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畅想
自由与畅想
田忠国
一
思想的群山,是一个个独立但又相互联系,没有峰巅的高峰。我之所以说它没有峰巅,因为,高峰之上永远都会产生新的高峰,我之所以说独立,因为,独立为高,相同为平。从这个意义上说,尊重、宽容独立才有思想的高峰。排除异己,是思想逐利的表现,是思想的堕落,也是思想从高尚坠入丑恶的开始。
二
有人认为,是阳光、灯光,为这个世界带来了光明,这话很对,但只对了一半,因为,这个世界是由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两部分构成的,阳光或灯光,照亮的永远只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而处于黑暗中的精神和阳光、灯光照不到的物质世界,只有,或者说唯有思想才可以照亮。因此,不同的思想是一盏盏不同灯。照亮黑暗世界的灯。
三
思想源于现实,并烛照现实中不同的未来的路径。由此可知,不同国家的不同思想,烛照的永远只是那个国家和社会的现实,以及现实中隐藏的未来的路径。如果一个人不经思索的拿来就用,其结果只能走向别国或社会中的文化必然,无法解决自己存在的真正问题。
四
三十多年前,我不到十五岁,那时读毛泽东的书,读“资本论”,读能读到的所有的书。再而后,儒、道、释三家的书和西方的各种书逐渐多起来,包括爱因斯坦、霍金,只要能搞到的,一路读下来,我才发现,他们是一座座没有峰巅的山。他们只有思索、分析、否定、批评、寻找,或为他人、为社会达到什么目标,没有为自己或为少数人获取利益寻找理论根据。再而后,我又读到了佛教的轮回图,我才真正懂了,去欲为佛,为西方极乐世界,有欲为地狱,为非人的地狱生活,直到那时我才自以为懂了毛泽东,不过,佛与毛泽东的不同之处在于,佛以为人如果做到无欲就可以了,但毛泽东则认为,一个人仅仅没有欲望是不够的,还没有进入佛的境界,而佛的境界,是让燃烧的生命之火(欲望)为人类谋福利。
五
灾难是教会人思索的最好的老师。法国大革命和曾经席卷世界的群众运动用鲜血教会了资本思索。学会思索的代价虽然惨重,但却教会了法国资本真正的思索方法。事实上,一个社会如果不会倾听不同的声音,不能尊重不同的声音,未来等待这个社会的一定不是福乐,而是灾难,因为,世界上所有的灾难都是在失去不同利益诉求声音的时候开始的。
六
“仁者无敌”是一个电视连续剧。有人可能以为它只是为共产党唱赞歌,如果那样认为也是可以的,不过,电视剧中揭示的一个真理,不论你信仰什么都千万不要忘记:忽视或无视人民的利益,必将被人民所唾弃。昨天是这样,今天是这样,明天也必将是这样。
七
自由是一种价值秩序。所谓价值秩序,是由社会价值目标共识形成的自觉遵循的价值观念。在这种价值秩序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自由的,但如果超过了自由的底线,比如说破坏他人的自由,分裂国等,这都是不能自由的,因为,如果这种自由成为某些人的特权,社会的自由价值秩序就被破坏了。
八
思想是形成社会价值观念的先声,也就是说,某种思想是个人经过思索形成的,但能否成为社会接受,并自觉遵循的价值观念,还不好说,因为,某种思想能否被社会所接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种思想符合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需求和精神追求需要。当然,在历史上,我们不难看到强制形成的价值观念,比如说西藏,政教合一,如果有人违背了奴隶制的价值秩序,最高统治者便以神的名义对违背者予以惩罚,需要注意的是,他们是以神的名义惩罚违背者的,而不是以统治者的名义。也就是说,在人们心中,符合不符合神的“意志”是统治权力合不合法的唯一依据。我称此为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的第一个历史阶段。
九
权力的合法性,由于人类对利益分配认识的不同,其基础也是缓慢改变的,比如,在过去,世界各国的统治为了取得利益占取的合法占有权,便以神的名义,构建一套统治者完全占居利益支配地位的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而后,当先知者发现,社会的一切灾难性社会事件都源于这套由神的名义建构起来的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时,资本也由弱势走向前台。那时,处于弱势的资本势力同建立在神性基础上的统治者展开了争夺利益权的斗争,并取得了最后胜利,于是,以资本为基础的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在人权、平等的口号下逐渐形成。这是人类的第二个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时代。
十
马克思通过对资本规律的研究发现,社会秩序是建立在资本秩序基础上的,而资本秩序的建立则完全依赖于制度性对剩余价值权利的不平等保障,也就是说,资本秩序的建立是依靠不平等的制度秩序,强制性保障剩余价值建立起来的。他同时认识到,资本和劳动者政治权利的不平等,是导致压迫和剥削的主要原因,而解决压迫与剥削的唯一出路,在马克思看来,唯有实行公有制,人人拥有对政治经济平等的管理权,才是走出压迫与剥削泥淖的正确途径。我称马克思对人人拥有平等的管理政治经济权利的认识,为人类历史上第三个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时代。
十一
后马克思时代,人们发现社会的发展与资本成长密切相关,所以,消灭资本的努力只是一种徒劳的表现而已。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有的国家致力于研究、发展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资本体系,被称为民主社会主义。据说,这些国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在美国,也引进了社会主义性质的福利制度,对于这种现象,有人认为这是美国对社会主义的认同,但在我看来,如果说美国引进社会主义性质的福利制度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倒不如说美国人认识到社会主义福利制度是发展资本最大的社会动力。有人仅仅从社会稳定的角度谈资本主义国家引进福利制度,而没有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谈这个问题,所以,我以为这是很不够的,因为,福利制度的本质是为社会提供足够拉动经济发展的消费能力,而不是其它。
十二
只有把消费能力作为经济发展的火车头,中国才可能走上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
令人遗憾的是,西方国家教会了中国的经济学家打掉经济发展火车头的最佳方法,并且在中国的经济学家手里玩打掉火车头的游戏得心应手,这不能不是中国最大的悲哀。
十三
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是由五大支撑点构成的动力机制,一是工业体系。二是科技体系。三是消费能力。四是思想创新。五是制度体系。工业体系的建立,应该服从于科技发展战略,而科技战略,同时应该服从于国家安全战略。科技战略的核心不是跟踪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潮流,而是引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潮流。培育国内的消费能力,不过是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保障,而思想创新,则是为工业发展战略、科技战略、消费能力和制度创新提供智力支持,而制度创新则是为工业和科技发展战略、思想创新及消费能力提供制度保障。
一个国家强大的主要标志,就是把良好的思想转化为制度机制的能力。
十四
我反对为追求个人幸福而损害大众幸福,因为,如果一个人的幸福建立在大众痛苦的基础上,自由的幸福必然堕落为世界上最可怕的邪恶。因此,我主张普遍幸福,也就是说,任何人的幸福都不得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而是建立在共同幸福的基础之上。如果个人幸福同大众幸福产生了矛盾甚或冲突,个人应该理性的放弃有损于大众幸福的个人幸福。我以为,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证明,我国只能构建理性幸福主义,因为,兽性幸福主义是制造罪恶和灾难的思想之源。按照 茅于轼 先生对帕累托主义的定义:“所谓“帕累托改进”,就是一项政策能够至少有利于一个人,而不会对任何其他人造成损害。”我们可以知道,帕累托主义或叫“帕累托改进”,前提条件是对一个人有利,附加条件是不得对其他任何人造成损害,但实际上这只是一种理论假设,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如,有人热衷的代议制,从理论上说,一个人代众人参与政治活动有利于个人,也没有损害到其他人,但其实,这种没有损害的表象,恰恰掩盖了个人权利对众人参与权与表达权的损害。再如,制定一个经济制度时,按照帕累托原理,为了确保一个人占居社会百分之九十的利益,表彰其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从表面上看,这个制度并没有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但是,其实质上这个没有损害的损害,比说出来“我就是要损害你的利益”损害得更为严重。
中国的改革开放就是走在这条帕累托主义的道路上。
十五
尊重历史的合理性,分析并批评、剔除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错误,在继承历史合理性的基础上构建人人平等、自由民主的价值体系和制度体系,这才是全国人民共同的责任。但是,不论是对历史还是对现实的态度,中国有一种不好的现象,要是一概否定,要是一概肯定,一概否定时对的也成了错的,错的就更错上加错了,而一概肯定时,对的更对,错的呢,也是最大的正确。殊不知,对、错之间是一个整体,也就是说,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任何人的观点和主导社会事物发展的东西,都是对中有错,错中有对,或者,在特定历史时期是正确的,而在后来可能是错误的。面对这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就不能用简单的对错简单的否定或肯定了,而应该用动态复杂的纯洁的历史的思想的眼光,用多元并列发散式系统闭环之复杂思维法,超越个人利害对认识问题的制约,认真剖析之,才可能得到正确的结论。
比如说我这篇短文,在写之前、之中、之后,我都认为是正确的,但是,这种个人认识并不意味着我全部观点的正确,我之所以认为正确,或许只是我没有发现错误而已。批评,就是发现错误、纠正错误,走向正确的开始,如果我们连这个发现错误、纠正错误,走向正确的开始都没有,何谈纠正错误、走向正确呢?
老子曾说:“能容乃大。”但就中国目前的现状看,思想理论不是大了,而是越来越小了,因为,一些理论大家容不得批评了,以为世界上谁都必会错,唯独自己百分之亿的正确,在民主自由的名义下,掩盖着思想专制。
十六
吴稼祥 先生在“民粹主义的三只手”一文中写道:“由于“人民”概念的空洞,不可能事先被定义或被识别,因此,民粹主义者一般不是先识别“人民”,而是先识别敌人,把敌人排除出去后,剩下的才是它所谓的“人民”。”并在该文中断言,左派所谓的“人民”是“空心”的,其理由是“人民”是个空洞的概念性的东西,因为“人民”是个“空洞”的概念,按照 吴 先生的逻辑,既然“人民”不存在,他们的利益更不存在了,由此可知,所有为人民利益呼喊的人都是民粹主义。但人民到底是不是“空心”的呢?也就是说是不是个“空洞”的概念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应该搞清楚什么是“人民”,也就是人民的概念问题。由某一区域(比如说国家)范围内一个个个体而又独立的人构成的社会,是人民。由一个个独立的人的平等权利和利益权利构成的权利和利益体系,叫人民的权利和人民的利益。而这个由独立的个体构成的群体,也既人民,如果其中有个别人,试图消灭这个群体,也既人民,或试图破坏这个群体的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就是人民的敌人。由此可知,人民并非 吴 先生所说是一个空洞的概念,而是一个具体的概念。
需要指出的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权利与利益的损害行为,才构成对人民的价值秩序和制度秩序的破坏。但是,也有不是对单个的个体,而是对群体,也既人民权利与利益破坏的现象。美国的集体诉讼制,就是针对这种情况而采取的应对措施。
对于这种情况, 吴 先生不是无知,就是试图通过对人民的否定,使破坏人民权利和利益行为合法化。
在该文中, 吴 先生还提到一个向前看与向后看的问题,其实, 吴 先生忽略了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那就是,向后看的同时是为了更好的向前看,也就是说,历史智慧中有一盏盏照亮未来之路的灯,那些个灯,是由经验和教训,有时甚至是血的教训换来的智慧,也就是说,向后看是为了朝前走时避免重复历史性错误。由此可知, 吴 先生陷入了历史虚无主义和狂妄自大主义的泥淖。其实,作为身居高位的 吴 先生,本该对人民,也既由一个个独立的个体的人组成的群体,充满感情,并且理性而又客观的思索,既向前看,也向后看,寻找有益社会人民的思想,为社会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但不幸的是, 吴 先生以个体喜好和西方反人民的观念为评判中国现实的价值坐标, 吴 先生迷失在个人主义中也就足为怪了。也就是说, 吴 先生把自己的自由凌驾于人民的自由之上,并对人民的自由价值秩序肆意破坏,损害了人民的自由权利。如果中国有集体诉讼制, 吴 先生大概会坐到被告席上的,因为, 吴 先生的言论,早就超出了理论探讨的范围了。
十七
用自己的心之眼看问题、发现问题,用自己独立的思想说话,敞开心肺,任人评说,乐于任人评说。漫步于孤独的思索的原野上,或许是我一生的归宿。
2008年5月4日 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