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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把中国标价一块钱卖了怎么样?

火烧 2007-07-15 00:00:00 时代观察 1034
河北省纺织总公司以1元底价挂牌转让引发广泛关注,反映出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文章探讨了国企改制、资产评估及转让过程中的争议,涉及国资流失与改革路径的讨论。

把中国标价一块钱卖了怎么样?

何必

昨日,记者获悉,河北省纺织总公司整体国有股权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公开转让,转让底价为1元。在清产核资和财务审计的基础上,石家庄天衡资产评估事务所对省纺织总公司进行了资产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30日。经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资产总额179.94万元,负债总额343.89万元,净资产-163.95万元。经省政府国资委同意,转让底价确定为1元。“1元转让底价很正常。”负责此次产权转让的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于晓冬表示,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这种资不抵债的公司大多是零转让,1元的底价仅是象征性的价格。记者在转让公告看到,河北省纺织总公司改制成立新公司前(企业工商变更注册登记日)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新企业承接。除此之外,新企业还需接收原省纺织总公司5名职工并安排工作,负责管理1名退休人员和2名内退人员预留费用。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不能作为意向受让方;以自然人身份参与受让的,须符合省政府国资委《关于企业内部退养职工受让本企业国有产权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2007年7月15日《河北青年报》)

规律性地,每周到这个时候我都不能收到节目组的稿子,只能自己上网乜斜,一看,各大网站纷纷将这条消息放在了头条显著的位置。

国有资产经过评估被底价1块钱挂牌转让,这当然是要被媒体和全社会广泛关注的事情了。

这个听上去名头真是不小的总公司,就这么在一块钱“象征性价格”的基础上被出卖,很是让人唏嘘不已。

不知道,这个总公司成立和其后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又会存在着什么样的鸡鸣狗盗,以及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应该对于现如今一块钱转让的结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看起来应该不会。到现在,不管是无锡太湖蓝藻事件、山西黑砖窑事件、当下中国南方大面积水灾造成家破人亡的恐怖事件,都会被不了了之。

周其仁在《国资转让争议四起的经济原因》一文中认为,2006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在人大小组会议上发表了“大中型国企海外上市导致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至2005年底,在海外上市的近310多家中国企业的市值已经达到了3700亿美元,……其中80%都是具有垄断性资源的优质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均是以低市盈率在海外上市,价格比国内资本市场同类企业价格低20%以上”,“1993年至2005年大中型国有企业在海外上市过程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至少600亿美元”。……几天后,《香港商报》报道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回应——国资委尊重企业的决定,“到哪里去上市是各个企业根据自己的情况,企业是自主决定的单位,我们尊重它们的决策,它感觉国际上有利,就国际有利,它认为国内有利,那就国内有利。”同时,李荣融直言不讳:“我的观点认为还是先国外,然后国内,主要是我们的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需有一些国际经验。”……其实,这场围绕“国企海外上市”的争议,是2005年“国有银行海外上市是不是被贱卖”争议的继续和扩大。……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的解释最为系统。谢平说,把部分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权卖给外国投资机构,有一个明确的、不可动摇的前提,那就是中国保持对这些银行的绝对控股权——不是51%,而是66%以上。在此前提下,引入外国战略投资者,希望带来治理结构的改善,但来新的技术,带来管理和风险控制。至于是不是贱卖,要看到引进战略投资者在先,IPO上市在后,如果投资人不冒风险进来的话,IPO价格也不见得会像后来那么高,所以,不能说因为这两个交易环节存在价差,就认为是贱卖。具体说到美洲银行和建行谈到最后一天的时候,它出的价高于当时花旗愿意出的价,当时又没有别人出价,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卖,最后为什么不在国内上市,主要就是等不起,因为不知道股改什么时候完成,也不知道排到什么时候可以上市。加上国际上透明度的标准、监管标准对我们大股东是有利的。 

在我看来,如此争论很是有趣。中国的国有资产贱卖,注定是个不争的事实。至于中国能够在贱卖当中占据多少股份、以及国有企业方面的股东是否能够不像宗庆后那般中饱私囊,这都是尽人皆知的事情。即使是中方取得绝对控股权,那也不过是自欺欺人的把戏,根本拦不住坏透了的中国人大肆疯狂敛财据为己有。

其实,有关国有资产流失,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早就非常普遍了。2004年就有媒体指出,县级国有资产几乎通通被卖光了,地市级国有资产也已经卖出80%。江泽民时代国有企业改制的措施,实际上就是一场疯狂贱卖国有资产的过程;胡温亲政后所采取的一系列亡羊补牢贼走关门的方法,一方面也不过就是具有“象征性”的意义,很是口惠而实不至;另一方面,在政令出不了中南海的现实情况下,新一届委府的相关原则立场,更多地具备着闭门造车自圆其说自得其乐的意味,帐外贱卖国有资产依然风起云涌声势浩大。

1993年把全民所有制改称谓作国有制,这种称呼上的变化蕴藏着极为险恶的用意,转移甚至抹杀了全民资产的基本属性,而有国家来作为巨大资产的所有权完全拥有者,完成了法律上资产所有权偷偷摸摸的根本性变迁,给江泽民、朱镕基让国有企业在中国的国民经济中下岗提供了制度基础。

此后,国有资产出让成为中国社会一道血肉横飞的风景线,并迅速演化作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物质景象和基本成因。毛泽东时代以保家卫国为借口而对资源、资产价格的人为低估,使得基于这个框架内的国有资产几乎一文不名;而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制度供给严重不足、监管的形同虚设,使得贪官污吏丧心病狂侵吞国有资产达到了惨烈的程度。在这个过程中,原本以低收入和“广覆盖低水平”福利来享用委府对自身生老病死责任而成为国家债权人的国有企业职工,一夜之间摇身一变沦落为债务人,要为改革开放承担风险,成为改革开放的最初牺牲品。这种委府放弃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的做法,使得其公信力大大缩减,而贪官污吏的掠夺更是使改革开放的全部合理性和合法性荡然无存,到现在只能凭借经济增长来维持苟延残喘。

对此,国际上也忧心忡忡。要知道,如果中国发生了动乱乃至分裂(虽然从形形色色的理论上说,中国社会现在是否已经如此很值得思忖),那么将是全人类的灾难,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承接全世界人口最多并且都是坏透了的中国人所面临的社会动荡和人道主义灾难,换言之,如果中国灾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人类完蛋的序幕。去年6月7日出版《每日工业快讯》介绍,据最新一期《远东经济评论》报道,2003年3月份成立的国资委彻底改革了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从理论上讲,国资委应该能够通过派出功能健全的董事会来改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整体水平,并通过增加国内外投资者参与的机会发起新一轮私有化进程。但事实却是:国资委成立三年来,对它的工作效率人们依然心存疑虑。例如,尚不清楚国资委在多大程度上参与了国有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也不清楚国资委派出的董事会有多大权力负起应有的责任,或者它是否设法有效行使自己的所有权。另外,监管方的决策也缺乏透明度。要使国资委成为更有威望、更合理有效的机构,文章认为需要解决以下问题:(1)改善国有企业分红方式。国资委和财政部应就如何以最佳方式监督国有企业的会计系统达成一致,进而保证以更公允的方式分配国有企业收入。(2)阐明现在的所有权政策。目前中国对国有企业实行的所谓“有进有退”、“抓大放小”的政策不应该只著眼于逐步减少国有企业,还应有利于多种所有制的进一步明晰化。(3)进一步改善企业治理。国资委聘请了国外经理人和企业高管参与到提高中国国有企业治理透明度的改革中。不过,由于改革措施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现在还很难评估这种做法能取得多大成效。(4)修改破产法。中国现有的破产法实际执行情况很差。由于中西方破产法的不同,国资委应被赋予必要的法律权限,以便调整其在破产国企对银行支付程序问题上的中间人角色,银行应逐步成为破产企业偿还所欠贷款的第一顺序方。这样有助于有效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5)保证债转股有效进行。从2000到2006年,破产企业共有价值人民币4,000亿元的债务被转移到国资委,但债务问题仍严重制约著大量国企的正常运转。国资委在国有企业改革和资本重组过程中担当的角色理应使其对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问题享有决定权。(6)增加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补偿。虽然目前政府为他们提供再就业培训和每个月的生活补助,但补偿标准仍远远不够。国资委应该在安置下岗职工、制定国有企业收入再分配体系方面扮演更积极且更具权威性的角色,从而促使官方公布的2007年之前转化2,000亿元债务的目标得以实现。(7)切实减少小型国有企业的数量。在中国沿海地区,约有80%-90%的县级小型国有企业被出售,市级企业被出售的比例是60%。但东北、西北地区的进展要慢得多。国资委有责任保证国有股权的增值,以使小企业更好地得到补偿,而不至于在企业重组过程中成为牺牲品。(8)尽量使政府利益冲突最小化。在目前的经济决策过程中,大多都存在政府各部门职能交叉、相互争夺话语权和实际控制权的情形。鉴于这种情况,很有必要建立一个更一致的法律框架,以此保证政府内部各部门职能更明确,从而不至于因为职责混乱影响改革进程。此外,为国有企业引入国际化管理也是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增加外籍管理人士、引入更多独立董事及外籍董事将有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本著这一原则,国资委正试图从中西方各种国有控股公司的组建模式中探索中国的改革之路。

就此编辑部点评认为:国资委计划在未来五年内将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数量减少到80-100家,大部分出售,30-50家上市,并在2010年之前彻底走向国际资本市场。要达到这一目标,中国的国企改革之路依旧任重道远。在私有化改革进程中,法国、芬兰和挪威等欧洲国有机构提供了良好的运作模式,新加坡政府控股的淡马锡控股、日本的联营公司和韩国的大财团运作方式也值得借鉴。无论采取何种模式,国企转型中应建立起更加透明的私有化框架,力争避免造成类似“俄罗斯综合症”的代价,在将大范围优质资产私有化的过程中引发不良后果。

这么说也许挺简单,但问题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有效解决。李荣融入住国资委,除了对于权杖有着高度的狂热外,只不过保留了朱镕基抓大放小的套路,以子虚乌有的国家安全和举世罕见又成为中国特色的经济安全为借口,保持对大型和超大型国有企业的绝对控制权,而对千百万国有中小企业却采取了能卖就卖的基本立场,使得全社会看到,相对于朱镕基时代来说,现如今就是地地道道的黄鼠狼下耗子——一窝不如一窝,除了文山会海八荣八耻八股八卦大权独揽外,没有任何实际效能。

比如,去年有媒体报道,四川电力“改制”中国资大量流失。四川省地方电力局政研室主任告诉记者,四川出售地方电力国有资产,80%以上是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后,有的甚至不对原有资产进行评估,疯狂贱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4年,四川省已有28个县出售了地方电力企业国有资产,出售的地方电力总资产达48.4亿元。其中,四川省电力代管的县有11个,电力资产流失约有3.36亿元;水利系统管理的县有17个,电力资产流失约有6亿多元。

如果光是一个四川省电力部门,也就算了。去年9月12日审计总署发布公告,我已经引用了不少。咱从中就可以看看现在那些部委局办都在干着些个什么。

■国资委

挪用国家建设资金960万

▲1998至2005年,国资委所属5家单位挪用国家建设资金共960.73万元。

■海关总署

挪用132万出国考察

▲2005年,海关总署在编报总署机关经费预算时,以综合楼物业管理费的名义编列支出预算500万元,实际是用于总署机关服务局所属鑫海锦江酒店的开办费支出。

▲海关总署科技发展司工作人员违规取得利益共141.48万元。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变相挪用财政资金132.02万元用于出国考察。

■国家体育总局

擅用彩票资金2787万炒股

■国家安监总局

330万购买办公用房

▲2004年分别以补助培训中心培训经费、国际交流中心信息系统经费的名义,在“六个支撑体系”维护经费中支出330万元,用于补助上述两单位购买办公用房。

▲安全监管总局所属华北科技学院2005年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预算外收入中,有4562.5万元未上缴中央财政专户,被用于弥补事业支出和自筹基建支出。

■新华社

1.4亿元未纳入预算安排

▲2002至2005年,新华社河北分社、中国图片社有关人员在图像采集工作中,未按规定将收入1084万元纳入单位账内核算,而是以个人名义开立5个存款账户存储。

■国家行政学院

收取培养MPA学杂费594万

▲收取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杂费等594.65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

▲2005年,国家行政学院未经财政部批准,将2004年预算中未执行的报告厅文体中心连接体工程预算250万元,用于改造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等项目,当年已支出113.93万元。

■国家外国专家局

专项经费未按规定处理

▲2005年末,外专局机关服务中心将收取的外国专家大厦资产占用费265.08万元转到“事业结余”科目,并计提事业基金和福利基金。

■中国科学院

挤占科研经费1120.12万

▲2005年度,有预算资金19.46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

▲所属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参股的北京中科膜技术有限公司转移挪用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金600万元。

▲所属工程热物理等5个研究所少结转收入1979.27万元。

所属微电子等7个研究所挤占科研经费1120.12万元。

■中国社科院

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31万

▲社科院编报的2005年度社会科学事业费预算中,有2810.36万元未细化,经年中陆续细化后,年末尚有1192.1万元仍未细化。

▲2005年12月,所属服务局挤占事业支出168万元。

▲所属服务局挪用国家建设资金431.06万元。

■中国气象局

二级单位基本支出差距较大

▲局本级部分基本支出预算未细化,部分二级单位基本支出差距较大等。均属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中国保监会

挤占公用支出776万

▲人员经费挤占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776.03万元。如保监会机关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交通费等科目中列支发放职工补贴391.96万元。

▲部分所属单位财务支出不实170.63万元。如2004年10月至2005年10月,广东保监局虚列支出套取现金24.13万元,用于支付记者交通费、专家讲课费等费用。

■国家自然基金委

4814万净结余未纳入预算

▲基金会在向财政部编报2005年部门预算的过程中,年初未将项目资助经费25.9亿元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

▲未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净结余4814.9万元纳入年度预算。

▲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3251.1万元编入项目支出预算。

▲购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514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

■国家邮政局

超范围运用储蓄金20亿

▲邮政储汇局未经银监会批准,分别于2004年3月和5月运用邮政储蓄资金向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南方现金增利基金10亿元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10亿元(于当年12月底赎回)。

▲1999至2005年底,中邮国际邮政咨询有限公司截留翻译收入、外事服务收入等90.54万元存入个人储蓄存折,目前已支出88.4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过节费等。

■国务院三峡办

三峡办超预算支出240万

▲2005年,三峡办一般预算支出(主要是行政管理经费和离退休经费)超支65.68万元;三峡工程建设基金预算支出超174.62万元,其中信访工作费、网站建设费、重大设备质量检查费和培训费等无预算支出157.23万元。

▲2004年,三峡办以“所属培训中心建设”为由向三峡总公司申请、取得了三峡工程建设资金1000万元,再以预付培训费的形式出借给密云云湖度假村。双方约定由度假村每年支付50万元资金占用费用于三峡办在度假村的培训、会议等支出。

■中国贸促会

截留7401万政府非税收入

▲2004至2005年,法律部在为国内进出口企业代办领事认证业务过程中,通过转移收入和改变收费性质的方式,截留领事认证收入7401.59万元。

▲截至2005年底,贸促会机关服务中心将应纳入财务核算的收入累计15.81万元,私存私放。

■国家粮食局

4363万配套资金长期闲置

▲由原国家粮食储备局负责实施的世界银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于2003年9月全部竣工验收,但因2002年原国家计委下达该项目最后一笔投资计划时无对应具体项目,中央财政配套资金4363万元形成结余,滞留国家粮食局财务账至今。

国家测绘局

人员经费超预算列支30万

▲2005年,财政部批复国家测绘局本级“华东、华中区域大地水准面精化”项目支出预算140万元。国家测绘局违背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资金使用内容规定,将其中的50万元用于局机关基础测绘法规建设,90万元用于测绘教育培训。

▲2005年,财政部批复国家测绘局管理信息中心“局机关电子政务的运用及技术保障”和“华东、华中区域大地水准面精化”等两个项目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1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41万元。但该中心实际列支人员经费71.15万元,超预算列支30.15万元。

■国家林业局

挪用还贷准备金5.67亿元

▲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的主要问题。

1.私存私放账外资金3519.63万元,国有资产1696.5万元面临损失。

2.用账外资金120万元为职工个人支付投资款。

3.违规套取财政贴息资金45万元。

4.挪用国家造林项目还贷准备金5.67亿元。

▲所属单位将林业项目贴息贷款、造林周转金借给所办实体,国有资产1005万元损失和存在损失风险。

……

这份公告,有些内容已经被我切割到其他地方去了,因此并不完整。

一方面,到现在,我们看到上述部门有谁为了如此违法乱纪承担了什么责任?而且,这审计风暴年年刮,李金华仰仗着温家宝高举审计大棒,最初闹得轰轰烈烈,可面对死皮赖脸的各个部门,到现在不也就是个鸡肋,什么风暴常态化、审计制度化,不也都变成了李金华个人崇拜的道具?

另一方面,就像18世纪法国人所说的那样,一切都站在理性的审判台前接受理性的审判,可谁来审判理性本身呢?套用到这里,那就是审计总署审计这个审计那个,谁来审计审计总署本身呢?

进一步,是不是存在可以对现行所有政策法律超然物外的权力呢?如果有,游戏注定是无法进行下去的。

(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派别们口口声声就是民主,但民主的最高裁判官是谁呢?在西方是对上帝的依赖,而对于中国这等无神论地界儿,让执政党作为道德化身显然为其不堪重负,可民主到底在什么层面上存在呢?)

所以嘛,国资委本身就是个中饱私囊的货色,指望着李荣融能够救国有资产于水深火热,那不过是乐观主义的海市蜃楼。去年媒体报道,国资委日前正式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使备受争议的“国有控股大型企业管理层持股”正式放行,国企的私有化进程开始了。对此《安帮简报》认为,MBO的启动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在西方,实施MBO的企业都是私企,少量的不承担盈利任务、只替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国企、其管理层是国家雇员,不持股。大型国企当前改革重点应该是向国家上交利润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国资委只是国有资产的委托管理人,无权以股权激励的方式来改变国资所有权、人大授权才能进行类似的持股改革。

国资委甩包袱式的做法,也暴露出其软弱无力的行政能力缺陷,及其浓缩中国官场对权力无限大责任无限小理想状态情有独钟的嘴脸。

如此,曾经是咱全民财产的国有资产被蹂躏,也就让我们见怪不怪了。清华崔之元给我发来相关内容。

Cui Zhiyuan

2007年4月8日 10:11

徐工改制财务顾问迷局:一高管是杀人犯

徐工改制财务顾问迷局:一高管是杀人犯 2007年04月04日 09:05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龙昊

徐工改制谈判的财务顾问——北京鑫兰图投资顾问公司的一位高管张国山目前在监狱服刑。有人向中国经济时报报料说,因杀人,张国山2005年被抓,2006年判决,现在宜昌监狱。

4月1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还没来得及说清情况,湖北兴山县榛子乡河坪村张书记十分敏感地表示“不说了、不说了”,然后匆匆地挂了电话。

鑫兰图之迷

张国山不仅是鑫兰图的原始股东,而且至今还担任公司监事之职。

多方资料显示,鑫兰图在徐工并购案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据徐工集团于2005年6月8日提交给徐州市委常委会的徐工机械改制情况汇报,鑫兰图是徐工改制谈判的财务顾问,其主要工作包括尽职调查、方案设计、交易结构设计、文件制作、进程管理、价值评估与论证、寻找合作伙伴及推介、直接参与谈判等。在鑫兰图的协助下,徐工集团制作了徐工改制的两个关键文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制方案》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分配安置和调整劳动关系实现方案(草案)》。

承担如此重任的中介公司似乎是一家“皮包公司”——其成立于2003年3月28日,在徐工集团启动改制之前,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工商资料显示,鑫兰图原始股东是李强、王伟、张国山三人。其中,同是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榛子乡农民的张国山、王伟作为“外埠出资者”,分别以3万元、2万元的出资额持有30%、20%的股权。

2006年5月,鑫兰图股权发生变更。该公司的第一届第七次股东会在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紫竹院路88号紫竹花园A座602室召开。全体股东签字同意增加“新股东李健、李康”——李强在公司的货币出资5万元转让给李健,王伟的2万元出资转让给李康。

令人疑惑的是,张国山已经因涉嫌杀人被逮捕多时,并于2006年判刑,绝无可能到北京参加股东会。并且,鑫兰图当初的股东王伟和张国山不知道自己是这家“知名”中介公司的股东;他们对鑫兰图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

另外,被多家媒体披露,几年来工商登记资料一直显示的该注册地址是盗用了一普通住户住址。户主表示,在此居住的他并不知道鑫兰图,倒是有不少人过来找过这家公司,给他们平添了很多麻烦。

鑫兰图给徐工集团递交的公司简介显示,其主要管理人员是:执行董事欧阳光(曾任德国梅塞尔中国公司财务总监)、执行董事王革文(在红塔证券任职、业务董事向东曾就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业务董事彭俊青曾就职中国国际金融公司,业务董事于睿(曾就职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业务董事李强(曾任中国路桥集团海外财务部总经理,业务董事陆晴(曾任中勤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董事张云岭(曾就职于申银万国证券等、法律顾问张盟。

但是,有报道说,这些人中的大部分都不承认和鑫兰图有关系。

鑫兰图的幕后实际控制人到底是谁至今不明,但是鑫兰图从徐工集团获得了数百万元的顾问费用。所以,有人士分析,鑫兰图可能是由部分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临时为徐工改制成立的走账公司。

收购一波三折

为了完成“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国有企业改制”的大跨越,徐工机械第一大股东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于2004年面向海内外发布拟出让其85%股权的股权出让公告。

2005年10月26日,凯雷徐工、徐工集团以及徐工机械就共同签署了《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凯雷以实质出资22.13亿元20.69亿元外加1.44亿元股权溢价,对外号称3.75亿美元获得徐工机械85%的股权。

随后,由于此事被公开而引发社会争论以及相关政策出台所带来的限制,凯雷投资发现这一收购交易似乎已不大可能获得政府批准,2006年10月18日,凯雷和徐工修改协议条款,将凯雷持股比例由原来的85%降至50%。

今年3月22日,徐工科技(000425)公告,收购协议再次更改。据徐工集团、凯雷徐工机械实业有限公司、徐工机械于3月16日再次修改的收购协议,凯雷以出资18.01亿元的代价获得徐工科技45%的股权。

公告表示,修订后的收购协议仍需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

有报道称,此举反映“中方充分利用新近出现的各种有利因素,尤其是以2006年以来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的良好发展势头、以及徐工集团取得的较好经营业绩为依据,说服外方同意对股权交易对价作出调整,与双方于去年10月签订的50%对50%合资方案的股权对价相比,此次的交易对价将实现11%的增值。”

徐工机械业绩优秀

徐工机械为徐工集团持股100%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其最为优质的资产,旗下主要有徐工重型、徐工科技、徐工筑路、徐工进出口等企业。徐工重型又是徐工机械最优质的资产。根据其网站资料,目前徐工重型主要产品几乎处于市场垄断地位:徐重汽车起重机市场占有率在50%以上、履带起重机市场占有率接近40%;并且,近几年徐工重型的业绩一直比较稳定。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得资料显示,徐工机械2006年净利润约为5亿元,其中徐工机械子公司徐工重型净利润约为4 亿元。

针对徐工机械尤其是徐工重型如此优良的业绩,有专家分析,徐工重型净资产约为10亿元,净资产收益率在40%左右。如果把徐工重型单独IPO上市,简单计算:根据目前20倍的平均市盈率,其市值将高达80亿元左右。全资控股股东徐工机械即使拿出徐工重型45%股权上市融资,徐工机械不仅会获得大约36亿元的资金,更重要的是这将继续保持对徐工重型的控制权,并且不会稀释徐工机械对旗下其他公司徐工科技、徐工筑路、徐工进出口等的控制权。这样获得的资金将远超过徐工集团直接将徐工机械45%股权出售给凯雷公司所获得的资金。

我不知道崔之元仅仅是兴趣广泛,还是正在从事相关课题的研究,他发给我的相关内容中有不少这方面的文字。这些,都让人看过后心情非常沉重。

Cui Zhiyuan

2007年6月18日 23:10

哈尔滨国企35亿债权以1.65亿卖出遭质疑 

哈尔滨国企35亿债权以1.65亿卖出遭质疑 

[ 生的伟大活的憋屈 ] 于2007-06-14 21:11:20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原本35.28亿元的债权,经债权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的多次转让,最后竟以1.65亿元的价格“打包转让”给了专门以“低买高卖”手段牟取暴利的中间商手中,使国家解决国企债务的优惠政策不仅没有让企业得到实惠,反而在落实中被中间环节层层盘剥。近期,一起涉及哈尔滨100多家国有企业、债权总额达35亿多元的“打包转让”事件,因相继进入法院执行程序而引发了当地一些国有企业管理层和职工的纷纷质疑。

“金融巨鳄”0.5折取得35亿元债权

百余家国企职工的心理失衡起源于今年1月1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涉及100多家国企债权“打包转让”案件中最大债务人、上市公司——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败诉判决。

该判决认定,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04年以1.65亿元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简称东方公司)手中收购的包括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100多个国企的35.28亿元债权有效,判决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偿还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原欠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借款本金1.93亿元及利息920余万元,总额超过2亿元。

“此判决如果得到执行,将意味着高士通公司仅在秋林公司一家身上便已经超额回收1.65亿元的投资额。”对于高士通公司仅仅通过一次简单的“倒手”便轻易占到了如此大的便宜,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新民感到不可理解。

据赵新民介绍,这起关乎3000多名秋林职工命运的案子是因秋林公司多年前的两笔贷款引起的:秋林公司于2001年12月30日和2002年11月2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南岗支行签订总额为3000万元和163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秋林公司均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

“未能及时偿还贷款,是因为当时企业在经营上确实出现了困难。为此,企业后来曾经与银行方面接触,希望以8000多万元的价格和解这两笔债务,但双方的协商却因为这笔债务被转让而终止。”赵新民告诉记者,2004年6月28日,在秋林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建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南岗支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公司;2004年11月29日,信达资产公司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东方资产公司;2005年11月3日东方资产公司与高士通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最终将秋林公司债权转让给了高士通公司。高士通公司随后以债权人的身份将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秋林公司全额偿付贷款本息两亿多元。

记者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与秋林公司一起被“打包转让”给高士通公司的还包括哈尔滨中央书店、万达酒店等当地知名企业。记者在一份金融部门提供的债务人的名单上看到,这一高额“打包转让”事件共涉及哈尔滨国有企业139家,贷款债权总额35.28亿元,最终转让价为1.65亿元。

被卖国企职工联合提出质疑

国企债权宁可以超低价卖给中间商让其渔利,却不肯以相当的价格卖给国企本身。金融部门的这一做法引起了本次一同被“打包转让”的多家国企职工强烈不满。

据中央书店总经理鞠战斌介绍,该企业2003年6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市支行签订1475万元借款合同。后来,这笔债权经信达资产公司、东方公司,最后转让给高士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鞠战斌说,企业在得知债权被转让给高士通公司前,一直与东方公司联系,协商以三折回购企业债务,也就是以470万元的价格回购企业1475万元的债权,但东方公司一直没有回应。然而,正当此事处于洽谈过程之中,东方公司又将包括中央书店在内的139家企业的债权转让,而出让价只是资产总额的0.5折,分下来仅相当于中央书店此前提出回购价格的14%。

据记者了解,目前,高士通公司诉诸法律要求债权的行为已把许多国有企业逼到了悬崖边。秋林公司财务总监潘建华说,现在秋林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两座商场已被法院查封,公司每年因这笔巨额债务而发生的财务费用达3000多万元,致使该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被特别处理,今年如果仍不能扭亏,将面临摘牌的局面,届时秋林3000多名职工和三万多股民将成为最大受害者。

秋林公司老职工王海燕对记者说,秋林公司一直是哈尔滨市商业战线的一面旗帜,虽然前些年由于体制和机制上的原因,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但经过改制重组,如今秋林公司的经营已经恢复正常。“把这样一个企业以超低价卖给一家专以赢利为目的的中间商,我们职工实在无法理解。”

专家:防止“资本运营商”钻国企债务的空子

针对这起低价“打包转让债权”事件,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方公司在拍卖这笔总额为35.28亿元的债权前,曾在当地的一家媒体上进行过公示,高士通公司则是在公开拍卖中合法取得了该笔债权,最后双方达成的成交价格也是由市场决定的,东方公司与高士通公司进行的该笔债权转让是透明的。据了解,高士通公司是美国的一家投资公司。

“即使国企债权是以合法身份取得的,这种个别人利用国企改制攫取高额利润的现象也应引起注意。”黑龙江省国资委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近年来,由于优惠的出售价格使国企债权成为一些“资本运营商”们的重点研究对象,他们买到企业的债权后,并不想通过经营企业获取利润,而是看好了企业的土地、房产有升值的空间。他们通过买断工龄将职工驱逐出厂,然后着手转让土地、卖设备,或直接转手倒卖企业,赚取利润。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资本运营商”的出现使国家解决国企债务的优惠政策被“截留”,企业未能从中受益。他建议,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企债权和资产处置办法,建立对购买国企动机的审查机制,制定鼓励新债权人恢复企业经营的支持性政策,防止“低买高卖”、侵害职工利益的现象发生。经济参考报

http://news.china.com/zh_cn/finance/11009723/20070614/14159964.html

郎咸平有关国有资产的言论,引发了中国社会剧烈的反响。他也曾经暂时性阻止了国有企业MBO(企业经理层收购)的进程。他对于国有资产处置问题的长期关注,使得他曾经作为一个很具有悲情的堂吉诃德式的人物,单枪匹马地挑战着穷凶极恶的制度,并被比如刘吉之类的过气人物阴险狠毒地上报为,郎咸平背景复杂到了有可能是第五纵队般的间谍,因而一度遭到当局的封杀。

现在看来,国有企业的处置,已经完全不是个经济问题,甚至像张五常所谓的产权经济领域里的事情。现实情况是,国有企业管理者缺位问题,在现行制度下难以解决;而国有资产转让则更成为官商勾结里通外国搜刮民脂民膏的喋血惨状。

于是,我们就面临着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国有企业无论卖还是不卖,都是死路一条。

这种状况在现如今的中国像涟漪般的扩散着。制度操作空间日益逼仄,骑虎难下进退维谷,打左灯向右转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灵光了。孙立平认为,过去是政治和意识形态向右转,社会政策向左转,现如今应该是政治、意识形态以及社会政策都应该向左转。不过,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了。当权者已经失去了自我救赎的尚存时机以及客观可能性。由是,在市场和政府双失灵的情况下,制度失败和政治死亡,就是现如今中国的真实写照。

所以,河北省那个什么总公司被一块钱贱卖,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如果把中国也估价一块钱卖了,估计也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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