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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争夺战内幕

火烧 2008-05-05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2008年钾肥市场因涨价陷入混乱,国内企业争夺进口权,谈判陷入僵局。钾肥价格飙升导致农民负担加重,市场垄断与内耗引发关注,国际寡头趁机获利,影响中国农业与国家利益。

钾肥争夺战内幕


原载:《中国改革》    文/贾存斗 本刊记者

    “从初春就不进钾肥了。”2008年4月11日上午,河北省固安县牛驼镇宏兴农资公司经理吕绍武对本刊记者说。
    吕绍武介绍,截至2008年4月11日,固安县的农资经销商都没有钾肥销售。去年年初,固安县硫酸钾每吨2000多元。目前,固安县的硫酸钾每吨已经卖到4600元,当地农民根本承受不了钾肥的高价,全部用复合肥代替钾肥。
    3月28日,中国无机盐协会钾盐分会(以下简称“钾盐协会”)信息部主任亓昭英曾对本刊记者表示:“由于钾肥涨价,国内很多中小型化肥生产企业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大型化肥生产企业也只有50%左右的开工率。全国5000多家的化肥厂都面临着原料供应紧张的问题。”
    全国各地钾肥普遍短缺、丧失理性般疯狂涨价之时,备受世界各方关注的2008年度中外双方钾肥谈判却如老牛拉破车般缓慢前行,没有任何迹象会迅速抵达终点。而普遍关心的谈判价格,据此次谈判的主谈代表之一——中农的某高层人员向本刊记者透露最新消息: “对方提出了非常高的涨价幅度,谈判非常艰难。今年外方不同往年,坚决不让步。”
    农业部的化肥专家推理道:“外商认为,2006年的谈判以涨价5美元告终吃了大亏,因此,中国2008年进口钾肥涨价在意料之中。”
    对于具体涨价幅度,业界猜测颇多。一位了解中化化肥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情况的消息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今年商务部迟迟不能授权给中化中农,再加上印度已接受每吨625美元、巴西已接受每吨700美元的价格,中国今年钾肥谈判价格很难预测。
    “中国钾肥联合谈判机制现在看来没有运行下去的必要了。”据该消息人士介绍,中国国内全年钾肥消耗1200万吨左右,占全球消耗量的25%。国内可满足300万吨,进口钾肥对保障国内供应至为关键。而今年钾肥谈判“由于国内某些企业参与,致使商务部迟迟没有授权中化、中农进行谈判,已贻误了最佳时机”。
    “肯定低不了。”2008年4月9日晚上,钾盐协会会长魏成广忧心忡忡地表示。
    为钾肥谈判机制生气的还有国内某化肥生产企业的老总。他态度激烈地对本刊记者表示,“国内某些企业为了自己利益,不但垄断了钾肥进口权,还垄断了国内钾肥的销售渠道,在销售渠道囤积惜售造成市场供应紧张,并且内外联手,打击竞争对手。”他呼吁,“国家应打破钾肥进口的垄断。”
    不过,前述消息人士却透露了另外一个消息:一些参与联合谈判的企业目的并不纯。有企业表示,若中化给他们企业1000万元人民币,在钾肥谈判问题上该企业就听中化的。“让做不了钾肥贸易的企业、让进口钾肥只想赚一把的企业、让不懂钾肥贸易的官员、让年纪大思想思维跟不上形势的协会领导参与钾肥谈判,简直滑稽可笑。”他认为,中化进口钾肥的优势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中化进口钾肥完全按照市场竞争机制进行。而且,“中化作为国家控股企业,赚了钱是国家的。而现在,一些国内企业忽然有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念头,认为钾肥进口是块肥肉,都想来分一口。”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针对双方各执一词,2008年钾肥谈判久拖不下。农业部的化肥专家如此诠释:钾肥进口是获利的贸易行为,国内企业为争夺进口而彼此攻讦,背后还是利益作怪。但是,如何规范国内钾肥市场的价格秩序?如何形成钾肥谈判的最佳机制?如何界定中化中农是否存在垄断行为?如何确认中化中农的垄断是否对国内市场形成了伤害?这些问题都不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但是,国内企业内斗内耗,获渔翁之利的必然是国际钾肥寡头,受伤害的必然是中国农民、中国企业及国家。

钾肥争夺战【上篇】

第一次争夺战

    华泰证券研究所的裴雷和郝国梅说,钾肥进口有利可为。因此,国内企业挤破了头似地争做这项买卖。“十年来,国内企业围绕钾肥进口不断展开争夺战。”
    二人介绍,我国的钾肥需要每年大量进口。前期,中农、中化两大集团为争夺钾肥进口代理权曾进行价格战,可谓两败俱伤。在两大进口批发商——中农、中化“休战”后,国内钾肥价格迅速提升20%以上。
    隶属于中国中化集团的中化曾经是中国惟一的化肥进出口企业,成立于1993年4月。1998年11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赋予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简称中农)化肥进口代理经营权。中化独家代理化肥进口的历史随之结束。这份被称为“39号文件”的通知,被化肥界视作钾肥进口的分水岭。
    中农虽被授予了代理权,初期并没有获得多少“实惠”。裴雷和郝国梅分析说,主要是中农一直经营国内贸易,没有国外客户关系,而中化已经打了5年基础。不过,中农并没有闲着,就在国际市场疲软的时候,该公司开始向前苏联地区发力。
    前苏联解体后,世界第二大产钾国俄罗斯国内市场需求减少,着力出口。第三大产钾国白俄罗斯原有的生产链和供销环节全部被割裂,为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正急于寻求合作。为了共同利益,俄罗斯的Uralkali、Silvinit和白俄罗斯的BPC组成了属于“第二阵营”的IPC公司。与中农合作的就是IPC,而中化原有的客户以加拿大钾盐商为主,前苏联地区是其“软肋”。
    中农找准了竞争对手中化的“软肋”,利用了前苏联供应商的混乱,终于在钾肥进口代理上站住了脚跟。
    中国磷肥协会会长武希彦回忆说,当时的约定是:中农仅限于和IPC签约,中化和Uralkali签约,等于对前苏联进口,中农占60%,中化占40%。而加拿大、以色列等其他地区,通通由中化对外签约。
    但是,“平衡”很快被打破。先是中农和中化之间为争夺市场份额而展开“降价战”,后来成了“讨好”国际供应商的“抬价战”。非此不足以争取到钾肥供应的进口客户。
    裴雷和郝国梅认为,国际钾肥巨头们利用中国两家代理公司的“内战”,以及因美国、印度、巴西增加进口带来的国际市场供需变化,2004年将谈判价格提升了40美元/吨。3年过去,钾肥谈判提价成为惯例。2005年谈判价格涨25美元/吨、2006年谈判涨5美元/吨。2007年底,钾肥供应商向中化报出100美元的涨价要求。

第二次争夺战

    若把发生在2004年以前中农和中化的“价格战”看作是第一次国内钾肥争夺战的话,那么,发端于2004年8家企业的加入,则可看作国内第二次钾肥争夺战。
    中农杀入中化长久以来近乎专营的钾肥进口领地,分到一杯羹,无疑是幸运儿,而其他企业则是另外的凄凉景象了。“3年过去,(除中化、中农之外)我们参与联合谈判的8家企业通过大贸(海运贸易)1吨钾肥都没拿到。”中石油高层人士说道。
没有进口到钾肥,提及原因时八家企业众口一词:“垄断”,意思是,中化中农垄断了钾肥进口。
    但是,2007年11月8日,在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王新培就“钾肥垄断”说法给予了说明:
    “中国共有10家企业具有钾肥进口经营权。目前,钾肥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没有进口数量限制。因此,国营贸易企业和非国营贸易企业在钾肥进口中享有同等的权利。”
    商务部态度明确:钾肥进口不存在垄断。
    中农某高层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这件事情我们根本不关心。这是国务院定的,是多少年的惯例。”
    而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其余8家企业对于王新培的观点不赞同。他们认为,虽被赋予钾肥自营进口经营权,但是名至而实不归。
    他们甚至以带有激愤的论调推理:中化和中农享有进口钾肥高额垄断利润已被外商识破,这是进口钾肥年年提价的直接原因。
    “后来者总会把市场既有利益占有者视为垄断,”一位经济学者对本刊记者分析,“先是中农把中化看作垄断者,然后是其余8家把中化和中农看作是垄断。”
    据本刊记者调查,事实上,第二家拥有化肥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并不是中农,而是一家合资企业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阿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85年,是中国、突尼斯、科威特三国共同合资兴建的大型氮、磷、钾(NPK)复合肥生产企业。该企业建设总投资5800万美元,中方控股。它的特殊性在于是当时中国与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经济合作项目,被邓小平誉为“南南合作典范”。因为这一特殊性,当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发生亏损而被中方承包经营后,为支持中阿公司走出困境,政府给予了许多支持,其中一项很重要的措施就是,赋予它化肥进出口经营权。那时是1993年,与中国中化集团下属的中化化肥公司成立的时间基本一致。当年任中阿副总经理、现任世界肥料协会主席的武四海出任中阿公司总经理。
不过,中阿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特批给它的化肥进出口权仅限于自用,不得销售。中阿公司氮、磷肥是自己对外谈判,钾肥由中化代理进口,中化只收其成本费。因此,中阿与中化没有利益冲突。
    2002年才是继1998年39号文件将中农列入钾肥进出口商名单之后,中国钾肥进口格局的又一次转折点。
    为落实中国对WTO的承诺,2002年,原外经贸部发布第50号公告,赋予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和华垦国际贸易公司钾肥非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至此,国内享有进口钾肥权的企业升至5家。与中阿公司不同,这两家公司是贸易型企业,与中化和中农属同一类型企业。因此,中化中农未来潜在的“威胁”初现端倪。
    但是,这两家企业与1998年时中农处境类似,没有国际贸易经验与客户基础。因此,两年左右时间,钾肥大贸进口几乎颗粒无收。
    直到2004年9月8日商务部发布第52号公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山东省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西洋特肥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钾肥非国营贸易自营进口经营权。与中阿一样,这5家全部是生产性企业。但是,公告明确显示:以上5家企业进口钾肥必须严格限于本企业生产自用,不得用于经营销售。至此,中国共有10家企业具有钾肥进口经营权。
    新加入的5家生产性企业原本只能从前四家贸易型企业购买加过价的钾肥,与国内其他生产企业处于同一成本线,现在获得自营进口权,意味着原料成本将会降低,继而意味着市场竞争力将会增强。五家企业摩拳擦掌,准备各自与外商直接谈判。
    但是,在谈判经验缺乏、没有客户的前提下,“五兄弟”各家都是几十吨的小单子,国际钾肥卖家看不上他们。
    “五兄弟”总结教训,一致认为,国际卖家已经形成价格联盟:采取秘密开会、串通价格手段,统一涨价。
    对于这一点,武希彦指出,加拿大potashcorp公司对北美地区出口只以该公司名义, 但对亚洲地区出口则用potashcorp和与美国Mosaic、加拿大的Agrium共同组成的canpotex公司名义。记者在加拿大potashcorp2003年的年报上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五兄弟”认为,应该以联盟应对联盟,他们想到了老牌的进口企业中阿公司。武希彦回忆说。
    “武四海起初认为对中阿集团没任何好处,中阿现在享受中化、中农进口的到岸价,怕受损失,后来经过动员,武思想转变,答应出马。2004年8月份,协会开会,组织6家公司让各家法人写委托代理书请中阿代理,和国际几家大的供应商接触。”
    由于6家企业均为生产性企业,进口钾肥仅供自用,加起来不过100多万吨,与中化和中农超过500万吨的大单差距悬殊,在外商卖家联盟面前,更像一群穷哥们的“买家联盟”。结果“五兄弟”空欢喜一场,1吨也没买到。
    中阿的做法引起中化中农的不满,因为中阿的钾肥进口原本通过中化代理,现在中阿却又代理其余5家与外商直接谈判,有挖中化中农墙角的嫌疑。

成立联合谈判小组

    2005年10月,中外2006年度钾肥价格谈判开谈,中阿和“五兄弟”想进一步推进联盟工作。
    10月末,武希彦的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出面向商务部外贸司呈递“紧急报告”,提出实行联合谈判的请示,实际上是想搞一个与国际卖家联盟匹敌的大买家联盟。
    报告得到重视。商务部随之成立钾肥进口联合谈判小组,决定建立钾肥联合谈判机制。11月,商务部外贸司撰写报告,建议联合统一对外谈判,形式是分别签约,目的是形成钾肥进口的市场竞争局面,最终减低进口成本。
    2005年12月22日,商务部组织10家企业到会,高虎城副部长主持召开钾肥进口协调会。会上,中化、中农反对新的联合谈判进口机制,其余8家则拍手同意。最终形成指导意见——“商务部指导,商会协会组织协调,企业统一对外谈判”。武希彦对此解释说:实际上就是统一谈判价格,分别对外签约,利益共享。
    2005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一局以专报信息的文本,将“钾肥进口问题”上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并抄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吴仪在该文本上做了批示。
    2006年1月4日,在商务部主持召开的钾肥进口联合谈判协调会上,副部长高虎城向大家宣读吴仪副总理批示,强调“要落实8家企业的进口经营权”。随后开始制定“钾肥进口联合谈判规则”。
    当时参会的武希彦介绍,谈判规则主要有三:第一,统一对外谈判。中化、中农各出1个代表,其余8家企业推举1个代表;第二,在谈判过程中,中化、中农的代表主谈,8家企业推选的代表有权参加谈判,但现场没有发言权;第三、由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帮助组织协调10家企业联合谈判之中的矛盾。
    对于“内部规则”,8家企业提出“统一对外谈判,分别对外签约”的要求。负责居中调停的五矿商会提出了折中意见,8家企业和中国中化集团、中农分配进口钾肥的比例为:中化、中农为进口总量的80%,8家获得20%;此“规则”范围限于前苏联地区,该地区出口中国400万吨,占到了一半以上。8家企业让步,接受了五矿商会的协调。这就是钾肥进口领域著名的“二八分成”共识。
    至于加拿大钾肥市场,由于中化与加方签定独家代理合同还在有效期,为保全中化免遭损失,等中化的合同到期,即2007年,8家公司才可以参与谈判。
    关于签约方式,中化、中农提出8家公司不能直接对外签约,只能对中化、中农的子公司分别签约,还提出必须均衡供货。最后商务部出面协调,判定由中化、中农两家对外签约,剩下的8家再和中化和中农的海外子公司签约。
    8家企业悲伤地认为,这实际上意味着钾肥进口权100%又重新回到中化、中农手里。

八家企业“上诉”

    8家企业中的6家生产企业对此不甘心,继续寻找代言人,最后确定综合实力远远超过中化和中农的中石油做代理。武希彦说,中石油方面表示愿意代理6家进口,而且提出不收代理费,但出人意料的是,中石油却在2006年6月自动退出。
    2006年6月5日至7日,国际肥料工业协会第74届年会在南非开普敦召开。会议期间,已升职为国际肥料工业协会主席的武四海,与印度、巴西、马来西亚等钾肥进口国厂商接触之后形成共识:国际钾肥出口联盟已形成垄断,进口国也必须联合起来,一致应对国际钾肥垄断。最后形成一致观点:在以后的钾肥谈判中,以拖延时间的“战术”使钾肥垄断集团降低价位。
    从南非回来,武四海将几国商议方案汇报至商务部。谁知, 2006年7月初,中化化肥公开信息:中化化肥与加拿大钾肥供应商canpotex公司早在4月1日就已续签了2007——2009年合作备忘录:由中化澳门与canpotex签订备忘录,于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分别3年供应价值43亿港币、53亿港币、63亿港币的钾肥。此举犹如重磅炸弹,立即在行业内外引发动荡。
    7月6日,武四海与中国磷肥工业协会联名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呈递《关于钾肥进口情况的紧急反映及建议》,在这份由中国磷肥协会提供的请示报告上,记者看到,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批示:“请商务部研处”。武希彦说,之后,商务部召集各部委参加会议,发改委、农业部、五矿商会、中国磷肥工业协会等都参加了。
    武希彦回忆说: 由于2006年度价格的谈判一直从2005年10月延续到2006年7月,因此,2006年度钾肥谈判尘埃落定不到3个月,2007年度的价格谈判又敲锣开幕。上次谈判的巨大压力使外商不敢再延迟时间,谈判小组抓住时机签下了仅涨价5美元/吨的合同。
    转眼到了2007年“两会”召开,6家企业的3位人大代表——辽宁西洋集团董事长周福仁、山东鲁北企业集团董事长冯怡元、中阿化肥总经理武四海联名上交提案。这份提案最终成为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第6265号建议。“提案”要求公平钾肥进口权利,真正落实钾肥进口新机制。商务部就此提案给予了回复,但3位人大代表“不满意”。
    2007年6月,周福仁等3位人大代表再次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信函指出:“自联合谈判至今已经3年,迄今为止除了中化和中农,其他所有参加联合谈判的企业,甚至包括政府主管部门都没有看过钾肥进口合同,无从了解进口钾肥的谈判价格与实际进口成本。”
    9月6日,三位人大代表又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反映“钾肥进口垄断问题”。
    2008年3月3日,武四海以民建委员的身份向全国政协提交《突破钾资源垄断,保障农民利益》的提案。
    2008年4月15日,马拉松似的2008年中外钾肥谈判还在继续。
    就这样,近10年来国内围绕钾肥进口权益的明争暗战一直在钾肥价格持续上涨中激烈上演。


谈判机制亟需改变?【中篇】

“垄断”惹了祸?

    2008年4月7日,农业部农业推广中心肥料处处长高祥照对本刊记者明确表示,现在中化已经失去作为国家代表进行钾肥谈判的资格基础,因为“中化没有尽到国有企业应该尽到的责任”。
    中阿国际采购部部长刘树海是进口钾肥谈判小组成员。他认为,“中化与中农利用垄断进口的优势也垄断了国内销售渠道。进口垄断是我国钾肥市场、钾肥供应出现混乱的罪魁祸首。”
    他说:“中化与中农作为国有企业,钾肥作为支农物质,为什么进口价格与国内市场销售价格相差那么大?”
    他还表示,“3月25日,印度、巴西已经接受进口钾肥625美元每吨的谈判价格。而此时中化中农的各级经销商都在惜售,在等2008年谈判价格,目的是赚取更多差价利润。”他算了一笔账,截至2008年3月中旬,国内港口库存钾肥至少300万吨,国内钾肥销售渠道库存至少200万吨。全国各类库存共500万吨钾肥。库存钾肥进口价每吨不到300美元,出售却每吨600多美元。只此一项,中化中农就可赚取超过100亿人民币的价差利润。同时,囤积惜售更造成了市场混乱。
    武四海2006年更是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向全国人大提交《打破两个垄断,加速推进钾肥进口机制改革 确保农民利益落到实处》一文,其中有这样的内容:
    “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化、中农两家公司在钾肥进口和国内钾肥经营中,利用国家赋予的特权,经过多年的经营,在市场上形成了绝对垄断地位。首先是高度垄断了钾肥的源头,两家企业合计垄断了进口和国内钾肥资源的90%以上;进而高度垄断了国内钾肥分销市场。在国家严格限定进口钾肥加价率的情况下,仍然通过各种手段绕开国家价格监管,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因此我们建议:着手建立钾肥进口联合谈判的长效机制,成立一个带有中立性质的钾肥进口贸易谈判机构,必须以国内钾肥用户为主体,而不是以追求利润的中间商为主体,建立联合谈判机制,使该机制的建立真正代表和体现化肥生产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而不是把目标定在进销差价、赚取高额中间利润上;
    由有关部门设立稽查机构并建立稽查机制,对进口钾肥的销售价格执行定期、逐级核查,确保各级经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进销经营差率;
    国际钾肥资源高度垄断在少数几家钾肥巨头手中,都有很强的国家政治背景,而且在国际钾肥资源并不是稀缺资源、钾肥产能供远大于需的情况下,国际钾肥巨头通过限产、压产、关闭矿山等手段,故意抬高市场价格,获取超额垄断利润。因此,中国政府也应采取相应措施,支持钾肥进口联合谈判机制的建立,并在需要时动用必要的行政手段,例如可以对个别钾肥资源国进行产业损害调查等。”
    武四海的观点与声音在国内听众甚广。武希彦曾说,2007年商务部两次会议都没解决“钾肥进口联合谈判”的实质性问题,在2008年中国进口钾肥谈判的最关键时刻,无论如何要打破中化、中农垄断中国钾肥进口的局面,为其他8家企业争取到钾肥进口权。
    一位接近中化的人士称,钾肥领域的垄断肯定存在,国际上是资源垄断,国内是渠道垄断。不过他认为,钾肥进口不宜放开过快。如果中化散了,就保障不了钾肥的稳定供应。另外,一旦放开,常常会恶性竞争。而恶性竞争,反过来会导致更大幅度涨价。
    他说,现在铁矿石谈判以宝钢一家为代表来谈。中化就是钾肥进口谈判的代表,这有必要分散吗? 20%的进口量给了6家生产企业就不垄断了吗?实质还是少数几家企业享受直接进口的利益。
    是否垄断,五矿商会内部也有争论。五矿商会负责钾肥的中层干部说,钾肥的进口格局完全是市场行为,是中化中农多年的积累,不是国家强制给他们的份额,“谁进口都可以,觉得国内便宜可以买国内的,觉得国际上便宜就可以进口。”
    “这样的说法显然站不住脚,”辽宁西洋集团的周福仁说,“放开三年了,我连钾肥进口证都拿不到,更不要说直接进口钾肥了。”
    2006年年底,五矿商会另一位干部说,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会允许钾肥进口行业长期垄断下去,相信中化高层领导会审时度势做事。中化当年垄断中国石油进口,叫统一经营,可搬出100条理由,现在钾肥进口仍是这样。但大的趋势一定是放开,困难不少,但不能放弃,毕竟“垄断对消费者不利,对农民不利”。
    武希彦则坚持认为,既然是联合谈判,应该共同享受谈判成果,凭什么两家垄断? “我们始终认为农资产品不能垄断。”
    针对8家企业争夺钾肥进口,某经济观察家说:“他们在国际贸易中并没有足够实力进入竞争行列,而利益分配的不公又让他们感到‘不公平’。于是,希望借助政府力量获得‘应有的商业利益’。为此,他们就不得不站在国家和农民的利益角度去说话,同时怀疑中化、中农有违规行为。希望从这两点上打动政府。但是他们出具不了证据。”
    本刊记者在调查采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印证了观察家的观点,8家企业不能够出具国家政策对中化中农的限制条款。实际上,8家企业也曾单独与外商谈判,就像当年中农与中化早期的竞争一样,自己找客户。但是,外商看到他们势单力薄未予理睬。“这是商业问题,市场上拚的就是实力。”
    没有实力进入“大贸”谈判,其实还有边贸可做。中国每年钾肥进口总量中有30%来自边境贸易,2007年大约为300万吨。
    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冯怡元说:“2004年以来,鲁北集团每年钾肥需求量约为30万吨,通过中化子公司解决10万多吨,边贸解决10万吨,其余10万吨来自中农子公司和青海钾肥厂。”
    中石油化工品部的一位人士也说:“中石油每年通过边贸途径可以解决10万吨钾肥。”
    西洋集团总经理助理仇广纯告诉记者,他们曾经做过一些边贸,现在基本不做,“主要是运费成本太高”。
    “大贸”参与不了、边贸又难做的困境,促使8家企业找到政府,希望通过行政干预,建立“联合谈判机制”。

政府决策出了问题?

    不过,由于现在的钾肥进口联合谈判机制,使政府决策滞后,已严重影响了2008年度的钾肥谈判。
    前述了解中化内幕的消息人士也认为:“现在的联合谈判机制没有必要运行下去了。”言外之意,钾肥谈判就应该由商务部授权中化中农以垄断的形式来对付处于资源垄断的国际寡头企业。
    据他说,2007年9月底,外商主动给中化报价,提出中国钾肥进口在2007年的基础上涨价100美元。 如果考虑美元贬值等因素,这个价格是合理的。但是,作为全球经营钾肥排名前四的公司,中化的手脚被捆住了。在现在这种市场价格不断往上涨的情况下,商务部一直没给中化授权。拖到现在,最终受损失的还是中国的老百姓。
    他激烈地表示,让一些连钾肥也不认识的企业参与谈判,是荒谬的,只能贻误谈判时机,扰乱谈判进程。
    2008年3月27日,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对钾肥进口权集中也持赞成态度。他认为,“参与谈判的人多了,反而不利于谈判。”他举例说,以前我国铁矿石谈判为什么十分被动,就是因为跨国企业摸准了中国企业不能一个声音说话的软肋。因此,钾肥进口集中与谈判权集中不应打破。“这与其他领域的垄断有质的不同。”
    与梅新育不谋而合的还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杨冠三。他表示,面对国际卖方垄断市场,买方也必须用垄断的方式进行购买。钾肥资源在国际上是垄断的,资源垄断各方已初步形成价格联盟。国内如果是几十家企业对几家企业进行谈判,就是分散自己的谈判地位。另外,面对垄断,对不同的商品应该采取不同的办法。对应该进行充分市场竞争的商品,国家放开就符合市场规律。但是,对于铀等特殊商品的进口,我国只能是原子能公司一家对澳大利亚进行谈判。
    针对于此,另有贸易专家表示:“显而易见,反对打破钾肥进口权垄断的观点是建立在不了解国内钾肥经销渠道也被中化、中农垄断的事实。”
    国泰君安证券化肥行业研究员魏涛则认为,钾肥进口权放开与不放开都不会彻底解决问题。放开有弊端:谈判价格可能比现在高;不放开自然会由于垄断产生问题。
钾盐协会会长魏成广对今年钾肥谈判的前景连说三个“不乐观”。他说,“谈判拖到现在,从目前形势看,既不能谴责中化中农垄断进口,也不能埋怨其余八家企业争取进口权。关键是钾肥谈判机制出了问题。”
    他说:“我不知道政府的态度。但是,我觉得这个问题十分严重。政府应该及早拿出政策,并把这个政策迅速贯彻到企业中去。今年钾肥谈判迟迟不能结束,说明政府的决策存在缺陷。”
    他认为,代表国家的贸易谈判,国家根本不让民营企业或小的国有企业参加。“历史就形成了这种不平等的游戏规则:中化与中农代表国家对外进行钾肥谈判”。更重要的是,钾肥谈判虽然建立了联合谈判机制,但“国际寡头之间常以总代理或总营销的名义实施战略合作联盟,别人你根本插不进去”。
    针对“钾肥谈判机制出现问题政府难辞其咎”,魏成广与高祥照心有灵犀。高祥照表示,“今年钾肥出现问题,不应追究做事的人,而要追究让他做事的人。小孩犯错误不是小孩的错,而是大人的错。”
    前述了解中化内幕的消息人士说,进口钾肥谈判应有两个基本认识:一是中国进口钾肥在国际上绝对拥有话语权。中国钾肥进口量占世界四分之一强,且签约特别集中。仅中化一家,进口量便占全国的一半以上,海运进口中化所占比例更高。因此,中化进口钾肥享有低价区是客观的,拥有话语权毋庸置疑;二是国际市场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尤其涉及资源的买卖。即使你有先进的采购模式、好的谈判技巧、拥有谈判话语权,你也要尊重市场的客观规律。“这个规律是由供需决定的。当需求加大,供应跟不上的时候,价格必然上涨。”
    他认为,至于今年能够多少钱谈下来,现在还不能预定。今年已经有很多市场的谈判结束。一定不能说因为中国拥有话语权就会谈得更低。这是与谈判时机有关系的。不合理的谈判机制贻误了谈判最佳时机,会影响今年钾肥供应总量。这才是最可怕的。

国内市场混乱祸起何方

    中国无机盐协会钾盐分会信息部主任亓昭英认为,“谁代表中国与跨国企业谈判不重要,关键的是谈判集中度越高,资源就越集中,国内价格控制便越难。”
    她说,是否放开集中在中化中农手中的钾肥进口权,现在争论得比较尖锐。但是,如果国内钾肥价格与进口价相差不大,农民的负担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大。“更重要的是,中化与中农等进口企业的一二级经销商,每一级都会大幅度涨价。现在国内钾肥的价格一天一个价,就是因为中化与中农绝不会控制它的经销商涨价。因为,“进口企业与经销企业现在已经成为利益共同体。凡参与者,就是利益获得者。”
    自称置身利益之外的魏成广坚持认为,中化去年钾肥进口价就是世界著名的《化肥周刊》杂志说的245美元每吨。魏成广还强调,中化与中农也没有按照发改委钾肥进口报关价提取7%再浮动3%的规定去做,而是通过经销渠道获得了高额利润。同时,“政府作为主管单位,事实上是袒护中化与中农的。你授权企业去进行钾肥进口谈判谈,却无约束机制,企业一定会滥用这种授权。”
    对于如何改革谈判机制,魏成广认为,政府不能代替企业去参与市场竞争,政府的责任是出台政策、监督企业、规范市场。具体到钾肥进口,以前人们有误区,认为小企业做不了。事实不是那样。现在,很多企业资金不是问题,市场更不是问题。他举例,山东市场需要钾肥100万吨,山东的农资经营企业实力是能够进口100万吨的。现在的障碍是,中外已经形成寡头企业间的默契。
    魏成广还透露了一个秘密:“国际钾盐寡头不可能一棵树上吊死,他们现在也在寻找潜在的未来买家。外国寡头也要考虑中国政府一旦强制打破这种垄断局面后的买家问题。他们现在也在秘密接触我们钾盐协会,希望建立未来的销售网络。但是,商务部又没有授予钾盐协会进口钾肥的权利”。
    “中化与中农作为国资委大企业,钾肥定价一定是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亓昭英认为政府在纵容中化与中农的垄断。
    刘树海认同亓昭英的说法,“钾肥市场的混乱事实是,政府该做的事情没有做。”他说,现在政府规定尿素出厂最高限价为1650元/吨,二氨出厂最高限价为3600元/吨。为什么政府不对钾肥实行出厂最高限价呢?只要限制住价格,国内才不会出现钾肥经销商囤积钾肥的现象,国内钾肥市场才不会这么混乱。“简单事情,弄复杂了。”
    前述了解中化内幕的消息人士则认为,现在的问题是国内钾肥供给出了问题。“肥料供应有个时间问题,钾肥从加拿大运到中国最快需要两个月。因此,今年国内进口钾肥一定比去年少。这就意味着 ,今年国内钾肥有可能不够用。”
    魏成广也认为国内钾肥供给形势严峻。他表示,在国内没有增加有效供给的情况下,很难改变目前钾肥垄断进口的局面。当务之急是政府少扯皮快决策,赶紧完成今年的谈判。因为,“家里有粮才能心里不慌。”
    国务院发展中心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书面回复本刊记者的采访。他认为:面对国际上卖方垄断市场,买方也必须用垄断的方式进行购买。从经济学的的观点来看,中化获得的市场支配地位,不是靠竞争得来的,而是制度性垄断的沿袭,现在虽然形成了市场竞争,但是,这是一种不平等的市场竞争。这说明,国家从制度设计上也赋予了中化中农进口钾肥的垄断权。但是,由于政府赋予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责任,因此,在我国的很多领域打破垄断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针对国内企业指责中化中农垄断钾肥进口违法,著名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经济法室主任王晓晔教授指出,我国即将出台的《反垄断法》规定,市场份额占50%以上就认定是占市场支配地位,就是垄断行为。中化钾肥进口占全国的60%以上,垄断说法成立。但是,“中化是由行政垄断转为市场垄断的,因此,中化的垄断地位是不违法的。”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处处长商林则对本刊记者表示,我国的《反垄断法》到今年8月才开始生效,同时,由于中化的垄断并不违法,因此国内某些企业主张打破中化的垄断在法律上并没有基础。不过,等到《反垄断法》生效,可以对中化的销售行为进行规范。这是因为,《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占市场支配地位企业哪些可以做,那些不可以做。“很明显,若中化进口的钾肥完全进入自己的销售渠道一定是违反《反垄断法》规定的。”

中国钾肥供应安全策【下篇】   

    固安县的农民告诉记者,钾肥每亩地施肥23斤左右,春耕与秋耕必须用钾肥。大田一年不上钾肥不会太大减产,但是,长期不上钾肥就会减产。由于肥料涨价厉害,种粮赔钱,今年固安县的农民对种地普遍不重视,大部分都出去打工了。
    张晓强是专业化肥生产企业山西丰喜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2008年3月27日下午,他在接受本刊记者电话采访时印证了吕绍武的说法。山西很多地区乡镇一级的农业经销部门现在已经不经销钾肥。因为价格太高,农民买不起。
    国泰君安证券化肥行业研究员魏涛对本刊记者表示,截至3月28日,中国进口钾肥边贸价格是3300—3400元每吨,据预测会很快突破4000元每吨。
    另据本刊记者调查, 3月初,全国很多省市县级以下贸易公司基本上已经没有钾肥现货,就是那些还没有发到的货也已经被预订一空。不堪折磨的是复合肥生产企业,部分企业甚至已经不报价、不接单。
    与此对应,国内钾肥供应商则在积极地制定涨价幅度。据业内人介绍,在去年连续三次提价的基础上,青海盐湖钾肥进一步的涨价幅度还在酝酿之中,其酝酿的标准就是中外钾肥2008年谈判的结果。
    针对今年钾肥市场乱象,一位经济学者告诉记者,现在国内有一个误区,认为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其实在商品供应比较充裕的情况下,是要考虑市场因素的。但是,现在全球粮食出现短缺,再加上全球生物能源消耗大量粮食,近年美国的复耕指数大幅度提高,印度、巴西、越南都在扩大种植面积。因此,现在再说有巨大的市场,就不是一种优势了。这是因为,国际钾肥供应商的钾肥并不会因为中国不买就卖不掉,并且还会卖一个比你高的价格。“总之,钾肥市场混乱不是中化占进口垄断与否,而是国内供给不足。”
    4月8日,杨冠三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粮食安全决定因素除了自然灾害以外,还有肥料供应安全问题。肥料供应出现问题,粮食生产也会出现问题。我国磷肥、氮肥可以自给自足,但是,钾肥对外依赖严重。因此,保证钾肥谈判机制的灵活、快速与科学应成为大家的共识。今年由于国内钾肥谈判机制的制肘,贻误了谈判时机。今年钾肥进口已不是价格高低的事情,关键是由于运输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有可能今年进口的钾肥不够使用。如此,定会影响粮食生产。当务之急是,我国应迅速建立钾肥的保障机制。
    针对保障钾肥供应,2008年4月7日,高祥照开出了八副药方:
    ⒈增肥地力,让土地内含的钾充分利用;
    ⒉种植要因地制宜,要根据当地土壤的特点进行植物的选择;不要适于种水稻的地方种高粱。种植不能因地适宜,就会浪费肥料;
    ⒊大力使用有机肥。我国有机肥每年可用资源7亿吨,其中含氧化钾2000多万吨;
    ⒋农作物秸秆含钾3%,因此秸秆一定要还田;
    ⒌要科学施肥,让农民知道施多少钾肥,需不需要施钾肥;
    ⒍要进行钾肥的规划与分布研究。哪些地区钾肥需要量大,哪些地区钾肥需求量小,不能盲目施钾;
    ⒎要改革钾肥进口的谈判与协调机制;
    ⒏要出台钾肥供应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要保证钾肥的供应;要保证钾肥的运输;要保障价格的监管;要保障质量的监督;要保障钾肥的储备。现在的钾肥仓储措施变了味。仓储钾肥不仅不能低价供应,反而总是在肥料供应紧张时以接近市场的高价出售牟利,达不到调节市场价格的作用。
    “如果上面八点措施能够实施,我国钾肥用量绝对会减少,钾肥对外依赖的程度会大大降低”,高祥照说。
    中国价格协会副会长王永治高度认同高祥照关于中国建立钾肥供应储备机制的建议:“事实上,化肥与粮食、石油一样,都要作为国家的战略物质建立储备机制。而建立储备机制,就需要国家迅速建立化肥储备基金,不要拖延。”
    远水解不了近渴,对于如何保障钾肥供应,据说,中化方面的看法是,商务部应尽快授权中化中农,加快谈判。“中化就是要保障国内钾肥供应的充足。你谈判不下来,进不来钾肥,国内市场还会更加混乱”。
    钾盐协会会长魏成广认为,国际钾盐寡头企业现在盛行不提高产量而提高价格的经营策略。这个做法就是利用垄断资源的优势进行涨价。因此,中国以后很难再享受低价的待遇。中国要想真正解决钾盐保障的出路,惟一就是踏踏实实坐下来,认真研究在国内如何去找钾矿,研究如何合理节约利用钾肥问题。这样,增加有效供给,才能把自己的问题解决好,也才会给世界钾盐市场格局带来很大影响。
    “依赖进口过日子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很多专家说话很不负责任,说我们国家是一个贫钾的国家。这个问题不能这么看。”魏成广认为,以前我国政府在找矿、研究、工艺上的投入很低,不重视。而找矿是一种风险投入。比如,打一眼井,花很多钱。要是找到矿进行开发,几百万的投入小事一桩。但是找不到矿投入的钱就打水漂了。因此,企业没有动力去找矿。现在国家应投入资金找钾盐矿,然后让企业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开发。他介绍说,钾盐协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已经在研究地质板块上,在找矿上下了很大功夫。现在钾盐协会已找到了四大板块钾矿资源,储量都很好。
    魏成广透露,我国四川、河南、内蒙古、江苏、福建、北京的部分地区都有不溶钾矿资源,并且含钾量很高,达到8%~10%。江苏丰县的不溶矿含钾竟然高达12%,是卤水矿含钾的好几倍。如果对这些钾矿资源进行开发。我国的钾肥就根本用不了。而我国新疆罗布泊的卤水矿含钾其实很低,远远低于不溶矿。
    “现在我国已经克服了不溶性钾矿的开发技术。如果我国重视自己钾矿的开采。绝不像某些人说的我国钾盐必须依赖进口。事实上,我国并不缺钾,我国钾矿资源总量占世界的比例不是很大,但是利用起来就能满足自给。”魏成广兴奋地憧憬。

(本文引用了《大生》杂志2007年12月刊降蕴彰《钾肥争夺战》一文部分内容,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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