恣意妄为,无法无天
被某些人标榜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风华园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违法违规违纪现象比比皆是,现择其主要表现,举证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五至九人组成。”刘永修把持的“二人居委会”(曾有人强词夺理无耻编造“三人居委会”说,已被驳倒。) 是明显不合法的,可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一直坚持刘永修的“居委会”合法,,风华园居委会换届选举启动阶段由“二人居委会”组织实施。这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能容许的,也是风华园多数居民不能接受的,是为本次换届选举的第一弊端。
二、 本次风华园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采用的是由户代表投票选举的办法,即由户代表出席的居民会议(书面形式)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会议必须实行出席(投票)人过半,赞成票过半的双过半办法。如果采用简单多数通过则必须事先公示,征得社区全体居民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泉山区民政局和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都懂得这个道理,但他们还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辩解。“在选举之前和王培荣老师、杨公展老师沟通过,在社区党委会、党员大会、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布过”的说词,苍白无力,不足为凭,因为他们列举的每一项事证都无法替代面向一万多居民的公示。
既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持,又没有得到广大居民的认可,采用简单多数的办法通过“选委会”,绝对是违法的。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换届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和“二人居委会”一样,也是不合法的。
三、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换届选举理应由“居民群众依法办理群众自己的事情。”(以上引用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一、二两条。)可是风华园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居然非法大规模动用外力介入,依靠外力掌控局面并直接影响和改变选举结果。
泉山区政府不仅从十个办事处抽调人马,组成助选大军,还要求所属各局、委、办等部门均要派人于投票当日进入风华园选举现场,总人数达二百人左右还担心不够用,又在区政府东院安排了三十多名人员集结待命,准备随时出发增援。数日来,风华园五步一岗,十步一哨,哪里有不满的声音发出,哪里马上就有人挺身而出喝斥制止。
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手持“有关人员名单”,明目张胆强迫居民照单填票,否则强行收回选票。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非法调集公安干警数十名,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配之以“严惩”、“制裁”的横幅标语,制造和加剧了肃杀恐怖的气氛。
这样的安排全国罕见、史无前例,既破坏了民主和谐的氛围,又损害了基层党和政府的形象。
四、本次选举的最大弊端(要害)是泉山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泰山街道办事处越位越权,压制不同意见,直接操纵控制换届选举。(这是任何人也抵赖不了的。)
选举前由他们定调子,划框框;选举中他们亲临一线直接指挥,遇到问题都是由他们拍板作出决定。抽调大批外来人员介入风华园选举的是他们,动用公安干警制造恐怖气氛的也是他们,他们一会儿盗用“党委”名义非法炮制“有关人员名单”,并发到选举工作人员手中;一会儿又假借“党委”名义发出“致全体党员的公开信”,并强行送入普通居民家中;甚至撇开“选举委员会”,由韩修德、张蕴惠等亲自出马奔走各大单位,物色居委会成员的候选人,以至引起“选委会”成员的不满。他们的所作所为,远远超出了“指导、支持和帮助”的范畴,是对居民民主权利的粗暴干涉和严重侵犯。
风华园的选举与社区内的每一位居民、业主和群众团体都息息相关,居民、业主以及社区内的群众团体对选举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风华园业主委员会应广大业主和居民的强烈要求,发表声明,表明态度,揭露违法行为,谴责丑行弊端,是无可厚非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对风华园业主委员会的两份声明怕得要命、恨得要死,他们不仅组织人力,撕毁布告栏内张贴的声明,还公然动用公权力,发来“红头文件”——《关于撤销风华园业主委员会两份声明的决定》。风华园业主委员会根本没有作出任何对业主和居民有约束力的决定,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到底要撤销什么?事证是任何权力也改变不了的,居民和业主的态度更是行政命令无法撤销的。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10月28日的《决定》只能作为他们操控选举的一项铁证,留下不光彩的记录。
五、 “指导小组”一再强调“海选”、“不设候选人”的做法是极端错误的,一个拥有3474户、一万多居民的社区搞选举,居然不准推荐候选人,真是不可思议。原来,他们一方面不准许居民推荐候选人,一方面又极力强调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基层党组织成员、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组成”,并早就公布过一个非法的“九人名单”。因风华园党委被睢良进等人把持,长期不搞民主选举,甚至连负案在身的犯罪嫌疑人也被指定成为“党委副书记”。风华园现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百多人(包括往届),在任的应届代表、委员有数十人之多,这个“九人名单”中却仅有很少参与社区活动的刘春燕和不久前被睢良进、刘永修推上去的薛长龄为应届人大代表。至于老党员、老干部,风华园多达数百人,大都在睢良进、刘永修等人的排斥之列。另外,风华园是一个居民素质高、学历高,拥有高级职称人员一、二千人的社区,而“九人名单”中却普遍低学历,没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我们认为:对这样的名单极不满意的居民决定推荐自己的候选人,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市政府的文件仅只是“提倡”而已,将这项内容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适当的。
推荐候选人理所当然应以居民为本,自下而上推荐。剥夺了居民初始推荐权的“选举”,根本就没有民主可言,“充分发扬民主”的遮羞布早已被他们自己撕得粉碎了。
风华园居民 杨公展
2008年12月20日
薄熙来“惩腐打黑”表明:作为隐藏在被统治者中的黑恶势力已经严重地渗透到统治者当中去了。事实证明:“法治社会”中依然存在着黑恶势力,并且很严重。薄熙来在中国的重庆严厉地打击在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中存在着的黑恶势力,这一事实告诉中华民族:中国还是没有实现社会公平
后来,为了掩人耳目,欺骗广大居民,他们又奔走矿大、师大、中心医院等各大单位,央求几大单位党委参与推荐候选人。我们认为:在居民提名推荐之后,去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是可以的。可是,剥夺了居民的推荐权,擅自跑到几大单位央求单位党委推荐,是越俎代庖的行为。只给几大单位推荐权,剥夺了众多较小单位推荐候选人的权利,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照惯例,候选人应以姓氏笔画为序,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什么非要将薛长龄、潘增奎二位排在建议人员名单的最前列?这又公平公正吗?
最丑陋的一幕发生在10月21日,被操纵者们宠坏了的“九人名单”中的几位孤家寡人,看到部分居民竟敢推出候选人与他们抗衡,于是一个个气急败坏,强烈要求操纵者“追查责任”并立即“停止选举”。对这几位公然站出来挑战选举公告,煽动罢选的人,操纵者不仅没有严肃处理,反而给他们撑腰打气,全力支持他们投入竞争。
六、 选举启动前泉山区民政局钱副局长多次保证“让持有不同意见的一方参与监督”,但选举启动后主持选举大计的姚副局长没有兑现。选举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全部用的是外来人员和不合法居委会的支持者。在“被窝里划拳——没有外手”的情况下,监督机构形同虚设。由于居委会支持者人手不够,安排上捉襟见肘,候选人潘增奎、胡长然、冯明明等,有的被安排做监票人,有的被分配看管票箱,潘增奎更被委任为总监票人,一时威风八面。在居民群众的强烈抗议下,操纵者只好于投票过半后忍痛割爱,换下他们最中意的人选。然后又找了一位七十多岁、身体欠佳、连“总监票人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的老太太担任总监票人,其监督作用是可想而知了。
七 、为了保障风华园广大居民的民主权利能够正常行使,保证选举一次成功,我们认为双休日是最佳的选举时间,刻意避开双休日,将推选选委会成员和居委会成员的投票时间分别安排在10月23日和11月6日(都是星期四)早八点至晚八点,是极少数操纵选举的人阴暗心理的大暴露。让早八点已奔赴工作单位的上班族晚间投票,谁敢保证经过“专门培训”的选举工作人员在夜幕的掩盖下不会捣鬼?
正常选举都以固定票箱为主,操纵选举的人别出心裁搞的27个流动票箱,已经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在监督不到位,舞弊现象泛滥的情况下,居民们一再要求取消流动票箱,但操纵者拒不接受。
八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明文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风华园的选举公告竟无视国法,莫名奇妙地作出居住期限满一年才有选举权的规定,致使50号楼1单元201室的副军级退休干部任金祥被违法剥夺了选举权。
任金祥老人气愤地说:“国有国法,明明白白、清清楚楚,风华园为什么要另搞一套?我们真是想不通。”
九 、原盐业管理局副局长潘增奎在风华园是众所周知的倒卖私盐、私分赃款的犯罪嫌疑人,二00三年云龙区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并多次传讯,认定潘构成滥用职权罪和非法经营罪,但有关单位以“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为由为潘增奎脱罪,致使该案长期无法结案。
二00七年下半年,负案在身(有人说是“取保候审”)的潘增奎被泉山区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党委任命为风华园社区“党委副书记”,这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又被“党委”推荐,顺利“当选”。
于是,风华园有居民议论说:“在潘增奎身上,我们算是领教党委一词的妙用了。”
十 、据反映,选举工作人员每天补助30元,加夜班的补助60元,按白班200人,夜班100人计算,两场选举下来,开销近20000元。再加上发到每户的印刷品,开销也在3000元左右。如此大的开销,谁来承担?一个普通社区的基层选举竟耗费这么多的民脂民膏,难道不应该追查吗?
选举结束后,泰山街道办事处负责人面对批评的声音,用“无论用哪种形式选举,无论选出哪些人,都有可能出现不同意见”的表述,来掩盖真相,推卸责任,笔者愤而书写“弊端举要”以斥之。不敬之处,望各级领导见谅。
薄熙来“惩腐打黑”,撕开了“法治社会”的遮羞布
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boardId=2&treeView=1&view=2&id=93933439
情况说明:
徐州市风华园业主二千户签名举报侵贪私分国家业主公共财产多达三十多万元的、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三年多,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披着社区党委和民间组织居委会外衣侵贪私分国家业主公共财产的“强盗”(至今还在每年侵贪私分国家业主公共财产多达十万元),十分明显涉嫌刑事犯罪。刘永修为首的黑恶势力是以有严重经济犯罪、全国最荒淫无耻区委书记董锋为后台的,徐州有关部门不择手段掩盖、包庇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被举报的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不但逍遥法外,而且越是被举报刘永修为首黑恶势力越猖狂。
举报难:二千户签名举报三年多的黑恶势力还逍遥法外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b6588d0100e48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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