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高薪制对促进腐败的杠杆作用
文章探讨国企高管高薪制对腐败的推动作用,分析收入差距引发的心理失衡,以及由此产生的权力寻租现象,强调高薪制与公平社会的矛盾。
国企高管高薪制对促进腐败的杠杆作用
比如央企高管由中央政府任命,省级及以下的国企负责人,均由省及以下各级政府任命,等等,严格意义上讲,国企高管仍属于国家干部范畴。国家机关干部转任国企高管,或国企高管调到政府任职,既符合有关干部任用规定,也有不少实际事例。前者因为国企老总大多由国家干部过渡而成,不再列举;后者如中海油的前任老总卫留成,先是调任海南省省长,今为海南省委书记;中国铝业原董事长郭声琨调任广西党委书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总经理竺延风调任吉林省副省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小鹏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等等,不胜枚举。
也就是说,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理论上说都可以转任国企高管的;那么,现在假设我就是一个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期间,比如某年初吧,跟我一块上班的同事(也假设级别、资历、能力和我差不多)被调往某国企担任高管,我则继续留在国家机关任职,结果到年底这位原同事拿到了500万或1000万元年薪,而我每月工资几千元,一年算下来也不到10万元。
一般来说,很显然,对比俩人这个收入的巨大差距,对我心理上必定会产生很大冲击,攀比,抱怨,生气,想不通,在所难免,毕竟,并不是只有国企高管才喜欢钱,而别人都视金钱如粪土嘛。那么接下来我要做的,大概就跟腐败沾上了,比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等,当然,也可能担心出事,处处谨慎小心,违规给老板们办了事也不要好处,但与上市公司老板打高尔夫球的时候顺便了解一下该公司股票下步将有何动作,是可以的吧,而炒股赚了钱谁能奈你何?总之,想方设法总要弥补一下因旧同事发财而带来的心理不平衡的。
而某人前往国企担任高管迅速享受高薪的事实,当然并非只有原单位的同事清楚,而是公开透明,地球人都知道的现象。因此,有可能引发众多国家公务员愤愤不平,嫉妒难忍,进而产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堤外损失堤内补”的局面。而这样的结果,对公务员腐败的带动作用显然是不可低估的。
另一种情况,就是国企高管调任政府担任要职,同样对任职单位公务员产生巨大影响,因为你在国企多少年赚了个盆满钵满,一个地道的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来跟我们共事当“公仆“,甚至还得经常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教育大伙如何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等等,能有说服力吗?万一下一步官员财产申报制一旦实施,叫别的官员的脸面往哪儿搁?因此,众官员只好急起直追,多错并举,力争先富了。
因此,这样的情况,也容易对腐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然,对国家机关官员来讲,让谁去当国企高管,并不见得就是重用,甚至对当事人还有被“贬”的感觉也难说,而留下来的也许更好,地位更高,油水更丰厚,前途更远大(毕竟,国家机关涉及面广,权力大,毕竟政府官员的强势地位是无可争议的现实)。倘若这是事实,那将更可怕,那将意味着当今人们迟迟不能释怀的对国企高管高薪制的诟病,就仅仅是腐败问题的冰山一角了。
也许,现任中海油老总傅成玉说得对,“目前国企高管高薪不符合中国情”。因此,他声称这几年中海油高管的高薪都以捐献的形式处理掉了(捐给了母公司?),而没有进入个人腰包。
其实,在全国普通职工收入还很低、数千万职工下岗、大学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贫困人口很多(来自中国新闻网2009年04月10日的报道:中国每天生活费用不足2美元的人口近7亿,占总人口的50%以上,这也称高贫困线,而这也是世界银行列出的中低收入国家大多采用的标准)的情况下,国企高管高新制,绝不是不合理、不道德的问题,而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公然挑衅和背叛,是与党中央大力倡导的建立健全公平、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原则性的大问题。
比如央企高管由中央政府任命,省级及以下的国企负责人,均由省及以下各级政府任命,等等,严格意义上讲,国企高管仍属于国家干部范畴。国家机关干部转任国企高管,或国企高管调到政府任职,既符合有关干部任用规定,也有不少实际事例。前者因为国企老总大多由国家干部过渡而成,不再列举;后者如中海油的前任老总卫留成,先是调任海南省省长,今为海南省委书记;中国铝业原董事长郭声琨调任广西党委书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总经理竺延风调任吉林省副省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李小鹏调任山西省副省长,等等,不胜枚举。
也就是说,国家机关的公务员,理论上说都可以转任国企高管的;那么,现在假设我就是一个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期间,比如某年初吧,跟我一块上班的同事(也假设级别、资历、能力和我差不多)被调往某国企担任高管,我则继续留在国家机关任职,结果到年底这位原同事拿到了500万或1000万元年薪,而我每月工资几千元,一年算下来也不到10万元。
一般来说,很显然,对比俩人这个收入的巨大差距,对我心理上必定会产生很大冲击,攀比,抱怨,生气,想不通,在所难免,毕竟,并不是只有国企高管才喜欢钱,而别人都视金钱如粪土嘛。那么接下来我要做的,大概就跟腐败沾上了,比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等,当然,也可能担心出事,处处谨慎小心,违规给老板们办了事也不要好处,但与上市公司老板打高尔夫球的时候顺便了解一下该公司股票下步将有何动作,是可以的吧,而炒股赚了钱谁能奈你何?总之,想方设法总要弥补一下因旧同事发财而带来的心理不平衡的。
而某人前往国企担任高管迅速享受高薪的事实,当然并非只有原单位的同事清楚,而是公开透明,地球人都知道的现象。因此,有可能引发众多国家公务员愤愤不平,嫉妒难忍,进而产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堤外损失堤内补”的局面。而这样的结果,对公务员腐败的带动作用显然是不可低估的。
另一种情况,就是国企高管调任政府担任要职,同样对任职单位公务员产生巨大影响,因为你在国企多少年赚了个盆满钵满,一个地道的千万富翁甚至亿万富翁,来跟我们共事当“公仆“,甚至还得经常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报告,教育大伙如何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等等,能有说服力吗?万一下一步官员财产申报制一旦实施,叫别的官员的脸面往哪儿搁?因此,众官员只好急起直追,多错并举,力争先富了。
因此,这样的情况,也容易对腐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当然,对国家机关官员来讲,让谁去当国企高管,并不见得就是重用,甚至对当事人还有被“贬”的感觉也难说,而留下来的也许更好,地位更高,油水更丰厚,前途更远大(毕竟,国家机关涉及面广,权力大,毕竟政府官员的强势地位是无可争议的现实)。倘若这是事实,那将更可怕,那将意味着当今人们迟迟不能释怀的对国企高管高薪制的诟病,就仅仅是腐败问题的冰山一角了。
也许,现任中海油老总傅成玉说得对,“目前国企高管高薪不符合中国情”。因此,他声称这几年中海油高管的高薪都以捐献的形式处理掉了(捐给了母公司?),而没有进入个人腰包。
其实,在全国普通职工收入还很低、数千万职工下岗、大学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贫困人口很多(来自中国新闻网2009年04月10日的报道:中国每天生活费用不足2美元的人口近7亿,占总人口的50%以上,这也称高贫困线,而这也是世界银行列出的中低收入国家大多采用的标准)的情况下,国企高管高新制,绝不是不合理、不道德的问题,而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公然挑衅和背叛,是与党中央大力倡导的建立健全公平、和谐社会背道而驰、格格不入的原则性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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