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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不能也,而不为也

火烧 2011-11-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文章揭露复员军官因政策失误被抛弃,长期处于边缘状态,诉求无果,呼吁重视其安置问题与权益维护。

 

我们是一批落难的复员军官。十多年来,群体几万人次几千份次几百回次诉求上访,总政等公共权力机关“非不能也,而不为也”,诉应双方焦灼,盖因问题权重,特向您诉求。  

首先,关于复员军官问题的定性。  

第一,复员军官是军队没有移交出去的退役干部。  

执行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第1号《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复员试行文件)的复员军官,就像一只足球,军队鲁莽灭裂踢出去,地方懵懵懂懂没接住,还悬在空中。确属军队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历史遗留问题。其实质是国家干部管理的严重错误,始作俑者的政治腐败,顽固坚持者的道德沦丧。这种国防建设的懈怠行径给党国家造成了很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第二,复员军官是在军队和地方都不管的边缘状态中煎熬的弱势群体。  

我们干部身份被蒸发,没有社会依附,找不到组织领导,困惑在脱党阴影中,阳光洒不到,总是连阴雨。地位低下,尊严屈辱,生存悲凄,家破早逝较为普遍。作为军队探索退役干部安置的试验者和先行者,却因改革而致贫,殃及上下几代人的生存质量,辐射几百万性灵的国家信仰,于党于国于军于民于情于理于德于法都相悖。  

第三,对复员军官不予安置是祸根。  

把军队退役干部作为政治任务“要妥善安置”,是由军队使命卫国和军人欲血国防的特性决定的。试行复员文件倒行于党和国家的一贯法规政策,违背于三代国家领导人的手足关怀。文件决定“自愿复员的干部,政府不负责分配工作,由本人自行就业”,“部队不派人为复员干部联系工作”。可是,就在同一个文件里却专门强调,对“被判过刑的复员干部”,仍按《关于军队刑满释放干部安置问题的通知》执行,即“部队要派人与安置地区退伍军人办公室联系”,“及时得到安置”,“符合离退休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手续”。安置犯错干部政策如此配套尚且理解,那么,对有功之臣扔出去了事的做法令人费解。一文两重天,扬恶抑善,太失公平正义。  

第四,复员军官是特定时期的畸形产物。  

在改革开放初期,一方面,社会转型不确定,扶持政策不建全,法制保障不配套;另一方面,军队操行习惯和军商天壤差别是退役干部软肋硬伤。在主客观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残酷推向商海“自行就业”,复员军官不是被淹死就是被渴死,而且推行者又见死不救,知错不改,试行不停,任其遭受折磨,随时光消失。复员试行文件极其荒诞,其中的复员军官的安家补助费执行的是总政治部、总后勤部1963年《关于军官复员发给安家补助费的规定》。30年前的价格竟能忽悠成交,我们确实太听话了,太不值钱了。  

其次,关于问题的现状。  

一是,复员军官“被解困被救济”的难堪局面。  

 2005年4月11日 全国复员军官大规模上访以来,中央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几份令地方政府难以操行的补丁文件,臆想以生活救助或纳入低保了事,由于政令不畅和各行其是,落实情况五花八门,结果又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和更大混乱。例如,北京伤残复员军官秦洪涛已经62岁,为了办理退休手续,花费了3000多元车费,跑遍了政府部门,得到的答复却是,“国家社劳部出台的4个文件只有政策,没有经费,所以不能执行。你的军龄不算(缴费年限),再缴10.083万。”他真要照此办理了,每月也只领1200元养老金。湖南一名64岁复员军官找到政府要求退休办理手续,官员说没有依据不能办。就算推行解困,目前除辽宁、陕西、云南、甘肃、青海等有所表示外,全国80%以上地区不理不睬。  

二是,维稳监控使复员军官雪上加霜。  

由于对维稳内涵和上访动因的曲解,全国普遍对复员军官实行掌控和吸附,包括监听通信,删除网语,阻截相聚,打压上访等。各地经常发生复员军官或被训戒警告,或被监视居住,或被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等。甘肃复员军官张光亮因参加一次战友西安聚会而被兰州市安宁区公安分局以“非法集会”行政拘留16天,张光亮不服状告了安宁区公安分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意下,时隔11个月才公开庭审,可只给原告十分之一即4个旁听席位,将全国各地几十名公开听审的复员军官拒之门外。法庭由警察把守挡驾,在被告不作任何举证,不回答原告辩护律师提问,法官也不质询被告的情况下,安宁区法院宣判原告张光亮败诉。参加西安聚会的各地复员军官都受到莫须有的“规劝”。总之,有人视法律为儿戏,借机在一步步欺凌和“追杀”复员军官。  

最后,关于问题的化解。  

主席,您在2005年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上深刻指出:“江泽民同志说: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不管怎么改,对转业干部还是要‘包’下来,具体怎么‘包’,就是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上保证军队转业干部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应有的政治地位和政治荣誉,受到社会普遍的尊重,就是在军官退出现役后,由国家保证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住房、医疗保险等,就是要让军队干部退役到地方后能够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继续为国家建设发挥作用,作出贡献”。这是新时期妥善安置军队退役干部的大方针、大政策,举国上下应该不折不扣抓手落实。  

一、把握诉求核心,实行国家保障。  

我们幸存者都已步入人生后半截,安居乐养,尊严生活是核心祈盼。复员军官的诉求主旨是,“依法妥善安置,确认干部身份,落实职级待遇,回归尊严幸福。”对此,要求中央直接出台指令地方执行的文件,包括地位、权益、住房、医疗、交通、养老、善待等方面,用法规保障落实到位,以使复员军官实现终身享受国家保障的夙愿。  

二、对接复员军官管理渠道。  

当年由民政部门托管复员军官是个机制错误。囿于职能和权力所限,最好也是以扶贫救助处置,他们面对窘境,哑巴吃黄连。改由管理干部的政府人事部门名正言顺,顺理成章,也将有效避免扯皮推诿和混账搅局的情况。  

三、以法规保障退役军人权益。  

全国人大针对复员军官问题举一反三,就军队人员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和完善法律,营造高兴而进,满意而退,奉献青春,终身保障的国家绿色氛围。           

此诉求,请明鉴。  

   

全国复员军官  敬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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