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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我国建成最廉洁的国家

火烧 2008-03-05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提出通过建立激励、约束、保障机制,结合民间反腐力量,推动廉政建设,强调反腐是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提出多项制度与措施以实现最廉洁国家目标。

适应新时期社会特点引进激励、约束、保障机制

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民间反腐大军把中国建成世界最廉洁国家

-----兼《廉政委员会工作条例》、《民间反腐组织工作条例》、《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开展以“重温入党誓言、落实两个务必、清理三项资产、改革四项制度”为内容的整顿党的作风活动的决定》民间建议稿起草说明

一、官场腐败是中国的最大忧患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说:“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胡锦涛同志还说:“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1、对中国官场腐败现状到底应该怎样估计?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象总书记那样对我国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和反腐防腐工作的紧迫性如此关注和揪心,有相当一些人,心里比谁都清楚,嘴里却自欺欺人的大讲:“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真正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腐败现象,古今中外都有,在改革开放的大形势下,中国经济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相比较而言,个把腐败现象不值得大惊小怪”。有的精英们还说:“腐败不是最优也是次优”、“腐败是市场经济的润滑剂”、“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要以资产换特权,促进私有化”。“既得利益者不可能被剥夺,只能赎买,这是改革必须付出的代价”因此,“反腐要非常非常适度。”…….还有人认为贪官是因为待遇偏低、心理不平衡才贪污的,所以不能靠严惩反腐。于是,有主张在法律上免除所有贪官死刑者,在实际操作中,有贪贿数千万乃至数亿而判死缓、无期者,有判了刑大部分又保外就医者,更有在监狱中享受度假一样的贵宾待遇者,……总之,朝野上下,结成了一个广泛的统一战线,为了给贪官网开一面,有人在理论上做文章,给贪官创造更加宽松的腐败环境寻找理论根据,有人在实际上给贪官逃避法律制裁尽可能地开放绿灯……。正如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所说:“导致腐败的主要根源来之党内和政府内部已经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拥有各种利益和影响力的各类利益集团,其中,相当一部分官员或集团已经蜕变成如同前苏联的官僚特权集团,他们最大限度的维护和实现自身的利益,也成为改革和反腐败的最大阻力。”因此,他们打着各种冠冕堂皇的的旗号和幌子,而真实目的是:希望中国滋生和保留更多更大的贪官群体,以便有朝一日万事俱备彻底改变中国的国家性质即发生颜色革命时,成为他们的社会基础。前苏联和东欧共产党将自己的战车开进深渊之前的车辙依然清晰可见,而我们党的战车现也正朝着那个方向行驶。虽然,在跌入深渊之前,随时还有改弦易辙的机会,但是,随着距离的越来越近,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少了。

这就是中国反腐败形势的极端复杂性、严峻性和危机性的真实写照。

同无视腐败危害性的精英们的观点相反,民间普通百姓的说法是:中国现阶段的官场,×级以上的官僚如排成队,一个不留的全部杀掉,可能会冤枉少数好官,如隔一个杀一个,则肯定要漏掉大批贪官。这种说法虽不无偏颇,但它却真实地反映了我们自誉为代表着的“三个代表”之一的最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执政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实实在在的看法。谓予不信,请打开互联网,看一看凡是有网友评论的网页,有哪一个对中国当今的官场持肯定、乐观、赞扬、满意的态度?

我们口口声声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而广大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代表者却是这样的看法,我们不应该感到汗颜而无地自容吗?

哀莫大于心死。现在的老百姓对我们的官场腐败已经麻木不仁、见怪不怪了。在他们看来,共产党的官和旧社会蒋介石的官、北洋军阀的官、大清朝的官,没什么两样,“当官不发财,磕头也不来”。所以,多数百姓对新闻报道中大小贪官落马的消息一点也不感到振奋,他们认为那不过是一些官场斗争中失败的倒霉鬼,是用来蒙混百姓以掩护更多贪官的替罪羊。因为在百姓们周围,大大小的贪官都还优哉游哉的继续腐败着、高升着,多少年来极少有人倒霉,你能说他们这种想法毫无道理吗?所以,那种认为查处了几个贪官,腐败现象就得到了遏制,就能让百姓满意的说法,只能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给领导者听的媚言或者迷魂药。

山西晋中的胡文海枪杀十四人后,在法庭上慷慨陈词,痛揭当地公检法和党政机关的官僚阶层同被其枪杀的贪官沆瀣一起,互相包庇,导致其在举报不成反被贪官盯上企图置其于死地的情况下,不得不自己拿起武器把贪污村里几百万元的村干部及其全家干掉的悲壮行为。他在最后陈辞时说:“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我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四、五万元,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让这些蛀虫再欺压人民了。我知道我将死去,希望以自己的死唤起官老爷们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将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他的陈词引来听众席上爆发出一片掌声。审判法官急忙制止。---这种境况,过去是我们的共产党员在敌人的法庭上经常出现的,而现在却出现在共产党审判杀人犯的法庭上。更重要的是,网上报道后,所有的网友留言一边倒地表示对胡文海的钦佩和贪官被杀的解气。认为胡是当今社会“真正的男人”“民族英雄”、“反贪壮士”、“当代谭嗣同”、“陈胜吴广”、“烈士”、还有人留言:“死了胡文海,还有后来人”,“有一天我也要做胡文海”;

湖南桂阳县县委书记被潜入家中企图抢劫的歹徒刺杀,网上舆论竟很少有人同情该县委书记,反而对杀人凶手表示钦佩,称他为英雄。回想革命战争年代,多少人民群众为了保护我们的地下工作者不惜牺牲自己和亲人的生命,现在却对我们党的干部被杀表示解气,这种巨大的反差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感受到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已经出现的巨大的裂痕吗?——不管是现实生活中,还是在互联网上,笔者亲耳听到或亲眼看到的普通百姓提起共产党,说迟早有一天要完蛋的人比比皆是。

再看看揭露出来的一些贪官的嘴脸:(暂抛开其贪贿巨额赃款不论)

湖北省天门市原市委书记张二江不仅长期包养情妇,而且每出差一地,都公开让工作人员为其找漂亮的妓女,1989—2001的12年中竟与老婆之外的107名女人有染,淫行遍及湖北及全国十多个城市;

江苏省建设厅原厅长徐其耀,先后包养140多个情妇;

广西省隆安县原公安局长陆世长,不仅贪贿、吸毒,还象禽兽那样淫乱成性,其兽行令人发指——他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当着幼儿及其家长的面,公开猥袭幼儿教师;敢在酒店柜台前公开要求奸淫女服务员;敢在公安局办的培训班里公开强奸前来参加培训的女学员;敢在大白天不顾行人的驻足观望,将年仅5岁的幼女挟到路边的空屋实施强奸……,起诉状起诉他强奸妇女9人49次,实际数字远大于此。不仅如此,他的三分之一的兽行都发生在烈士陵园的墓碑下。

安徽宣城市原市委副书记杨枫运用MBA知识管理8名之多的情妇团队;

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而实际情况是:原沈阳市副市长马向东在中央党校学习期间手不释卷研读的是“赌术精训”、“赌术实战108招”之类的赌书,读后还及时理论联系实际乘飞机到澳门狂赌;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将“素女心经”、“肉蒲团”等书从理论到实践上都研究的炉火纯青;

山东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专读算卦相面一类的书,除自己研读还找高人指教,为了实现其命中注定的当国务院副总理的迷梦,竟按相士的指点花巨资在离市区几十公里的水库上修了一座毫无用处的大桥;

马向东和二胡的行径绝不是个案,他们只是众多此类官员的典型代表之一。

各地党政要人卖官鬻爵,索贿受贿,贪污公款动辄数百万、数千万乃至数亿者更是屡见不鲜。

令人瞩目惊心的是: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振忠,为了清除自己参股的公司的业务对手,竟然设置圈套让其同伙徐承平以谈业务为名将受害人卞礼忠骗至旧车交易市场后,(另一受害人陈信涛因手机关机未去,侥幸保住一命)令预先埋伏的五名刑警用冲锋枪向被害人连射150发子弹致其当场毙命。然后伪造现场,在被害人身边放置一支64式手枪、六发子弹和9万元散落的人民币,再由警方以福州市公安局的名义向社会发布新闻,宣布被害人为劫匪并以武力拒捕才被当场击毙的,此后,又以劫匪同伙的罪名将未被刹死的陈信涛抓捕并将其价值500余万元的资产抢掠一空。可悲的是,我们的舆论工具竟然都忠实的充当了腐败分子的帮凶,我们的广大群众出于对我们党领导下的公安机关和宣传工具的信赖竟然对这一弥天大谎都深信不疑。而且,亲自用冲锋枪杀死卞礼忠的福州市公安局刑警队长刘雄竟然还是“福建省十佳警察”“全国优秀警察”!如果不是两家被害人的家属执著的告状,如果不是王振中携情妇逃往美国至今未归案,如果不是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牛纪纲同志就任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如果不是陈信涛的告状信被公安部周永康部长亲自批示并派警务督察队王志刚队长亲往调查,这个已经五年的警天冤案也许永远难以平反,而成为千古之冤;

相比之下,襄樊老河口市十八岁花季少女高莺莺则没有陈信涛、卞礼忠们幸运。头天还在宾馆前同其父母见面并愉快交谈的宝石宾馆服务员高莺莺,次日夜11点多钟,被称刚从该宾馆九楼摔下身亡。接宾馆老板通知连夜赶到的家属看到的却是被从三楼大厅抬过来的一具早已冰凉的明显有被强暴迹象的尸体,宾馆老板装模作样的送医院抢救,医生诊断早已死亡,种种疑窦加之此前高莺莺回家时曾对父母讲过有位市领导曾企图对她非礼被其严词拒绝的情况,家属要求报案,宾馆方面不仅不报案,还要挟家属不让其报案,家属不顾要挟拨打110,竟然一直拨不通,亲自跑去报案,警察到后推说天黑看不见,要等到第二天才看现场,在不对现场设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就漠然离开。第二天,在清理死者遗物时,一不让家属到场,二不做任何纪录,就轻率的将死者日记、衣物等重要破案线索带走,尸检仅仅用了十多分钟,连下身都未检查就武断地结论为自杀。此后不是宾馆方面,而是市委、市政府等几大班子领导甚至市委书记亲自出面同死者家属交涉,要求将尸体尽快火化并坚决拒绝家属“查明死因”和“另请法医”的合理要求。家属当然不会妥协。相持中,第四天凌晨当家属正在宾馆为死者守灵时,大批警察和武警突然而至,手持警棒对手无寸铁的家属大打出手,死者父母被四名警察头下脚上从三楼拖到一楼,又向前拖行50多米,其母被拖得后背鲜血直流、昏迷不醒,其父肋骨、胸部被打伤,至今未愈,……,就这样,死者高莺莺的尸体被警察抢走,此后又由政法委出面,在100多名武警的包围中,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法,象黄世仁对待杨白劳那样,逼迫死者家属在预先打印好的协议上签了字,这个以死者家属为甲方、“市委工作组”为乙方的不平等条约规定:由乙方赔偿甲方4.9万元,甲方不得再追究任何单位的责任。就这样,高莺莺的尸体及所有遗物被强行火化。奇特的是,当天所有打往外地的电话都拨不通,无法寻求援助。某报一记者目睹并拍下了这一惨烈场景,被市领导通知不准报道。

由于死者家属的执著告状,四年之后,《民主与法制时报》以高莺莺之死九问的方式对该案作了披露。一石激起千重浪,由此开始,几乎全国所有媒体都强烈地关注此案。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襄樊市政府组成专案组,重新对此案进行复查。据说,湖北省公安厅、公安部、中纪委都派人介入。然而,经过一个多月的复查,结论仍然是自杀。不仅如此,还以作伪证为罪名,将饱受磨难的死者父母亲刑事拘留。消息一出,舆论哗然。所有的媒体都一边倒的对这个欲盖弥彰、漏洞百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的复查报告进行了尖锐、无情的批判。有网友专门在网上为高莺莺设立了纪念馆,他们愤怒的写道:“高莺莺,你是窦娥的化身吗?层层调查,六部会审,你还是自杀,你认输吗?……窦娥是很冤枉,但苍天可以为她作证,血溅白练,六月飞雪!如果你也很冤,苍天为什么不给你作证,难道苍天也会被金钱和权力收买吗?”“伟大的专案组,他继承了中国官场的光荣传统,赵高、秦烩、魏忠贤……”

此后,高莹莹的父亲以诬告罪被判一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表示,冤狱不昭,此生将永不罢休。

高莺莺一案如何发展,人们会拭目以待。我们所关心的是:原襄樊市委书记孙楚寅落马后,牵出腐败分子70余人,其中原市属委、局和县(市)一把手30余人,厅级11人。中纪委专案组在襄调查期间,找相关人员谈话,有侥幸回来者,其同伙为他洗尘压惊,席间竟把如实向组织交待犯罪事实的人说成是叛徒甫志高,把顽固同组织对抗的人说成是江姐……。孙楚寅被中纪委带走的第二天,就有大官宴请其老婆吃饭为其压惊。还有,一个因腐败问题曾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并经中纪委和湖北省纪委联合调查后被撤销职务的原谷城县委书记(正处级),两年后,又被任命为襄樊学院党委书记(副厅级),然而因其旧习不改,该学院100多名教职员工联名告他,顶着众怒,他又被任命为襄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贪官结网日,百姓倒霉时。孙楚寅以卖共产党官职的手段网络了一大批贪官污吏,为维护他们那个集团的利益,联合起来与党和人民为敌,把共产党的政权异化为贪官集团的政权,用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利,反过来欺压人民群众,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时至他入狱4年后的今天,仍阴魂不散——这难道还不能说明我们某些地区、某些部门的官场腐败现象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程度了吗?

襄樊现象绝非一个孤立的个案,如湖南永州的市公安局主管刑侦又身兼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的副局长王石宾,自己就是一个十恶不赦的黑社会头目,他利用窃取到的权利,在该市市委书记、副书记的支持下,纠集100多名黑社会成员,私藏枪支,贩卖毒品,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还通过控制市场、码头、矿山等场所强买强卖,非法敛财。他们利用所掌握的私营企业主名单,借口邀请其“喝茶”“玩玩”为名强令其给他们送钱,不去就是不给面子,以后肯定寻衅报复,去了,更是象被贴上膏药,说让送多少钱就得送多少,并且今后成为其永远的摇钱树,总之,只要一粘上他,轻则倾家荡产,重则家破人亡。当地人都知道,王石宾有一句名言:“一根辣椒三两米,两家宾馆任你选。”所谓“宾馆”,就是它控制的“看守所”和“拘留所”,在那里被关押人员每天只让吃一根辣椒和三两米饭。就这样,国家的专政机器完全变成了他们私人欺压百姓不择手段疯狂敛财的工具。

此外,如福州的陈凯、沈阳的刘墉、太原的李满林等黑社会所以能盘踞一地数年,欺压百姓,危害一方,都是由官场的保护伞为他们腰。

……

2、腐败不除,国无宁日

面对这么多触目惊心的案例,我们决不能自欺欺人地认为:这些人虽然很坏,不是已经被我们共产党自己清除了吗?(有的并未清除)这不正是共产党的伟大、光荣、正确之处吗?当然,毫不留情的清除已经发现的毒瘤无疑是正确的,问题在于:我们还应该清醒地思考一下,还有多少暗藏在我们肌体上,类似的、甚至比之更严重的毒瘤未被我们发现?单从表面上看,所有的腐败分子在未被发现之前,都是一个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在讲台上夸夸其谈的大讲反腐倡廉的重要,大讲“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大讲“八荣八耻”,而实际上,现在到底还有多少中、基层的政权,掌握在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共产党人手中?还有多少党的领导干部是真心实意地、鞠躬尽瘁的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按党中央的意图办事而不是忽悠党中央?有人说,中央的指令出不了中南海,这话虽然有些言过其实,但相当一些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对党中央阳奉阴违,应该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广东开平市两届市委、市政府不顾中央三令五申,多年来违规违法批地三万余亩,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就是例子,正如民谚有云“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就连温总理春节看望艾滋病疫区的群众时,给上蔡县文楼村村民每人发的10元压岁钱也被该县县委书记杨松泉以虚报880人的方式,榨去8000多元!

我们还应该由此引起深刻的反思:我们这个“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里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五、五而十、十而百、百而千……的出现越来越严重的腐败官僚群?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介绍一个起源于日本丰田公司的“五个为什么”精细管理法的经典案例:

生产主管在生产车间的走道里发现了一张厚纸皮。问旁边一台机床的操作工人:“这里为什么有一张厚纸皮?”

答:“下边有一摊机油。”

问:“为什么会有一摊机油?”

答:“刚才叉车搬运零件时发生了侧翻。”

问:“叉车为什么会出现侧翻?”

答:“叉车出现了故障。”

问:“叉车出现故障为什么事先没及时检查?”

答:“前几天检查中已经发现,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来检修。”

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发生叉车侧翻事故?”

答:“已经通知供应商五次,他们至今未来。”

于是,这位主管不仅令工人拿掉厚纸皮,清理干净地上的机油,令有关部门将叉车修好,还通知采购部门,今后停止使用该供应商的叉车。

我国目前的反腐措施,仅只是像那位工人一样,就事论事的用厚纸皮将洒在地上的机油盖住完事。如果我们能够像那位生产主管那样,在腐败现象发生初期,就不仅追根究底的通过这种现象,查找到其深层次的真正原因,并采用恰当的方法将其逐一解决。我国的腐败问题还能发展到如此猖獗得地步吗?

2004年公布的《全球腐败指数排行榜》,146个国家,中国大陆的腐败指数被排在第71位,远在香港(16位)和台湾(35位)之后,2005年78位,2006年70位,2007年又恢复到78位。比资本主义的西欧北美相差更远。这些数据是根据全球十二个独立研究机构的18项普查资料得来的,所反映的是全球各国商人、学者及风险分析人士对世界各国腐败状况的观察和感受。是否能代表中国民众的感受,尚且不得而知。但是这里有几个案例:

湖南永兴县农民黄兴财15岁的儿子黄虎,在某矿打工因意外事故右手致残,多次找矿主索赔未果后,经劳动仲裁定为六级伤残,判令矿主赔其各种费用计30余万元,矿主不服,诉至法院。黄以主审法官曹华和矿主同村并有亲戚关系为由要求曹回避而被驳回,曹在审案中,故意偏袒矿主,最后只判赔1.6万元。黄不服上诉,却要求限期缴纳1.3万元诉讼费,因家贫无力缴纳而逾期使一审判决生效。后黄发现,曹轻判的理由主要是黄虎的六级伤残被省高院在复检中改为七级,究其原因竟是曹有意将原卷中的核心证据x光照片报告单扣留未发。然而,在高院看到报告单将七级改为六级后,曹唆使矿主要求最高院鉴定,之后,最高院也鉴定为六级,曹又以黄虎系未成年人和矿主无合法手续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为由,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办法判赔六万多元,扣除各种费用后,黄虎只得到了3.7万元的赔偿。矿主家属骂他们累得像狗一样,还是只拿到3万多。黄再次决定上诉,但又因无力缴纳巨额诉讼费而失败。黄虽系普通贫穷农民,坚持借钱请律师,用4年时间耐心的一步步地按法律程序走完全部诉讼过程。这期间,在一次次的绝望中,多次想到以死报复贪官,他预先准备好了爆炸装置,在每一次审判结果出来之前,他都告诫自己:判决公正就不炸,不公正就炸。他非常不情愿走这最后一步。但是,社会不给他挺直腰杆生存的希望。要么,像狗一样屈辱的活着,要么壮烈的同贪官同归于尽!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后者。结果是:贪官曹华被炸死,昏官法院院长双眼被砸瞎,另一名法官腿被炸伤。该案由此引起高层重视,此后省高院责成郴州中院再审,再审结果又回到原点:由矿主赔偿黄虎31万多元。然而,这个迟到的公正却是以两死两伤和四个家庭的巨大悲痛为代价换来的;

时隔一年后的2006年元月,甘肃民乐县农民钱文昭又因其儿子在司法拘留中死亡和对其遗产处置不满携爆炸物冲进法院会议室,炸死一名县委副书记、一名法院院长、一名县直工委书记和两名法院办公室主任,炸伤法院干警22人;

2006年4月,北京丰台区林业局副局长黄朝明及其妻薛飞在位于朝阳区的自家200余平方两层别墅内被刹,两人身上均被砍十几刀,黄的下身器官被割。据报道,黄有两辆高级轿车,其中一辆奔驰,一辆帕萨卡,价值200余万元,此外,在通县还有4处房产。其妻以前也在机关工作,几年前开始经商,黄目前个人资产逾4000万元。凶手是谁?黄为什么被杀?目前尚未见报道。但是在网友的2700余条留言中,我们可以看到,几乎百分之百的认为黄绝对是个贪官,百分之九十九的认为该杀,杀得好,大快人心,(少数认为应该去举报,因为再搭上自己的命不值得)。“隔一个杀一个有漏网,都该杀!”“多杀几个才好!”、“怪不得北京的沙尘暴这样厉害,原来治理沙尘暴的钱都盖别墅买车了,中国的政府啊,悲哀。”有网友连写26个杀,称赞杀得好。还有不少网友对杀死黄的凶手表示肯定和赞许,“厉害,中国再多几个这样的大侠就好了”、“希望大侠多一些平安,多多行侠仗义,我们全国百姓都是支持你的,要不来我们浙江避一避吧。”

2006年6月,北京建工研究院下岗工程师王衍芳因单位改制而被迫下岗后,妻离子散,本人生活窘迫多次找单位领导却无人施以援手。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又闻当初迫使自己下岗的原院党委书记和院长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继续享受领导待遇。不平之气,油然而生。多少年来集存于胸中的怒火迅速演变为复仇的行动,于是持刀径直进入院办公楼一举将正在悠然自得的喝茶、看报纸的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双双砍死,将工会主席坎成重伤。发人深思的是:在此之前,王衍芳曾多次扬言:迟早非把米景兴(原院党委书记)和陆钦贽(原院长)干掉不可!很多普通员工都知道,唯独米、陆二人被蒙在鼓里,直到被杀,也不知道自己因何而死。

2006年12月又由贵州兴仁县县长文建刚一家六口被杀,惨遭灭门的事件出现,后结论为入室抢劫杀人。但疑点颇多,据说文是一清官,因敢于真反贪才招此横祸,果如此,更说明腐败问题的严重性。

值得特别引起注意的是,一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群体性社会矛盾激化事件呈不断上升势头。江苏金坛市因集资款纠纷引发冲突造成群体性闹事,但事后调查发现,80%的参与者并没有集资款;广州白云区因一宗简单的交通事故,死者家属和同乡围困肇事司机索赔,引起几百人围观,围观者向值勤民警扔石头,导致民警牺牲。该区还有民警进居民区巡查办案,引起群众围观,有人恶作剧的喊一声“警察打人了!”就会有众多民众不分青红皂白的和警察发生冲突的现象。

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可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如:2004年10月16日,重庆万州因挑夫余继奎行路时扁担无意中撞了后行的女士曾庆荣,曾的丈夫胡权宗上前殴打挑夫,并自称本人是国土资源局局长,其妻子是税务局局长,若把挑夫打死,花十万元摆平。由此引发冲突,引起万余人聚集,据网友披露,最多时可达十万,由于群情激愤,共烧毁警车和政府公车5辆,政府大门被毁,招牌被摘掉,警方多次用催泪瓦斯驱散人群,抓捕十余名闹事者,警察和群众都有伤者。

2006年11月7日,邓小平同志的故里,四川广安市,四岁儿童熊洪辉误服农药,由其爷爷熊泽荣带去该市第二医院要求洗胃,院方要求交800元,孩子的爷爷只带了100多元,请求院方先抢救孩子,容他回家筹措钱送来,被院方拒绝,由此导致延误两小时救治,致使孩子死亡。(官方报道是喝药过多致死,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同本文讨论的主题无关。)由此引发冲突,两千多人围攻市政府,被烧毁警车三辆,两名学生和一名警察死亡,十一名学生被捕,并分别获刑6个月到两年半。在这起事件中,民众中流传的是,该医院是市政府高官和该院老板合办的。

2007年1月7日,四川大竹县。一家四星级的涉外商务酒店的16岁的女迎宾员杨代利,不明原因暴亡。其家属为了讨个说法,在该酒店问了几天,连老板的名字也没没人告诉,公安机关更未把验尸情况向死者家属通报,只结论为喝醉酒身亡。家属不服,由此引起死者亲友、同学等数百名群众到酒店门前聚集并与酒店保安发生冲突,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群众越聚越多,最多时达到一万余人,群情越来越激愤,发展到放火烧毁了刚刚开业三个月的13层酒店。大伙在万余人围观中燃烧了3个小时,消防队员救火被群众阻止。事后得知,这个酒店实际上是一名派出所所长所开,而该所长有和公安局长关系密切。其资金来源是由信用社主任违规贷给。大火以后,案件很快得以突破,结论为一名调酒师强奸致死。而此前,网上传播系几名高官令其喝迷魂药后轮奸致死。当时网上呼声也非常激烈。

以上案例的共同特点,起因都是一般的民事纠纷,但不管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民间舆论都知道或者推测是和官场人物有关,而参与者绝大多数和事件并无直接利害关系。正如罗干同志指出的,是为了借机宣泄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是什么使那么多普通群众积累那么多不满情绪?难道这还不足以说明官场腐败的潜规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展成为对抗性的矛盾并且已经初步具备了蕴酿大规模社会动乱的苗头了吗?我们党和政府中那么多高智商的精英难道真的不懂得“官逼民反”这句连山野百姓都懂得的俗语吗?那些所谓的智囊们睁着眼睛说瞎话,硬要把这种有根火柴就可燃成大火的局面说成是“中国的基尼系数并不严重”、“不会引发社会动乱”。他们难道不知道《水浒传》中梁山泊英雄的聚义,不就是因为高逑、童贯们制造的一起起如武松、林冲、鲁达、杨志们所遇到的那些社会不平而引起的吗?古语有云:月晕而风,础润而雨。见微而知著。现代成语中有:举一反三。我们如不能从这些患病的血液和细胞中,看到我们机体病变的严重性而及早疗治,等到癌细胞全面扩散、不可救药时已经悔之晚矣!当年共产党员占全国人口六分之一的罗马尼亚共产党,在最后一次全国党的代表大会时,齐奥塞斯库的报告被全体起立的代表雷鸣般的掌声数十次打断。面对如此激动人心众志成城的场景,谁能想到,那么快就会祸起萧墙?曾几何时,在齐奥塞斯库夫妇逃亡过程中,竟没有一个人伸以援手!其夫妇被血腥的枪决在特尔戈维什蒂的土墙边时,审判他们的,都是以前他们身边的人,包括士兵在内,不仅没有一个人同情,还被胸中积满郁愤的士兵用无数复仇的子弹射得他们体无完肤,身后的短墙尘土飞扬。

黄苇町的《苏共亡党十年祭》中在讲到苏共亡党的教训时,有这样一段话:“由列宁和布尔什维克党建立起来的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随着群众各种不满的积累,苏联人民对党和政府的感情由亲到疏,由热到冷,出现越来越大的裂痕。尽管人心的流失和涣散在一定的时期内还是无形的,还处于潜伏状态,或者领导层虽然有些了解但不认为有多大的危险,但实际上,危险已经在节日游行时漂亮的标语口号和欢呼声的背后潜滋暗长着,当这种党和人民的‘坚不可摧的团结’只剩下徒有其表的躯壳而内部却已经锈蚀斑驳时,一遇地震,大厦便会顷刻倒塌。”

所以,那些专家学者们违背广大人民群众意愿、蔑视人民群众力量、轻视当今社会已经严峻存在的潜在危险的论点,如果不是那些亡我之心不死的国际霸权主义者代理人施放的迷魂药,也就只能算是齐奥塞斯库作报告时台下雷鸣般的掌声或者戈尔巴乔夫治下节日的标语口号,万万不可当作诸葛亮的锦囊妙计去操作。君不见当今世界,苏东剧变之后,凡对国际警察不买账的中小国家,不是被武力颠覆,就是发生颜色革命,难道他们就真地对社会主义中国那么情有独钟?那么心甘情愿地让你和平崛起?非也,他们所以不敢轻举妄动,是因为抗美援朝和越南战争的教训还历历在目,他们知道,站起来了的13亿中国人民是不好惹的。他们要想在中国达到他们的目的,只有利用暂时尚处于上升阶段的资本主义制度的优势引诱我们队伍中一些思想模糊、立场不坚者,利用腐败这个一箭双雕的武器,一方面以相当诱惑力的生活方式腐蚀我们的队伍,在政治经济等诸多领域获得他们通过武力侵略得不到的巨大利益,再由和他们一脉相承或者被其收买的无良文人制造一些看似有理实则害莫大焉的理论误导我们,使我们的队伍中滋生和保留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从而使我们的执政党越来越脱离广大人民群众。另一方面,当党一旦失去了广大群众的支持,成为孤家寡人时,他们又可以随时随地的以反腐败为名酿成动乱然后通过颜色革命扶持他们的代理人上台,彻底摒弃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他们的一统天下。

这些,并不是危言耸听,互联网上已经有人明目张胆的说:“颜色革命有什么不好?我看胡锦涛应该张开双臂拥抱它才是出路。什么是颜色革命?颜色革命就是老百姓不满意你了,你就自动下台让贤,而不是把不满意你的老百姓杀掉。这样既保全了你的名节,又满足了人民的愿望,何乐而不为?”他们还推出吉尔斯坦总统阿卡耶夫为榜样,要共产党学习他,不要为维护自己的权力流血,哪怕是一滴。看他们说得多么轻松?如果按照他们的设计,无数革命先烈流血牺牲换来的红色江山,就这样被他们兵不血刃的和平演变而去。(《环球事业网摘》作者:焦国标)以上所举群体性事件中也可以清楚地窥探到这些颠覆者的险恶用心,国内外敌对势力时刻关注着中国此类事件的发展,他们希望事态搞得越大越激烈越好。五十年代曾经有句话,叫做“苏联老大哥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现在反其意而用之,也可以说,如果我们不能真正从苏联亡党亡国的预演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不及时采取果断有力的措施,从根本上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而听任其像现在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那就要不了多长时间,也许等不到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甚至等不到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就会步“苏联老大哥”的后尘,走向亡党亡国的绝境。我们现在写“苏共亡党十年祭”,到时候说不定又由谁会写“中共亡党×年祭”呢!所以,我们现在提“可持续发展”旨在重视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笔者认为:政权的可持续发展才是一切发展的重中之重。失去了政权,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所以,小平同志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应理解为:在根除或者遏止腐败的蔓延之后的发展才是硬道理。在“发展”和“反腐”的天平上,应该始终如一的把反腐当作第一要务去抓。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自觉反腐倡廉,使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必须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

胡总书记的讲话最有力地说明:官场腐败是当今中国社会面临的最大忧患。我们必须下定“不除腐败毋宁死”的特大决心,一定要把彻查腐败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把足以导致亡党亡国的腐败现象彻底治理好,把创建最廉洁政党、最廉洁国家的活动提到第一要务的日程上抓紧抓好。

二、中国应该也有条件建成世界最廉洁的国家

1、中国应该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

这是因为:中国是当今世界上唯一一个由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大国。而共产党是最先进的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他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在于: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党的信条就是: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无产阶级自己。共产党还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他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今世界最优越的社会制度,他的最高理想是在全世界实现人类社会最完美的共产主义社会。而腐败现象则是腐朽没落的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产物,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腐朽文化,是同共产党的性质、任务、远大目标格格不入甚至水火不相容的。因此,胡锦涛总书记说,“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

如果我们听任丑恶的腐败现象长期滋生和发展而无力铲除,我们的腐败指数长期大大落后于剥削阶级领导的资本主义国家,甚至落后于腐败丑闻缠身的民进党执政的我国台湾地区,我们党的先进性,我们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又从何体现呢?我们的先进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都敌不过人家的基督教教义,我们还有什么必要去坚持它呢?我们所追求的共产主义理想还有什么意义呢?就连我们的近期目标,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之所以在台湾一部分人中还存在一些阻力,除台独因素外,不少人是由于对大陆的腐败现象不满。所以,我们应该以最有力的手段,尽可能的在最大程度上铲除腐败现象及其滋生的土壤,把我们的祖国建成世界上所有人都羡慕的最廉洁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芬兰、瑞士、新加坡能做到的,我们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理由做不到。

2、中国有条件建成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

这是因为:第一、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党,党员人数7000多万,是现今除中国外全世界100多个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人数总和的10倍。我们党有着80余年的奋斗历史,在这80余年的历史中,始终同全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保持着最紧密的血肉联系。尤其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优秀的共产党员为了人民大众的翻身解放,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广大人民群众则全方位的给了中国共产党最坚定的支持,无数人民群众以自己和亲人的生命掩护共产党员和革命战士。同人民群众这种血浓于水的亲密关系是世界上任何政党所没有的。

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廉洁奉公的光辉形象成为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心中永远不倒的丰碑。我们党从延安时期到建国之后的五、六十年代都保持和发扬了廉洁为民的良好的作风。广大人民群众对党的信赖和敬仰程度是任何国家的政党所无法比拟的。正由于此,虽然有大跃进时期的错误,虽然有苏联霸权主义给中国制造的困难,虽然有三年严重的自然灾害,虽然有蒋介石阴谋窜犯大陆的叫嚣,虽然有西藏上层反动分子的叛乱和印度反动派的伺机挑衅,中国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紧紧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引领社会主义的航船平稳的向前航行。那个年代,世界上没有腐败指数排行榜,如有,中国一定是最廉洁国家。

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党的历史决议中被定性为一场动乱和灾难,已被全盘否定。正如决议所写,它对大多数干部(尤其是中高级干部)和知识分子(尤其是专家权威)的伤害是有目共睹的。文革中出现的无政府混乱局面给国家政治经济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愿意看到的。但任何事物都由它的两面性,我们还应当看到:在文化大革命中,工人、农民和解放军指战员等下层人民群众的政治地位比任何时候都高;全国人民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关心国家大事的政治热情比任何时候都高;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学英雄、做英雄、“好事有人夸,坏事有人抓”的社会风气比任何时候都纯正浓郁;那时,如公共汽车上出现小偷,一人与之搏斗其余人袖手旁观的现象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也许正由于此,当下的走私贩私、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色情、赌博等丑恶现象早已完全绝迹自不必说,抢劫偷盗、强奸杀人、贪污腐败、拐卖人口等案件的发案率也比现在少之又少。贫富不均现象尚未出现。所以,虽然日子清贫一些,绝大多数人民群众对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信念仍是坚定不移的,这不仅表现在毛主席、周总理逝世时,广大人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悲痛和哀悼,也表现在华国锋在毛主席逝世一个月内把他的夫人抓起来后全国人民的理智、理解和拥护。更表现在30多年后的今天,广大基层人民群众对毛泽东时代的深切怀念。

改革开放后,在国民经济大幅度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前提下,由于我们在引进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和资金、人才的同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腐朽的生活方式也随之涌了进来。我们的一些干部经不起诱惑,在这股浪潮袭来的时候,吃了败仗,成为人家的俘虏。加之我们的教育、防范、监督、制约措施滞后或者力度不够,致使腐败现象越演越烈,严重的影响了或者说正在越来越深刻的影响着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构成极大的威胁。欣喜的是,在这种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大是大非面前,党中央领导完全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思考在一起、忧愁在一起,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挖出了一个又一个巨贪大枭。

党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廉洁勤政形象,也是全国人民坚信党必定能够战胜腐败,并把中国建成最廉洁国家的希望所在。胡锦涛同志在西藏工作时,就发现并培养了领导干部的楷模孔繁森,任总书记不久,就到西柏坡考察,重温毛主席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关于两个务必的讲话,带头取消领导出访搞国内迎送,非典时期率中央领导集体不顾个人安危到抗非第一线视察,在各种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极端重要性,树立任长霞、牛玉儒、郑培民等廉洁为民的先进典型,在严重缺氧的青藏高原一天连续工作18个小时,在世界巨富比尔.盖茨家里接受简朴的招待,20多年前在公社食堂吃饭自交饭费,任总书记后在西柏坡考察仍然自交饭费,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等。

温家宝总理早年就以北京地质学院研究生的身份主动要求到大西北的酒泉地矿队工作,在曾经因暴雨一晚连搬三次帐篷的恶劣环境下,一干就是二十年,到中央工作后,其在家乡的姑母对外一直说是重名重姓,直到副总理任上姑母去世才寄去700元,任总理后更亲自到煤矿井下视察,和采煤工人一起吃盒饭,看望遇难矿工家属,和矿难职工家属一起流泪,亲自为打工农民讨薪,一件羽绒服穿了十几年,一双旅游鞋修了又修,下去视察,吃饭从不接受宴请,他吃饭的标准是:不要人陪、不准剩饭、清清淡淡,汤汤水水,热热乎乎。…….

第二、我们有最先进的思想文化底蕴。

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灿烂的民族文化。几千年来,无数英雄志士、文人政客为我们伟大的民族发展做出过不懈的努力。中华民族曾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我们的思想文化宝库中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之博大精深是世界上任何国家、任何民族所不能比拟的。特别是近现代,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认真吸纳包括来之西方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在内的古今中外的优秀思想文化遗产,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推翻了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对中国一百年多的殖民统治,建立了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从而,形成了完全可以战胜西方列强的强大思想武器——毛泽东思想。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江泽民为首的第二、三代以及以胡锦涛同志为首的第四代中央领导集体又继续完善、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思想宝库,继续领导中国人民在经济建设和其他各个领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加之已经形成的和进一步补充完善的法律法规,就是我们战胜腐败,建设最廉洁国家的巨额无形资产,亦即三个代表之一的先进文化。我们应该深入挖掘这个思想宝库,并将其充分运用于反腐创廉斗争的伟大实践之中。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经放言“中国没有那种可以用来推进自己的权力,进而削弱我们西方国家具有‘传染性’的学说。当今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撒切尔夫人的话,既是对我国毛泽东思想被边缘化以后,政治思想文化领域现状的真实描绘,也是对我们每一个有血性的中华民族优秀儿女的蔑视和挑衅。对那些仰洋人鼻息,唯洋人为尊、只知跟在洋人身后亦步亦趋的邯郸学步的某些实用主义无良学者们,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第三、广大群众对腐败现象的切齿痛恨,既是迫使我们痛下决心彻底反腐的巨大压力,也是我们创建最廉洁国家的强大推动力。

几千年来,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等贵贱,均贫富”、崇尚公平正义的思想是根深蒂固的。历代农民起义都是打的这个旗号。我们中国共产党之所以深受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就是从建立的那一天开始所提出的“打土豪、分田地”等口号和所进行的一切斗争都顺应了人民群众的这种思想愿望。蒋介石王朝之所以以美国的先进武器武装到牙齿的八百万大军,败于只有小米加步枪的数十万人民解放军手里,就是因为国民党政府的腐败造成的以四大家族为首的官僚阶层和大多数衣食无着的贫苦劳动人民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而共产党则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共产党的军队硬肯露宿街头也不打扰老百姓。所以,广大人民群众才抛弃了国民党而选择了共产党。国民党后来在台湾败在民进党手里,也是因为它的黑金政治和民进党作为新党展现给人们的清廉形象,现在陈水扁之所以遭到唾弃,而马英九人气上升也是因为陈的腐败和马的清廉形象。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下,一些意志不坚定的党员干部曲解这个口号,不是通过诚实劳动,而是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采用种种非法的手段,不知廉耻地为个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对对这种腐败现象是深恶痛绝的。他们无论如何不能容忍他们的先辈以生命和鲜血支持的圣洁的共产党在当政几十年之后,殊途同归地走上当年国民党的老路。他们更不能容忍患难时坚称为穷人打天下的共产党,得势后自己变成官僚资产阶级,成为贪官污吏和不法奸商的代言人。

所以,每年有四、五万元收入的胡文海在依靠合法渠道反对腐败走不通的情况下,以自己的慷慨赴死换取了腐败的村官一家十四口人的生命;

所以已经得到三万余元补偿款的黄兴财在用四年时间走完了全部法律程序仍然得不到公正的判决结果时,还是用炸药炸死了贪赃枉法的法官曹华;

所以被迫下岗后生活窘迫的工程师王衍芳用利刃一举砍死了他的退休后又被返聘拿双份工资的原党委书记和院长;

所以钱永昭炸死了县委副书记和法院院长;

所以在拥有4000余万资产、五处豪华别墅和两辆高级轿车的北京丰台区林业局副局长黄朝明夫妇被人杀死于自己的别墅时,网友们是那样的兴高采烈,拍手称快,连写26个“杀”字称赞“杀得好”;

所以福州的卞礼忠、陈信涛家属以及襄樊的高莺莺父母用数年时间坚持执着的告状;

所以,全国多少个正直之士冒着极大的风险举报贪官污吏;

所以,金坛集资款事件80%的参与者并无集资款;广州的警察进居民区办案,围观者中有人喊一声“警察打人了”,就会有众多民众不分青红皂白的同警察发生冲突;

所以,当万州的胡权宗自称是国土局局长而殴打挑夫余继奎时,会有数万人聚集声援余继奎,他们甚至烧毁警车,把政府的大门推倒,招牌摘掉,他们表示的就是对打天下时自称要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在得势后蜕变为欺压人民的政权的愤怒;还有广安的数千名民众对见死不救的医院和高官参与黑心医院经营表示的愤怒;大竹数万名民众对同官场合穿连裆裤的四星级酒店对群众生命的冷漠表示的愤怒。

什么叫示威?这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现象的示威。我们万万不可麻木的认为,这只是金坛、广州、万州、广安、大竹的群众对当地官僚的示威,更万万不可肤浅的认为,只要将当地的有关领导罢官削职,再抓几个参与闹事的学生,给受害者一笔可观的补贴,将当前的事态平息,就算万事大吉。

这样做,实际上仅只是《精细管理法经典案例》中工人用厚纸皮盖住了洒在地下的机油。如果我们不能从这些事件中深刻感受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危机,仍然像目前这样被动的反腐,那么,迟早总有一天,当全国人民的愤怒总爆发的时候,被愤怒的烈火焚毁的就绝不仅仅是大竹的四星级酒楼和几辆警车,随之而下台的也绝不仅仅是大竹的县委书记和公安局长,被摘掉招牌的就绝不会再是万州区政府,它将必然是被我们的政权庇护的所有不法奸商、腐败分子、无良文人和共产党自身。“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条千古不变的真理,同样适用于时至今日仍然自我感觉良好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有的专家认为:有了“贫困线”、“低保线”、“下岗职工补助线”这么三条“非常重要”的保障线,中国就不会引发社会动乱。他是太迷信了西方的经验而低估了中国人民追求公平正义的革命热情。有的人口口声声说毛泽东时代是愚民政策,其实在他们眼里,中国的老百姓就是只要能填饱肚子就毫无任何追求的大傻瓜。他们忘记了当年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投身革命时,其家庭大都是殷实之家。不少革命家是把家产分给穷人后自己投身革命的。他们没有注意到,就是梁山泊中的好汉,绝大多数都不是家中揭不开锅才造反的,打鱼为生的阮氏三雄以酒肉招待吴用讨论智劫生辰纲问题,就连最无用的武大郎也还有烧饼可卖。而宋朝的经济、科技、文化都是历朝历代最先进的。可见,发生梁山泊、方腊等农民起义的北宋社会并不是饿桴遍地,而是“赤日炎炎似火烧,田里禾苗半枯焦,农夫心中如烫煮,公子王孙把扇摇”的不平等的社会现实和象梁中书公开搜刮民财以所谓生辰纲贿赂蔡京这样的官场腐败行为所致。

当下,大量比之严重多少倍的的官场腐败现象,每日每时地发生广大人民群众周围,尽管媒体上几乎天天都有腐败分子落马的消息,但在他们的周围,每天可能有十件百件腐败现象发生。现在的反腐,不可能像解放初期毛主席批准杀刘青山、张子善那样有杀一擎百的作用。相反,倒是象细菌和农作物害虫会产生抗药性那样,挖掉一个,其余的可能反而从其身上吸取反侦破的经验教训,更隐蔽、更肆无忌惮地进行腐败活动。每一个有血性的国人都为之愤懑不平。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不是不想组织起来进行反抗,而是像久旱盼甘霖那样,盼望党中央及早有大的决策,尽早尽快的扫除他们眼前的阴霾。因为现在中国不能出现无政府主义的混乱现象,那正是我们的敌人希望看到的。

而像目前这样,只靠少数难保真正忠诚于党的纪、监、检、审的专职人员,而不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挖出一个,滋生十个,而且越挖,腐败分子的抗药性越大。老百姓则因为自己周围的腐败现象未除,不满情绪与日俱增,发展下去是十分危险的。

我们共产党人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根本利益,就应该充分相信人民群众,放手发动人民群众起来参与反腐防腐斗争。因为世界本来就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我们共产党的政权本来就是人民群众赋予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敢放手发动群众参与反腐防腐呢?人民群众生来就是腐败分子的天敌,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了,在腐败分子的周围布下反腐防腐的天罗地网,腐败分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人民群众的严密监视之中,他们就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不得不乖乖的向人民交械投降。那些有腐败欲望的准腐败分子,在他们实施腐败活动之前,不得不反复掂量一下,他的周围有无数双他们看不见的眼睛正在警惕的注视着他,抑或给他行贿的人,说不定就是民间反腐组织的侦查人员。这样一来,变目前的多数腐败分子应对以中央领导集体为首的少数真正忠于党的事业的党员干部为十三亿人民群众对付少数腐败分子,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我们就可以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被动防守策略为发动亿万人民群众对自己周围可疑的腐败现象,进行追根问底的调查的主动进攻策略,陷腐败分子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他们彻底覆亡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群众路线,本来就是中国共产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这是其他任何剥削阶级政党所没有的。只要我们祭起这个法宝,我们就一定能够彻底战胜腐败分子的猖狂进攻,进而,把我们党建成世界上最廉洁得党,把我们的国家建成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

为此,建议将“反腐倡廉”的口号,改为“反腐创廉,”即创建“最廉洁的党”、“最廉洁的国家”,因为“倡”是提倡、倡议、倡导的意思,既是提倡,就可以响应,也可以不响应。而且,好像让人觉得,腐败是为官之人天经地义的权利,要求他们廉洁只是一种劝善式的倡议。比如某地受灾,某人遇难,提倡人们捐款捐物献爱心,遇到歹徒作案,提倡人们见义勇为一样,捐款捐物,扶弱济贫,路遇不平,拔刀相助,当然应该受到尊敬。但不捐、不见义勇为也不能说有什么不对之处。从本质上说,腐败与廉洁的关系应该和以上例子不搭界,但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例子,还真有点让人说不清。所以,我们要把这个口号改一下,以彰显我党彻底反对腐败的决心和指导思想上的正本清源。

三、导致我国官场腐败现状的深层次原因及现有反腐机制的存在的严重缺陷

1、信仰缺失。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逐步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一改过去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社会经济结构,私有经济占据半壁江山并在强劲的继续壮大。经济基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上层建筑的政治思想文化领域,随着苏东剧变和国内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被全盘否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被边缘化。我党几代人孜孜以求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确立,被一些人认为是可望不可及的遥远梦幻而束之高阁。他们在入党时信誓旦旦宣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不再作为支配自己行动的人生信条。而代之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支配下的个人利益高于一切的行为准则。世界观改造的命题不再提及或者只停留在官方的文书中。于是,一个又一个腐败分子滋生、发展、膨胀、翻身落马,一批又一批新的腐败分子滋生、发展、膨胀……,象菜园里的韭菜,野地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野草。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现实生活中,(不是文学作品也不是新闻报道中),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相当一部分人,笑贫不笑贪。能够利用窃取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大量的钱财被认为是有本事,贪了,不被挖出,本事更大。即使被挖出、判刑,也认为是一时倒霉而不认为是咎由自取。有的人,即使被判几年刑,由于尚有未被查出的大量贪腐之财垫底,出狱后仍然活的悠然自在。有的甚至只戴个“缓期执行”的帽子,根本就无需服刑。相反,有权不贪,洁身自好,兢兢业业为党工作的人,下台后不仅经济拮据、晚景凄凉还被认为是“迂腐”、“傻瓜”、“食古不化”。如果现在还有人以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战士自律,甘愿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自己的一切,会被那些“与时俱进”的人讥讽为“变态”、“有病”、“作秀”。

信仰缺失,物欲横流,膨胀了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大行其道,是导致腐败现象越演越烈的思想文化基础。

2、党和国家监督管理机制的缺陷,给腐败分子提供了大量的、风险系数极小的腐败机遇,是导致官场腐败现状的客观基础。

其中最要害的就是,权力过分集中于地方党委一把手,他一个人既当教练、领队、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所谓党的监督管理,实际上是他自己的左手监督自己的右手。在经济基础和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之后,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机关监督管理机制没有随之及时变化。现有的党和国家机关监督管理机制,主要是计划经济时代适应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和当时人们的思想文化观念设置建立的。这种机制,是在一大批经过战争考验的老革命干部健在的情况下,从阶级分析角度,把经过严格认真筛选和组织人事部门反复审查考验的大多数党员干部,看作是本质上好的和比较好的,本质不好和蜕化变质的是极少数。相信他们是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共产主义事业的。加之遍布城乡的公有制经济基础,很少为其提供贪腐的机会。即便如此,党组织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对党员干部世界观改造的严格要求。除了纪律检查部门正常的组织监督外,每隔几年还要发动一场群众运动,以至到文化大革命用大民主的方式发动全国人民对自己肌体中的官僚主义亦即腐败现象进行冲击。

现在,随着经济基础和人们思想文化观念的转变,最大限度的满足个人私欲成为一些人(包括一些高层党员领导干部)的最高行为准则。加之私有经济的大量存在和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配置权,人事任命权等足以决定一个或一批人下地狱或者上天堂的生杀大权,较之计划经济时代,干部特别是手握实权的领导干部腐败的机遇增加了百倍千倍。而历史上遗留下来,文革中又进一步强化了的党的一元化领导的集权体制不仅未变,反而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而,使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一把手集党、政、军、警、财、文大权于一身,有些地方还兼了代表民意并作为监督链条的人大主任。监督机构多则多矣,除党的集体领导和纪检委外,尚有人大、政协、监察、审计、检察院、群团组织以及舆论监督等等,但是在这个一把手一手遮天的一统天下之内,又由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斗胆敢去监督这个可以使自己上天堂也可以使自己下地狱的太岁呢!实际上能够监督他的,只有掂着他的官帽的顶头上司。而这个上司之所以能够任命他,其中必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党中央领导集体虽然清廉,但是,山高皇帝远,鞭长莫及。加上我们多少年不搞运动的许诺,这个生活在物欲横流年代,又失去了革命信仰的一把手不是想怎么腐败就可以怎么腐败吗?不信,查一查落马贪官的案例,有几个是被他的班子成员或者顶头上司监督出来的?相反,被小偷偷出来的、被情妇揭出来的、被骗子骗出来的、失踪查出来的、公文包掉出来的、照相照出来的、查其他案件带出来的等偶然因素却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充分说明了我们现有监督机制存在的严重缺陷。有一句名言最能说明这个问题:“不怕他想腐败,就怕他能腐败,只要能腐败,就一定会腐败。”

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虽不能监督其顶头上司,但对其所辖之低一级的领导干部还是有很大威慑力的。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也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职能,将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管理的清风徐徐。究其原因主要是:

第一,主动查案办案的原动力不足;

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民的利益紧紧地和土地联系在一起,工矿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和其他配套措施,工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了起来,于是才有了我国国民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而包括监督管理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至今仍然吃着国家的大锅饭,他们的业绩和经济利益脱钩,升迁的机会也主要看同掌握他们命运的领导关系如何,而查办案件是得罪人的事,所以积极性不高。(有意接受当事人贿赂者不在此列)因而,不仅不主动挖掘案源,还对群众的举报线索百般刁难,一推了事。

第二、监督管理人员在人力上和他们的监督对象极不对称。

如:一个县级纪检委编制约30—50人,分若干个科室,除了领导和工勤人员,真正用于查案的区区几个人而已。而他们的监督管辖对象(不包括级别高于他们的四大班子领导)单是四大班子以下的委(局)、乡(镇)级机构约在50-100个以上,尚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的该层领导干部至少在500人以上。加上他们的下设机构中掌握实权的要害部门和岗位上公职人员、公检法系统的警察、法官、检察官恐怕有数千人之多。一个人监督一个人尚且难度很大,几个人抑或几十个人监督几千个人其效果将会如何,可想而知。

第三,纪检、监察、反贪、审计等监督分门立灶,各行其是,一个案件,多次立案、多次调查既浪费人力、物力又容易引起扯皮。

第四、监督管理部门自己没有立案、调查的权利,再严重的问题,没有一把手的批准,也不能立案调查。而腐败分子大都是纵横交错联结成网的,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把手怎么能允许轻易触动他的腐败之网呢?

3、举报环境恶劣,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和举报的积极性,使党的反腐防腐工作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党的监督管理机关成为事实上的瞎子和聋子

进入市场经济社会以后,官员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寻租谋取大量的非法利益以支撑自己奢侈的消费。普通百姓则要靠自己的辛勤劳动获得适当的回报,以养家糊口。官场腐败对整个党和国家民族来说,危害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对于一个普通百姓个人来说,只要尚未危害到他个人的眼前利益,他就没有必要花费那么多时间、精力、财力、物力去搜集、整理腐败官僚的材料和证据。而我们的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确凿证据的举报是不感兴趣的。

有一句最常用也是最符合真理的话叫“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腐败分子也是人,他也是生活在人民大众之中,尽管是上层社会。然而,因为替上层社会服务的依然是下层劳动人民而不可能是贵族。所以,只要把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了,腐败分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就都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它可以玩弄种种手法欺骗上级、欺骗监督管理部门、欺骗党中央,但是它绝对欺骗不了发动起来的广大人民群众。所以,采取有效措施,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激励政策,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对干部的监督,是保障党中央的反腐创廉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最有效的治本之策。

现行政策中,公安局为了通缉罪犯或者查找无名尸体甚至私藏炸药等线索,可以开出几万几十万的悬赏金,烟草专卖局、盐务管理局、税务局等单位也可以拿出大额奖金奖励为他们提供私烟、私盐和偷漏税线索者,唯独举报腐败分子有功的人,非但得不到任何奖励,(少数地方虽有,却少得可怜)反而有相当大比例的反腐英雄受到腐败分子的疯狂报复,有的被搞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受尽牢狱之苦、致伤、致病、致残,甚至丢掉生命。

如:河南舞钢干部吕净一,历经五年,实名举报原舞钢市委书记、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的腐败罪行,先被捏造罪名判一年有期徒刑,出狱后,坚持继续举报,对方千方百计以拉拢、利诱、恫吓等方式阻止,亦矢志不改。后被李雇佣杀手闯入其家中身刺八刀,其妻当场死亡。以极其惨重的代价将李扳倒,自己落的终身残废,现须每两月输一次血,方能维持生命,走路跛脚而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委干部郭广允历经八年,举报该市建委主任李山林同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勾结在城建工程中的腐败行为,被劳动教养两年,开除党籍。在狱中得了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其家人、亲友20余人受到牵连。最后将程维高、李山林扳倒,并得到中纪委的肯定和全国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但时至今日,郭广允同志因此所受的党内处分未被撤销,职级待遇未恢复,医药费无人报销,还要经受疾病的折磨和程、李家人蓄意报复的困扰而不得不采取避世的态度。而程维高至今仍逍遥法外仅仅被开除党籍,撤销正省级待遇;

将巨贪马向东、慕绥新拉下马的沈阳市离休干部周伟,被以“信访举报”、“非法集会示威”的罪名先后行政拘留、劳动教养700余天,并开除党籍。被关押期间的恶劣环境,使老人患大病六场,五颗牙齿脱落,记忆力严重衰退。慕、马倒台后,被提前释放,但待遇终未恢复,最后,被疾病夺去生命;

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因实名举报该局非法为企业大量减免税收问题,被两次辞退、并以“举报信访扰乱罪”先被刑事拘留、后被劳动教养一年,虽经中央电视台曝光,至今工作未得到恢复。所举报案由亦未得到真正查实。当有人问及李文娟:再遇到此类问题,你还会举报吗?李说:不会了!!!

山东济宁个体商户李玉春因举报该市下跪副市长李信贪污受贿洗钱罪行,(李信被判无期徒刑)其弟李登峰被李信所派五名打手殴打、围攻,在自卫中,将一打手刺伤致死,其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李玉春以包庇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至今仍在狱中服刑,曾几度自杀未遂;

海南省拥有七亿元资产的民营企业家孟克非,举报一个科技厅厅长刘须钦浸吞巨额国有资产案,竟也历经五年,被以“虚假出资”、“诈骗”等罪名判刑四年,受尽种种折磨,最后由中央巡视组出头,冤案才得以平反。个中因由,概因一省级高官是刘的后台,共同犯罪形成的的私利将他们紧紧地扭结在一起。近闻,其26岁从国外留学归国发展的独生儿子于2007年5月被海南一国家干部绑架,杀死后坠入河中;

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很多。现实生活中亦在不断地发生着类似的悲剧。总之,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优化举报环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防腐反腐,是反腐创廉斗争取得彻底胜利的最根本、最关键的战略保障。这也就是笔者所以起草《举报人权益保障法》的初衷。

四、建设最廉洁国家必服的四剂猛药

1、改革现有监督管理体制,建立由中央垂直管理、超脱于地方(部门)党委之上、党政合一的廉政委会

撤销现有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计署(局)、监察部(局)、预防腐败局、检察院系统的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工作局,其职责移往廉政委员会。(详见《廉政委员会工作条例》)这样做的好处在于:

第一、彻底克服了地方(部门)党委一把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左手监督右手的弊端。

一方面,有利于反腐防腐的国之大计,另一方面,又可以使地方党委摆脱这一方面的事务,集中更多的精力,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

第二、可以进一步使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党中央反腐防腐的坚强决心和意志,克服遭受打击报复的恐惧心理,增强参与反腐防腐的热情,增加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相同职责的各有关部门集中起来,统一领导,协同作战,便于集中优势兵力,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有利于对民间反腐组织的统一领导;

通过民间反腐组织这一形式,建立一支由全国各阶层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防腐大军,展开规范有序、深入持久的反腐防腐工作,陷腐败分子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

2、、建立一支遍及全国城乡、有全国各阶层广大人民群众参加的亿万民间反腐防腐大军。(详见《民间反腐组织工作条例》)

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反腐防腐,其必要性已如前述,它可能发挥的伟大作用,稍有政治常识的人都会想见。问题在于:我们天天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样一个事关国家前途命运、事关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时亦是事关一部分官僚阶层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我们到底站在谁的立场上?敢不敢放手发动广大人民群众?这正是检验我们是真马克思列宁主义还是假马克思列宁主义,真“三个代表”还是假“三个代表”的试金石。在一些人心目中,“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思想根深蒂固,在他们看来,只要一提发动群众,就会世界大乱。实际上这种思想是站不住脚的,是同我们党一贯的群众路线格格不入的,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信心不足的表现。只要我们认真吸取文化大革命的经验教训,把一切纳入党组织的管理之下,并按照法制管理的思路,规范化的运作,文化大革命那样的无政府现象就完全可以避免。

按照《民间反腐组织工作条例》的思路,把广大人民群众发动和组织起来,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反腐防腐,至少有以下好处:

第一、壮大监督队伍,强化监督措施,优化举报环境,改变力量对比

目前个别反腐勇士单兵作战,无权无势,势单力孤。而腐败分子往往手握重权,又通过卖官买官、串通作案等手段建立起起一个个盘根错节的利益共同体。力量对比,悬殊之大,不言而喻。所以,那么多的反腐勇士受到他们疯狂的报复,残忍的迫害,精神、肉体、政治、经济、家庭遭到巨大的伤害,有的甚至致伤、致病、致残以至丢掉生命。在我们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为了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竟要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不是太令人不可思议了吗?而组织起来以后,一是举报时不以个人而以组织的名义,给腐败分子实施报复增加了一定的难度;二是民间反腐组织之间横向以协会的形式进行联合,可以互相支援,互相支持,腐败分子想对其中某一人抑或某一组织实施报复时,不得不考虑它一旦得罪了大多数群众自己会有什麽样的结果;三是民间反腐组织纵向属于廉政委员会直接领导,而廉政委员会的后台就是党中央、国务院,他们也不敢轻举妄动;四是《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前述两个条例同时实施,在法律上让腐败分子实施打击报复后将要比被报复的举报人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他们也会在对举报人实施报复前望而却步。通过以上几项措施,创造出一个宽松的举报环境,就可以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加上一些富有吸引力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举报腐败分子的热情一定会空前高涨,腐败分子一旦成为不仅“人人喊打”、而且“人人敢打”、“人人愿打”的过街老鼠时,他们的末日就为期不远了。

第二、实现公平正义,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达到正本清源

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人都不再是单位的人而成为社会的人,他们都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所获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存与发展,特别是对于中下层人民群众来说,一天没有收入,他和自己的家人的生活可能就要因此而窘迫。所以在现在的形势下,让他们无偿的从事反腐防腐事业肯定是不现实的。再加上害怕报复的恐惧心理,人之趋利避害的本性是真正愿意出头揭发腐败分子的人仅仅是凤毛麟角。而腐败分子却一方面公开合法地享受着国家的优厚待遇,一方面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肆无忌惮的大肆贪污受贿、侵吞公共资产,在这种背景下,要下层人民群众冒着极大的风险,牺牲个人利益无私的进行反腐防腐,既不公平,也不人道。所以我们在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防腐反腐斗争的同时,也必须实事求是地考虑到他们的切身利益。由于我们所要组织的反腐防腐大军,将是一支长期存在的专业和业余相结合的群众性的队伍,公安、税务等部门悬赏、奖励等办法,不能维持民间反腐组织的正常开销和吸引群众参与反腐防腐。因此应当参照境外追赃同所在国分享的办法,依照查实的涉案金额向民间反腐组织提成,其比例应有足够的吸引力而不是蜻蜓点水或眼科大夫点眼。

对此,国家考虑问题的角度应当建立在:

(1)、建立一支庞大而又高效的反腐大军基本不需要或很少需要动用现有国库资金,而由此所获得的政治经济收益将是不可估量的;

(2)、贪官利用所窃取的权利,采用种种非法手段将大量公有财产据为己有,是对党纪国法和公共道德标准的恶意践踏,是一支支可致党和国家政权腐败变质的强腐蚀剂,是生长在我们党和国家健康肌体上的恶性肿瘤,如果任其长期逍遥法外而不予追究,他们就会像癌细胞一样一传十、十传百的任意蔓延扩散,最终导致我们健康的肌体不治而亡。(人们感觉之越反越腐其原因盖出于此)把他们挖出来,按照党纪国法给以必要的制裁,即使赃款全部付给举报有功的民间反腐组织,由于消除了一个传染源,它周围的准腐败分子就会望而却步,所以政治上、经济上都是巨大的胜利;

(3)、如果这些贪官不被民间反腐组织及时检举出来,而是在积累大量不义之财之后携款逃往国外,我们再到境外追赃要花多大的代价?而且这钱是花在了外国人身上;

(4)、民间反腐组织成员多属中下层普通百姓,他们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主体和中坚。我们把腐败分子非法从国库盗走的钱财拿出一部分分给他们这些抓贼有功人员不正是人之常情吗?实际上,这不仅是对他们所付出劳动和所承担风险的补偿和奖励,也是一种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方式。(因为国库中的财富本来就有他们的一部分)是消除社会不公的一种有效途径;

(5)、民间反腐组织从腐败分子涉案金额中提取一定比例,并不全部归个人消费,他们的组织还要发展,他们开展工作也需要一笔不小数目的经费,他们的无数业余成员默默地为他们服务,也要付出必要的报酬,他们也需要一些积累,才能不断发展壮大,从而协助党把反腐防腐工作做得更好。一旦他们确实因此积累了大量资金,组织上还可以鼓励其用以扶持周围更贫弱的人们。

所以这个提成比例不可太小。

这种在党的领导下,发动亿万人民群众规范有序的揭露打击腐败分子并对他们的非法所得进行二次分配,是在当今我国社会形势下,以最小的代价消除社会不公、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腐败分子利用所窃取之大权,不劳而获的侵吞大量社会财富为己有,实际上它是把自己放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对立面,同人民群众形成了尖锐的利益抑或是阶级矛盾,富有革命传统的中国人民从根本上说是不会容忍他们这些行为的,所以暂时没有形成大规模的对抗性矛盾,一是矛盾还没有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二是相信党和政府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下决心铲除他们。一旦由于党的各级大权被腐败分子窃夺,当人民群众通过正规的渠道解决不了他们需要解决的问题,反而受到如胡文海、吕净一、郭广允、李文娟、高天虎等人那样的疯狂报复时,一旦当这样的矛盾越积越多,人们的愤怒达到忍无可忍的地步时,必将像火山爆发那样喷薄而出,那时,社会矛盾的激化已经达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众多贪官的下场可能就会象胡文海手下的一家十四口、黄兴财和钱文昭炸药包下的贪官曹华以及民乐县法院院长、县委副书记、北京建工学院院长陆钦贽、党委书记米景兴、北京林业局副局长黄朝明夫妇等人以及大竹县的四星级酒楼那样,葬身于人民群众愤怒的烈火之中,那时,他们不仅保不住自己处心积虑非法聚敛的财富恐怕连自己甚至家人的生命也在劫难逃。

而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发动亿万群众在法制社会的框架内,进行反腐防腐,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对腐败分子进行清算和打击,另一方面,通过这种方式,将剥夺腐败分子的非法所得之一部分,返还给中下层人民群众,正像土改时将剥夺地主阶级的财富返还给贫下中农一样。这样一来,腐败分子非法窃夺党和人民的财富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清算,也罪有应得地受到了必要的惩处,避免了人民群众自发的起来对他们清算时可能发生的过火行为,对他们来说,也是一场挽救。人民群众切齿痛恨的腐败分子在党的领导下得到了彻底的清算,并且又从腐败分子侵吞的公有财产中拿到了属于自己的份额,大家一定会象得到了二次解放那样对党感激涕零,党和人民群众的距离很自然的回到了五十年代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之中。有了十三亿人民群众这种发自肺腑坚强有力的支持,把中国建成最廉洁国家的目标,难道还有什么不可逾越的障碍吗?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还会有什么力量可以动摇吗?

毛泽东主席生前就我们党是否能跳出兴亡周期率的谈话时,再三强调:只要充分发扬民主,全心全意地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我们就一定能够跳出历史上历代农民起义夺取政权后都跳不出的兴亡周期率,他老人家为此绞尽了后半生的大部脑汁。但他采用的方式,主要是发动群众运动,这种方式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带来了一定的副产物。那就是群众发动起来以后,没有及时地采用规范的手段,将群众这种积极性限制在法制的框架以内,使这种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活动始终保持在理性的状态之中。无政府状态加上群众中蓄积已久地对官僚阶层的积愤必然导致过火的斗争。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伤害了一大批本不应该伤害的干部,使运动走上了邪路。正像列宁所说,真理向前多走一步就变成了谬误。毛主席发动文化大革命的初衷,就是针对苏联的教训,解决防止这种教训在中国重演的问题,但是由于失控和被坏人利用,导致无政府主义泛滥,最后走上了自己的反面。

我们采用规范化的方式,发动人民群众建立民间反腐组织,又通过各级廉政委员会将其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再经过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严格的纪律约束,强调民间反腐组织的一切活动,限定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强调对被监督对象问题性质的一切认定建立在科学的调查研究和充分的法律依据、事实基础之上,就可以防止以往政治运动的诸多弊端,既放手发动了群众,又避免了无政府状态下的过火斗争。同时,廉政委员会和民间反腐组织这种形式,将会伴随着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整个过程成为一种常态,有别于以往群众运动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的临时行为,使党的各级干部始终处于千百万人民群众的严密监视之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反腐斗争会一天比一天更深入,要求会一天比一天更严格。我们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一定会治理的比资本主义的芬兰、瑞典、新加坡以及我国的香港地区更加清正廉洁,更加公平和谐。让那些企图以腐败作为一箭双雕的武器来颠覆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的霸权主义者去做他们的黄粱美梦吧!

第三、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的心理威慑作用,把腐败现象消灭于未发之时

民间反腐组织通过自己的工作和业余耳目的协助,对被监督人实施全面、严密、有效的监督,一方面可以为党组织掌握干部的动态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便于组织上象扁鹊的大哥、二哥那样治病与未发之时或发病之初,另一方面,也可以使那些有腐败欲望的准腐败分子在实施犯罪前,慑于人民群众无数双眼睛的监督,在权衡利害得失之后自觉终止犯罪。这正是我们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防腐斗争所期望看到的效果。许多身陷囹圄或面对死刑的巨贪,在悔过时都提到,如果当初有人对他实施了有效的监督,他也不会最终走到自取灭亡的地步。民间反腐组织正是起到了这个作用。

第四、有利于党中央的政令统一,有利于党更加紧密地同群众联系在一起

许多腐败分子对以胡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阳奉阴违,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致使党中央许多好的方针政策得不到有效地贯彻落实。难怪网民抱怨:1200多个反腐文件治不住腐败,300多个禁令管不住一张嘴。老百姓说:党的政策是好的,好经都是被歪嘴和尚念歪了。有了党中央通过廉政委直接领导的遍布全国城乡的民间反腐组织网络,加上现代化的传输手段,就像在这些贰臣的周围装上了无数台可移动的电子眼,可以随时随地将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反馈给党中央,从而有效的防止地方上一些贪官污吏拥权自重、胡作非为,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各项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同时以这种形式,将党中央和广大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可以有效地克服两头热、中间冷的中梗阻现象,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有效途径。

第五、有利于使反腐斗争由消极防御转入积极的战略反攻

民间反腐组织和廉政委员会成立以后,我们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对腐败分子实行反击。在反腐战场上,可以一改过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的消极防御战略为:彻查改革开放以来钻政策和法律空子以权谋私的所有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由战略防御转为战略反攻。只有使发生在广大群众周围的大大小小的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都得到了查处和追究,人民群众才会认为我们的反腐创廉工作是动真格的,党在人民群众的清新形象才会真正树立起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才会得到真正的提高和巩固。

第六、有利于开辟新的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有利于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学法、懂法、用法、护法,是实现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有效途径

在全国各地建立大批民间反腐组织,吸纳大批下岗失业人员、退离休人员、待分配的大中专学生、复退军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富余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以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参加,为社会提供了大批就业岗位,对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开辟了一项新的思路、新的天地,甚至可以说是新的产业。

由此而起,再开阔一些思路,实际上我们的许多行政执法部门都可以走这一条路,把法律交给群众,用无数双看不见的眼睛代替少数专业执法人员,既精减了政府机构,又增加了就业岗位,还能切切实实的起到护法作用,政府则不需要拿出大笔的财政预算去养活那么多的专职执法队伍,仅仅从民间护法组织为国家挽回的损失中提取适当的比例返还给他们就行。同时,民间反腐护法组织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必然要如饥似渴的学习有关法律知识,这又是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的一种绝好的形式,只有当绝大多数人民群众都掌握了法律的武器并加以自觉地应用时,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才会真正落到实处。这也许正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一条最有效的捷径。

以令人们最头疼的矿难事故为例,多数都是由于矿主为了暂时的经济利益,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和官方勾结在一起,违反安全管理法规所致。如果我们在所有矿区建立起民间护法组织和超脱于当地政府直属国家安全管理总局的安全监督机构,发动广大矿工参与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事前监督和举报,查证属实的,对矿主处以从几万到几十万元的重罚,然后从这些罚款中拿出一大部分作为补偿返还给民间护法组织,民间护法组织又秘密的发给他们在第一线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这样,迫使矿主从经济利益出发切切实实、认认真真地把自觉遵守安全规则作为头等大事去抓,把事故消灭于未发之时。同时,民间护法组织和他们在第一线工作的兼职人员(即矿工)为了他们自身的安全和举报工作的需要,也会如饥似渴的学习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这又是一种普及安全法规教育的最好形式。从矿主到矿工都在这种良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把遵纪守法当作最重要的事情去做了,矿难事故不是可以大大的减少了吗?

因此,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反腐防腐、学法护法建立民间反腐护法组织这一举措,正是像古代开沟取土、以土制砖、以废墟填沟的策略修复宫殿那样一举几得有百利而无一弊的好事。

3、制定一部能够对举报人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有足够的威慑作用和惩处措施的法律。详见《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

我们要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进行监督,腐败分子决不会欢迎这种监督。斗争的焦点就集中反映在对举报人打击报复问题上。按照腐败分子的愿望,最好是除了俯首听命于他们的奴隶之外,其余的群众都变成聋子、瞎子、傻子,而任由他们背着党中央肆意侵吞公共财富。对于敢于对他们监督和举报的人民群众,他们一定会不择手段的进行打击报复,使其要么变成奴隶,要么被它们消灭。因此适时制定一部《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是十分必要的。

以上反腐措施,经过一段时间试行后,经过总结、完善、补充、修改,可以综合上升为《反腐败法》。

4、开展一场以“重温入党誓言、落实两个务必、清理三项资产、改革四项制度”为内容的整顿党风活动。

我们党的历任领导都十分重视党的建设,特别是近年以来,连续开展了“三讲教育”、“三个代表教育”、“党员的先进性教育”以及最近的“八荣八耻”教育等旨在提高党员思想水平、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活动。这些,无疑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理论建设起到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大作用。但从实践结果看来,由于一些中基层领导干部的阳奉阴违和群众监督乏力,使很多地方的教育活动变成了走过场,赶形式,对制止党内腐败现象的蔓延,收效不尽人意。

在当前,整个社会腐败形势已经积重难返的情况下,下特大决心,施重刀猛药,首先整顿好党的作风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按照笔者思路,在建立了廉政委员会、民间反腐组织,又有一部保护举报人的法律的前提下,在全党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整顿党风活动(并使之常态化)是十分必要的。这项活动的内容主要是:重温入党誓言、落实两个“务必”、清理三项资产、改革四项制度。

第一、重温入党誓言

每一个共产党员在入党时,都曾经面对庄严的党旗进行了入党宣誓。

一个人的一生,在进行社会交往中,可以有很多的承诺、保证,签订很多的合同、协议,诚实守信的人对这些承诺、保证、合同、协议等都是应该实实在在履行的。但是,从庄重严肃的程度上看,所有这一切较之“誓言”来,都不可同日而语。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发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正是有了这个誓言,促成他们从布衣起家,历经无数艰难曲折联手开创了三分天下有其一的三国鼎立局面。也是为了这个誓言,刘备宁可火烧连营七百里也要为关羽报仇(从历史角度分析,这当然是错误的,但说明了古人对誓言的忠贞不逾)。武侠小说中,侠客义士们起事时,无不歃血为盟,孝子贤女在父母坟头发誓为父母报仇,他们都为实践自己的誓言披肝沥胆,奔波一生,任天塌地陷不能撼其志、魑魅魍魉不能惑其心,《西游记》中唐三藏为自己对大唐天子的一句誓言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多少妖魔鬼怪想吃他的肉,多少痴情美女想乱他的心,他都没有改变自己当初曾经发过的誓言。

我们共产党人所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世界上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我们的许多先烈为了这个事业,和我们一样在庄严的党旗下宣过誓,正是为了自己的誓言,他们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面对枪林弹雨,冲锋陷阵,出生入死;在敌人的监狱里、刑场上大义凛然视死如归,慷慨就义;在两万五千里长征的路上,面对上有敌机轰炸,下有敌军围追堵截,食草根、嚼树皮,爬雪山、过草地那样的艰苦生活而不改其志;……在革命战争年代里,多少革命先烈把自己的生命和热血奉献给了党的事业,他们无愧于自己的誓言。正是有了他们在誓言的自我鞭策下一代代不懈的努力,才有了我们今天掌握着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十三亿人民命运的中国共产党。

我们这些在和平年代入党的共产党员,虽然所处的年代不同,面对的形势和具体任务不同,但我们在入党时和先烈们面对的是同一面党旗,我们的入党誓词中“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誓言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的一些个手握党和人民赋予重权的“领导干部”,昨天的誓言言犹在耳,今天却背叛了自己的誓言,他们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冲昏了头脑,经不起改革开放后随之而来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引诱,利用本该用于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权利,千方百计地为个人谋利益,而把广大人民群众变成了自己可以随便奴役的奴隶,有的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些人不仅玷污了共产党员的神圣称号,就是在江湖好汉、剑客侠士、孝子贤女、取经和尚的面前,也只能算是无耻的小人。在我们告慰先烈的仪式上,他们只可用来作为祭奠的牲品。

这次整顿党风,主要对象是掌握各种权利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党员和普通群众则在监督帮助他们的同时受到教育。重温入党誓言也不是到烈士陵园或革命纪念地举行个什么仪式就算完结,而是要用入党誓言切切实实地对照自己的一切行为,贯穿整个活动的全过程,凡有违背入党誓言的要坚决彻底的改,自己不主动改的,党员群众帮助其改,帮助了还不改的,坚决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落实两个“务必”

毛泽东主席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对我们党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如何跳出兴勃亡忽周期提出了谆谆告诫,其中的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更成为历届领导人率先垂范和大力倡导的警句。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就任党的总书记后都亲自到西柏坡进行考察,体味毛主席发表这个讲话时的激情和老一辈革命家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胡锦涛同志亲笔题写了“牢记两个务必,常怀赶考之心”的条幅。因此我们在这次整顿党风的活动中,提出不仅要牢记两个“务必”,而且要把两个“务必”及这次讲话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落实到全党尤其是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所有行动中。

第三、清理三项资产

这次整顿党风活动和以往的“三讲”、“三个代表”、“先进性教育”不同之处在于:务虚和务实相结合,以务实为主,以务虚指导务实,务实体现务虚。重点是彻底革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种腐败想象。因此,清理三项资产应为这次整顿党风活动的重中之重。也是检验这次活动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主要标准。其中:

(1)、清理个人资产。

廉政委员会和民间反腐组织结合在活动开始之前,通过强令有关部门配合等多种方式明查暗访,将所有党员领导干部的个人财产包括房产、银行储蓄、各种证券、股票、股权、大型交通工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直系亲属所办之经营性实体以及收入开支等经济状况调查的一清二楚,做到心中有数。活动进行到清理财产阶段时,首先要求这些党员干部自己详尽向组织上讲明白个人资产数额及其来源,然后,按照自己的解释进行调查,如有不实者,一律按贪污受贿论处(无欺瞒行为又确实讲不清财产来源时,才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论处)。

(2)、清理单位小金库。

按理各级政府的金库就是各级财政部门。但是现实生活中,每个科以上部门都有自己的小金库。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利,以各种合法、非法或者介于两者之间的手段,瞒上欺下,聚敛大量钱财。这些钱虽然名义上不属于该单位领导个人所有,但一把手却有随意支配的权利。这些钱正是滋生腐败的催化剂,屡禁不止的吃喝风、超标车、超标办公大楼、超编人员的开支、公款旅游、集体私分、违规福利等都要靠它支撑;某些下级官僚向上级官僚行贿送礼,其资金来源也出之于此(当然,偶尔有上级压下来的扶贫任务,也靠它了结)。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部门曾有不少文件予以禁止,但未下猛药,不仅未伤毫毛,反而越演越烈),利用此次整风和廉政委员会、民间反腐组织的力量,彻底清理各单位的小金库,并且把私设小金库等同于贪污,严格予以禁止,是从源头上根治腐败,落实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风的一剂猛药。

小金库被清理之后,政府各部门的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无超标轿车、超编人员(如某县级市下属一镇政府编制30余人,实际人员竟有500多)、超标准接待等杂事的烦扰,就是扶贫开发也由财政统一安排。该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专心致志搞好自己的本职业务,何乐而不为呢?最近,在未清理小金库和其他配套措施未跟上的情况下,单方面提高差旅费标准,旨在解决公款招待问题,,实际效果怕是后者解决不了,反而又额外由国库多出一大笔开支。不少网友对此已经表示了合乎情理的忧虑。

(3)、清理楼堂馆所、超标轿车和超标准招待费开支。

在当今中国尚有为数不少的老百姓还处在贫困线以下、医疗、教育、住房等一系列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都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各级党政机关对以各种手段取之于民的公有财产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慎重使用。要像井冈山、延安时期那样一分钱掰成两半花,任何挥霍浪费、奢侈享受、讲排场比阔气并借此假公肥私的行为都是与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的,是一种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

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戴着共产党员的帽子,却置群众的疾苦和党中央的三令五申于不顾,在生活和工作作风上互相攀比,讲排场、比阔气,违规大肆兴建豪华、超豪华楼、堂、馆、所,以公款兴建别墅和高档住宅,购置和配备高档轿车,公车私用甚至公车私有现象十分普遍,大量公车的滥购、滥配、滥用不仅大量浪费国家资源,更是严重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的一种最明显的象征。据有关资料介绍:我国2005年仅用于公车消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三项加起来就有6000个亿,占国家财政收入的20%,相当于全民义务教育投入的5倍。行政成本自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至2003年25年增长了87倍。平均每26个老百姓养活一名官员。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官员们动辄酒楼舞厅、桑拿按摩、打高尔夫球等奢侈糜烂的作风看到了八旗纨绔子弟的影子,从而严重的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清廉形象。这也正是尽管媒体天天有贪官被挖出的报道,群众对反腐成效并不满意的一条重要原因。所以,把毛泽东主席关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作风”的谆谆告诫真正落到实处,而不是挂在嘴边却不去真正实施,就要从人民群众大量接触到的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上认认真真地抓起,持久不懈地抓下去,使其形成常态,养成习惯(而不是蜻蜓点水式的发个文件抓一两个典型就算完事)正是此次整顿党的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清理,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建筑档次和所有公务员的办公面积一律按法定在编人员和中央规定进行配置,已经违规兴建的超标准楼堂馆所和别墅、高档住宅要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彻底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决不能让借机贪污浪费国家资产的人占到半点好处。除建筑物坚决无偿收回,由组织上统一拍卖或改作他用以外,对始作俑者和积极参与者要毫不留情的分别情况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和经济退赔,触犯刑律的坚决依法严办。由于他们的贪污浪费行为使国家财产受到无法挽回损失的要视情节由责任者承担其损失之大部或一部。

违规购置、配备的超标轿车,一律收回。收回后,推向市场迫卖,迫卖价和购车价差额部分,扣除合理折旧后由责任人承担。这期间的运行费用,责任人也要承担一定的比例。同时,还要视情节给以党纪、政纪处分。

超标准招待费开支也照此办理。

4、改革四项制度

第一、改革分配制度

科级以上官员由现行的工资制改为供给制,即由按劳分配改为按需分配。

社会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而来的(在我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着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过渡性社会,处于初期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特点是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阶段。其中所有制分为;国有(即全民共有)、集体、合伙、私有、外资、中外合资、各种形式的股份制等等;分配方式则主要是:按需分配、按劳分配(含按知识分配)、按资本分配三种方式。全民所有制和按需分配体现的是共产主义的社会形态、各种形式的私有制和按资本分配体现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形态,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介于两者之间,应为社会主义的社会形态。其发展态势应该是:按照事物发展的规律,循序渐进的逐渐减少代表资本主义社会的私有制和按资本分配的成分;逐渐增加代表共产主义社会的全民所有制和按需分配的成分;保持发展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成分;最终消灭代表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和按资本分配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并将代表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制度水到渠成的改变为全民所有和按需分配的制度,达到全面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目的。

从世界范围来看,脱胎于封建社会的资本主义社会仅仅才有数百年历史,同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相比,尚处于上升阶段。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主义更处于幼年阶段,尽管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它比资本主义社会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要逐步走向成熟和完善,还必须从其母体资本主义社会吸取必要的营养。这就是在苏东剧变、世界共产主义运动遭受暂时挫折的情况下,我们党采取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引进外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先富起来等一系列方针政策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正如列宁在《论共产主义运动中左派幼稚病》一文中所讲:当你在野外遇到一群武装强盗时,是把钱财、汽车、手枪、身份证等都交给劫匪以换取活命待此后寻找机会抓住这帮劫匪,还是寸步不让丢掉生命和全部财产?稍有头脑的人肯定是选择前者。以消灭资本主义为最终目标的中国共产党所以在现阶段允许并鼓励资本主义有条件的在中国发展,正是出于这种目的。(当然,这不是一时一煞的权宜之计,在历史的长河中,这种看似反常规的状态可能只是短暂的一瞬,但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一代、两代甚至几代人都不会改变。这就是我们政策稳定性的理论基础)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人民是经历了几百年、历经几代人前赴后继的英勇奋斗和无数的经验教训才得出了“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这样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所以,我们在向资本主义学习,吸取其有益的营养的同时,万万不可忘记我们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本宗旨和最终奋斗目标。如果我们忘记了这一点,而把全面否定社会主义及其高级阶段共产主义、一切向资本主义看齐当作我们的最终奋斗目标,那我们就不是共产党了,我们就不配继承无数革命前辈流血牺牲、肝脑涂地换来的社会主义江山,我们就是历史的罪人、革命的叛徒。正如列宁所说,是把钱财、汽车等交给强盗作为入伙的晋见之礼,而死心塌地的跟强盗一起参与打劫而分享赃物的无耻之徒了。党内的腐败分子正是这样一群渣滓和败类。

真正的共产党人应该是:革命处于高潮时期推波助澜、锦上添花,力求使其好上加好。革命处于低潮和困难时期,也永远不会丧失信念、迷失方向。入党时面对庄严的党旗发过的

“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誓言是毕其一生一切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天塌地陷不能撼其志,魑魅魍魉不能惑其心。

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在于它始终代表着社会前进的方向,他孜孜以求的是党的事业的最大发展,而不是个人物质财富的最大积累。物质财富对于他们,只是用于维持自己和家人生命以利于继续为党的最终目标奋斗的燃料,而不是像资本家那样把追逐最大利润作为人生的奋斗目标。这就是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剥削阶级政党的人生观。正如人们常说的:钱是身外之物,生带不来,死带不去。而一个人为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却是永存的,他将生生不息世世代代的流传于千秋万世。这也正是共产党人所追求的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崇高之所在。

共产党人不是苦行僧,他们在解放全人类的同时也解放自己。吃苦在前,享乐在后,不是只知吃苦不知享乐。问题在于我们的享乐要基本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发展相同步。

不少人在讨论反腐防腐时,主张高薪养廉,把腐败的原因归之于官员的工资太低。我们不知道这个高薪的“高”是以什么为参照物?以北京市2004年公布的3581阳光工资为例,一个科级干部每月工资为3000元,处级5000元,局级8000元,部级10000元,同笔者作为一个曾把一个频临破产的国有企业救活,变为年创利数百万元的国企退休干部每月483元退休金相比,高出6倍、10倍、17倍、21倍之多。(承蒙和谐社会政策现经过两次调整增加为700余元)但是,如果同胡润富豪榜上26岁的杨惠妍1300亿人民币相比九牛一毛也抵不上,同比尔.盖茨的560亿美元相比更是九十牛一毛也不够。

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探讨一些贪官的犯罪动机多是以自己的能力同一些私营企业老板相比,感到仅凭工资收入自残形秽而心理不平衡,才一步步落入犯罪深渊的。如果满足这种欲望才能养廉,可以举河北省首富之一杨卓舒为例:杨1993年以前,是河北日报一个处级编辑,当年辞职下海,以几万元起家开办房地产公司,到2001年已拥有46亿,个人财富平均每年增长4.6亿多元,每月4000余万元。我们的高薪能高到这种程度吗?如果不能,那么,当年和他一样当过处长甚至局长的人不是仍然不平衡吗?退一万步说,即使达到这种水平,那些欲壑难填的贪官就能真正满足吗?所以说,人生观的问题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商言商,在政言政,既然选择了共产党员这个行当,而且立誓效忠于共产主义事业,就应该把个人发财的欲望抛到九霄云外。既要发财,就不要做共产党的官,去商场上凭自己的本事驰骋。如果共产党的官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利大肆发财,岂不同被共产党自己亲自推翻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为代表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成为一丘之貉了,果若如此,离彻底灭亡的日子还会远吗?

现有工资制度,名曰按劳分配,实际上根本体现不了干部的劳动量,同级同职的干部,有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有的声色犬马,肆意享乐,其劳动量,根本没办法象工人的计件工资那样去计算。所谓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等等,只不过是向他们发放货币的一种办法,既体现不了其劳动量,也不可能象企业那样劳动积极性同工资的增长成正比例关系。所以名曰“按劳分配”,实则名不副实。倒是按需分配比较名副其实。因为共产党员自入党那一天起,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了党,无私的为党工作是每一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神圣义务。而党组织为了让党员更好地为党工作,就必须为党员提供必不可少的生活和工作条件,这也应该是无条件的。所以党章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就是按需分配的理论基础。之所以不在全党而只在科(或者处)以上党员干部中实行按需分配,是工作需要和客观条件限制使然。

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性质不同。按劳分配是劳动者作为被雇佣者把自己的劳动力(或者智力)出卖给了雇佣者,而且仅限于工作时间。这显然同我们党和党的干部的关系完全不一致。按需分配则是建立在个人就是这个事业不可分离的一分子的基础之上,正像私营企业家不需要给自己的老婆孩子发工资一样。所以,除了共产主义事业,党员领导干部不应该再有超出正常需要的个人利益追求。

按需分配,并不是想要什麽就给什麽,而是根据当地同档次居民生活水平和工作需要,经过测算制定的实物或者以津贴形式出现的货币发放标准。正如私人老板给自己的家人配备房屋家具等生活必需品和发放零用钱那样。这样一来,在保证个人生活标准保持在较优厚水平的前提下,(退休后更高)凡工作需要的开支都由国家负责,官员个人是否高薪不是没什么实际意义了吗?按需分配还能解决地区、行业、部门、大、中、小城市的等等之间差别形成的不公平现象。同一地区、同一级别的干部,所享受待遇大体上是一样的,消费高的地区待遇高一些,人们都是可以理解的。同一个人,因工作需要由甲地到乙地工作,就享受乙地的待遇而不再享受甲地的待遇。

鉴于此,改革科级(或者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分配制度,由按劳分配变为按需分配,不仅可行,而且势在必行。它将是从源头上根治腐败永葆党的干部队伍纯洁性的一刃釜底抽薪的杀手宝剑。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说法,实行按需分配的两个条件是:社会物质财富极大地丰富,人的思想觉悟极大地提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就物质财富而言,满足约百余万左右科级以上官员(或者数十万处以上官员)及其法定供养人员的正常生活所需,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至于思想觉悟,尽管全国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都得到极大的提高尚需时日,科级(即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或者处级(即县长、乡委书记)以上官员的觉悟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因为共产党员都是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这些人更是先进中的先进,被称为政治精英的。且二百余万解放军战士早已实行了按需分配,党员领导干部的觉悟水平不应该比二十多岁的毛头小伙更低吧?

实行按需分配以后,国家不仅保证科(或处)以上公务员及其法定供养人口按照其所处级别在其在位时,享受到相对优厚的物质生活保障,而且,当其年老退休后,根据其退休前对国家所作贡献之年功纪录,将享受到比在位时更加优厚的待遇。(包括精神的和物质的)决不能让同志们再有“人走茶凉”、“卸磨杀驴”、“晚景凄凉”的感觉,决不能让“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说法成为现实。实际上,许多腐败官员最初的腐败动机,大都出于对人走茶凉的炎凉世态本能的防范。世俗的现实往往是;当你在台上时,手中有权,千呼后拥,上边下边谁都看得起。一旦下台,政治上的落差自不必说,精神上没人再理会你,再好的建议没人听,物质生活也一落千丈。加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位干部各种名目的物质待遇越来越高,退下来的干部原地踏步或者小幅增加赶不上物价的增长。看一看10年前、20年前退下来的干部生活现状,就知道现在在台上的官员为什么要不择手段的积累财富。59现象固然说明这些人的贪婪,但也说明我们现行的实用主义的干部分配政策的弊端。而实行按需分配后,解决了这一后顾之忧,多数人就不会因此再起贪腐之念。

实行按需分配的干部,住房和交通工具由国家根据需要配置,个人不得拥有此类私产。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终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参与或自行经营赢利性实体。一句话,就是宣誓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共产党的干部不仅自己,而且由国家从小供养大的第二代,正像毛泽东送毛岸英上战场时所说,“谁让他是毛泽东的儿子”那样也不能成为靠其父辈手中权力的影响成为剥削别人剩余价值为己有的资本家。

有了这一条釜底抽薪的措施,官员们冒着身败名裂的风险非法聚敛那么多财富有什么用呢?

第二、改革干部考核制度

摒弃现有以GDP为中心的干部考核制度,代之以廉政勤政年功纪录和社会经济发展系数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制度。社会经济发展系数,由上级行政部门考核,主要责任人为下级行政首长。廉政勤政年功纪录由各级廉政委考核,主要责任人为各级党委一把手。廉政勤政年功纪录有别于日本企业战后以来推行的年功序列法,不单纯以工龄作为工资增长的条件,而是把干部任职期间每年的廉政勤政情况,通过一种考核制度量化为年功积分,逐年累积起来。主要包括:(1)、党政一把手个人廉政勤政指数、(2)、下属干部廉政勤政指数;(3)、社会人文环境改善指数。由廉政委员会以问卷的形式在其所辖范围内直接选点从人民群众中调查、委托民间反腐组织或民办专业民意调查机构调查、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调查、媒体调查等,在综合各家调查结果的基础上加权平均得出最后结论。三项指标综合得分满分为10,其中:个人廉政勤政指数为4、下属廉正勤政指数为3、社会人文环境改善指数为3,各项指标又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许多细目,如人文环境改善指数环境保护项目下,就包括所辖区域水的出入境污染程度理化指标,空气清新度指标等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数据。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除了不单靠一家的数据外,廉政委员会对弄虚作假的被委托单位不仅拒绝支付调查费,还要在媒体上曝光,且今后永不再委托其开展调查业务。干部的考核情况要记入其年功档案,干部的升降和退休后的待遇都要和该考核结果相联系。有重大立功表现或突出政绩,另行报告。该重点宣传的要重点宣传,该记功授奖的要记功授奖,该授予荣誉称号或国家勋章的要授予称号或勋章,各地区各部门的史志上要将各届领导的主要政绩和廉政勤政事迹浓笔记入。当然,贪官庸官的劣迹也要记入。但是,这些都要在该官员离任一定时期经时间沉淀,由上级廉政委员会结论后进行。(详尽方案另文专述)

第三、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从长远考虑,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改革应该从改革党校教育机制入手,彻底改变现行四不象的党校教育机制,使其变成规范的、系统地、专门的、进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培养各级党政领导的马列主义干部学院。对党校改革的初步设想,在《正确认识十大关系》一文中将会提到。这里,重点谈到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与之有关联的党员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的初步设想。

此次整党整风,在清理财产之后,无疑会有一批干部落马,由于工资制改为供给制,可能会有一批干部辞职,即使随之实行精兵简政的政策,也会有一些领导岗位缺员。为了防止一些人以消极怠工、政局瘫痪等对策向党要挟,来对抗整党整风活动的进行,也许要通过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拔一些预备队以随时准备替换他们。因此,用什么方式补充领导干部队伍的新鲜血液,补充什么样的人进入新的领导岗位,都关系到这次集中整顿的成败得失问题。如果仍然沿用原来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由少数人关起门来在种种并不科学的条条框框限制下,搞个人推荐,小圈子拍板定案的方式选拔任用干部,那就要不了多长时间,这次集中整顿的成果还会回炉,花大力气纠正过来的东西还会重新滋生。因此,原有的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机制必须进行改革。

理想的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应当是:遍布全国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规范化的各级马列主义干部学院,直接从在校初高中毕业生中选拔德、智、体优秀的学生,从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入手,对他们进行理论紧密联系实际的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并且在他们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其他管理国家必须的专业知识之后,再到条件最艰苦地方进行一个阶段的实际锻炼,进一步增长其才干。然后再通过竞争和民主选举的方式进入工作岗位。

鉴于党校的改革需要一定的时日,即使按照新的教育培养机制开始运转,从第一批新生的选招,到正式毕业也还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必须有一个有别于旧机制,也不同于将来的新机制的过渡办法。这个过渡办法,必须适应整风活动之后新的社会形势,必须保证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必须限定在社会主义法制的框架之内,必须最大可能的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的实施,必须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必须有利于不拘一格的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进新的领导岗位上,总之一句话,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政治民主改革的稳步推进,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早日建成。

以县(市)为例,党政分别由党代会和人代会推出选举委员会,并以党代会常设机构和人大常委会为选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并聘请一定数量的专家学者和有参政议政能力的中下层基本群众或党员代表作为顾问。选举委员会应在正式选举前至少三个月,对整个社会公布欲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职数、对该职位的职责要求、参选人的条件、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等。对参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必须打破以往的唯文凭观念、论资排辈观念、在年龄上搞一刀切的观念等,除了身体条件必须能够适应该职位的要求、个人品质必须是人群中的佼佼者、竞选党内职务时必须是有一定党龄的共产党员以及自愿享受供给制待遇,保证个人和直系亲属终生不经营私人所有的经营性实体的书面保证外,其余一般不设更多的限制,核心主要是看本人的才华。(党校规范化教育系统正常运转后,则应将具备相应的马列主义理论功底列入必备的条件之一)要求参选人在报名时除提供个人的人生主要经历(不是简历)和已取得的业绩证明外,重点要提供一篇有分量的竞选论文,该论文要阐明个人对欲参选岗位职责的认识、其在近期和远期积极可行的奋斗目标、完成这些目标的有利和不利条件,自己胜选后将采取什么措施和政策来促使这些目标的实现等等。

至规定的报名日期届满截止日,所有按规定报名者,进入第一轮竞争。即由选举委员会在各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基层群众代表参加和媒体的监督下,对报名参选者进行资格审查。

第一步,通知所有参选者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方面除划定合格、不合格外,在合格者中间可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分,以10分为最优,将来在其他方面都不相上下时,身体相对较好者当然具有胜选的优势。这一步除身体不合格者外,其余人员进入下一轮竞争。

第二步,主要是审查报名参选者的个人品质和已取得的业绩。选举委员会可派出专门的调查小组,根据个人经历所提供的线索,对各方面的人员进行调查,调查前可统一拟定调查提纲和评分标准,规定调查方法、调查对象等,这一步,,除有经济、刑事、政治等犯罪嫌疑或前科以及明显的道德缺陷被淘汰外,其余人员进入下一轮竞争。对这一轮被淘汰者和所评分数有异议时,当事人可以要求听证。

第三步,主要是对报名参选者所提供的参选论文进行评价,初评主要由专家学者在基层代表的配合下进行,其评分结果和理由应当在由本人和媒体参加的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上公布。允许本人和有关人员发问并进行解释,每个人最后的评分结果应该得到全体选举委员会成员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依据这一次评分的多少,由低到高排出三倍于欲选举职数的候选人参加最后的竞选。

正式的竞选会,根据预选职务,确定参加选举人的范围,如选举全县(市)的第一书记和县(市)长,就要全县(市)党员代表和人民代表参加,选举某乡镇或某局委的党政领导人,则由该乡镇或该单位的全体代表参加,较小的单位甚至可以直接由选民选举。不管哪一级的正式选举会议都应该全过程录音录像。有条件者,应通过广播电视进行现场直播。选举会上,候选人正式向所有代表发布自己的施政演说,发布完毕,要安排充足的时间,允许代表、专家或新闻工作者发问和质询,以检验参选人的应变能力和知识功底。所有候选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攻击自己的竞争对象。

在此基础上,进行正式表决。表决时,坚持场内无记名投票和场外支持率相结合,选民投票和专家学者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最高得分为10,场内投票占3-5,场外支持率占5-3,专家学者评价占2。以综合得分最多者胜选。其中场外支持率是指:每个代表所代表的直接选民对该代表所投票的支持程度,可以通过观看现场直播或录音录像后,以网络或现代化视听手段直接反馈。专家学者的评价,应是站在理性的角度进行有理有据的分析和推理,该专家学者应当场将自己的评价意见和给分理由进行公布,允许所有在场人员质询。

最后,选举委员会综合以上投票和评价结果,公布胜选者。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现有的代表选举方式,,完全流于形式,根本代表不了真正的民意,所谓代表,有的实际上就是官员本身,有的布衣代表也是在官员的授意下走了一下过场而当选的。如果在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时,整顿党风之前的代表尚未届满,为了大局稳定,不再改选,但是场内投票和场外支持率的比重宜按3:5,若在换届之后,按新办法选举的代表,其比重则可按5:3。

新的代表选举办法,一是应当合理增加代表人数,特别是,在党已把三农问题摆在日益重要的日程的今天,农村代表的比例不应再是5:1,完全应该和城镇人口按统一比例选举代表。

二是在现代化视听手段已基本普及的今天,不必再为会议场所犯难,加之农村以生产队、生产大队为单位的集体经济组织解体以后,人民群众的独立性较之以前大幅度增加,代表名额太少,根本整合不了大多数人的真实意志,代表名额和以前相比至少应增加一倍。

三是以前的代表选举多数是官员当选,这非常不科学,因为官员平时的话语权已经很多,一年或多年一次的代表会,完全应该是当政者虚心听取普通百姓意见的最佳机会,官员不应该和百姓争夺这个机会,所以,今后的代表选举,应该坚持:乡镇一级党代会或人代会,村以上干部(含副职,下同)不得担任党代表或人民代表,县(市)一级党代会或人代会,乡镇以上党政干部不得担任党代表或人民代表,村级党政负责人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总人数的25%,地(市)一级党代会或人代会,县以上党政干部不得担任党代表或人民代表,乡镇即科局级党政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二级机构的党政负责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5%,省一级党代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地厅以上干部不得担任党代表或人民代表。县(处)级党政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5%,科(局)级党政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8%,其二级机构党政负责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2%。全国党员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省一级党政干部不得担任党代表或人民代表,地厅级干部的代表比例不应当超过5%,县(处)级党政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8%。科(局)级党政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10%,其二级机构党政领导干部的比例不得超过15%,为了能够在这个来之不易的集会上听到普通百姓的真实声音,各级召开代表会时其直接下级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如全国党代会或人代会,各省省委书记、各部党组书记,各省省长、各部部长可以列席(以下依此类推)。

四是代表选举时,各级党政领导机关不得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不设任何先决条件,只要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党内选举则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中共党员)均可自荐或被别人推荐参选,党政负责人也应在自己所在的选区内,以选民个人或同别人联名推荐候选人,所有候选人都必须对自己所在选区选民的意愿进行调查,对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进行归纳,在竞选会上直接和选民见面,除自我介绍外,重点是发表竞选演说,畅谈自己作为大家的代表怎样将大伙的意愿变成现实的设想。并允许选民随意提问、质询。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如果一次票数分散,所有候选人得票数均不超过半数,可以将得票最多的前几名列入第二轮代表候选人提出重新选举,如此往复几次,便可使意见集中。上一级的代表则在下一级的代表中,按照这种方式,层层选举。相信以现今普通民众文化素质而论,通过这样激烈竞争、层层筛选出来的代表,其参政议政能力不会比用金钱买出来的官吏差到哪里去。

胜选的代表在任期内,一律不拿党和政府机关的任何报酬,不担任任何党政职务(同理各级党政领导人不一定必须在代表中选举),其误工补贴和活动经费一律由选民分担,并始终接受选民的监督。为了不因此加重人民群众的负担,政府可以把这一部分原本由政府开支的费用,作为民主维护费按人头发给每一个公民。由公民自己根据代表的履职情况自觉向其缴纳。

各级党代会和人代会,应当真心实意地给来之最基层的人民代表畅所欲言的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心声提供不设任何障碍的平台。在党和政府的各种工作会议上,各级党政领导可以长篇大论的夸夸其谈,但在党员代表和人民代表会议上他们只有倾听代表意见或者向代表解释党的意图的责任和义务,没有言之无物、人云亦云、歌功颂德的机会和权利,党和政府制定的各项意欲在会上通过的决议案,必须建立在事先通过其在各地的中基层组织,真正站在维护最广大的工农基本群众利益的立场上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草案,才能在会上顺利通过。确实是从大局出发为了党和国家的长远利益制定的政策,人民群众一时理解不了而未获通过,也只能说明我们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应进一步做好说服和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真正理解党的意图,心服口服的获得通过,只有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拥护的政策,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而像目前这样,以官员为主的代表队伍,表面上只要是最高领导人的决策都能获得通过,但在执行起来,却是出不了中南海。

第四、改革干部殡葬管理制度

建立革命公墓,设立革命英烈纪念节,规范干部丧葬管理制度,用革命优良传统凝聚党心、民心、民族之心,强化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前赴后继的浩然正气。

毛泽东主席在著名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引用司马迁的话讲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他还说:“今后我们的队伍里不管死了谁,……只要他是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的,我们都要给他送葬,开追悼会。这要成为一个制度。……用这样的方法,寄托我们的哀思,使整个人民团结起来。”

反思我们的东邻日本,前任首相小泉为什么在中、韩等国那样的强烈反对下,宁肯入常失败也要坚持参拜供有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呢?他是从他本国的利益出发,把为他们国家民族做出过牺牲的人当作民族英雄去祭奠的,他深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信仰和灵魂是多么的重要。我们暂时抛开战争的正义和非正义的命题,单就日本的国家利益来讲,日本民族正是靠着这种精神,以一个不超过中国一个省的弹丸之地,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称雄亚洲,战败之后,又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变成世界上第二大经济强国。

反观我们自己,自我们党建立以来,以毛泽东、周恩来同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凭着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劳苦大众的深厚感情,历尽了多少艰难险阻?做出了多少牺牲和贡献?成就了多少惊天动地的伟绩?建国后,又特别注意把这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从少年儿童开始一代一代的传下去,以保证共产主义事业后继有人。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一些人把我们党几十年流传下来的宝贵的精神财富丢掉了。有的人恶搞红色经典,恶搞董存瑞、黄继光、雷锋、焦裕禄等英雄人物,决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一时心血来潮的恶作剧,而是国内外敌对势力为了颠覆我们的国家,整垮我们的民族,首先在思想上松懈我们的斗志的一种文化利器,他们把我们的共产主义人生观教育诬为“狼奶”教育,在他们眼中只有帝国主义的文化才是“人奶”,近闻,上海市教育局新搞得一种历史教科书,竟然把毛泽东、长征、狼牙山五壮士等都删去了,而代之以什么“大河文化“、“海洋文化”等等。世界上的许多事情为什么就那么奇怪?——小日本那边为了脱亚入欧,把自己说成是海洋文化,我们就赶紧把我们自己说成是“大河文化”,而别人是“海洋文化”。无非就是说“大河文化”是落后封闭得的农业文化,而“海洋文化”是先进的开放的工业文化,我们还得和人家一起搞大东亚共荣圈就是了。不然的话,为什么人家那边在修改教科书,一味的美化战争,否定侵略历史,向青少年强化战争教育,灌输他们当年发动战争的正义性,我们这边也在修改教科书,但却是努力的淡化我们的抗战历史,淡化我们民族的苦难史?甚至宣扬殖民侵略有功,这难道都是偶然的巧合,没有一丁点联系吗?

所以,我们要向我们的对手学习。从北京到全国各省、地、县所在地都要建立正正规规的革命烈士陵园和革命公墓,把每年的四月和十月定为革命英烈纪念月,清明节和长征胜利纪念日,定为革命英烈纪念节(同民间传统的初春扫墓、岁末寒食节相合)。届时,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人、党政机关的公务员、军队、警察、大、中、小学的在校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有条件的农民都要到烈士陵园和革命公墓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英烈的英雄事迹,激励后人为共产主义事业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浩然正气。

我们现在正从事的事业是共产主义事业的一部分。和平年代,虽然没有了硝烟弥漫的战场(特殊情况下也会有),也很少有在监狱里、审讯室、刑场上和公开的敌人斗争的机会。但是,在没有硝烟的腐败与反腐败、颠覆与反颠覆的战场上,我们面对的敌人的力量并不亚于抗日战争时期的日本侵略者,解放战争时期的800万国民党正规军。我们虽然夺得了在全国执政的权利,但那仅仅和战争时期夺得了一个山头的制高权一样,随时都有被敌人的反攻重新夺回去的可能。当然,明火执仗的武力反攻,帝国主义和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总代表蒋介石毕其一生没有做到,就是他的主子美帝国主义加上小日本一起来,在现阶段,也征服不了伟大的中华民族。他们要想瓦解我们的共产主义事业,唯一的战略就是利用尚处于上升时期的先进的生产力,和极具诱惑力的资本主义文化的优势,来腐蚀我们队伍中的意志薄弱者,在他们中间培养新的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的代表人,最后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

所以我们现在正在进行的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要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更重要的也是一场反对敌对势力腐蚀和颠覆的没有硝烟的智慧和信念之战。在这场战争中,坚持住自己的阵地不被敌人攻破、把已经被攻破的阵地从敌人手中夺回来、识别和挖出已经被敌人腐蚀和收买的叛徒等,都是比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毫不逊色的极其重要的工作,为此付出牺牲的同志和革命先烈一样可歌可敬,做出重大贡献的同志同样是我们的英雄。

因此,我们要改革和规范干部队伍的殡葬管理制度。一个人兢兢业业为自己所信仰的事业奋斗了一生,在世时可以不图名、不图利、不怕苦、不怕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当盖棺论定的时候,应当得到组织上和人民的认可和正确评价,数万人送葬的场面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受的到的。贪官们希望把他们疯狂聚敛的财富留给他们的后代,让他们在享用这些财富时记住他的名字,革命者则希望通过自己一生为革命事业的辛勤耕耘和奉献,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应有的痕迹。正像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说:“要在思想上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下点什么的问题。”

今后,所有科以上党员干部(根据需要也可适当扩大范围)去世后都要由组织上为其召开追悼会,遗体上覆盖党旗,骨灰除满足个人遗愿部分撒向或掩埋在特定场合外,一般均保存在革命公墓,并由组织上刻碑纪念。在总结其业绩时,一定要像写鉴定那样,实事求是地把该同志一生对革命事业做出的贡献毫无遗漏的总结出来,完整的保存在公墓档案馆专门的储藏室中。除此之外,视其业绩大小,该出书的出书,该上史志的上史志,并摘其要者写入悼词,刻上碑文,还可视其影响力在各种媒体上宣传。革命公墓,不仅保存骨灰,还要保存逝者生前事迹的文字和视听资料,以供后人瞻仰学习。

但是,革命公墓拒绝腐败分子进入,上述所有荣誉均与他们无缘。如果需要,倒是可以写入另册,供人们批判、吸取教训。如秦桧之于岳飞墓。

五、建立最廉洁国家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十大关系(限于篇幅,这里只列出标题,内容将另文详述)

1、正确认识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危机性和国际国内阶级斗争严峻性之间的关系,树立坚定不移反腐败、创建最廉洁政党的信心和决心;

2、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经过努力在一定时期内比较彻底的铲除腐败现象的可行性之间的关系。坚持战略上防御性的持久战和战役战斗中进攻性的歼灭战、速决战并举的的方针逐步把腐败现象及其危害性限制在最微、最小的范围内;

3、正确认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之间的辩证关系,正确认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信念和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把党的远大目标和近期目标、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有机结合起来,教育、领导全党全国人民根据新的社会实践继续研究探讨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放眼远大目标的基础上,扎扎实实脚踏实地地为实现党的近阶段目标而努力奋斗;

4、正确认识“以人为本”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关系,在保障国民经济快速稳步发展的同时,着力把培养和建设一批又一批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始终对党、对人民、对共产主义事业忠贞不二的马克思主义干部队伍作为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并且形成一种机制,代代相传,保障党的千秋大业圆满实现;

5、正确认识党的一元化领导和多极化管理的关系。实行党政职责分开,适当提升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的地位,减少其对核心权利的依附性,适当增加其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对核心权利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吸取历史上“藩镇割据”的经验教训,避免地方权力过于集中。从而保障党中央的政令畅行无阻,社情民意多渠道直达中央,真正实现党中央对全党全国的一元化领导;

6、正确认识对干部的爱护和严管之间的关系。着眼于爱,立足于严。坚决摒弃“腐败对发展有利”、“反腐要非常非常适度”的歪理邪说,坚定不移的推行对腐败现象的“零容忍”政策,把腐败行为和腐败现象扼杀于未发之前;正确认识公权与隐私之间的关系。倡导和推行“公权无隐私”的观念和原则,把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和其他社会公众人物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置于公众无处不在的有效监督之中,使腐败现象和腐败行为无所遁其形;

7、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腐创廉与稳定、反腐创廉与发展的关系,制定和运用好正确、科学合理的政策和策略,在不影响大局稳定和发展的基础上反腐创廉,通过反腐创廉充分调动全国人民在社会更加健康、公平正义和更加和谐的基础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强国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促进经济建设更好、更快的发展;

8、正确认识先富与后富、吃苦与享乐、高薪养廉与艰苦奋斗之间的关系。使所有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树立“做官勿发财,发财别做官”为共产主义理想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人生观。使社会上企图靠做共产党的官发财的人绝了非分之想。把在当今社会条件下,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守得住清贫,作为共产党人应有的高尚情操和崇高境界去弘扬,作为区分真假共产党人的试金石去衡量;

9、正确认识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防腐同以往政治运动之间的关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新的方式继承和发扬党一贯坚持的群众路线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作风,放手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党领导的反腐防腐斗争,为创建最廉洁政党、最廉洁国家再建功勋;

10、正确认识满腔热情的鼓励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爱护群众的积极性之间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鼓励群众像当年支持党领导的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那样,义不容辞的参与和支持党在新时期领导的反腐防腐斗争,另一方面要从爱护群众积极性出发,周到地解决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他们付出的劳动和承担的风险,给以足额的补偿,对他们可能受到的打击报复尽可能的加以有效的防范,对已经出现的打击报复现象严查严办,对因此受到的身体、物质和精神损害的同志给以足够的抚慰和补偿,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褒奖,大张旗鼓的宣传反腐勇士的先进事迹,以进一步长人民的志气,灭腐败分子的威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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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撒切尔夫人为什么敢蔑视中国》民族发展论坛2006.2.27

39、《公务员该拿多少钱?》网易论坛

40、《2007中国胡润富豪榜》世界建材网

41、《2007全球福布斯富豪榜》北方网时代财经

42、《杨卓舒阳光企业家的前世今生》新散文网上书店

43、《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家人事部

44、《年功序列工资制》管理人网

45、《人代会不应成为官代会》中国青年报2006.1.24

4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47、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为人民服务》

48、《中国媒体批驳小泉参拜纯粹是自欺欺人之谈》中国新闻网2005.10.18

49、《上海修改教科书引发争议》中国城市吧

50、《从教室强奸到恶搞红色经典—是教育失败还是民族的沦陷》第一英才网

51、《从上海新编历史教科书及陈良玉落马说起》池州论坛

52、《光明日报反击网络恶搞红色经典》瞭望东方周刊

附:

廉政委员会工作条例

(民间建议稿)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反腐创廉工作力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繁荣昌盛,尽快建成清正廉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央、省(直辖市、自治区、新疆建设兵团以及中央各部委下同)、地区(或地级市,下同)、县(或县级市,下同)、建立党政合一的廉政委员会,专们负责全国和各地区、各部门的反腐创廉工作。(军队由中央军委根据本条例的基本精神结合军队具体情况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撤消独立的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局)、预防腐败局、审计署(局)和检察院所属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工作局,上述部门原有职能移往廉政委员会。

第四条、中央廉政委员会直属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领导,原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任廉政委员会主任,向中央政治局常委负责,并汇报工作。接受全国人大、政协以及其他群团组织、新闻媒介、各级民间反腐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央廉政委员会主任对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状况负责,并经得起国际透明组织和国内民间反腐组织等民意调查机关的考评。连续两年国际国内民意调查对全国反腐工作进展不满,中央廉政委员会主任又没有充足的理由予以解释,应当考虑引咎辞职。

各地、各单位廉政委员会主任对自己所辖地区和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状况负责,没有充足理由,连续两年在上级廉政委员会和民意调查机构的考评中不及格或当年排名最后的廉政委员会主任应当考虑引咎辞职。

第五条、省、部级廉政委员会直接由中央廉政委员会领导,不再接受各省、各部委党委和行政首长的领导;地、厅级廉政委员会直接接受省、部廉政委员会和省、部党委行政首长双重领导,不再接受地厅级党委和行政首长的领导(以下以此类推)。各级廉政委员会比其对应的党委、政府在级别上高出半级。

同时,各级廉政委员会接受其对应的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及群团组织、新闻媒体、民间反腐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条、中央廉政委员会负责制定和落实全国反腐创廉的方针政策,领导和督促全国各级廉政委员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查办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

省、部级廉政委员会主要负责对省、部级党委、政府(包括党政正、副职以及同级别的人大、政协等)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接受民间反腐组织对该级干部的举报和审查处理;(以下以此类推)

各级廉政委员会在查处案件时,遇到同其所查处案件有牵连的线索,可以越级进行,各对应的廉政委员会以及党政部门必须紧密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掣肘和阻拦;

第七条、在查处腐败案件中,各级廉政委员会从受理举报、立案、调查落实、最后根据案情对腐败者做出组织、行政处理到依法提起公诉,以及对民间反腐组织的政策兑现等工作一竿子插到底,不再经过同级党委会批准,也不必受任何部门的掣肘。

第八条、各级廉政委员会的新增工作人员一般从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复员退伍军人中征招,除必要的身体和文化条件外,主要考查本人的品德、政治责任心、正义感以及对腐败现象危害性的认知程度等。被选拔录用的一般工作人员,分别经省地两级党校培训后方可上岗,原则上一律异地就业。

现有纪、监、检、审机构中的工作人员,经考查属于年富力强、无腐败嫌疑者转入廉政委工作。虽无证据证明其有腐败劣行,但群众口碑不好者,转入地方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年纪偏大者可提前办理退休或内退手续。

第九条、各级廉政委员会的负责人,主要从改革开放以来举报和查处各类腐败分子有功的干部和党员中选拔,其次从民众公认的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军队转业领导干部的著名廉洁奉公者中间选拔。法律和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博士专业人员有志于反腐事业者,也可参与应聘。无论哪类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经过公开考核答辩,在多名侯选人中,由考评委员会择优选取。考核答辩会由上一级廉政委员会派员主持,各该级人大、政协、群众代表组成考评委员会。

为开展工作方便,廉政委员会的正职一般应是中共党员。

正式确定的县以上廉政委员会负责人,须进中央党校培训结业后,方可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正式任用。

第十条、各级廉政委员会的案源主要来自各级民间反腐组织。凡民间反腐组织或其他举报人向其举报的案件必须认真审查,具备立案条件的必须在十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书》。暂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也要将举报材料留档存查,并向举报者出具《暂不受理通知书》,令人信服地说明暂不受理的理由,不经举报者本人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举报材料转往被举报人所在地和单位,决不允许将举报者推出门去。对推诿扯皮着,一经举报查实,即按失职渎职论处。举报者接到暂不受理通知书后可以补充修改后再次举报,也可以向上一级廉政委员会申请复议。

第十一条、各级廉政委员会对各级民间反腐组织的建立和工作开展负组织领导责任。建立初期宣传政策、发动符合条件的群众报名参加、接受申请登记、审查、组织培训,最后批准建立正式民间团体登记手续。协调有关单位按规定免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发放证件和必要的通讯、视听器材,以及最低生活保证金、临时资助费、为民间反腐组织工作人员办理专门的予防打击报复人身财产保险手续等。

对举报成功并经查证落实的案件,廉政委员会应及时通知财政部门兑现民间反腐组织应得的报酬。

对民间反腐组织的工作人员受到举报对象打击报复者,廉政委员会应象娘家人那样为其作主,伸张正义,狠狠打击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

第十二条、廉政委员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宣誓终生效忠于反腐事业。并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平时享受国家规定的比较优厚的供给制待遇,(即按需分配)并实行年功纪录,(所谓年功,不是仅指工令,而是平时业绩的累积)退休后,根据个人的年功纪录,分别享受当地不同档次的中等以上富裕阶层的待遇。

除必要的生活用品外,廉政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个人不得拥有私人的房产、汽车等大型资产,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与经商或办企业。

廉政委员会工作人员如涉嫌腐败,除立即从廉政队伍中清除外,通知全国所有公职岗位终生不得录用。如触犯刑律,应比普通人员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

廉政委员会工作人员,如一生勤勉无瑕,去世后,根据个人具体情况,由其上一级乃至全国廉政委授予不同的荣誉称号,骨灰入革命公墓安放,事迹编入《廉政英雄谱》和有关史志。

第十三条、省、部级廉政委员会的经费由中央财政列支,所查处追缴的赃款、赃物一律上缴中央金库。省以下廉政委员会依此类推。不准任何一级廉政委员会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拉赞助筹集经费,更不准接受地方招待宴请和旅游等高级娱乐活动,廉政委员会应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如当年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样切实可行的铁规,公开向群众宣传,自觉接受有关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违犯,严惩不贷。

第十四条、为防止腐败分子外逃,全国各级各行业掌握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和要害岗位工作人员的个人资料,一律在廉政委和公安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网站备案。这一类人员出国出境办理护照前,必须经廉政委批准方可放行。廉政委则根据民间反腐组织提供的信息,做出是否批准其出国出境的决定。虽暂无确凿证据但有腐败嫌疑者,廉政委有权否决其出国或出境的请求。

第十五条、本条例及其系列配套文件《民间反腐组织工作条例》、《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等经中央认真讨论并通过立法程序正式颁发后,按中央统一部署执行。

第十六条、本条例及其他配套的反腐文件,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后,经过总结和充分酝酿讨论,上升为国家《反腐败法》。

民间反腐组织工作条例

(民间建议稿)

第一条、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创廉工作,加大对各级掌握公权力的公务人员的监督力度,从根本是铲除或尽可能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特制定本条例,与《廉政委员会工作条例》、《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文件配套执行。

第二条、凡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具有公权力且易产生腐败的单位和部门,包括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下属各职能部门、各国有或国家控股的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均应设立民间反腐组织。

第三条、民间反腐组织的任务主要是:在各级廉政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掌握公权力的主要领导人物和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专门性的监督,防止他们把公众权力用于谋取私利。

第四条、民间反腐组织对被监督对象的监督方法:

1、听其言、观其行,或直接向本人及其近亲属质询,被质询对象不得拒绝回答;

2、向其他掌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3、运用现代化视听手段;

4、根据公权无隐私的原则,必要时,民间反腐组织可以运用各种灵活的方法对其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督;

5、化妆或扮做相关人员进行实地侦察;

6、其他。

但是,民间反腐组织的所有活动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得侵犯其人身自由,不得妨害其正常工作,不得伤害其人身和人格尊严,不得侵犯国家秘密。

第五条、民间反腐组织的名称,可以称“××反腐事业部”、“××反腐瞭望哨”、“××调查举报站、”“××反腐监督站”等等,但不宜称公司。这是由于它的性质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性质决定的。

第六条、民间反腐组织的人员组成:在城镇主要是下岗和退离休职工、毕业或复员后无正式工作的青年学生、复退军人、律师、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中超编压缩人员等,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停薪留职、辞职组建民间反腐组织。在该城镇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非公有制单位职工以及周边失地农民,亦可自行组织或参加民间反腐组织。

在农村则应是一般村民或群众信得过的基层干部;

第七条、民间反腐组织的设立:在舆论和政策宣传的影响下,完全采取自主自愿的方式。凡有志于反腐斗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经过自动组织(每个团体专职人员不得少于三人),然后到廉政委员会填写申请表进行登记,经审查合格者,由廉政委员会组织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党和各级政府有关反腐败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

2、革命导师、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反腐败的论述和重要讲话;

3、世界各国腐败状况和国际共运中因腐败而亡党亡国的经验教训等;

4、宪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民间反腐组织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有关法律;

5、必要的监督、侦察技术。

培训后,经考试合格,发给培训证和批准其成立反腐组织的批文。申请者依据该批文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民间团体组织登记注册手续。

第八条、民间反腐组织的待遇:

1、凡经廉政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民间反腐组织,由其相对应的单位无偿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用具、以及水电设施等;也可以由民营企业和社会团体赞助;

2、廉政委员会免费统一配置专用的视听和通讯器材;

3、开业半年内,由廉政委员会提供适当的办公经费,在册专职工作人员可以在民政部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其后仍无正常收入时,视情况适当延长该过渡期;

4、由廉政委员会为其在册专职人员购买防止打击报复的专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按其所举报的腐败分子最后落实之涉案金额(不是追回的赃款)的一定比例对其所付出的劳动和承担风险的补偿返还给民间反腐组织。正常情况下具体数额为:(突击开展活动或经过整顿腐败现象确实大大减少之后,该比例可以经中央或省廉政委员会批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或增加)

10万元以为下40%;(不足千元部分四舍五入,下同)

10.1—100万元为30%;

100.1—1000万元为20%;

1000.1万元以上为15%;

6、受廉政委员会委托,进行有关的民意调查,并按规定获得适当的报酬和补偿;

7、上述款项免交营业税和单位所得税,并由廉政委员会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清结兑现,但是当这种款项积累超过一定数额时,民间反腐组织应当主动拿出适当比例,用于公益和慈善事业。

8、当民间反腐组织有了足以维持自己各项费用的收入之后,原有廉政委员会提供的办公经费和民政部门支付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即行停止。

第九条、对民间反腐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廉政委员会将及时进行总结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尤其应当特别重视精神奖励,实行年功纪录,该记功的要记功,该授予“反腐英雄”、“反腐英雄集体”等国家荣誉称号的一定要像战争年代杀敌立功运动那样,大张旗鼓的授予荣誉称号,理直气壮地大力宣传表扬,旗帜鲜明地树立反腐正气。使腐败分子成为不仅“人人喊打”、而且“人人敢打”、“人人愿打”的过街老鼠。

第十条、民间反腐组织除少量专业人员外,尚可聘用大量的兼职人员作为自己的耳目和助手,在得到回报之后,将其中之一部分视其付出和贡献用于对他们的补偿。兼职人员表现特别突出的,也可得到廉政委员会的精神和物质重奖。

第十一条、每一有公权力的单位,可以建立两个以上民间反腐组织,以避免猫鼠合作,使监督流于形式。一般情况下,本地区本单位的民间反腐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的监督对象实施监督。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跨地区跨单位开展业务;民间反腐组织可以联网,一个地区乃至全国的民间反腐组织可以建立反腐协会,做到协同办案,合力反腐。所有反腐协会一律按属地服从中央和各地廉政委员会的领导,一切活动都必须在法律和职责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举报人权益保障条例

(民间建议稿)

第一条、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是党和国家反腐防腐永葆廉洁本色的极其重要的力量源泉,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以最大的热情参与反腐防腐,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谐、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而依据客观事实向党和国家有关部门举报腐败分子的违法违纪行为,是人民群众实施监督权力的重要手段。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履行好这项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条第四款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保护的范围是指:依实名或匿名向党和国家反腐机构和其他各有关部门以书面、口头或网络、电子文件等形式举报党和国家各级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公民组织的合法民间团体。

第三条、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据党章、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力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民主权利之一,党和国家的各级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有热情帮助、积极支持他们履行好这一权力的义务而没有任何可以蔑视、冷漠甚至打击报复的借口,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借口对这种权利的侵犯和践踏都是党纪国法所不能容忍的,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

第四条、从有利于案件尽快得到查处的角度出发,举报人向党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举报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尽可能实名举报,(亦可以民间反腐组织的名义)特殊情况下,亦允许匿名或化名举报。实名举报时,受理单位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书,书面通知举报人。虽匿名但只要有联系办法亦应按此处理。无联系办法又无从查实时,该举报材料留档存查,以便再遇到同此有关联的案件时作为侦破线索。但绝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交被举报者本人或其所在地、所在单位。

第五条、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举报人或受理举报材料的工作人员为该案件全程负责人,更是对该案件保密的第一责任人。因泄密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时,依照有关法律,该责任人应当承担最严厉的处罚。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擅自将案件批转给所在地区或单位办理。

第六条、实行有条件的短期豁免政策。举报人举报足以左右自己命运的领导干部并被受理后,自受理之日起至该案件结案之日止,凡针对举报人的指控,有关部门可以查证落实,但不得对举报人采取任何影响其正常生活、工作的措施,(如下岗、调动、党政处分、责令辞职、降级降薪以及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等)确因重大犯罪嫌疑需要限制其人身自由时,须经受理其举报案件的廉政委员会批准,并由该廉政委员会或其上级单位指定地域和单位而不得交由被举报地区或单位看守。

第七条、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二、三、四条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所有相关责任人均应承担一定的法律和民事责任。其中包括发出指令的最高领导和各层级执行人。按照反坐法和执法犯法加重处罚的原则,对一般工作人员助纣为虐在举报人受到停发、减发工资、下岗、党政处分、被辞退、拘留、劳教、逮捕、判刑等不公正待遇中起到推波助澜作用的,一律对其进行对等处罚,发出指令的领导除无条件撤销其一切职务外按此原则加倍处罚,并加倍赔偿举报人由此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因泄密造成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责任人,同发出指令的最高领导承担同样的法律、行政和民事责任。

第八条、上述规定之处罚办法不因举报人所举报之事实有一定出入而有所减轻。

第九条、鉴于举报人受所处条件限制和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隐蔽性,举报材料不可能都是非常详尽具体的,也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无误。因此,受理单位在接到举报材料时,只要看其对查处腐败分子和腐败案件能提供蛛丝马迹的线索甚至是启发性作用,就应该予以受理。只要无证据证明举报人存心诬陷的主观故意,即使所举报材料经查证后出入较大,但只要事出有因,也不能按诬陷论处。

第十条、打击报复诉讼案件的启动程序:廉政委员会设专门的反报复机构。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持廉政委员会《举报受理通知书》或《举报材料收到条》和受到打击报复的相关证明材料,向廉政委员会反报复机构报案。受理后,该机构即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须对实施打击报复的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的,由该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需要提起公诉的由检察部门的反职务犯罪机构实施,需要附带民事赔偿的由该委员会的反报复机构责令责任人自觉履行,不自觉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廉政委员会根据本条例作出的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保障措施、

1、凡经廉政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民间反腐组织专业工作人员,以及对反腐防腐有功的个人,由廉政委员会负责为其购买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防止打击报复专项人身财产保险。具体办法由廉政委员会和保险公司商定。

2、对有重大贡献的反腐组织工作人员或公民个人,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或结案后,为防止腐败分子余党或亲属的报复行为,根据举报人意愿廉政委员会负责为其调换工作单位抑或异地安排工作。特殊情况下,尚可为其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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