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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说“原罪”是没有公平地“化公为私”(续)

火烧 2007-03-1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杨鹏提出的原罪问题,指出其未公平化公为私,涉及租金寻租与政府腐败。分析寻租现象普遍性,强调公平分配与市场经济中的权力寻租问题。

杨鹏说“原罪”是没有公平地“化公为私”(续)

  现在政府两面受气,反思改革的群众埋怨它,杨鹏、张维迎之类的“改革者”也攻击它,有个共同点,就是政府官员的腐败。张维迎等经济学家从中得利颇丰,他就只说是“政府官员的寻租”,还嘉奖之曰“次优;杨鹏可能得利少了,感到“没有公平地‘化公为私’”,所以他讲“‘原罪’的根子就在腐败的官员身上”。

  寻租并非政府官员的专利。张维迎精通”现代企业“理论,他应该清楚,在股份公司里就有个内部人利用信息不对称寻租的问题。所以除了监督制度外,科斯、威廉森、阿尔奇安、德姆塞茨、张五常等按照市场经济理论,认为与企业家搞契约,授与剩余索取权啦之类的定价制度为好;经济学家提出的官员的“高薪养廉”手段,其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一样,把对企业家的那套理论用在对政府官员上,也就是张维迎说的“作用机理是使官员认为‘腐败’不划算”。但其效果在中国很不佳。道理很简单,因为中国正在搞改革,在私有化过程中,“租”金远高于高薪,不寻租就不划算了。从根本上说,用满足私欲来激励公心,就等于用毒品来提神。

  “租”是由地组、房租衍生出来,从有形向无形演化,被理论家变成术语,弄得不寻常,好象只有政府官员的权力,才是寻组之“本”。其实,寻常得很。市场经济社会里,寻“租” 很普遍,不仅有权力(政府官员、企业家)有财力(地主、房主、资本家)的人可以寻组,有名的人如张维迎、吴敬琏、厉以宁等样的名教授等等名人也寻租。比如他们挂名“独董”,很少或甚至不干活,却拿很大的“报酬”,这里面的很大部分或者全部是“租”。凡不是劳动,只是让别人有偿而无损地使用自己的某种“权”或东西,从中收取用费,都是租。知识产权、专利、名牌、名字、相片、等等,都可以用来寻租。

  寻租的那么多,为什么大家指责政府官员寻租呢,因为官员是用的公共权力寻租。

  政府官员的寻租,也非中国特产,各国都有。美国有个行当叫“说客”,专门找官员寻租,当然,不能太显眼。其实,美国总统竞选是大张旗鼓的寻租行为,只是采取的是预付预收方式,而且寻租的又属于一种期权,还未被人察觉,照说理论家应该分析得出来,也许有意掩盖不说明罢了。也许是仅仅只是用未来的公共权力寻租,还未出卖公共财产,国家和百姓均无实际损失,不过是关系者内部的利益分配或调整,局外人也就不怎么关注。中国官员这类寻租也普遍,但内部人彼此彼此,平时不会内讧;群众既不了解,也不去过问。

  现在的中国的政府官员的寻租,最为群众口诛,学者笔伐。其原因,不仅在于规模大,寻租者多,更在于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出卖了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劳动人民,这是主要原因。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杨鹏讲的“没有公平地‘化公为私’”,分“租”不平。

  这是产生于中国长期进行经济改革的特定的历史环境的问题。在经济学家的鼓吹下,改革自觉不自觉地被引向私有化。中国原来是公有制经济,普天之下,皆为公有。现在私有化,这是天下财产的大转移!哪一个资本家,哪一个冒险家,不急切欲得?不来利用这下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大牟其利,大捞一把呢?

  国有转私有,面子上也不能白给,总要付一点代价。这是一场天大的买卖。但是,这场大买卖的卖主却作不了主,卖不卖,卖什么价格,

  一切都由他的代理人——政府官员说了算。而政府官员卖的又不是自己是财产,贵卖对他个人没有好处,于是,难免有这样的官员,与私人买家在里子下进行另一场交易。

  这已不是“寻租”,而是与不法私人合谋进行的盗买盗卖国家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说“寻租”,轻了。张维迎说“在我们国家的改革过程中,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发表的否定企业家群体的言论会引起社会上的共鸣。”什么“企业家创造价值的活动与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常常是混在一起的”,这是“学”为官商内外勾结利用改革盗抢国家财产,现在东窗事发,为自己和所谓的”企业家”不法行为开脱罪责。

  秦晖在《大突破:新中国私营经济风云录》新书研讨会上说:“郎咸平说这事怪买方....这里应该追究的不是买方的责任。如果要追究卖方的责任也不是所谓卖方个人的责任,而是我们实际上没有建立起这样一个处置公共资产的,能够说得过去的委托代理机制。”

  我认为,现在的委托代理机制有问题。但是,问题主要不在这里,问题也不是买卖问题。表面上形式上好象是“有人在贱卖公共资产”,实质不是。事实是,在交易前或中、或后,“卖方”代理人收受了“买方”的大笔的钱。法律上明确此属犯罪。尽管发生在改革当中,这种乘机发国改财,若仅仅被看成是买卖,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国有资财流失”,而不认真清查,依法严肃处理,则法不在矣!民心失矣!改革危矣!

  张维迎、秦晖都明显地首先为“企业家”说话,然后也为官员开脱,秦晖比张维迎要机智,不是讲腐败是次优,而是讲腐败不好,但说问题不在个人,而在于制度。于是,就要立“平等保护”和“善意取得”的法制。其实制度都是这些学人搞出来的。所以,现在人民要呼喊打破“官商学铁三角”。

  所以,我说杨鹏可爱,主张无论如何对他讲的“官商勾结的特权群体,就是“原罪”的主体”,要“将矛头指向不断‘化公共资源为官商之私’的制度温床”,要持欢迎的态度。

  尽管杨鹏自己并不清楚,但是我要说他不自觉地讲了一个巨大的历史变故:“化公共资源为官商之私’”是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版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而这个历史变故的主角,仍然是“官商勾结的特权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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