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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的民主管理观

火烧 2011-01-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毛泽东的民主管理思想,强调其反对一长制,提倡民主参与,提出鞍钢宪法,推动企业民主管理与群众参与,体现毛泽东对民主实践的深刻探索。

       我看到很多谩骂、侮辱性跟帖,已经不想给予还击,为什么?因为,我所看到的不仅仅是谩骂与侮辱,我更看到了深层次的东西,现在的人们思想道德观念的下降,以及对历史与现在的了解过于贫乏,他们已经够可怜的了。我所应该去做的,就是继续我的教导之旅,我得用事实去告诉那些无知者,你们错了。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只看乡谣野史,不看真正的历史,他们对于历史和伟人的理解就无从谈起,其对伟人和历史的评价也就不会客观公正。然而,在真正的学术界,包括西方世界的学术界,他们对毛泽东的评价是相对客观的。那些见到颂扬毛泽东的文字就谩骂的人们,你们读过多少毛泽东的书?你们了解了多少毛泽东的思想?

       我这里想要证明的是,有很多人认为毛泽东不讲民主,而是一个独裁者。那么,毛泽东真的是一个独裁者吗?非也,毛泽东在历史上是一个伟大的民主实践者,从三湾改编,到文化大革命,毛泽东一生都在考虑如何让最底层的百姓享受到空前的民主。这里只谈谈毛泽东在民主管理方面的伟大尝试。还有,很多人说毛泽东不懂经济,不懂管理,事实上是这样的吗?毛泽东的智慧远非凡夫俗子能够理解,毛泽东在一生的伟大实践中,关于民主管理的思想,被西方学者倍加推崇,这就是有名的——鞍钢宪法。

       毛泽东是反对一长制的,他主张让百姓参与企业的一切事务,包括管理事务。作为一个在位的最高领导者,毛泽东的胸怀可以囊括寰宇,岂是小丑们能够看懂的?那些人云亦云地跟着瞎起哄,叫嚷说毛泽东是一个大独裁者的无知之辈,在你们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不知道你会不会哪怕脸红一下?如果会,你依然算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下面向大家介绍一下“鞍钢宪法”:

       1960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以苏联经济为鉴戒,对我国的社会上义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1961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正式确认这个管理制度,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扩大企业民主,吸引广大职工参加管理、监督行政,克服官僚主义的良好形式。当时,毛泽东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之为“鞍钢宪法”,使之与苏联的“马钢宪法”(指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相对立。
       毛泽东代表中央写的批示说: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这个报告,“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指示要求大中企业,一切大城市都要把它当作一个学习文件,有领导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毛泽东批示的“鞍钢宪法”,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叫罗伯特.托马斯的管理学教授评价说:“毛的主义(鞍钢宪法)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而到了七十年代,日本的丰田管理方式,日本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和“团队精神”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所倡导的,充分发挥劳动者个人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的鞍钢宪法精神。

附文:毛泽东批示全文

  中央转发《鞍山市委关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报告》的批语
  毛泽东
  1960.03.22

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一九六○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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