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人提出了一种所谓的“奥林匹克社会主义”,以期用“公有公平公正公开”的所谓奥林匹克精神来消除人世间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如果这种想法是在200多年前,是情有可原的,而在共产党宣言发表160年后,在真正的社会主义一度建立过的今天,还四处兜售这种假社会主义,无疑是有害的。对其纲领,必须在下面逐条批判:
首先,在所有制上,该作者“江西李建军”先生(以下以“李先生”代之)提出:“既要利用私有制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更要防止私有剥削、垄断的膨胀。”既然已经认定只有私有制才能发展经济增加就业,那么,在他的所谓“社会主义”上,就不得不不断打上引号了。进而,他提出四条所有制的原则。这四条原则不仅比之特色社会主义大大退步,而且本身也是自相矛盾的。先是宣称土地国有,接着又指出在城市要国有的仅仅是“黄金商业地段”,而在农村,干脆提出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于是前面的土地国有等于没讲。
接着,在经济运行上,李先生又指出要“建立和完善奥林匹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果刨开里面的空话,剩下的就只有公有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职工收入以按劳分配为基础,与企业效益挂钩。当然,李先生又专门提了下“职工渗股分红”,于是,前面的公有制等于没讲。
然后,李先生要废除就业、教育的歧视,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他所提的东西,即便是主流的媒体也早就呼吁过无数遍了。他要废除的,他要打破的,难道在任何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是现实么?于是,便是将本来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东西说成是社会主义的了。
在政治领域,李先生依然贯穿着他的逻辑错乱。先是口口声声要选拔工农兵干部,接着又念念不忘他的“奥林匹克”,宣称要“通过公平竞争”选拔干部了。对于“剥削阶级代理人”之流,先是说要“清理”,接着,又马上在不到一百个字之后,自己改口说是“监督”了。更奇怪的是,在李先生描绘的“公有公平公正公开”的“奥林匹克社会主义”下面,居然还能出现“剥削阶级代理人”,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接下来的主张同样是自相矛盾的。对他所称的“四类人”,他的提法是“专政和监督”,这岂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既然都被我们的李先生“专政”了,又怎么会留给李先生去“监督”呢?对于“特权”,李先生同样是犹豫不决的,最后只能在特权前面加上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定语“官员通过非公正竞争获得的”。但是,既然李先生在他的政治纲领里面已经宣称了官员要“通过公平竞争”选拔,那么,他们的特权岂不就是“通过公平竞争”获得的了?于是,压根就没有什么“官员通过非公正竞争获得的特权”去留给李先生“限制和废除”(这其实又是矛盾的提法)了。
最后,李先生还提出要对弱势群体进行有效的权利救济和司法救济。于是,李先生等于告诉我们,在他的“奥林匹克社会主义”下面,还是会有“弱势群体”的么。并且,对这些“弱势群体”所给予的也仅仅是“权利和司法”的救济。而这种救济,在任何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难道不是客观存在的么?甚至于,我们的资本家先生们还比我们的李先生更进一步,他们好歹还对弱势群体提供了一点点在他们看来微不足道,换算成人民币则相当可观的经济救济。
实际上,“奥林匹克”与“社会主义”本身就是一对矛盾的概念。社会主义所追求的最终价值是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关爱的共产主义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而奥林匹克归根到底是一种竞争性的价值观,即来自于私有制下人对于有限的社会剩余的追逐。在那里,人首先被分为优胜者与淘汰者,即便是优胜者,也有金银铜之分。于是,人就被完全分为三六九等,所谓的“奥林匹克精神”下的“公平公正公开”无非就是让这个优胜劣汰的过程更加正规而已。而我们的“江西李建军”先生要拿这套理念去搞一套“奥林匹克社会主义”,也难怪在纲领上无一处不矛盾。
附:“江西李建军”原文《创建奥林匹克社会主义,逐步消除人间不公正不平等》: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0812/64047.html
首发在毕尔优科夫的博客:
blog.sina.com.cn/biryuk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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