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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网络反腐的经念歪了

火烧 2009-04-2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网络反腐机制的建立,质疑其真实意图,担忧成为官官相护工具,同时反思反腐成本与网民举报的合理性,强调信息真实性与正常举报途径的重要性。

昨天(4月20日),记者从杭州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为能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网络曝光问题”,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派专人浏览网络,监控网友对杭州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浙江在线)  

这一举措在浙江省乃至全国都少见。从形式上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姿态,实际上是怎么一回事还有待实践印证。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相关信息、迅速做出反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既可能是反腐的需要,还有可能 “官官相护”的需要。如果是貌似“重视”,葫芦里卖的还是旧药,那么监控的就只能是帖子而已,所谓的“快速反应机制”,也可能是“擦屁股”、“补好台”的代名词,而这对于发帖子的网民就可能是相当危险的信号。  

心存这样的疑虑,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从王帅、吴保全的遭遇中吸收的无奈教训。  

王帅在接受电视访谈中谈到,他拘留后的前5天时间里仿佛是“人间蒸发”了,家人、朋友毫不知情,到处都联系不上他,直到有网友发出寻找王帅和帖子,公安部门才不得不叫他打手机“关照”家人、朋友。  

说实话,看到这一段,我有点毛骨悚然。如果一个人就此消失了,家人、朋友能够到哪里去找到他?  

心存这样的疑虑,还出于我们的有些专家精英对“网络曝光问题”的认识和理解。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听到这一做法后说,在表示赞同的同时话锋一转,教育起网民来了。  

“希望网民不要滥用网络”。姚院长提醒网民不要滥用网络:“诸如‘狼来了’之类的虚假信息一多,可能造成政府行政成本的浪费、政府部门的效率损失,从而对网络举报失去信心。”另外,网民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还是应当走正常的举报途径,“如果一定要通过网络传播,就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帮助政府部门遏制腐败,而不是将网络作为诽谤、攻击他人的场所。”“对于这样的人,政府部门应当按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制裁。从而保证政府重视网络,网民不利用网络造谣滋事的氛围。”姚院长说。   

学习了姚院长的教导后,我第一个想到的人是北大教授孙东东。  

网络举报算不上“正常途径”,也请姚院长指明一条“正常的举报途径”。如果“正常的举报途径”走得通,还用得着走“不正常”的网络举报?这是一。  

第二个想请教姚院长的问题是,到底是谁提高了反腐的成本?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腐败分子,是政府的本职工作,花再大的成本也要一查到底、严办到位。反腐本来管网民什么事?这倒好,反过来要求网民做到政府都做不到“在100%准确、正确”,反倒要网民来承担反腐成本上升的“罪过”,这是运用了什么统计原理、什么计算方法?这是二。  

想请教姚院长的第三个问题是,在网民在网络上“诽谤、攻击”腐败分子,应该适用哪些“法律法规”,怎样“给予相应的制裁”?对此,姚院长可能说,我说的是真正有“诽谤、攻击”的网民。但是,我要告诉姚院长的是,如果真有官员受到了网民“诽谤、攻击”,那肯定不关网络反腐的事,也不会被计入政府的反腐成果。现在真正需要的是,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关心、保护网络举报者的人身安全,而不是时刻准备着为网民罗织“诽谤、攻击”的罪名,这一点正是现有法律法规迫切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而不是相反的改进和完善,试图以“诽谤、攻击”这个点,去屏蔽网络反腐的这个面。  

我真心希望杭州市这一做法是为真心反腐而生的,并能成为其他地方学习的典范。我也理解杭州市真正要做好这件事的艰难,难就难在下一次决心容易,要不把网络反腐的经念歪了,就非一日之功了。  

   

2009年4月21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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