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术一瞥:略论“只可以做,不可以说”
治术一瞥:略论“只可以做,不可以说”
作者 苏 杜
时间 2009-04-16
(本文大意:“只可以做,不可以说”比起读经、念佛来,它多了还乡复辟的迫不及待;比起囚禁、杀戮来,它又多了世袭门第的道貌岸然。它的前生为秘术,它的今生为“普法”。它的治效是“刁风”渐炽。它并未放弃过“说”。它是治术的末路。)
在较为彰著的治术中,“只可以做,不可以说”大概是最为阴毒与专制的一种了。比起读经、念佛来,它多了还乡复辟的那种迫不及待与急功近利;比起囚禁、杀戮来,它又多了世袭门第的那种道貌岸然与口含天宪。然而,“只可以做,不可以说”却不并是什么发明与创新。
在我孤陋的阅读中,就发现了鲁迅在《中国文坛上鬼魅》中说过,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五个左翼青年作家被国民党反动派秘密杀害于上海龙华,是“可以做,不可以说的”。宫廷秘史中,也留下了不少被罢黜被赐死的“谜”,帮了当代文豪胡编乱造的忙。然而,现世的“只可以做,不可以说”又不完全同于它的前生。
对于左翼作家的血与皇族王朝的“谜”的“只可以做,不可以说”,毕竟大体上略限于少数敌对的分子或势力。对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统治者来说,“只可以做,不可以说”即便是用于牧民,也不像手中的鞭子,总是挥来挥去,倒像是善牧者的木夹,平时总揣在怀中袖内,“害群之马”连鞭子也不服的时候,牧者并不急功近利,他耐心地等着这马安静下来,然而声色不露地,甚至是诱饵在手地,渐渐地贴近了那马,慢慢地将木夹备妥,猛地夹住了那马的耳朵。马耳朵才是马的软肋,一旦被夹,极痛难当,再能“害群”的马,也只有俯首贴耳。于是,牧者就势跨上马背,驰骋天下了。自然,这是古时候的情形。如今呢,木夹普适,不仅用于“害群之马”,更用于成群之马了。“规则”虽潜行但无所不“做”,“歌舞”总升平无人评“说”,这等的便是。
“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由秘术与时俱进到“普法”---普适之法,不屑说,是得益于“不争论”的。“不争论”并非什么自诩的发明创造,而是秘术的“放大器”, 其历史功绩就是无限放大了“只可以做,不可以说”。不信,问一问各行各业的国人,无论富穷贤与不肖,他所处的现状,到底是“说”来的呢,还是“做”来的呢,回答恐无二致。不过,岁月一长,“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的副产品也出来了。若多的国人固执于不听“说”,只看“做”, 无论怎样“解读”,怎样“怒斥”,怎样“关注”,怎样的义形于色,总是被当作耳旁风眼前秀,刁风渐炽,这等的又便是。治者“只可以做,不可以说”,被治者只看“做”,不听“说”,这只能算是这一治术的治效,怨不得刁民放刁。
的确,“只可以做,不可以说”除了治出刁民来,鲜有其它治效。礼是不下于群氓的,但他们对独得孔孟真传的朱熹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却依了自己的切肤之痛,命悬一线,理解与掌握得十分之确当。“只可以做,不可以说”来,“只看做不听说”以挡,这常令“做”者头疼不止,连叫“解放思想为什么这么难”了。
此情此景中,一种时代花絮又产生了。其古名曰“指鹿为马”,其今名称“社会主义包装”。可惜,这种“可以说”的“社会主义包装”的话效为零。这倒不是因为“说”者不卖力气,不会构建。著名评论人“五岳散人”曾说“爱国不能是七伤拳”,抵制家乐福的没伤着法国人,“自己人先倒下了一大批”。 “五岳散人”的这番“爱国其实倒是卖国”论,不知说到今天有了什么结果,但他对七伤拳的借用,倒是满可以用在“只做不说”者身上了。“只做不说”,刁民生焉,他们实在伤得够呛了,他们要一改治术,要“指鹿为鹿”,“直面私有制与资本主义”,变“不说”为“说”了。
其实,“只做不说”者是从来没有放弃过“说”的,“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登上主流学者的大雅之堂,本身不就是强词夺理的一“说”吗?“不说”,只是不要对方“说”,“不争论”也只是不允对方争论而已。“不分社资”不是一说吗?“不分公私”,不是又一说吗?“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章一,“让先富起来的入党提干”继之;“韬光养晦”头本,“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记住历史,忘掉仇恨”作续,不都是一说又一说吗?既急不可待地“做”,又口含天宪地“说”,融于“只可以做、不可以说”者一身,“做”权“说”权,一个也未少。而一身可以二任者,不是他们有着特别的才能或经历,而是因为“一朝权在身,便把令来行”。“只可以做,不可以说”,瞥一眼,曾经秘术,再瞥一眼,实乃时下“普法”者也。
无论“只可以做,不可以说”宝为秘术,还是爱作“普法”,都是治术的末路,不用说长治久安,连一时的稳定也求之不得。地球终究不是可以藏在自家秘室的宝贝,天下众口也难以遍缝。越是宝爱之至,越是自寻其辱,也越是寸步难行。看着“只可以做,不可以说”们的尊态,另外的人们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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