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生钱的钱是不是都是“资”?
网曝温州一80后女子借高利贷8亿用于挥霍,部分村落被席卷一空。她是温州众多“商人”之一。温州不少人用这样的“资财”作为投资移民换取了绿卡走人了,或美国,或加拿大,或澳大利亚。而施晓洁则“不幸”走进了浙江东阳警方刑事拘留所。
她的罪名叫做“非法集资”,也就是集资的手段或途径不合法。
“资”之一字,不同社会有不同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就是资本。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用于取得剩余价值的货币,公式G-W-G',是用于生产的货币,变成商品出售换回增殖了的货币。从这个理论解释,资本必须是用于生产的货币。无论集资、投资,或资本、资金,凡是那些用钱变钱的钱,都是资本家赚取剩余价值的工具,它们毕竟离不开生产。
马克思以后的时代,出现了纯“金融资本”,就是不进入商品生产的货币,直接由G-G'。老百姓的俗话,炒;投机家的行话,金融投资、理财;魔术师的忽悠话,“变”,也就是用鸡生鸡或蛋生蛋,或无中生有。
温州模式的蜕变,就在于由昔日的“小商品生产”G-W-G'变成今天的钱生钱G-G'。
这就造成了一个法学界无法界定的名词:钱生钱的钱是不是都是“资”?如果不是,则不符合当今的金融资本理念,一切的理财专家、金融资本专家、证券市场分析师等等,只能喝西北风。如果是,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理论,所有的“敛财”行径都会披上“集资”的外衣,除了骗来的,当然还有贪、诈、抢、占来的,只是“合法”与“非法”之别。
施晓洁是她伯伯施顺吉名下的温州顺吉集团一名普通出纳。做出纳期间,利用公司借高利贷的“差额”利息吃二遍高利贷开始,终至大量吃进高利贷。目前在警方登记的债权总额已超过8亿元,涉及直接债权人20人左右,间接债权人则有数百上千之多,有些家族和村落的资金,几乎被席卷一空。这8亿多资金,除注册了一个有其名无其实的投资公司和购买少量商铺外,则是购置豪宅、豪车及用于生活挥霍,还有大部分的钱不知去向。
所有这一切,先必须定义施晓洁的行为是不是投资,而后才可能言及她集资的手段是否合法。按照施晓洁案发前的说法,这些钱的去向包括:某某竞选村长500万元,温州某知名地产公司竞拍土地1000万元,永嘉某知名企业IPO上市4000万元……
如果竞选村长500万元是投资,还有下面的算不算投资:
施晓洁夫妇在永嘉县城最高档小区以“集”来的钱“入住”后,紧接着,两人又在瓯北最豪华的中楠国际广场买下8栋24楼一套160平方米的住宅,并在2010年春节前乔迁“入住”,直到案发,加上按揭粗略计算,两人光用于“入住”的买房子钱就花了七八千万元。
她与丈夫定亲时的马自达6轿车因“拿不出手”,丈夫刘晓颂又买了辆宝马730,马上又换成保时捷SUV。2011年上半年,刘到杭州预定了一辆售价408万元的宾利,定金50万元,计划2012年1月份拿车。施晓洁平常开的是奥迪A5,并经常开一辆尾号为888的保时捷。从前的穷姑子刘晓欢和刘晓聪,也开上了宝马、奥迪。
除了房子、车子外,施晓洁丈夫身上的手表、提包、衣服,售价都在万元之上。所用手机价值37万元。其母亲身上戴的钻石、戒指、手链等,价值有30万元之多。
施晓洁丈夫在杭州养了情人,花六七百万元在杭州买了房子,并将自己开过的一辆车,送给这位情人。他的生活,几乎就是泡脚、喝茶、SPA,或者到温州体育馆游泳,“感觉天天玩”。施晓洁自己大多时间都在家里,翻《世界时装之苑》之类的时尚杂志。她好像没什么爱好,就喜欢吃。
这是不是投资?
如果肯定了施晓洁的一切行为是“投资”,则证明所谓经济就是“经”他人而“济”自己,社会殆矣;如果否定了这些行为的“投资”性质,则“非法集资”概念无以立足,充其量是利用“理财”新概念行诈骗之实而已。
因为“资”的问题属于市场规范,“骗”的问题属于刑法规范。市场出了问题有理由“救”,法出了问题是万万救不得的。本文意在探讨以施晓洁为代表的温州经济现象是不是仅限于不规范的市场投资行为,而对其取得钱财的途径、手段及其社会原因在此不作分析。只有前提明确了,才不会混淆概念,才有可能深入探讨我们的社会发展至今为何会出现如此之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