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经济政策与改革开放
关于新经济政策与改革开放
乐民
1921年,列宁开始在俄国实施“新经济”政策。
这个“新经济”政策在经济学上的术语,叫“国家资本主义”,表现为粮食税、自由贸易和租让制三种形式。
“新经济”政策(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是布尔什维克获得政权以后,在这个政权已经属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性质而经济上仍然处于中世纪的小生产的状况下,利用由国家所控制的资本主义去对抗、消灭小私有者的(宗法式的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发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小生产者的散漫性以及与此相连的官僚主义的积极措施;是在社会主义工业还不能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进行正常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前提下,从带有小农在居民中占优势所造成的特点的社会主义,进到正常的社会主义产品交换的一种过渡形式。
从社会主义工业还不能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开始,到社会主义工业可以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结束,这就是“新经济”政策(也就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历史命运。
列宁明确提出,粮食税的目的是“即把最必需(对军队和工人)的粮食作为税征收来,其余的粮食我们将用工业品去交换。”
“新经济”政策的“自由贸易”,是指不去试图禁止或堵塞“一切私人的非国营的交换的发展,即商业的发展,即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努力把这一发展引上苏维埃政权控制下的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的合作制资本主义轨道。
“新经济”政策的“租让制”,是出于为了从资本家“那里获得能加速恢复苏维埃大工业的补充装备与机器”,以“加速恢复我国的大工业,并切实地改善工农生活状况”而与世界资产阶级缔结的一种合同。资本家因此而得到利润或是什么“就是我们‘为了领教’而付出的贡款或酬金。”
与此同时,列宁指出:
“在租让制方面,任务的全部困难就在于,当订立租让合同时,一切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反复衡量,而订立之后还要善于监督该合同的执行。”
对于那些逃避国家监督的贸易,“应当重新审查和修改关于投机活动的一切法令,宣布一切盗窃公物行为,一切直接或间接、公开或秘密逃避国家监督、监察和计算的行为,都要受到制裁(事实上要比以前更严厉三倍地加以惩办)。 ”
以及在“新经济”政策实行中,“工会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在无产阶级同资本作斗争时,要从各方面尽力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
列宁还指出:
“无产阶级紧紧掌握着政权,紧紧掌握着运输业和大工业”,是“新经济”政策的资本主义发展控制在一定限度内的唯一保证。
“新经济”政策的“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上的或实践上的问题,在于找到正确的方法,即应当怎样把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上去,靠什么条件来做成这件事,怎样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
并且提出了这样一个著名论断,“和社会主义相比,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和中世纪制度、和小生产、和小生产者散漫性联系着的官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范围内是不可避免的,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特别是要把它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去)作为小生产的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
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使用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义去对抗、消灭小农的自然经济,在小农的自然经济消灭以后再消灭资本主义,从而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这就是列宁主义在经济学理论上对马克思主义的一大继承和发展,解决了小农国家向社会主义国家过渡的现实问题。
这个以“新经济”政策为名的国家资本主义方案,从1920年苏维埃俄国的粮食歉收以及战时共产主义的结束开始,自1924年斯大林开始社会主义农业集体化和工业化改革结束,完成了它在苏维埃俄国的历史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之时起直接采用了列宁的国家资本主义,但没有使用“新经济”政策的提法,因为是参照了列宁主义的措施,已经完全算不上是什么“新”的经济政策了。从1949年建国到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国家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中国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这是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三年夏季全国财经工作会议的一个文件上的批语上对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这样总结:
“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了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不错,工人们还要为资本家生产一部分利润,但这只占全部利润中的一小部分,大约只占四分之一左右,其余的四分之三是为工人(福利费)为国家(所得税)及为扩大生产设备(其中包含一小部分是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而生产的。因此,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着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
自1956年三大改造结束,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在二十六年后的一九七五年一月十三日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周恩来同志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
“我们超额完成了第三个五年计划,第四个五年计划一九七五年也将胜利完成。我国农业连续十三年夺得丰收,一九七四年农业总产值预计比一九六四年增长百分之五十一。这充分显示了人民公社制度的优越性。全国解放以来,尽管我国人口增加百分之六十,但粮食增产一点四倍,棉花增产四点七倍。在我们这样一个近八亿人口的国家,保证了人民吃穿的基本需要。工业总产值一九七四年预计比一九六四年增长一点九倍,主要产品的产量都有大幅度增长,钢增长一点二倍,原煤增长百分之九十一,石油增长六点五倍,发电量增长两倍,化肥增长三点三倍,拖拉机增长五点二倍,棉纱增长百分之八十五,化学纤维增长三点三倍。在这十年中,我们依靠自己的力量,建成了一千一百个大中型项目,成功地进行了氢弹试验,发射了人造地球卫星。同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动荡、通货膨胀的情况相反,我国财政收支平衡,即无外债,又无内债,物价稳定,人民生活逐步改善,社会主义建设欣欣向荣,蒸蒸日上。国内外反动派曾经断言,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一定会破坏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在事实已经给了他们有力的回答。”
他还说,“在毛主席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下,我国人民奋发图强,战胜种种艰难险阻,只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就把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变成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再用二十多年的时间,一定能够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
以及在六年后,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十一届六中全体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也提出:
“建国三十二年来,我们取得的主要成就是:
…… ……
四、建立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经济,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剥削制度消灭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不再存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五、在工业建设中取得重大成就,逐步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一九八○年同完成经济恢复的一九五二年相比,全国工业固定资产按原价计算,增长二十六倍多,达到四千一百多亿元;棉纱产量增长三点五倍,达到二百九十三万吨;原煤产量增长八点四倍,达到六亿二千万吨;发电量增长四十倍,达到三千多亿度;原油产量达到一亿零五百多万吨;钢产量达到三千七百多万吨;机械工业产值增长五十三倍,达到一千二百七十多亿元。在辽阔的内地和少数民族地区,兴建了一批新的工业基地。国防工业从无到有地逐步建设起来。资源勘探工作成绩很大。铁路、公路、水运、空运和邮电事业,都有很大的发展。
六、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显著改变,生产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国灌溉面积已由一九五二年的三亿亩扩大到现在的六亿七千多万亩,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大江河的一般洪水灾害得到初步控制。解放前我国农村几乎没有农业机械、化肥和电力,现在农用拖拉机、排灌机械和化肥施用量都大大增加,用电量等于解放初全国发电量的七点五倍。一九八○年同一九五二年相比,全国粮食增长近一倍,棉花增长一倍多。尽管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已近十亿,我们仍然依靠自己的力量基本上保证了人民吃饭穿衣的需要。
七、城乡商业和对外贸易都有很大增长。一九八○年与一九五二年相比,全民所有制商业收购商品总额由一百七十五亿元增加到二千二百六十三亿元,增长十一点九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由二百七十七亿元增加到二千一百四十亿元,增长六点七倍。国家进出口贸易的总额,一九八○年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七点七倍。随着工业、农业和商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比解放前有了很大的改善。一九八○年,全国城乡平均每人的消费水平,扣除物价因素,比一九五二年提高近一倍。
八、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有很大发展。一九八○年,全国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二亿零四百万人,比一九五二年增长二点七倍。三十二年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培养出近九百万专门人才。核技术、人造卫星和运载火箭等方面的成就,表现出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有很大的提高。文艺方面创作了一大批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优秀作品。群众性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不少运动项目取得出色的成绩。烈性传染病被消灭或基本消灭,城乡人民的健康水平大大提高,平均寿命大大延长。”
由此可知,无论是文化大革命中的1975年,还是改革开放初的1980年,中国都已经是一个具有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初步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如1920年苏维埃俄国充满小私有者的(宗法式的和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的、社会主义工业尚不能用农民所必需的工业品去换取粮食的经济状况——也就是根本不存在所谓实施国家资本主义或是与国家资本主义相类似的资本主义措施的前提。
把已经集体化的农业拆散、下降到小生产的水平,使所有的小生产者无一例外地陷入农业危机之中;把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卖光、送光;既不控制大工业、也不控制运输业、又不让无产阶级紧紧掌握政权;没有把资本主义引导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也没有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让农民流离失所,让工人走投无路,让资本家横行霸道,让贪官污吏大发横财的改革开放,如何可以和列宁主义提出的“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使用国家控制的资本主义去对抗、消灭小农的自然经济,在小农的自然经济消灭以后再消灭资本主义,从而实现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的以“新经济”政策为名的国家资本主义理论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