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重视这个公民的“归化”浪潮
我在解析关于中国大陆明星加入外国籍的多篇文章里说过,这种行为是法律允许的人权之一,是无可厚非的。每年几万人对于中国14亿人而言,不过是沧海一粟,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但是,这又完全不是一个人口数量的比例问题。这些加入美国籍的原中国人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板块: 1,富二代; 2,所谓的明星、精英; 3,裸官家属;以年龄而论基本上都应该算是年轻人这一拨。
问题是每年如此成千上万的中国人加入美国籍是为了什么?这个问题却是我们不能不思考的。
国籍,表示一个人在这个国籍依法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就中美二国而言,公民义务基本上没有什么大的差别;而公民权利因二国在经济、法制、社会保障方面的发展程度不同,差别较大。这些人是奔“利益”而去的。既然法律没有障碍,就由他们去吧。“归化”的法律意义就是指一国的公民依法加入其它国家的国籍。
对于如此澎湃的”归化“浪潮,我们是不是应该多少保持一点点敏锐的政治头脑。我们应该检查一下我们方方面面的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或者缺陷?当今世界,有钱处处是天堂。富人为什么还要归化美国?明星已经名利双收,为什么也要归化美国?中国对人才有许多政策优惠,为什么中国的人才也要归化美国?至于裸官,如果其直系亲属申请归化美国,国家应当在其离退休之后十年内无刑事责任纠葛后才能依法办理。现在已经归化的,应当对该官员进行公开的例行审计。
有人说“归化”他国与是否爱国没有任何牵连关系。是这样嘛?对于承认双重国籍或者多重国籍的国家而言也许是这样。中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中国公民选择了“归化”他国,就是彻头彻尾的放弃了中国!他们的行为当然与卖国主义不沾边;同样的道理,与爱国主义也不沾边。说什么还是炎黄子孙,还是中国血缘,爱国之心不会改变都是浮云!“归化”与侨民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洋装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忽悠了老实巴交的中国人二十几年!
中国把已经“归化”的原中国人,特别是那些明星,看得比“归化国”的老外还高一等,成为无条件同时享受二国权利的“外星人”是很愚蠢可笑的。对他们的管理至今仍然是空白。很多在外面混不下去又回来的人,媒体和有关方面仍然趋之若鹜,奉为上宾。这不是自己在煽自己的耳光。
建议我们的有关部门走出去调研一下其他国家对自己的公民的“归化”问题是怎样管理的;拿出一个正式的规范文件来加强管理。
“归化”浪潮,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问题。它隐含的深层次社会问题更重要,不容小觑。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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