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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社姓资问题要不要争论

火烧 2007-11-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34
文章讨论姓社姓资问题是否应争论,认为应聚焦民生民主,而非陷入无意义争论。强调改革开放方向已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正确道路,需深入理解邓小平理论,而非简单否定改革成果。

姓社姓资问题要不要争论

    据介绍先后供职于《红旗》杂志社、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内贸易部、国家行政学院,现已退休,仍为中国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的李树桥,于2007年11月5日在经济观察报上发表《姓社姓资问题还是不要争论》,中国管理与治理网当天予以转载。
    文章说:“回顾2004年以来,我国思想理论界曾经围绕改革反思问题展开了一场大讨论。这场讨论至今还在一定的范围内延续。……但无可讳言,其中也有少数同志抓住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所发生的突出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无限上纲,企图以此否定改革开放方向道路的正确性,指责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是在所谓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并一再借机挑起姓社姓资的争论。”
    作者说,“现在看,不须再参加这样的 ‘口水战’了。应该把自己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民生、民主两大主题上,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旋律,研究改革开放进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探索解决的有效办法,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李树桥说,“民生、民主问题才是关键,“姓社姓资”的纠缠只是分散精力!……少数人非要扭住姓社姓资问题不放,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在新时期新任务面前,究竟什么事情应当做,什么事情不应当做,相信大多数同志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姓社姓资的问题还是不要争论为好。”
    似乎十七大后,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已经定论,就是中国特色,就是改革开放,就是民生民主两大主题,2004年以来的姓社姓资问题的争论尘埃落地了,让“少数人”去争论吧,“大多数同志”不要再参与“为好”。

    看来本人属于文章中所说的“接受了被扭曲的马克思主义的深刻影响”,“视野要狭窄得多,思维方式要僵化得多”的少数人之一,总是要抓住姓社姓资问题。因为不管社会主义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还是要搞社会主义,但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被邓小平邓小平提出来以后,有谁给我们系统地讲清楚了?李树桥的这篇文章,也是闪烁其词,环顾左右而言他。
    李树桥说“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道路问题,实际上在改革开放初期早就已经解决了、明确了。邓小平同志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就明确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中国要改革开放,不再继续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也不照搬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而是要根据中国国情,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探索自己的现代化道路。”这里不加掩饰地把“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明换成“根据中国国情,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探索自己的现代化道路”,真是欺人太甚!邓小平讲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不问姓社姓资的“现代化道路”吗?否。下面我们将会看到,邓小平说得很清楚,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要发展起来也不容易。”
    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说“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他在1991年提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是要讲。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建设上……问题是有把什么是社会主义搞清楚,把怎么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搞清楚。”所以邓小平搞清楚了,也并不等于我们、李树桥等人和所有改革者搞汽车清楚了,否则邓小平三番五次的提出这个问题,且不是无的放矢吗?

    李树桥在文中提出“姓社姓资问题还是不要争论”的论据是“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正确地提出……“不搞争论”。认为“说是不争论,并不是说到了那个时候改革开放的方向是走向社会主义还是走向资本主义的问题仍然说不清楚”。
    据《邓小平选集》第三卷,虽然邓小平提出“不搞争论”确有其事,但他在《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团》讲话中,“第一”就提出“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总之,有一个新的改革的面貌,是确定新班子成员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不是九分九,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要看到中国大局。”不知道李树桥在引邓小平“不搞争论”作为论据时,注意到这段指示和这段指示是针对什么讲的没有?
    这段指示在《邓小平选集》第三卷297页,内容很清楚,讲的就是有姓社姓资改革两种改革:“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
    这段指示是针对什么讲的呢?标题殖指明了,是为了“组成一个实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领导集团”。我认为,这是邓小平对改革十年来的重要经验教训。
    邓小平搞改革,先后选了两个领班人,“都没有站住。……他们在根本问题上,就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问题上犯了错误,栽了跟斗。四个坚持中最核心的是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四个坚持的对立面是资产阶级自由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些年来每年我都讲多次,但是他们没有执行。”结果弄出个“天安门动乱”。邓小平指出:“这次发生的事件说明,是否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是个要害。整个帝国主义西方世界企图使社会主义各国都放弃社会主义道路。现在我们要顶住这股逆流,旗帜要鲜明。因为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最终发展起来也不过成为一个附庸国,而且就连想要发展起来也不容易。”(《邓小平选集》第三卷310页)邓小平说,“这次事情总的说还没有完啊!”所以他说,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即姓社姓资“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他要求即将组建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要向人民作出交代。”(《邓小平选集》第三卷296-297页)

    我认为,如果邓小平不是修正主义者,只能这样理解他的“不搞争论”,是在要不要改革开放,要不要发展经济上。但是,对于改革的中心是发展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化,即姓社姓资这个问题就要争论,邓小平坚持“要继续争论”。他特别指出,在这对于以后的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不是九分九,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要看到中国大局。”
    我完全肯定要改革,要发展经济,这都是社会发展的必须,是马克思主义的本性,可查我的所有文章,在这方面从不去具体争论;但是,对于改革、经济的社会性质,我总是抓住姓社姓资问题,坚持邓小平讲的“要继续争论”。“旗帜要鲜明”地强调四个坚持中最核心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
    我希望党的十七届领导集团有记住邓小平的遗嘱,对姓社姓资这个不是九分九,而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向人民作出交代。

姓社姓资问题还是不要争论

2007年11月04日   经济观察报

李树桥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胡锦涛同志的论断,科学分析了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的辩证关系,深刻阐明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历史意义,明确揭示了在当代中国,坚持改革开放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充分表达了我们党和民族继续坚持走改革开放道路的坚强决心。

  回顾2004年以来,我国思想理论界曾经围绕改革反思问题展开了一场大讨论。这场讨论至今还在一定的范围内延续。应该承认,参加这场大讨论的绝大多数同志,无论持何种观点,其基本出发点都是为了总结改革开放的经验教训,促进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更健康更有成效地前进。但无可讳言,其中也有少数同志抓住我国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所发生的突出矛盾和出现的新问题,无限上纲,企图以此否定改革开放方向道路的正确性,指责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是在所谓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走上了资本主义的道路,并一再借机挑起姓社姓资的争论。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一个重要转折的关键时期,邓小平同志就正确地提出: “对改革开放,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这是正常的。不搞争论,是我的一个发明。不争论,是为了争取时间干。“说是不争论,并不是说到了那个时候改革开放的方向是走向社会主义还是走向资本主义的问题仍然说不清楚,也不是为了应对党内外对改革开放诸多责难而采取的一种技术性策略,更不是所谓 “打开左灯向右转”。而是要紧紧抓住难得的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要因为无谓的争论贻误了发展的大好时机。

  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道路问题,实际上在改革开放初期早就已经解决了、明确了。邓小平同志1982年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就明确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也就是说,中国要改革开放,不再继续走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道路,也不照搬西方国家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而是要根据中国国情,在改革开放实践中探索自己的现代化道路。

  我们的党和我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是在中国近代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多年来无数志士仁人艰苦探索的基础上所做出的继承与发展。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从康有为、梁启超、孙中山、陈独秀、李大钊到毛泽东、邓小平,都在围绕以下四个问题进行艰苦的思考和不断摸索。 (1)实业救国、工业化,着重解决生产力的问题; (2)维新、革命、改革,着重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 (3)对外开放,着重解决中国与世界的关系问题; (4)民族复兴,着重解决中华民族国际地位的问题。现在我们回过头去阅读他们留下的著作,品味他们到处奔走呼号所发表的言论,可以清楚地看到以上四点是贯穿他们思想言论的共同红线。他们是为中国这个国家负责,是为中华民族的命运前途着想。为了国家和民族,他们不会把某一种理论当作僵化的教条,也不会拘泥于某种既定的发展模式。他们总是在自己的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有效的办法不管是谁创造的都肯定下来,没有效果的办法不管是谁提出的都果断地加以摒弃。我们党和我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所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中华民族一百多年来、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多年来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宝贵结晶。

  与上述历史伟人相比,现在我们有些同志的视野要狭窄得多,思维方式要僵化得多。他们在很年轻的时候从前苏联老大哥那里接受了被扭曲的马克思主义即斯大林主义的深刻影响,把包含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等经过实践已经证明很不成功的苏联模式奉为神明,并以此为标准衡量和评判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把很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视为大逆不道。他们一会儿一封公开信,一会儿一个建议书,执着精神令人感佩,其中内容却叫人不敢苟同。他们一会儿这个 “旋风”,一会儿那个 “旋风”,实际上都是一些人编造出来的神话。改革开放进程中确有波折,但放到历史的长河看,那不过是小小插曲,算不得什么 “风”。在大多数人民群众眼里,近三十年中国大地上并没有刮过什么 “旋风”,他们亲眼见到的只有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劲东风。

  民生、民主问题才是关键,“姓社姓资”的纠缠只是分散精力!近几年我也曾经参加过反思改革的讨论,曾经针对带有明显否定改革、反对改革倾向的言论发表过评论。现在看,不须再参加这样的 “口水战”了。应该把自己有限的精力集中在民生、民主两大主题上,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旋律,研究改革开放进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探索解决的有效办法,积极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设性的建议。

  当然,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方针,少数人非要扭住姓社姓资问题不放,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嘛,我们也不好过于反对。中国有句古语: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不果。意思是说,声乐只有一个音符就没有动听的旋律,物件只有一种颜色就没有文彩,果品只有一种味道就引不起人们长久的食欲。在大多数人各有所忙的情况下,少数人一往情深热衷于姓社姓资问题的讨论,为大千世界增加一点多样性,也未必完全是坏事。不过我来提出三条规则:第一,自愿原则,不能强制别人参加自己发起的讨论;第二,说理的原则,不能随意给人戴政治帽子;第三,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让实践对是非曲直做出裁决。十七大已经为我国的改革开放指明了继续前进的方向,对于改革开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做出了透彻、精辟的论述。今后的改革开放面临着非常繁重、艰巨的任务,需要凝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去完成。在新时期新任务面前,究竟什么事情应当做,什么事情不应当做,相信大多数同志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姓社姓资的问题还是不要争论为好。

  作者先后供职于 《红旗》杂志社、国务院办公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内贸易部、国家行政学院,现已退休,仍为中国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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