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以资为本的股份制改革方向应当纠正——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说起
以资为本的股份制改革方向应当纠正——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说起
水生
一、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意识形态漏洞
凡是学过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著名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其最初最基本的表述方式为:Q=f(K、L)。其中,Q表示生产所得,K表示资本投入,L表示劳动投入。也就是说,生产所得是资本投入和劳动投入的函数。它是以美国数学家C.W.柯布和经济学家保罗.H.道格拉斯的名字命名的。他们根据有关历史资料,研究了从1899-1922年美国的资本和劳动对生产的影响,认为在技术经济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出与投入的劳动力及资本的关系可以表述为:
式中Y是工业总产值,A 是综合技术水平,在较短的时间段内可以看作是一个常数。L是投入的劳动力数(单位是万人或人),K是投入的资本,一般指固定资产净值(单位是亿元或万元,但必须与劳动力数的单位相对应,如劳动力用万人作单位,固定资产净值就用亿元作单位), 是劳动力产出的弹性系数,β是资本产出的弹性系数,μ表示随机干扰的影响,μ≤1。此后,也还有经济学家在此基础上继续对这个数学模型加以补充与完善,但大多是通过对生产要素的细分来进行的,在本质上没有太大的变动。
其实,这个函数作为一个定量研究生产所得(产出)的数学模型存在一个明显的漏洞。因为任何产出(生产所得)都需要有一个时间过程,也就是说总会发生在从T1到T2这样一个特定时间段内的,而这个数学模型偏偏就是没有将“T”这个时间因素考虑在内。在一个有数学家参与的著名的西方经济学基础数学模型中,出现这样的漏洞并不是偶然的,它是一种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必然反映,是为“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制度存在的合理性作辩护的。目前,几乎所有的西方经济学著作在谈到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时都会斩钉截铁地指出,“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中,如果有任何一种投入品为零,则产出也为零,因此对于生产来说,每种生产要素都是必需的,没有一种要素可以完全替代另一种要素。”明眼人稍作思考就会发现,其实,这个论断并不成立。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无论是货币还是资本,都是人类社会经过长期发展的产物。远在货币和“资本”尚未出现的古代,在荒山野岭和江河湖海,在土地尚未私有化之前,人们没有“资本“仅靠“劳动”同样是可以向自然界获取“生产所得”的。否则,人类社会又如何能发展到今天?相反,即便在现在条件下,“资本”如果不与“劳动”相结合,不仅投资者自身将会毫无所得,而且其“资本”原有的价值也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很快贬值。也许是为了弥补这个漏洞,资产阶级的学者们终于开始考虑时间因素,就是以A(t)来表达该时间段技术水平的变化,却依然回避了对L和K随时间变化而变化时对Y值所产生的影响。在当今世界上,无论是哪一个国家的经济体或经济体制,要定量地研究其生产所得“Y”,都必须考虑L和K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内随时间变化的情况,L的各种表现形态和数值将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而K的数量也会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地变化,这个变化显然对Y具有决定性影响。而如果将L和K与T结合起来考虑,研究L和K随时间T变化而变化的情况,那就势必会得出劳动价值论和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马克思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显然是将生产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考虑在内的。而“劳动”如果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没有个人资本的参与,同样可以产生生产所得。笔者以为,这就是作为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奠基石之一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之所以竭力回避对时间因素进行考虑的最为根本的原因。
即便如此,就是从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出发,既然“每种生产要素都是必需的”,那么,投资者投入各种形式的“资本”——包括现金、实物、土地、设备和牲畜,甚至投入其它各种形式的无形资产,就都可以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从而拥有“所有者”的一切权益,那么为什么劳动者投入了“劳动”这一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却反而不能成为企业的“所有者”呢?有人说,投资者已经给劳动者开了“工资”,劳动者已经取得了“劳动报酬”,所以不能成为企业的“所有者”。而问题在于,其它投入“现金、实物、土地、设备和牲畜,甚至投入其它各种形式的无形资产”的投资者,如果企业对他们所投入的“实物资本”不再投入“劳动”,仅仅依靠那些企业的“资本”能够启动和运营增值吗?最直接的比较就是,投入的设备或牲畜,甚至投入机器人,企业同样要提供能源食物、维护保养、厂房安置、各种保险和操作人员,同样要开支这笔消耗费用。其实,劳动者的“工资”从表面上看是“资本”购买“劳动”的“价格”,实际上,其中至少供劳动者个人的衣、食、住、行和医疗保险等开支,全是一个经济体开始和维持运营的必要开支。而维持劳动者家庭生活基本需求的费用,也是企业为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对企业而言,在同样的工作量条件下,如果投资者投入一个“机器人”去完成,从投入之日起他就可以成为“所有者”;如果劳动者将自已的“劳动”投入去完成同样的任务,通常都是在付出劳动以后才能领取工资,而且自已却永远也不能成为“所有者”。这就是典型的“以资为本”的资本主义经济体制的表现!所以,实行以资为本的“资本”雇佣“劳动”的制度就是一种不合理的人剥削人的制度!
二、推行以资为本的股份制不是进步是倒退
2008年1月13日,国内多家媒体报导了1月12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第十届光华新年论坛上厉以宁和吴敬琏两位经济学家的对话。其中有一个重要内容是,厉以宁表示,改革30年来,他感觉中国经济取得的最大成绩之一,就是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进而中国有了证券市场。而针对这一表态,吴敬琏则表示,“认为股份制改革特别是我们股票市场的改革是很成功的,这一点我有不同的意见。”看来,就是在中国主流经济学家之中,现在对此也是持有不同意见的。
其实,股份制作为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并不是什么新鲜事。这种已经存在有几百年历史的企业形式,无论如何也谈不上是什么“现代企业制度”和“制度创新”。马克思认为,股份制企业产生后,所有权本身便一分为二,分成了法律的所有权和经济的所有权。恩格斯则把股份制企业的产生看作是现代社会已开除了资本家阶级的生存资格。他认为,股份制企业的首先一个意义,就是它证明了“资本家阶级”是现代社会中一个多余的阶级。还在1882年,恩格斯就明确指出:“股份公司业已提供证明,资产者本身是何等的多余无用,因为全部管理工作都是由雇佣人员去做的”。恩格斯为此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在标题上就把资本家阶级看作是从历史上“必要的社会阶级”变成了“多余的社会阶级”。因此,股份制企业能够产生并兴起,本身就表明了资本家阶级的局限性和历史性。而企业的管理者和劳动者却是始终不可或缺的。在笔者看来,股份制这种企业组织形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也可以使用,就是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真正实行包括劳动者在内的以人为本的股份制,而不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劳动制条件下只能实行的那种排斥劳动者的以资为本的股份制——即投资者所有制。
想当初,在“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种主要实现形式”这个命题刚刚出现在中共中央的文件中时,也就是厉以宁一个人跳出来鼓吹什么“新公有制”。按照他的说法,所谓的“新公有制”就是一种以资为本的股份制,也就是一种完全排斥劳动者的“投资者所有制”。若按此比照,美国等一大批资本主义国家现在所实行的几乎都是“新公有制”。正是由于这种“新公有制”论的荒谬,尽管厉以宁喋喋不休地到处鼓吹,但是在主流经济学家中也鲜有公开响应者。依笔者看来,股份制作为一种产权明晰的企业组织形式,确实也可以成为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但是,承认劳动者对企业拥有所有权的以人为本的股份制和排斥劳动者所有权的以资为本的股份制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将已经成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国有企业和劳动者共同拥有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改造成排斥劳动者的“投资者所有制”,这样改制而成的企业实际上就是一种以资为本的股份制,也就是说只承认投资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而劳动者则全部“转换身份”成为受雇佣者。即便是搞所谓的MBO和员工持股,也仅仅只是承认劳动者对企业的“资本”或“无形资产”的投入才可以成为持股者,而不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劳动”的投入。这种所谓的“股份制改革”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毫无新义,这种号称“现代企业制度”的“股份制改革”根本就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完善,是实实在在的倒退而不是进步,更不是创新!
社会主义社会作为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作为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一种否定,在人类历史上出现至今还不到一个世纪,但它无疑是一种真正的史无前例的创新。当初,我国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基本上消灭了私营经济,而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企业中尽管有一系列制度保证了劳动者参与管理和分配的权利,但确实还存在一个产权不清晰的问题。这对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资源配置、重组改造、合理分配和生产要素流动等确实带来一定的影响,如果通过进行股份制改造来加以明晰,从而提高其效率也无可非议。但是,如果说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搞对外开放时有必要对中外合资企业搞一些“以资为本”的股份制的话,那末,在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开始搞公司法时,就应该考虑如何在国内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中通过落实劳动者权利来推行一种“以人为本”的崭新的股份制。也就是说,通过明晰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本投资者和直接参与企业的劳动者集体的权益分配,通过对企业中不同岗位、不同能力和不同贡献的劳动者的产权明晰,用一种股份制的形式将其明确下来,从而开创出一条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之路,既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道路,又借鉴“以资为本”的某些资本主义形式,扬长避短,建立起拥有自已创新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惜,在掌握话语权的某些主流经济学家鼓吹的歪理邪说的诱惑下,在权贵精英们的扶持和纵容下,我国的股份制改革和资本市场由于摆脱了劳动者的监督,也由于民主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却最终走上了一条官学商相勾结的以资为本的“类权贵资本主义”的邪路。这种倒退直接导致了我国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各种负面后果陆续出现。由于主流精英和权贵们不肯改弦更辙,只能继续照搬照抄资本主义国家应对这些负面后果的一些做法,不断地以法律法规来巩固原先的所谓“改革成果”,从而导致以资为本的体制进一步得到强化,反而使各种负面后果日趋严重,结果进入恶性循环。
三、以资为本的股份制改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在我国近三十年的改革过程中,国企改革一直是被作为“攻坚”对象的。所以,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以资为本式的股份制造是在“不争论”的语境下,采用行政手段推开的。到如今,以数千万工人下岗和大批国有企业破产、出让和转制为代价,如今真正的国有企业已经是寥寥无几了。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也早已成为以资为本的股份制企业了。这一改革的“成果”和所产生的负面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主要概括如下:
1、基本改变了由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工农流血牺牲奋斗了近半个世纪所建立起来的没有剥削和压迫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单一经济制度,实现了以国有资本、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并存,以资为本的投资者所有的经济体制。国有资本在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的双重挤压下,其控制力已经大为减弱。
2、改变了在公有制条件下所形成的那种“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和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式的劳动者平等参与企业管理的生产关系,成功地将绝大部分劳动者转变成受雇佣的劳动者实现了劳动力商品化和建立起了雇佣劳动制度。劳动者完全丧失了对企业的参与管理和监督权,劳动报酬增长缓慢,超前消费造成大量房奴车奴,物价上升导致劳动者实际生活水平下降,下岗职工和失业群体多数陷入贫困的境地。
3、改变了那种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主要按职务和工种、岗位、工龄和贡献等进行分配的按劳分配制度,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基本实现了以按资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平均主义被抛弃,贫富差距却迅速扩大。劳动者的住房、医疗和就学等已大部实行社会化和市场化。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被忽视,各种灾害性事故和职业病频发,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工会徒有其名,绝大多数劳动者已沦为弱势群体。
4、成功改变了企业原有的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现了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企业已不再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除照章纳税以外,企业只对投资者负责,也只受投资者监督。由于缺乏群众监督,干部腐败层出不穷,出于资本的唯利是图本性,也出于个人不择手段发财致富的欲望,各种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事件屡见不鲜,投资者与投资者之间尔愚我诈,各种经济案件大幅度上升;资方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迅速增加,由于法律和政府官员偏袒和纵容资方,各种群体性事件不断出现,劳资矛盾在部分地区已经尖锐化。
5、成功地恢复和重建了以资为本的证券市场。在缺乏监管和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中国证卷市场黑幕重重,腐败官员、不良学者和不法商人串通一气,组成腐败铁三角,相互勾结,相互利用,赌博经济学大行其道,结果让股份制改革和证卷市场成为权贵们和投资大鳄疯狂圈钱和玩弄资本游戏的乐园,广大劳动者和普通股民深受其害。中国股市中已披露的的腐败案件仅为冰山一角,即便如此,目前也大多未能得到严惩。
6、成功引进了大量外资,中国实行的以资为本的股份制改革为外国投资者创造了极为良好的投资机会。在与国际接轨的口号下,实际上将“接轨”搞成了“转轨”。一些关键行业的骨干企业已经落入外国资本控制之手,中国的不少企业成为外国企业的加工厂。以市场换技术的设想大多落空,国内资源消耗迅速枯竭,一些稀缺资源大量外流,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廉价劳动力的资源优势成为外国资本的重要盘剥对象。
以上所述,只不过是罗列一些已经显现而且是比较突出的负面后果而已。笔者以为,如果我们不能对以资为本的股份制改革进行认真地反思,充分认识其名为改革实为倒退的本质,从而将我国的股份制改革真正转向以人为本和以劳动者为本的正确轨道,坚持实现以公有制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坚持依靠劳动者作为改革的主体,坚持改革创新,反对复辟倒退,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真正把被颠倒的是非重新颠倒过来,那末,所谓的“大胆解放思想”,所谓的“坚持改革不动摇”,所谓的“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又将被那些宣扬歪理邪说的主流精英们再次误导,从而背离占人民大众绝大多数的劳动者的意愿,中国的所谓“改革开放”将会彻底被人民大众所唾弃,历史不会再次给我们提供机会。
200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