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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超女于丹讲《论语》

火烧 2009-04-2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于丹不懂《论语》却卖书牟利,引发争议,同时结合杨佳袭警案,探讨社会正义与法律问题,反思文化与道德的关联。

         “女,语汝。”: 给超女于丹讲《论语》

           

              天道昭昭

     

于丹根本不懂《论语》,却四处兜售《论语心得》赚钱,此谓卖圣人以自肥者,《论语》之贼也。网友批驳于丹,大都以言攻言,不得要旨。致使其愈加喧嚣,

下来,本道开坛讲法,给此女讲一点基本《论语》常识,开其愚觉其迷,但愿其能翻然悔悟,洗心革面,自行焚烧妖书《论语心得》,不再助纣为虐,重新做人!佛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于丹老实听着:什么叫:

“慢令致期谓之贼,不戒视成谓之暴。”?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7/10/content_8520799.htm

今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刺死6人,刺伤5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袭警案。

记者在浏览杨佳博客及其在一些论坛的发帖后发现,在3月15日之后,杨佳在北京接连参加了10余次远足活动。从3月20日起,他的足迹几乎遍布北京周围的风景区。案发前杨佳最后一次参加活动是5月24日,行进路线为白虎涧至大觉寺。几乎每次远足后他都会拍摄大量风景照片。……………

附文:“十年砍柴:若杨佳不是北京人或许不会发生悲剧”

http://view.news.qq.com/a/20080704/000001.htm

杨佳行凶的真实原因,现在还不清楚,也许永远是个谜。但已有媒体披露,去年10月杨佳是上海游玩,租了辆自行车被闸北警方怀疑该车是偷盗的,弄回去审查,后来事情搞清楚了,从局子里出来的杨佳去有关部门讨说法,申请行政赔偿未果,故怀恨在心。

这个传言我觉得可信,因为合乎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北京人的行事逻辑。杨佳被冤为偷车贼后究竟受到什么屈辱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想对于一个从小在首都长大而比较偏执的青年而言,这种屈辱感可能过于强烈,而申诉无名,则更加重了屈辱感。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杨佳不是北京市民,而是湖南、四川、河南、安徽等地的民工,在上海被误会为偷车贼,即使抓进去受了些皮肉之苦,只要能证明清白放出去就谢天谢地了,有几个敢去找公安局讨说法?因为生活在底层的民工习惯了受歧视、被冤枉,忍气吞声是他们生存之道,只有到了迫不得已时,比如年底讨不回工资给家人无法交代或者别人欺负得太厉害,才可能反弹。

而作为一个北京人,杨佳显然没有外地民工那样多的人生屈辱经验,外地民工把受屈辱作为常态,而他认为屈辱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他的生活经历让他比农民工更具有权利意识,同时也更加地相信世上还有公道。所以他才按法律程序去申诉,并要求行政赔偿-----这种要求在多数外地民工看来很傻很天真。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一旦面对冷漠的推诿,………便激起了惊天血案。

于丹老实听着:什么叫:

“不教而杀谓之虐”

杨佳的死刑裁定书

今年7月1日,杨佳携带尖刀等作案工具闯入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机关大楼,刺死6人,刺伤5人。制造了震惊全国的袭警案。9月1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杨佳死刑。杨佳不服,提出上诉。10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

超女于丹老实听着:

什么是圣人之言所谓之“暴、贼、虐”?

明白了吗?懂了吗?

本道开释圣人大义,不收费。拯救汝灵魂不下地狱,只愿汝从此翻然悔悟,洗心革面,自行焚烧妖书《论语心得》,不再助纣为虐,重新做人!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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