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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非法干扰蓝旗营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火烧 2009-12-3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蓝旗营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遭街道办非法干预,违规变更候选人名单,违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引发居民强烈不满,呼吁相关部门纠正违法行为。

一封紧急公开信

北京市委书记刘淇、海淀区委书记赵凤桐同志:

  

  你们好!

     我知道你们一定很忙,但是作为你们辖区内的一名公民,我不得不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呼吁你们尽快纠正清华园街道办事处和燕园街道办事处个别领导同志的违法乱纪行为。

     我们居住的北大清华蓝旗营小区最近进行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根据换届选举筹备组副组长张万增同志的个人声明和我们知道的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个别领导同志违反《物权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和第七十六条第三款,即“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违反了《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1999年1月1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第二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  和第八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他们非法干扰换届筹备组的工作,把法律规定的“指导和协助”变为“包办和代替”,超越了法律、规章所规定的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和权限,公然违反民主程序,不顾绝大多数居民的强烈反对,内定业主委员会主任黄某,为使其当选竟然违法变更换届筹备组经过合法程序确定的候选人名单的决定,公布了一个非法的候选人名单,违反了正常的选举程序和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告栏内张贴说明真相内容的文字材料被撕毁,已经导致我区业委会换届选举秩序的严重混乱,引起小区居民的强烈不满。

     我们小区由于清华园街道办事处个别领导同志的问题,已经使正常的换届工作无故推迟两年了!这种不正常现象在北京市乃至全国也是少有的!

    众所周知,蓝旗营小区是我国乃至全世界知识分子最密集的小区,面积虽然不大,但是有两院院士八十多人,教授近千人,副教授二百余人,又是处在伟大祖国首都——北京,理应管理的很好,至少也应该是一般水平,可是,遗憾的是,我们小区的环境和秩序竟然不如北京的一般居民小区,对此,街道办事处个别领导同志难辞其咎。

      为了维护首都正常的政治和社会秩序,为了保障北京小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尽快挽回因少数人违法乱纪造成的恶劣影响,恢复正常的选举秩序,我们吁请你们关注我们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活动,尽快纠正街道办事处个别领导的违法行为!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蓝旗营小区居民

                                          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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