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删网民举报帖,谁来担责?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现实存在,受到不公正待遇的公民,其上访、信访、申诉渠道,并不是畅通无阻的。网络普及之后,网上发帖举报逐渐成为公民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一条重要渠道。前些时候,不少网民曾经为网络反腐的巨大成就欢呼过。但我们也应当看到一个新问题,就是一只只幕后黑手在操作着网络,网友的举报帖经常发不出去或者发出不久之后即被删掉拟或隐藏、屏蔽。加之财富所有者所能掌控的网络水军的大量存在,使得网络维权这条渠道日渐退化为争议双方所拥有的经济、政治资源之间的对决,而以公平、正义、真理为内容的较量反倒有消失的趋势。如此下去,网络也将与其他资源一样,堕落为权贵阶层手中欺压弱势群体的新工具。
依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结合网站各自的管理规则,网民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限度为:只要不违背宪法、法律及网站管理规则,无论是举报、申诉还是评论,网站必须放行。否则即构成对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侵害。虽然网站对自身发布的网站有关管理规则通常都规定了解释权归本网站,但解释应当符合正常的语言使用习惯,不得违背常理胡乱解释。然而,多数网站对于网民发言帖的封、删,都是非常随意的,网民根本没有对抗能力与救济途径。笔者认为,网民受到这些侵害的,有权依据宪法对实施侵害的网站提起诉讼。既然法院负有维护法律权威之职,那么其首先应当维护的就是宪法权威,没有理由不予受理。
至于网民发言的真实性问题,责任应当由网民自负。虽然现在还没有实现网络发言实名制,但通过接二连三的跨省追捕事件,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有关方面打定主意追究某网民的责任,找不到该网民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所以,为了对真实性负责而封、删网民的发言帖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网民在发言帖中使用侮辱性语言的问题,无须网站调查,完全可以通过阅读发言帖作出判断。
再者,所有被积极封、删的举报、申诉帖,背后都可能隐藏着极大的黑幕。所以,凡是无充足、正当理由封、删网民举报、申诉帖子的,不仅网民应当提起诉讼,坚决维护宪法赋予自己的正当权利,就是国安、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负有查处危害国家安全、国家工作人员腐败行为职责的单位,都应当进行深入追究,而不是神仙隐士一般地不问凡间俗事。
综上,对网民举报、申诉帖中捏造事实的行为,网站不应承担责任,而是由网民个人承担责任。但网站对于无充足、正当理由封、删网民帖子的行为,应当承担第一位的责任,参与操作的幕后黑手,承担连带责任。幕后黑手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另行追究责任,网站知晓其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而有意为其遮掩的,应按包庇、隐匿论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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