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才是农民工养老金的最终受益者
到底是谁才是农民工养老金的最终受益者
根据新浪网2010年2月13日的报导:《人文北京行动计划(2010-2012)年》讨论稿正在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该计划制在2020年前奠定北京作为世界城市的人文基础。 “行动计划”还提出,北京将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法,完善全市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将农民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体系。
当局固然可以把设立社会保险的目的说得冠冕堂皇,而且也是与国际接轨系统工程中的一个重大项目。其实,社会保险制度在西方国家真正得到普及也是在二战以后,尤其日本更是如此,而世界各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及操作程序则无一不是建立在人口持续增长这个先决条件之上,这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还是比较符合人类社会自身发展规律的。但是随着老龄化及低生育率社会的来临,人类社会开始由现代社会向后现代化社会大步迈进,整个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日本国无论在人口基数和国家财力上都比我国强得多,但是由于老龄化以及低生育率社会的来临,他们的社保体系早在1995年就被迫进行了“改革”,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长到了65岁,医疗保险中的自费比例有原先的10%提高到了30%。而我国却恰好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了所谓退休制度的改革,并且逐渐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社会养老机制以及企业用工制度。
但是从日本国的实际经验来看,目前其平均寿命已经达到了八十岁,现年七十岁以上的老人可谓是社会保险金制度的最大受益者,他们除了可以领取自己所交纳的全部养老金之外,还可以额外得到五千万日圆(注释:日本白领阶层一生的全部收入大约为两亿四千万日圆,按照目前的汇率来计算,一万日圆大约相当于750元人民币;按照实际购买力来计算,一万日圆大约可以折合100元人民币。为了便于对比,我们不妨可以把中国普通白领阶层一生的全部收入估算为240万元人民币)。而年轻人却是缴的多而拿的少,假如缴费不满25年,到头来则一分钱也领不到。
因此,潘太史认为目前四十岁以下的人所交纳的社会保险,到头来很可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二十年以后的中国社会究竟是什么样子呢?那时的法定退休年龄延长到65岁、70岁或75岁也未可知,而且当局对通货膨胀的指标也从未做出过切实的保证。就农民工的实际情况而言,他们大多从事重体力劳动,居住条件、伙食水平、卫生条件无疑都处于社会的最底层,而且流动性极,很难保证在一个地方连续工作好几年,连续在外打工十五年以上的农民工恐怕不到总数的50%。
另一方面,我国目前的社会平均寿命已经超过了七十岁,体制内人员由于一贯养尊处优、社会福利齐备,所以他们的平均寿命大多在八十岁以上;普通城市居民大概将将可以达到社会平均水平,假如普通农民的平均寿命为65岁,那么常年在外谋生、居无定所的农民工平均寿命充其量不会超过63岁,其中从事危险工种的农民工则很有可能英年早逝,即使选择开胸验肺等极端方式也未必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补偿。如果这个估算与客观实际并无太大的出入,那么就完全可以从中推导出这个以及结论,即体制内人士才是社会养老金制度的最大受益者,而农民工所交纳的社会养老金自己却根本享受不到,最终都成为各级政府社会保险局的额外利润而用于补贴体制内人士的养老支出。
按照潘太史的见解,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体制内与体制外的矛盾,社科院研究员李延明则认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乃是官民矛盾。政府总是忽悠什么“取之于民而用之民”相自诩,而目前的实际情况却是取之于体制外而用之于体制内,当然也可以将这种现象取之于民、而用之于官。
按照所谓“五险一金”的通行规定,为了确保劳动者获得1000元的现金收入,企业的实际支出高达1490元。也就是说一个职工的名义工资如果是三千元的话,实际到手的收入充其量不过2000元。假如一位四川籍的农民工分别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工作了五年,即使他所交纳的养老金届时可以统统转移至成都或重庆,党和政府也完全可以出于高度负责的精神,令其本人携带各种有效证件到当地指定的窗口去办理,其实际所得扣除差旅费、住宿费有就所剩无几了,因此许多人只好明智地选择放弃,这或许就是党和政府要将农民工纳入其社会养老体系的初衷所在。
有个问题潘太史始终无法理解,既然设立社会养老金的目的是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但是劳动者自身却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发言权。现行的社会养老金体系对于那些职业稳定的人来说后续不失为一种简便的选择,但是对于工作不太稳定的人来说其实是非常不利的,对于自家拥有土地和房屋、出外打工只是为了谋求现金收益的农民工来说恐怕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可言。
由于官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企业的利润空间极其有限,“五险一金”制度的日益完善,其结果必然导致职工现金收入止步不前,甚至还会引起劳资双方毫无必要的猜疑和争斗,客观效果无非就是挑动群众斗群众。至于北京市政府率先对农民工养老金问题做出硬性规定的真实意图,潘太史作为体制外人士当然无从得知,但是根据可靠情况披露,北京市的正处级公务员可以享受到5500元的退休金,区级行政机构则是局级编制,街道、乡镇的行政编制则为正处级。根据《剑桥中国晚清史》的记载,所谓朝廷命官(文官)的总人数当时不过270000左右,而北京市直辖的局级、副局级机构就有100个;在下属20个区级行政机构中,除了数十个直属处级机构以外,至少还有二十个下属机构。正处级以上的官员至少不下五千人,超过了清朝时期全国县太爷人数的总和!
即使在万恶的王朝时期,“损有余而补不足”也一向是朝廷施政的根本方针。农民工本来就的工作劳动强度大、居住环境、工作环境都极其恶劣,劳动报酬更是少得可怜。为什么在官场经济中早已吃得脑满肠肥的体制内精英还要对劳苦大众如此寸权必夺、寸利必得呢?难道非要把“和谐社会”搞成“与尔偕亡”才符合你们的心愿不成!
要把农民工的养老金问题其实也未必就是什么坏事,但问题是你们在制定政策之前,是否广泛地征求过农民工同志本人的意见呢?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为什么就不能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呢?毛主席历来强调的调查研究作风你们为什么就是不执行呢!邓理论、江三表、胡和谐等概念并不是不可以提倡,但是前提条件必须分清什么是纲、什么是目?中国历史已经证明并且还将继续证明,只有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才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之所在。毛泽东思想是纲,其他都是目;以毛泽东思想为纲,纲举目张!以邓理论、江三表、胡和谐为纲,充其量只能是以目混纲,甚至还有可能是东施效颦!
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别梦依稀咒逝川,故园三十二年前;红旗卷起农奴戟,黑手高悬霸主鞭。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喜看稻菽千层浪,遍地英雄下夕烟。”潘太史认为,只要我们对毛主席的著作能够坚持带着问题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在“用”字上狠下功夫,就能够把毛泽东思想真正学到手,从而对正确地认识客观事物提供强大的思想武器。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医疗改革乃是穷凶极恶,住房改革则是凶神恶煞,教育改革可谓是作恶多端,而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尤其是动农民工养老金的歪脑筋呢,难道不是彻头彻尾的恶贯满盈吗!潘太史希望北京市有关部门能够在切实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新考虑这个问题,大可不必召集所谓的专家学者搞什么听证会,人民群众的眼睛终究是雪亮的,大忽悠精神还是到此为止吧!
2010年2月18日星期四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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