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体制改革迷失了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没有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如何继续领导各族人民(上)
当我再一次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禁大吃一惊,竟然发现没有具体规定中国共产党如何继续领导各族人民!据此,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方向在哪里,真让人揪心和迷茫!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中说,“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利,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就是根本大法中对中国共产党的肯定,本是无可厚非的,可是除此之外宪法条文中再也找不到中国共产党如何继续具体领导各族人民的字样。
改革开放到如今,各种思潮风起云涌,我党何去何从?
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了若干年,有部分群众越来越不满意。我党必深思践行,几代领导人也一直在追寻改革之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我党在未来的岁月中,是该修改宪法的时候了。有人提过党、政分开,“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谁教我们分开?我们也不能分开。我们走中国特色的科学的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有几千年的传统文化,我们只能走适合我国人民自己的道路。
既然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宪法都在序言中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予以了肯定,那么我们有必要在宪法条文中把这种领导具体化。这样的改革将有利于我党的威信和执政能力;有利于人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社会主义乃至共产主义的发展。实事求是,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只要我们所做的和我们所说的是一致的并且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教育和宣传,人民会拥护和支持的。
无论国际社会如何复杂,只要我党团结一心,只要人民一起共同努力,中华民族屹立世界、继续繁荣昌盛不是神话。(未完待续)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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