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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的联想

火烧 2019-04-2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行政执法差异,对比交警严格执法与劳动法执行不力,呼吁加强劳动法监督,实现法律平等,推动法治国家建设。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简单地说,就是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例如,交通警察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城管部门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如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摆摊卖货等)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对违反市场管理法规的行为(如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等等,都是属于行政执法。

  公正严格地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我最近发现,有些部门行政执法非常认真,而有些部门行政执法却非常的不认真。

  例如,交通警察对交通安全法的行政执法就非常认真。许多地区的交警部门都在大小路口设置了电子警察,有的地方在高速公路上每隔一公里就设置一个(组)摄像头,日夜24小时不停地拍摄,连一辆车都不放过。一旦发现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哪怕你的车轮只是压了一下白实线,对不起,一个礼拜你就会接到告知单,告诉你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哪一条,请你在规定的期限内到交警部门去接受处理——记3分,罚款200元。

  前几天,网上流传了一段视频,是上海一位交通辅警遇到一个乱穿马路的日本人,他对辅警的规劝非但不认错,还对辅警进行谩骂,这位交通辅警当即义正言辞地向该男子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必须遵法、守法。并将该男子带到执勤民警处。

  看了这段视频,我越加感到交警部门执法认真:连一个交通辅警都能这样做,更何况正式的交警呢。

  可是,与交警部门截然相反的是,有的部门在行政执法方面却非常的不认真。例如,这几天网上在讨论“996”的问题,揭露出不少企业任意违反《劳动法》,迫使员工加班,又不按《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加班费,有的大佬甚至公然鼓吹要员工“996”。这些都是明显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其性质比起开车压白实线和行人乱穿马路不知道要严重多少倍!可是,现在连人民日报和新华社都表态批评“996”了,却至今也看不到、听不到有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出来露个面吭一声。

  我想,都是国家的行政执法部门,怎么差距就这么大呢?交警部门对每一件极其轻微的违法行为都能认真严格地处理,丝毫也不讲情面;而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却对明显违反《劳动法》严重损害广大员工利益的行为视而不见,真不知道他们究竟是怎么想的?!

  我觉得,负责对《劳动法》行政执法的部门,应该好好向交警部门学习,在每一个企业和企业的每一个车间都装上摄像头,日夜24小时不间断地监视企业执行《劳动法》的情况,一旦发现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立即发出告知单,叫企业负责人到行政执法部门去接受处罚。这样,我们中国才能真正成为法治国家。

  这是因为,《劳动法》关系到全国几亿劳工的切身利益,如果对明显违反《劳动法》的行为都不严肃查处,那么其他的法律还会被广大民众自觉遵守吗?

  我们常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有关部门对严重违法的行为都不严肃认真地查处,又怎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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