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的价格只需要3万元
重庆制锁一厂是破产企业。因而没有给本厂职工办理医保。该厂女工晏开珍,女,1949年11月6日出生,今年62岁。于1994年下岗,1997年11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可是从1994年到2009年,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她和她的工友们没有任何医疗待遇。那时候她们年龄不算太大,身体也不算太差,因此总算挺过来了,没有因病而使得家庭陷入灭顶之灾,算是万幸。现在她们年龄大了,身体也差了,对于医保也产生了较多的期待心理。
人民日报2009年5月7日消息《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中央财政补助429亿元使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医保》,该项工作要求在2009年内完成。于是我们得以知道,因为破产企业在破产前没有给职工办理医保,没有缴纳企业应缴的那笔钱,所以破产企业职工本是没有资格参加医保的。可是由于2009年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做出了“中央财政补助429亿元使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医保”的决定,破产企业职工终于可以进入医保了。这条消息曾经让破产企业职工倍感振奋,也颇受感动,觉得公平正义的阳光终于照到他们身上了。
但是,中央的决定只履行了中央政府的责任,各地方政府尚还没有相应表示,因此好事并没有做到底。以晏开珍和她的工友们为例,她们从2009年起,有资格以关闭破产解体企业退休人员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了。但需要个人缴纳10年的医保费。2009年晏开珍已经60岁了,如果缴纳10年医保费,她就是70岁了。晏开珍忧心忡忡地说:“我现在每个月养老金才1300元,而2011年医保费已经上涨到3200元左右了,以后还会逐年上涨,我缴一次医保费,至少相当于两个多月的生活费就没有了。何况,我现在身体很不好,能不能活到70岁都难说得很,我是继续缴纳还中止缴纳,真令我左右为难,受尽煎熬。谁能为我们这些破产企业的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松松绑?公平正义的阳光何时才能照到我们身上?”
据了解,关闭破产解体企业退休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也可以一次性地交清10年的医保费。这在总额上能少缴一些,因为可以按现在的缴费水平缴,不必考虑今后医保基数上涨的因素。如果以2009年的缴费水平一次性缴清,10年医保费不足3万元就可以搞定。3万元,对某些人来说只是湿湿水,可是对晏开珍及其工友来说,无异于一笔巨款。这让她们为难极了。
我就想,如果一个省市的破产企业职工以100万计算,每人3万元,也就是3亿元,各地方政府只要向这些破产企业职工“让利”3亿元,就可以使职工们沐浴公平和正义的阳光了。即使该省市破产企业职工有一千万,也不过需要“让利”30个亿。各地方政府不妨考虑一下出台这个政策。既然中央政府已经拿出429亿元使破产国企退休人员纳入医保,各省市政府为什么不能也“表示”一下,为什么非得让那些本已经不幸的破产企业职工在60岁的时候还要再缴10年的医保费呢?
都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有光辉。可是太阳的光辉是抽象的,也不好量化。现在只要对破产企业职工每人“让利”3万元,就可以让他们享受公平和正义的阳光,何乐而不为呢?陕西神木县可以率先做到全民免费医疗,难道全国就没有一个省市能够率先做到让破产企业职工免缴个人的那笔医保费吗?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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