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会带来巨额的丰厚利润,社会上有这样的一个群体,也就是官员的腐败群体和平时刚刚从大狱里出来的人以及犯罪的个体集合。这样的一群人充实在社会的初中级阶层或高级阶层,扮演着掠夺和破坏国家各种资源的角色。他们这些人完全的违背了人民的意愿和国家的法律,肆无忌惮的行使国家地方基层政府管理集团的各项工作,打着完全为国家和为人民服务的旗号,对国家资源进行着疯狂的掠夺和霸占,实施腐败官僚资本的个人初期积累。然后又继续的实施个人资本范围的继续扩大化,不断地积累,不断地扩大,最后形成国家和人民资本的最终个人集合,从而形成国家总体资本的家族化,完全垄断国家民族总体资源的多元个人资本的最高集约。
国家的法律和地方性政策制约着总体经济的集权分配和个体性独占,在国家司法体制不完善的状态下,将会导致私人个体利益的扩大化升级。国家的总体资源包括:土地、矿山、水域、航空、海运、林场、以及各专业经济领域等等。行业的垄断、资源的垄断、区域性的经济产业垄断,使国家在计划经济时期积累起来的国家全民财富不断地流向少数人群的家族化手里。此时期的社会管理体制,既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主义体制,又不是完全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全民化体制,而是彻头彻尾的修正体制和腐朽、自私的社会制度。
在此期间,国家的法律已不能够代替地方政府的文件规定和管理制度,完全的实施以地方腐败势力集团恐吓、威胁下的非民主管理体系。这种社会制度的转型,主要体现在国家中央集团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政令传递受阻的非人性化社会中,将导致了基层民众的基本信息难以到达上层建筑。这中间环节也缺少了中央集团对地方行政的法律约束,往往是中央的政策法令制定失误,也许是由于人的因素所造成的法律缺陷。国家的管理体制是人治人的管理制度,少数人对多数人,而不是实施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法度治理。
在纯正的社会主义国家,完全实行真正的大民主治理,也是完全放开的民主游行示威和严厉的法律制约权益,以及大鸣大放大字报和国家明君的社会治理方案。完全的人性化社会,应当建立在国家严格的法律基础之上,实施政府各部门人员进行全民公决选举,以选出国家政府的各级领导机构成员。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在国家民众公决选举下的并与国家最高民众管理集团的社会地位相互平等和相互制约的社会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一种民众性组织的最高国家管理机构,所有的群众代表必须是非党派人士和政府人士。国家的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的人员由民众代表组成,也必须是由国家各地区的民主人士和党派社会团体精英人士组成,她也是在民众公决选举下的民众政府代表人物。
对于国家官员的犯罪问题,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统一的监督,司法系统完全归口于人民代表大会机构管辖。政府实施国家管理,人大代表会议机构实施对政府官员的法律监督,这也包括国家的最高管理集团。国家的政府官员必须实施4年一任的更换模式,最高执行年数不超过两任。对于卸任的国家政府官员,必须实施哪里来的到哪里去的国家性法律,卸任的官员,不再是国家的政府机构编制成员,而是与国家基本公民的最平等待遇一样。对于卸任的国家官员,应当严格的实施任期经济的审计工作,一定要让所管辖区的地方民众参加进来。
本文讲的是国家的犯罪主体,是谁在大搞违章建筑?上文中已经阐述了官员的社会管理性质,而国家的犯罪主体应当定性为政府中的部分腐败官员与地方的各种行霸、恶霸等势力集团。民众在社会中的地位只是接受管理的最基本群体,不存在什么国家的管理权,也是国家民众的最弱阶层。民众犯罪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只有存在“暴力执法”的政府官员,才会出现“暴力抗法的”的基层民众。没有坚强的法律制约集团机构,就会滋生腐败的国家管理人员,国家的法律就等于虚设。军队与政府、军队与党派,必须分割开来,要不然,国家的政治体制再改革也是枉然。
“犯罪”一词,来源于国家人类群体对个体的法律制约,凡是自然人违背了国家的法度,就要受到国法的制裁,这就是“犯罪”。国家不同人群的“犯罪”包括:官员犯罪和民众犯罪,民众犯罪很容易得到法律的制裁,而官员犯罪很难受到国法的制约。官员犯罪是一个群体或者是个体,而对于个体的官员犯罪也是很容易受到法律制裁的。官员的群体性犯罪会实施群体性的罪证消灭,或者利用派别间的裙带关系来摆平违法事实。因为他们都是社会的管理者,所以都有一定的权利,他们欺上瞒下的利用手中权力大搞犯罪的违法行径。破坏土地、破坏矿产资源、对林业乱砍乱伐,在农用机耕地上大搞违规建筑,为了获得巨额的拆迁利益,联合上下级政府的腐败官员进行土地分割,并实施违规的利润型的违法建筑。当获得巨额的土地赔偿款后,再对村民历史遗留下来的部分建筑进行“暴力执法”的强行“违法”拆除,从而引发了“暴力抗法”的民众维权行动。这就是在这一历史时期的官员主体“犯罪”行为。明知自己犯了法却还得到了巨额的国家资金赔偿,而对于民众则是实施强制的“违法”拆除,这讲理吗?民告官等于上“青天”。
犯罪的行为,来源于个人生存所必须得经济积累,“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为官一任,危害一方。”“入党做官论”“升官发财坐汽车”“一人当官,家犬升天。”等等民间谚语。不都证实了政府官员的“丑陋嘴脸”吗?一切是为了一生的私立而做官。官员有官员的裙带,官员有官员的亲朋好友,如果这些人都联合在一起的话,你再好的国家法度也制裁不了他们。因为官员的裙带关系会直接的上升到国家的最高管理集团里面,有大权在握的高级领导护着,国法又会怎样呢?“刑不上大夫”的中央管理体制是社会管理倒退的最坏象征。国家的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高利润行业,都是官员犯罪的首选目标。官商与官匪进行着巨额利益的掠夺,使国家的资本不断地聚向官僚势力集团。他们很会利用国家的新时期政策来投机取巧,巧立名目的霸占基本农田、霸占私分国有资产、掠夺地方人民的矿产资源、林业资源、水域、高利润行业等等。真是无缝不钻,到处在侵犯着国家的利益和民众利益,破坏环境的罪魁祸首就是这些腐败不作为的政府官员和势力集团。
近年来,由于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了官员群体犯罪数量的高速猛增。
1,新农村建设 2,国企改革 3,农村产业调整 4,土地储备 5,土地流转 6,城市化建设
7,社区改造 8,国家重点工程建设 9,国家宏观经济调整 10,重大运动项目工程 11,水利工程 12,产业经济 13,各项经济领域
官员的群体犯罪,有国家体制的因素,也有国家上层建筑的紧密关系。人就是人,她存在着人间的情感,相互的作用和帮助,是人类社会管理制度的致命弱点。官员腐败不足为奇,因为是人吗!是人,就要有七情六欲,不论是谁当官,都存在着裙带关系,存在着情义,这就是我们人类一直到今天,还没有找到最为完美的社会管理体制。
1,资本主义国家有她的优点和缺点。优点,有比较完善的法律制度。缺点,私人利益是至高无上的。
2,社会主义国家也有她的优点和缺点。优点,有完善的大民主体制和严厉的司法体系。缺点,君主管理体制的延续,容易产生不同最高管理者思想的短时期更换,这不利于国家的发展,极易走向社会的极端。
3,修正主义国家更有她的优点和缺点。优点,社会处于体制的改型,她存在两种政权体制的过度调整期,会出现对国家发展的弊端改良措施。缺点,极易形成党派内部利益之间的争斗,是人类社会管理集团的腐败高发期,也是社会动荡的最高阶段。
4,君主制社会体系。这种社会体系复杂而多变,完全的贯穿着封建官僚的君主霸权主义,社会被家族化管理模式制约着,国家的领土、臣民、物质、财富等一切都归属于君主家天下的范围。“天下之大,莫非于王土”这句话的含义是,天下的人和物都是君王的,谁也不能够霸占。然而,我们人类社会的霸权、暴政统治就是从这里开始的。
不论是什么社会体制,人们需要的是和谐平等的太平盛世,那里不存在欺压人民的暴君,不存在欺压百姓的贪官污吏,不存在横行霸道的流氓恶势力。这个国家的领导人有着爱民的思想,有着严厉的法律制度,有着社会资源的平等分配。人类犯罪,都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之上,人的私欲膨胀,导致了人心的泯灭,社会各阶层官员的淫欲无度,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给社会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损失。利益的驱使导致了人类社会的屠杀灭种,导致了资源掠夺的战争不断,也导致了社会犯罪主体的官员集团化和势力集团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