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民又拍脑袋想问题提建议了
本人文化水平不高,写的啰嗦,而且不一定表达清楚,请见谅,特别蓝色部分,我自己都觉得写得太啰嗦了,不喜欢的人完全可以跳过,但既然写了,我还将之贴了出来。
从躲猫猫打酱油,到周老虎和药加鑫,再到李钢和小悦悦……我们这个社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在封建时代还会说“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豆腐]”,现在的官居然敢明目张胆的帮着来欺负本地百姓。政府提出什么规划且不说从来没征求过本地百姓的意见,而且规划曝光在一片指责声音中照旧我行我素,任你外面骂翻天我依旧照做。……
做什么事情都得有个目标和立场,我只想请问我们发展经济是为了什么?你们的执着与我行我素到底是想做给谁看?….
百姓的上面是政府,政府的上面是党,现在的党啊!脱离群众太远了,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共产党了,大多已经不相信共产主义了,连矛叫兽都敢给国家领导人叫板了,可见情况之严重。
我个人以为,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党啊!
我们共产党之所以反对资本主义式的多党制而实行一党制的原因,在于我党比其他党先进,能更好的把握时代发展方向,同时我党也更结合群众,能更好的代表群众的利益,我们一直就知道这个理儿,只不过文化不高说不出来,后来领导将之总结为三个代表。代表先进的生产力,代表先进文化和前进方向,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其实归结起来就两个代表:代表先进同时又代表群众。
说得好,但问题是你怎么去代表的啊?怎么保证你代表先进,同时又怎么保证代表群众的啊?执行过程是怎么样的啊?
本来共产党的目标是共产主义,三个代表只能算是保证共产主义得以实现的方法,但现在沦落为三个代表才是目标,而保证三个代表实现的方法还没找到……这是堕落啊!……可悲啊!……
但无论如何,根源还得在党身上找啊!不可能明知资本主义黑暗和社会义光明我们还弃明投暗啊?!
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其实单很多网友提出的方案都是很好的,但就是没有可行性,为啥没有可行性?人家不甩你啊,记得前面说的吧!我行我素!你提你的建议,我听我的我建议,但做不做还得人家说了算!所以慢慢人们也就冷漠了。
还有就是很多网友提的很激烈,什么打到汉奸卖国贼…杀人的气势都有,谁敢执行啊,无论好人坏人听了怕了你的建议!但是,乱世可能不用猛药也可能不得行,唉,这个问题真是头痛,我也学着网友们的建议说说看法,没人甩全当放个屁!
资本家的政党为什么要两个或更多?因为要监督和制约,三权分立学说不外也是为了监督和制约。香港的腐败怎么治下去的?有个廉政公署!
一党制或多党制我认为不是主要问题,监督和制约我认为才是关键,在战乱年代的共产党群众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监督天然就存在!但解放之后没有了敌人,这种天然的监督也就慢慢降低了,常识也就小了。
而共产党一方面要保证共产主义的方向不变就必须保证一党制,但另一方面一党制的监督就确实是个问题。民主集中制理论很好,但那是目标,具体执行过程并没有给我们讲清楚,别以为个问题不存在,正视现实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否则巴黎公社也不会失败,而毛泽东也不会发动文化大革命了。
有什么办法即能坚持一党制同时也能由广大人民对党的各个方面实现真正的监督和良好沟通?
首先,绝对不能依靠一个领导的个人能力来实现,人毕竟是有寿命的,而且人不可能一生不出现失误,全部希望都压在一个人身上,当这个过逝了怎么办?甚至都不能依靠一个精英团体的力量来实现监督控制,所以一定要体制化的方式实现真正的人民民主监督。
其次,也绝对不能实行西方一盘散沙式一人一票选举制,人民群众只有在思想和行动上高度聚合才能有无比强大力量,但在聚合之前则是非常无助、误导和容易被分化的,所以类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必须坚持的,但代表的比例一定得限定,即占多数和容易变成多数的劳动者、底收入者、弱势群体等等一定要在人大代表会里占多数和领导地位。
如何实现这两条我认为才是当前的根本!
我的思路:
一、 警察有督察,行政有检查院,….,可为什么党没有“督党”?我建议成立“督党会”,并且长期制度化的成立下去,“督党会”会员的条件必须是党员,但同时比普通党会要非常的过硬甚至要苛刻。督党会建议必须如下的条件:
1. 必须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而且其全家都必须是。
2. 严格的政治审查,其祖上三代和横向的近亲必须是清白和政治思想正确的人。
3. 加入督党会必须保证自己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
4. 督党会必须是半秘密的组织,只是大家知道他的存在但不能私自公开党员身分,必须保守组织秘密,发现问题也没有立即执法的权力,必须交当地党支部执行,党支部无权执行的交政府执行,但必须保证督党会对所在地的党支部有必须绝对的控制力,党对政府的控制力。
5. 加入督党会后,其原工作保持不变,如果有企业、官员等任何组织对其实施负面影响当地所在督党会、党支部、政府必须全力帮助督党会员的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是企业或官员是因对方是督党会员而故意为难和报复则必须严肃认真处理。
6. 督党会只对上级督党会负责,不对上级党支部负责,最高级督党会与最高党中央属于平级,只对全国最高的党代会负责和党中央主席负责。即党内形成:党中央,党代会,督党会的内部三权分立机构。
二、 改革现在的党组结构,党本身就是先锋队而不和稀泥的和谐队,更不能了短期执政的稳固效应而向资产阶级妥协的堕落队。但是,党确实是执政党,必须照顾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和在世界没有实现大同之前而面对国外压力的迂回道路,更有教育大众向往共产主义的义务,教育对象当然就包括并不相信共产主义之人,如果不这样就会像现实中老师择优秀学生教书一样,只会是教育的悲哀。所以,由此我想到的第二个意见是改革党组。
1. 认真研究、区分和界定全国的阶级分布情况,但是不能打压更不能通过强力机关实行强力的心迹格局分布,而只能通过宏观调节和行政维调的手段来改变阶级的分布情况。并且要现据一些界定的标准,但要注意社会主义是共富而不是共贫穷,在界定的时候必须是按性质而不能按收入来简单界定。
2. 由于党是无产者的党和多数人的党,所以必须照顾底层的和多数人,党必须根据界定的标准来严格控制党员的成分,对于大资产阶级和大企业主必须剔除党外。不过,虽然剔除党外,但党也必须对其有教育的责任,要吸引其向往共产主义,不能自生自灭式的不管,更不能在人家没有违法时进行打击。
具体的方案,我举个例子,当然这里只是抛砖引压,[有些建议我也知道不好,比如“共产团”的建议可能会被人骂,而且说得非常啰嗦,下面A、B两如果耐心不好的人请直接跳过]:
A. 社会主义是共富而不是共穷,在界定的时候必须是按性质而不能按收入来简单界定,根据研究假如区分标准为:
(1)、 无产或少产的工农阶级:没有股分、私人资产、投资,或者虽然拥有资产但资不足一定程度且没有将其作为收入的来源,比如农民,虽然有地但并非私人的,而是归国家所有,比如商品住房,虽然有房,但只有一套且用于居住而没有也无法用于出租和买卖等,都算无产工农阶级。
(2)、 普通有产工人和农民阶级:有一定私人资产,并且用于投资,但其依靠这些资产的收入低还不级其作为工人或农民的工资收入高者,或低于当地平均平均工资。比如在城市拥有几套商品房,也用于出租,但其出租的收入还没有其作为工人的工资收入高,甚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者。又比如成为农场主但因农场主的收效还不级作为农场工人收入高时[并不是说他的收入比工人低,而是指作为农场投资部分的收入不级工资高,也就是低于普通工人2倍工资]。
(3)、 中小资阶级和企业主:即属于是工人或农民,但也拥有私企股分、资本运作、私人企业等等资本和资产,而且仅依靠这些资本的收入就远高于当地城市5倍以上,全国大型发达城市平均收入2倍以上[如果处于发达城市则以5倍标准为信]者。比如有些工人虽然上班,但由于家庭条件好同时也在房产投资、股票等等上赚钱,而且这些收入还远高于其工资本身的收入者。
(4)、 大资阶级和大企业主:主要和全部收入是靠私企股分、资本运作、私人企业等等资本和资产收入为主,收入占国内平均工资收入N倍以上者,并且非常富有的人群。
(5)、 垄断资产阶级:拥有全国性的大型公司,资产………。
B. 有了上术的(1)(2)(3)(4)(5)个标准,对于(4)、(5)两种是必须剔除共产党的,对于(3)个阶层我们应该想办法将之吸引在党的周围,(1)(2)这两种人才是党的主要成分,但(2)这个阶层也应该限制其在党代会上的比例,(1)这个阶层才是我们应该重点发展和关心的阶层。
对上述所建议的成立的督党会必须是(1)这个阶层,党员必须是(1)(2)这两个阶层,但现实中很多党员已经是(3)(4)阶层了,甚至很多是(5)阶层了,为了不引起混乱,同时也是上述所说的吸引人民群众向往共产主义,建议成立“共产团”。
我们都知道小时候有少先队员,青年时有“共产团”,都是为了发展党员,但“共青团”过后只有极少数人能入党,其余的往往一下子就找不着组织了,所以建议成立“共青团”以吸收这部分,但“共青团”必须归属于党管理,属于党的外围组织,是为了发展群众对共产主义的认识和信仰,同时党内因没有出错而是属于不同阶级成分被开出党的可以安置到“共青团”内,同时属于第(3)这个阶层的也可以加入“共产团”,如果(3、4)阶层的人能为了共产主义将资产捐献给国家和党后满足(2)的条件时也准加入党,对于(5)这个阶层是连共青团也不能加入的,除非他为了共产主义将资产捐献给国家和党后满足(3、4)的条件才能加入“共产团”。
入党必须先入“共青团”或“共产团”,在团内观察一定时期才能批准入党,“共产团”也不能加入其他党。同时对一些不是非常关键的职务也可以放开要求,只是“团员”就可以任职,当然重要岗位的主职还是必须由党员任职,总之假定从思想觉悟上 党员 > 团员 > 其他党派成员 > 无党派
三、 人民代表大会和党代表大会必须改革,作为国家和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必须真正保证其性质不变,权力最高。
首先是必须从代表的比例上,必须加以定化,确保工人、农民必须是主体,工人必须占40%,农民必须占20%,军队10%,商人10%,学生10%,政府人员5%,其他5%。
从党派的角度来看,必须保证:共产党占40%以上,无党派30%以上,其他党派30%以下。
从收入角度来看:低收入者50%以上,中等收入者30%,高收入者20%
而且必须保证政府现职一把手不参加代表会,只能是被代表审查,向代表团报告,给代表团汇报,而不能直接参加代表大会,当然也必须保证政府人员的代表席位,但如上述不能超过5%,而且这5%的人员不能即是汇报者又是听取者。
政府官员只能代表政府代表团出席,不能代表其他团出席,更不能由政府官员当其他代表团的代表,地方代表团不等于政府代表团,当然也就不能由官员任地方团的代表,地方代表团只能由地方代表团里的占多数人群体中选取出来,比如某省是农业大省,那么代表团长应该是农民出身,某省是工业大省,那么代表团应该是工人出生,而且必须限定地方代表团长必须是工人或农民,不能为其他。
代表大会如果以地方代表,那么他就应该代表他的地方进建议,如果代表作为行业代表他就应该提他行业的建议,什么歌星去给工人提建议当然不是不可以,但必然影响建议的质量,你了解工人吗?了解工厂吗?歌星就应该提你歌唱行业的问题和建议。
当然这样可能有些不太合理,有些人即代表地方,但同时也代表行业,可能他了解别的地方比了解自己的地方还多,如果真是这样,甚至可以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个议题审讨论三次,审三次。
一次:按照地方,人员结构按照地方来分团后讨论,然后审议。
二次:按行业,人员结构重新打乱,你是什么行业进什么讨论团,讨论后再审议。
三次:自由讨论,最后审议
正所谓,三审二次通过才算定案,这样也可以避免一些失误,比如一些人举旗不定,本来想选B,但怕没几个人会选B,也就想从众人选A,结果看选B的人也比较多,往往又后悔,这种人虽然不应该进人大,但现实中肯定有,如果你再给他两次机会,结果可能选B的人就会多一些。
人微言轻,我自认为有些想法还是算是可以的,比如限定人大代表的比例成分、比如人大不要垮行业提建议,比如党内设立监督机制,比如将大资阶级特别垄断资产阶级剔除党这些我认为应该是有百例而无一害。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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