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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命令宣誓“受灵魂谴责”违宪,大家应严词拒绝

火烧 2015-09-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法官要求律师宣誓‘灵魂谴责’违宪,违反宪法和党章,律师有权拒绝。文章指出西方法律是为资本服务,中国应坚持红色宪法,反对私有化政策,维护人民利益。

  某地一法院开庭之时,法官要求律师之类的人宣誓“如说谎,灵魂受到谴责”,还号称借鉴西方司法制度。

  法官是党员、中国有宪法,党是无神论,宪法规定为人民,他不让宣誓受到人民处罚,这就违党章和宪法,不过是法律党用西方资本法律政变的阴谋。所以,法官不是皇帝,对法官违反宪法和党章的要求,律师和证人都有权拒绝宣誓,并要求法官辞职退党。

  法官在法庭上自杀就能证明有灵魂存在:再说这也等于鼓励说谎。法官自己都证明不了存在灵魂,也证明不了灵魂如何谴责,这不等于欺骗吗?法官必须证明有灵魂,这话才能说得过去。法官如果真的认为有灵魂存在,那么应该现身说法证明下,比如可以在法庭上自杀就可以证明有灵魂存在。你看,他认为有灵魂,那自杀了还是有灵魂上天堂,这不比现在做法官强,他为啥不去呢?如果人家根本没什么灵魂谴责,这不是故意骗群众,让群众感觉他很诚实?不是向人民宣誓,而是向不存在的什么灵魂?现实中某些大官通过私有化政策抢劫大量企业、让几千万下岗,这不好好的没受灵魂谴责?法官如果认为有上帝或者灵魂,应该学焦国标公公主动要求做精确制导炸弹下的亡灵,或者辞职以后去美国。

  中国不是西方什么国家,你要求我按照西方法律宣誓就是违反宪法,那我当然可以拒绝你,并且要求你改正。权力属于人民,如果法官这样做,老百姓就可以集体抗议。这就像私有化国企政策违反宪法,他们卖国企非法,工人可以依据宪法宣布收回工厂、宣布他们买卖非法一样。大家站起来、团结起来跟法律界的买办斗争,只要法庭违反红色宪法就根本不能执行法官的要求。

  西方所谓的法律是私有制的,规定企业属于少数资本家。资本家能花钱请很多律师打官司、不耽误生意,普通人没钱没时间,所谓西方法律就是为资本家服务的。任何西方国家都不敢让老百姓公决是共产分企业的宪法还是私有宪法,所以西方宪法都是反人民和民主的宪法。

  中国改革以来,权贵通过私有化政策抢劫了大量国营企业。这些侵吞的国企在红色宪法下不合法,所以权贵要打着民主的旗号推翻红色宪法。法律党借着别的理由推行所谓西方司法理念的目的就是要推翻宪法,让权贵侵吞的企业合法。法律党还要用西方法律偷换中国为人民服务的红色理念,之后由法院判决是共产原则对还是私有对。总之,这就是法律党的政变。

  红色宪法规定权力属于人民,所以法院的判决只要不符合多数人利益就是违法宪法,老百姓都可以不认同判决,要求纠正。宪法是绕不过去的,宪法规定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权力属于多数人,这些私有法官就是要去掉法律的人民性。他们政变表面上号称民主选举,但他们推翻红色宪法、制定私有制宪法是不让老百姓公决选择的,那么老百姓就要提出必须公决宪法是共产分他们的企业还是私有,如果他们不同意就是反民主,以后就可以以此为由开展各种反抗。

  总之,大家记住红色宪法公有制、为多数人服务的原则就行,要严格观察他们是否违法这两条原则,如果违反就是违宪,大家可以依照宪法对抗或者拒绝执行非法命令。就算暂时不能,但他们是非法的,以后有能力的时候还是可以依法纠正。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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