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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恩晚年关于东方农民问题的理论

火烧 2007-06-08 00:00:00 三农关注 1025
文章探讨马恩晚年对东方农民社会地位及革命作用的理论,强调农民阶级的革命性与国家支持的重要性,分析其在历史发展中的关键角色。

马恩晚年关于东方农民问题的理论

谢双明

  摘要:西方学者中有人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看到农民占优势的国家小生产者的集体努力、对农民问题采取一种“轻视的态度”、没有把“革命”的农民结合进自己的理论、轻视农民革命的作用等等。该文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晚年著述、通信等文本的挖掘和梳理,首次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关于东方农民问题理论的基本内容。这一理论的基本内容有:东方农民处于最底层的社会地位;东方农民阶级具有较强的革命性,农民斗争推动资产阶级革命前进,也是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政治力量;东方农民应获得国家的帮助,才能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理论或观点至今仍有重大意义。

  一、 东方农民处于社会最低层的社会地位

  在近代文明史上,东方同西方相比较,至少落后了百余年。19世纪中期之前,英、法、德、美等西方大国完成了工业革命,并确立了资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制度。在俄国、印度、中国等东方国家,由于资本主义未得到充分发展,还有一个人数众多的农民阶级。东方国家人口众多,主要是农民多。马克思、恩格斯晚年对东方农民的社会地位(东方农民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不平等地位)进行了深刻的分析。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东方农民受到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压迫,处于被统治的不平等的政治地位

  19世纪下半期,西方的一些国家的农民或多或少地获得结社、罢工、游行示威、参与议会活动等方面的权利,但是东方国家的农民却没有这些权利。东方的农民,就其人数和经济作用而言,农民“几乎决定一切”,而他们在法律和政治上又处于根本无权地位。在俄国,从18世纪彼得改革以后,就建立了绝对君主制的中央集权国家,沙皇独揽国家的最高权力,不受任何限制。这种统治一直延续到1917年的二月革命。恩格斯说:“从印度到俄国,……它总是产生这种专制制度,总是在这种专制制度中找到自己的补充。不仅一般的俄罗斯国家,并且连它的特殊形式即沙皇专制制度,都不是悬在空中,而是俄国社会状态的必然的和合乎逻辑的产物。”[1]1861年俄国农奴制的废除,数千万农民获得了做人的权利,但农村继续保留着农奴制残余。马克思指出:“请设想一下,亚历山大二世竟宣布了‘农民天赋的、根本不应该予以剥夺的权利’!这真是不平凡的时代啊!……俄国的专制君主,道地的Samoderjetzvserossiiski,又宣布了人权!”[2]“农奴可以购买土地,但是不能购买依附于土地之上的人;换句话说,农民在购买他们所附属的领地时,并没有购买他们自己的自由。恰恰相反,他们仍然是农奴,而且是全部交易只有得到原来地主的同意才能有效!”[3]改革并没有提高农民的法律地位,使他们成为平等的人。俄国财政大臣维特都承认:“农民是不受民法和其它法律保护的……当时对农民的看法是,从法律观点来说,他们不是人,而是半人。他们不再是地主的农奴了,但成了受地方自治长官监护的农民管理机构的家奴。”[7]在波兰,沙皇成了土地的所有者!波兰农民遭受着压迫,沙皇的专制把自己的统治建立在地主和农民之间的仇恨上的。沙皇对波兰进行不断的残酷迫害,其残酷程度甚至使过去许多世纪的专制暴君都不寒而栗。在中国,中国专制制度的历史有两千多年。在这漫长的时间里,作为封建地主阶级总代表的皇帝掌握着国家大权,广大农民是皇帝和整个地主阶级任意宰割的对象。在朝鲜、越南、土耳其、印度等东方国家,也都有漫长的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历史。印度、埃及、阿尔及利亚、伊朗等则成了英、法等国的殖民地,广大农民受到宗主国的残酷政治压迫。

  (二)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东方农民遭受残酷剥削和掠夺,处于贫穷和受剥削的经济地位

  东方农民由于地主经济的存在和资本主义的发展,广大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沉重的赋税,农民开始贫困化,东方农民生活的艰难程度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恩格斯分析俄国1861年改革后指出:“至于农民,他们的份地不仅数量比从前少了,而且常常是少到在俄国的条件下不足以养家糊口的地步。这些份地多半是从地主土地上最坏的部分、从沼泽地或其他不无毛之地划给的,而过去属于农民并经他们用劳动改良了的好地,却转归了地主。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处境比以前大大恶化了……农民也被弄到既不能死又不能活的地步。”[5]马克思写于1881年底—1882年的《关于俄国一八六一年改革和改革后的发展札记》中有几组重要数字:自1867年以来,人头税大约增加了80%;在1862年俄国税收总额29200万卢布中,有76%即22300万卢布是由贫农阶级(农民和手工业者)负担的。同时,由于俄国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和外国商品的输入,俄国农民遭受到极其猛烈的打击。俄国是资本主义大工业发展最后波及的国家,同时又是农民人口最多的国家,这种情况必然会使这种经济变革引起的动荡比任何其他地方强烈得多:“俄国农民则一下子就掉进了大工业的激烈漩涡,如果说工场手工业是用燧发枪打农民,那么大工业则是用连发枪打他们”。[6]“正当个体农民要立定脚跟的时候,却有人把它脚下的土地挖掉。”[7]在亚洲的印度,英国殖民主义者对它进行野蛮的征服和残酷的掠夺。马克思在《马•柯瓦列夫斯基〈公社土地占有制,其解体的原因、进程和结果〉(第一册,1879年莫斯科版)一书摘要》中对印度农民的土地状况及遭受的各种压迫进行了分析。马克思指出,自1793年孟加拉总督进行第一次土地登记后,土地便成为柴明达尔的私有财产。大莫卧儿皇帝只要拿到每年的税收,便不管土地的占有形式,柴明达尔便极力压榨农民,这便造成“农民的状况并没有改善;相反地,他们开始受到更甚的屈辱和压迫;整个税收制度陷入紊乱”。[8]英国“笨蛋们”任意歪曲公社所有制的性质,造成了有害的后果,“他们得到的结果不过是破坏了当地的农业,使荒年更加频繁,饥馑更加严重”。[9]在中国,农民没有土地,或者拥有的土地很少,不得不用自己的工具去耕种从地主那里租来的土地,把收成的50%-80%交给地主。中国农民进入近代以后,便遭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和剥削,沉重的地租和苛捐杂税使农民世世代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菲律宾、伊朗、土耳其、朝鲜、越南等国同样是农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同样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等多重压迫和剥削。在菲律宾,大量肥沃土地直接被西班牙殖民者侵占。伊朗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土地属于国王、贵族王公、大臣、高级僧侣、大地主所有。伊朗1869-1872年的大灾荒,全国有十分之一的人饿死。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土耳其经济陷于危机,农业处于衰落之中,农民收成极低,还要向地主纳租和向国家交税。朝鲜仍是一个封建国家,土地大部分掌握在国王、王族及大贵族手中。在越南,农民私有和公社所有土地常为法国殖民者侵占。马克思1882年初在阿尔及利亚疗养期间写的一些书信痛斥了法国殖民当局对阿尔及利亚人民实行的殖民压迫制度:掠夺土地、没收财产、移民等,使几百万阿尔及利亚农民丧失土地。1882年,马克思在谈到埃及农民遭受的剥削时指出:“农民国家中常见的历史在那里重演。从爱尔兰到俄国,从小亚细亚到埃及——在农民国家中,农民的存在为的是受人剥削。”[10]从上述事例看出,广大东方农民构成农业社会的下层阶级,他们被剥削的不仅是创造的财富,而且更是农民直接的生产资料、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殖民国的侵略,使广大东方农民面临的是饥荒、破产和死亡。

  (三) 马克思、恩格斯分析了封建专制制度对农民进行严厉的思想文化控制,东方农民处于无知识落后的文化地位

  由于长期受压迫和剥削,基本处于与世隔绝状态,东方各国的农民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没有文化,信奉宗教(东正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等),崇拜鬼神,敬畏皇权,造成“农民至今在多数场合下只能通过他们那种根源于农村生活闭塞状况的冷漠态度而证明自己是一个政治力量的因素。人口的这种冷漠态度……是俄国专制制度的最强大的支柱”,[11]同样也是东方各国专制制度的基础。这样,“在专制制度筑起的相当牢固的精神万里长城所封锁的国家,出现各种最不可思议的和离奇古怪的思想,是不足为奇的”。[12]恩格斯还指出,俄国人民的主体,农民,千百年来在脱离历史发展的泥潭中世世代代愚昧地过着苟且偷安的生活,而打破这种荒漠状况的惟一变动,便是零星的毫无结果的起义,以及贵族和政府的新压迫。而很早的时候,马克思在《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中指出,在中国“历史好像是首先要麻醉这个国家的人民,然后才能把他们从世代相传的愚昧状态中唤醒似的”。[13]封建统治阶级禁固农民的思想,控制农民的行动,东方农民渴望从落后和精神痛苦的境况中解放出来。文化上东方农民虽然是一个相对落后的群体,但是东方农民容易接受革命思想,希望推翻旧制度。总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东方农民是社会的最低层,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却是国内外反动派剥削和奴役的主要对象,是民族压迫和阶级矛盾的主要受害者。农民群众将成为东方革命最深厚社会基础和力量源泉。

  二、 东方国家农民阶级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政治力量

  马克思、恩格斯特别重视东方农民的革命性。农民在经济上遭受封建统治阶级、外国占领者和资本主义的三重剥削,政治上处于无权的地位,生活上极端贫困,他们非常渴望推翻旧制度,只有推翻旧制度,他们才能获得解放,因此他们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主力军。东方农民有其特殊性,在东方的俄国、中国等农民国家,农民不仅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具有众多性,而且同西方国家的农民相比较他们具有较强的革命性。

  (一) 农民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作用

  由于东方资本主义未能充分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弱小,具有妥协性、软弱性,他们容易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妥协,而农民阶级人数众多,且政治上受压迫最重、经济上受剥削最深,农民中孕育着深刻的反抗精神,因而参加革命斗争坚决,革命攻击力量异常强大。农民是民主革命的主要承担者和积极参加者,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起主体作用,农民斗争推动革命前进。恩格斯指出:“俄国无疑处在革命的前夜。财政已经混乱到了极点。捐税额已无法再往上提高,旧国债的利息用新公债来偿还……全部农业生产——这是俄国最主要的生产——都被1861年的赎买办法弄得混乱不堪;大地产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农民没有足够的土地,他们遭到捐税压榨,受到商利贷的洗劫;农业生产一年比一年下降。所有这一切只靠东方专制制度在表面上勉强支持着,这种专制制度的专横,我们在西方甚至是无法想象的。……这里,革命的一切条件都结合在一起;这次革命将由首都的上等阶级,甚至由政府自己开始进行,但是农民将把它推向前进,很快就会使这超出最初的立宪阶段的范围。”[17]尽管专制制度同“开明阶级”、“首都资产阶级”发生剧烈的矛盾,甚至不可容忍,但推动运动前进的却是农民。“俄国农民现在所处的环境本身,正推动他们投身到运动中去,这个运动诚然在目前还刚刚产生,但是,农民群众日益恶化的经济状况,将不可遏止地推动它朝前发展。农民的愤恨不满,现在已经是政府以及一切不满意的党派和反对党派都不得不予以重视的事实了。”[15]1878年,恩格斯在分析俄国的情况时指出:“总的说来,我们已经看到了俄国的1789年的种种因素,在这以后必然会有1793年。不论战争的结局如何,俄国革命已经成熟了,并且很快就会爆发,也可能就在今年爆发。……但是革命一爆发,就会吸引农民参加,那时你就会看到连1793年也要为之逊色的场面”。[16]对于当时俄国革命的性质,恩格斯曾多次指出,它是俄国人自己的1789年,是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首要目标是推翻反动的沙皇专制制度,争得民族的思想和政治运动的自由,同时废除大地主土地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也分析了波兰、中国、印度、土耳其等国农民斗争对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大意义。根据波兰1863年起义失败的经验教训,马克思在1865年2月1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没有农民的起义就不可能有波兰的恢复。”[17]但波兰资产阶级却软弱,1892年恩格斯说:“在资产阶级,波兰独立在今天至少是件无关痛痒的事情。”[18]在此后发生的土耳其资产阶级革命、伊朗资产阶级革命、菲律宾资产阶级革命、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埃及和印度的反英起义等,农民都起着主体作用。

  (二) 农民成为无产阶级革命重要的政治力量

  在东方农民国家,由于存在农民同地主的矛盾、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以及封建专制制度的矛盾、殖民地人民同宗主国的矛盾等等,社会矛盾激烈而交织在一起,工人革命和农民斗争就结合在一起。马克思、恩格斯开始注意到落后国家特别是东方国家工人革命与西方国家工人革命之间有区别。在西方,尤其是西欧,英、法、德等国的农民都没有起来支持无产阶级革命,而在东方,农民没有获得过西方农民那样的“小块地”,不留恋过去,容易接受革命思想,他们加入到革命队伍中来,使革命的攻击力量异常强大并与工人阶级革命结合在一起。这些国家有人数众多的农民阶级,农民阶级又具有较强的革命性。马克思在谈到法国农民时指出,法国农民除了那块小天地,对社会运动一无所知,一直痴情地迷恋那一小块地,于是“法国农民就陷入同产业工人阶级相对立的极可悲的境地”。[19]恩格斯也说:“1878年二月革命的朦胧的社会主义的激情,很快就被法国农民的反动投票一扫而光……单是农民的这一勋业就索取了法国人民多少代价;法国人民至今还深受这一勋业的后果之苦。”[20]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无产阶级革命如果没有农民斗争的配合,那么“它在一切农民国度中的独唱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21]城市工人阶级革命和农村农民的斗争在俄国同时发展着,是因为“在这个国家里,形势这样紧张,革命的因素积累到这样的程度,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状况日益变得无法忍受,社会发展的各个阶级——从原始公社到现代大工业和金融寡头——都有其代表,这种专制制度日益使那些体现了民族智慧和民族尊严的青年们忍无可忍了”。[22]亚洲的中国、越南、朝鲜等国以后发生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农民革命,没有农民作为革命的主体,就不可能取得革命的胜利。恩格斯1897年指出:“资产阶级和反动的政党,对目前社会主义者突然到处把农民问题提上了议事日程,感到非常惊奇。按理说,我们倒应该对这件事情没有早已发生而感到惊奇。从爱尔兰到西西里,从安达卢西亚到俄罗斯和保加利亚,农民到处都是人口、生产和政治力量的非常重要的因素。”[23]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民已成为东方各国无产阶级社会主义运动的重要政治力量。由于俄共、中共等东方共产党人正确认识了农民在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领导革命取得了成功,这已为历史实践所证明。

  三、 东方农民获得国家帮助才能走上正常的发展道路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东方农民主要是小农,它的基本特征是:(1)是小块土地的所有者、租佃者;(2)使用的是落后工具和传统技术,与机器、先进的农业技术无缘;(3)生产是自给性的,人与人之间缺乏社会联系;(7)生活水平是低下的。[27]马克思指出:“在以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为核心的当前中国社会经济结构。”[25]同样在印度、俄罗斯存在。这种小农的经营存在巨大危机和风险:(1)土地随时被地主和殖民者掠夺;(2)封建国家和殖民统治的地租和捐税过重;(3)各种沉重的徭役;(7)高利贷的盘剥;(5)这种手工业竞争不过西方的大工业,小农随时可能破产;(6)无任何民主权利可言。

  马克思在《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中指出,英国入侵者打碎了印度的手织机,毁掉了它的手纺车,从而给印度农民以致命打击。恩格斯指出,俄国农民的土地比以前更少、质量更差;捐税大大提高,而且要用货币来交税,还要支付巨额赎买土地时国家所垫付的赎金;又加高利贷的盘剥;同时大工业的发展破坏了农民为满足自己需要而进行的家庭手工业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他必然注定要灭亡。但是在俄国,农民差不多占全部居民的十分之九,因而农民的破产也就是(至少暂时是)俄国的破产。”[26]在印度,由于英国殖民主义对农村公社的破坏,造成“失掉了自己土地的公社所有者和农民所有者一方和英国政府另一方之间的对抗。”[27]印度的小农也濒临破产的地步。在阿尔及利亚,法国殖民者掠夺阿拉伯人的土地,彻底剥夺他们和促使公社农民的土地转归高利贷者私有。马克思指出:“在伊斯兰政府时代,农民最低限度不能被高利贷者——投机者剥夺……关于剥夺阿拉伯人的法律的目的是:(1)保证法国殖民者能够得到大量土地;(2)借助于使阿拉伯人脱离他们和土地的自然联系,来摧毁本来在瓦解的氏族联系的最后力量,从而消除任何暴动的危险。”[28]

  马克思以俄国公社为典型,在1881年致维•伊查苏利奇的复信中指出,要使这种小块土地的家庭经营的农民免于破产,就要使这种公社处在正常的政治经济条件之下。在推翻专制制度后,国家要采取帮助农民的各种措施:(1)成立各公社自己选出的农民代表会议。这种会议代替乡这一政府机关,成为维护农民利益的经济机关和行政机关。(2)主要靠农民偿付的巨额国债,以及通过国家(仍然要靠农民来偿付)向那些转化为资本家的“社会新栋梁”提供的其他巨款,都用于进一步发展农业公社。马克思指出:“关于经济上的需要,只要把‘农村公社’置于正常条件之下,就是说,只要把它压在它肩上的重担除掉,只要它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那么它本身就立刻感到有这种必要。”[29](3)俄国农村公社和资本主义生产的同时存在为它提供了集体劳动的一切条件。国家要通过设备、肥料、农艺上的各种方法等等为公社提供集体劳动所必需的一切资料。马克思指出:“至于最初的创办费用(包括智力的和物质的),俄国社会有支付的义务,因为它长久以来靠‘农村公社’维持生存并且也必须从‘农村公社’中去寻找它的‘新生的因素’。”[30]

  马克思强调:“要使集体劳动在农业本身中代替小地块劳动这个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实现这种改造的条件。”[31]这种靠自己力量来耕种的小块土地经营,“有助于向集体耕种过渡”。[32]马克思针对当时俄国农村公社处于危险的境地时指出:“公社受国家勒索的压制、商业的掠夺、地主的剥削和高利贷从内部的破坏,那它怎么能够抵抗得住呢!”[33]当时的俄国农民面临国家的财政搜括,商业、地产、高利贷的盘剥。

  马克思反对东方社会走西欧国家发展时剥夺农民的道路,即通过消灭农民,把个人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马克思设想革命后,新国家如何集中“自己的一切力量”来保证公社“正常发展”的措施,例如国家提供巨额贷款,使公社“获得正常数量的耕地”,帮助农民应用机器的大规模耕作等等。只有这种国家的帮助,东方的农民才能走上正常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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