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诲盗可以,防毒不行?

火烧 2009-12-2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批评文化精英对‘偷菜’游戏改名的反对,认为其‘诲盗’影响青少年,呼吁防止负面影响,强调防毒重要性,引用孔乙己典故讽刺精英无耻。
   有关部门将开心网的“偷菜”游戏改称为“摘菜”,明明是合理合法、非常得体的善良之举,结果也遭到许多所谓文化人的口诛笔伐。在这些曾经最痛恨“文革笔法”的文化精英笔下,这一例拨乱反正的正义行动,也被扣上了什么“管制思维”的大帽子。对此笔者除了要质问“诲盗可以,防毒不行?”之外,还不能不想起这些精英们的老祖宗“孔乙已”先生来。
  对于孔乙已先生的名言“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想来那些文化精英们定然不会陌生。孔乙已先生在进行这个辩解的时候,为什么会“涨红了脸”,那些文化精英们自然也不会不明白。“偷"字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贬义词,而是含意非常清楚的非法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表述语。现在的开心农场的“偷菜”游戏,用这样一个“偷”字,其“诲盗”的客观效果是毫无含糊的。就以某些炮轰改名之举的精英来说,现实生活中确实就发生过公司的白领在网上“偷”得不过瘾,半夜跑到农民菜园去实践的例子。成人尚且如此,不知对于那些辨别认识能力较差的少年儿童来讲,文化精英们又可曾想过“偷”作游戏概念对他们的负面影响?前些年笔者看到亲友家的小男孩玩的“交通事故”游戏(好像是日本传过来的),其奖励方式居然是“闯一次红灯加5分,撞死一个人加20分”!像这样的“游戏规则”在儿童的脑海中根深蒂固之后,对他们自己和社会将会是什么后果?难道这些文化精英们真的就不明白?现在的“偷菜”游戏的影响非常之大,抛开成人不论,假如让未成年人由此树立起“偷”也无过的思想意识,试问这个文明三国还有什么是非正义可言!再是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文化精英,恐怕也不能说出“保障我的自由可以不计社会代价”的话来吧。或许等到放任“偷”字诲盗造成恶果的时候,说不定率先讨伐有关部门“渎职不作为尸位素餐”的,又是这些所谓的文化精英吧。
  笔者没有玩过“偷菜”游戏,但从周围玩友那里了解到,它的玩法其实并不符合“偷”的本质特征。“偷”是秘密窃取,或者事前事中被偷盗者不知道,或者事后也不晓得窃取者是谁,可是在“偷菜”游戏中,种菜者本身知道是何人“窃取”,“窃取”者也会得意洋洋地向种菜者宣告自己的“窃取成果”,这种几乎是明来明去的种植和收获,又哪里称得上是“偷”,更何必命名为“偷”!孔乙已先生知道自己的行为确实就是真正的“偷”,只不过死要面子,还是要强辨罢了。而他终于因为“偷”被“打折了腿”还不能得到同情而只能引起哄笑,可见再怎么愚昧的群众,都是能够把“偷书”和“窃书”搞得清清楚楚的,我们的文化精英们又怎么能够故作不知,反而把有关部门防止诲盗恶果的正义善良之举诬蔑成“管制思维”呢?莫非真的要到全民都不以偷为耻的世道,才是精英们的理想社会?
    诲盗可以,拨乱不行,什么文化精英,简直比孔乙已还无耻。
  呸!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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