一种主观的话,则我认为,大家对现象的认同,不是因为主观不同,而恰恰是主观相同,没什么好奇怪的。  

关于现象,《经济解释》还云:“在科学上,现象(phenomenon)、事实(fact)、行为(behavior)或观察所得(observation)是同一回事。”“而最后还有两种——没有解释力的「理论」——不可能被事实推翻的。其一是用以验证的现象,并非事实;其二是被推断会发生的现象没有限制。”前面说现象和事实是同一回事,后面又说现象“并非事实”,请问:到底是不是同一回事呢?  

更云:“假若我们将五两黄金分为两份,一份三两,一份二两,由人随意选择,被人选取的那份是三两,那么黄金就是经济物品了。两相比较,被选取的那一份就算是较为优胜了,究竟是好还是坏,是否有益身心,却是无关宏旨的。因此,「胜」在这里并无主观或价值观的内容。”  

这里的“随意”两字,用的实在太妙了:是随自己意愿,还是随便?如果是随便的意思,则我大可以眼睛一闭,胡乱一抓,但很可能抓到二两的那一份。那么,是随自己意愿的意思了?这也比较符合张五常前面说的“凡是现象或行为,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选择当然是行为了,那么“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而没有选择的行为,也就无法确定哪一份较为优胜;但是,张五常说了,“「胜」在这里并无主观或价值观的内容。”——单就这一句话而言,好像主观和价值观又是同一回事了,至少两者是不可能毫无关系的。  

说到价值观,才真正入正题了。张五常在《巴菲特的悲剧》一文云:“我认为巴菲特的生命是一出悲剧,其中的主要根据,是盖茨在他的书评中所形容巴氏对子女的一段话(杨老弟是拍案叫绝的):「他(巴氏)会让子女有足够的金钱,从事任何工作,但不会多到使他们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这不是悲剧是什么?倘使为父的对儿女好好地教养,儿女长大后怎会因为钱多而游手好闲呢?如果盖茨所说的是对的话,那么巴菲特的儿女真的是没有「家教」了。”  

首先,我想巴菲特的儿女,在各种教育上是不必担心没学费的。至于巴菲特这为父的,对儿女的家教如何,单从盖茨那句话,我看不出什么信息来;再说了,为母的也可以家教不是?巴菲特是单身么?这可不合《傲慢与偏见》中的那个至理名言。而且很明显的是,盖茨和杨老弟并不认为,“巴菲特的生命是一出悲剧”的;这可见,大家对主观现象的认同,并不是那么“莫名其妙地容易一致的”。张五常还引英谚说,“纵有万金,难卖幸福”,诚然,我自己主观上也这么认为;但是,如果巴菲特自己主观上认为,“有万金即幸福”呢?况且,人家也不是守财奴,而是个慈善家呢。  

而且根据经济学的自私假说看,巴菲特也一定不认为,自己的生命是一出悲剧,否则他不会这么做。所以,张五常的那题目,应该改为“张五常眼里的巴菲特的悲剧”才对。至于张五常说,巴菲特如果“抽出百分之一时间来,客观地回顾平生,他应该感到有点后悔吧。” 照张五常的逻辑,“客观地回顾平生”这个行为,“其存在是靠主观的判断”吧?假使巴菲特后悔了,这也算是一种行为吧?我倒是很想见识见识,五常教授怎么来解释这行为,他老人家可是不用品味、偏好或者价值观的。但像我这种没出息的,就只好如此想,那一定是巴菲特的价值观或者品味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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