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还是“执政”:关系党的性质的原则问题
自从“执政为民”的口号提出后,“共产党是执政党”便成为普遍接受的理念,“执政”、“执政理念”、“执政能力”之类语汇也已广泛出现在各种讲话、报告、文章中,各级干部言必称执政,充斥着各种媒体,似乎“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是无需证明的公理。无论思想立场、观点如何不同乃至对立,人们都不假思索地使用着“执政”之类词汇。就是说,这一理念已经深入人们的头脑,习以为常,根深蒂固。因而我深知质疑这一理念是不容易得到认同和共鸣的,或者认为这是一个纯粹的文字问题而不屑一顾。但是我认为“共产党是执政党”所体现的是重大原则问题,这一理念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导致党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后果。当前层出不穷的所谓群体性事件,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都与这一理念紧密相关。事关党和国家的性质,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不容我不大声疾呼。
让我们从毛主席删除宪法草案中关于“国家元首”的条文说起。下面是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原主任逄先知的一段回忆:
1954年6月14日 ,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做关于宪法草案说明的报告。大会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并征求意见。在这次大会上,傅作义委员发言,透露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情节,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傅作义说,在召集会议上,大家一致同意写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但是这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越谦逊越伟大,越伟大越谦逊。”
对于这些话,毛泽东在大会上做了解释,说,“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这)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频道http://dangshi.people.com.cn/GB/85038/10507595.html)
从以上逄先知的回忆可以看出,毛主席之所以说关于“国家元首”的条文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是因为我国是一个“人民民主国家”。就是说,在人民民主国家,即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在逻辑上就不存在什么国家元首的问题。毛主席在这里,实际上就是表明了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体制从根本上不同于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所有冠以“民主”称号的社会体制——从古希腊城邦的民主,到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都与我们的“人民民主”具有本质的差别;无论人民民主继承了以往民主的多少成果,无论新社会从它脱胎而出的那个旧社会继承了多少成果,都不能改变两者的质的差异。在本质上,人民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泾渭分明,不容混淆。毛主席之所以说关于“国家元首”的条文“不科学”,正是指这种提法不合逻辑,不符合人民民主国家的性质。
本来,对于共产党人来说,“人民民主”与以往其他民主的本质区别是一个并不深奥的原理性、常识性问题,是共产党之所以是共产党、社会主义之所以是社会主义的标志性问题。但是恰恰在这个看似不成问题的问题上,在具体实践、操作的层面上,却那么容易地产生各种糊涂的认识,甚至在许多马列主义的理论大家那里也面目全非。难怪毛主席当年说“我党真懂马列的不多,有些人自以为懂了,其实不大懂”!
同样的道理和逻辑,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也不存在什么执政党。尽管在这样的国家里一刻也离不开共产党的领导,尽管必须一刻也不能放松地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尽管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削弱或取消党的领导的自由化倾向,尽管共产党在国家事务中发挥领导和主导的作用,但是这些都丝毫不能表明共产党是“执政党”。原因很简单:1、共产党是包含在“人民”范畴之内的政治力量,是“人民”当中的一部分,就好象“领头羊属于羊”一样,共产党的基本属性是其人民性,共产党意志就是人民的意志。因此,共产党只能是“领导党”,而不是什么“执政党”;2、我们的政府,叫做“人民政府”,这个称谓表明是人民在执掌政权,处理国家事务。共产党浴血奋斗的目标就是使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使自己成为什么执政党。既然是人民(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执掌政权,又何来“为民执政”?这岂不是等于说共产党高居于人民政府之上,宣称自己是人民的统治者?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又没有“在野党”与之对应,岂不成了独裁党了?(关于这些理由,我在《迷失在历史悖论中的党之魂》一文中曾论及,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17/200911/115387.html)
宣称共产党是执政党,不但使党丧失了赖以立党的逻辑基础,也丧失了与国内外各种政治敌对势力、各种反社会主义思潮斗争的理论根据地。“人权”、“民主”、“自由”等等成为各种敌对势力、分裂势力手中屡试不爽的大棒,面对他们的叫嚣我们甚至无法理直气壮地反驳,很多情况下反而不得不随之起舞,例如与西方国家搞什么人权对话。同时,宣称共产党是执政党,就使党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造成了深刻的社会矛盾。无论人们从哪个角度批评“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的问题,都无法推翻这个问题得以成立的逻辑基础,无法否认“党”与“人民”在理论上已经分离、并不可避免地导致实践上的分离的事实。这些都蕴含着葬送社会主义事业的极大危险。
总之,把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等同于、表述为“执政”,如同在宪法中写入“国家元首”一样,是“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的。当然,“执政党”的提法并非自今日始,而是早已有之,建国不久就在党的文件中出现,在党的八大更成为正式的提法。历史地看,在建国初期,在党领导人民刚刚建立了新政权的时期,人们借用存在于资本主义多党制国家的“执政党”概念,把共产党的领导作用和地位表述为“执政”,在当时也是无关宏旨的提法,因为这种提法既不是党异化于人民的现实反映,也不至于在理论上实践上导致严重后果,实际上在人们的意识中“执政”和“领导”具有同义的理解,因此几十年来“执政党”一说从未流行开来,人们耳熟能详的说法是“党的领导”。但是,毕竟“执政党”的提法失之严谨,毕竟“执政党”是存在于资本主义多党制国家的概念,而在资本主义多党制国家,名为多党,实则一党,“他们实行了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及其他人民的一个阶级的独裁制度,一个阶级的极权主义”(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因此用“执政党”概念来表述我们党的地位和作用也是很不恰当的。在建国半个多世纪之后,又大肆强调“执政党”理念,与建国初期的情况就很不相同了,应当说这个理念实际上是党异化于人民的现实反映,也必将加剧党的异化过程,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现状迫使我们必须鲜明地指出:共产党的地位和作用只能是、仅仅是“领导”,而绝非“执政”!至于如何实现党的领导、如何构建实现党的领导的具体体制和机制,可以讨论,但是其基本前提是承认党的人民性,因为“党”的基本属性只能是、仅仅是“人民”,如同“领头羊”的基本属性只能是、仅仅是“羊”一样。
党的作用是“领导”还是“执政”,关系党的性质,不能忽视,不能回避。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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