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真理”而斗争
70年代,曾掀起了“真理大讨论”,并以“实践”检验出一系列真理。特别是小岗村的“实践”,让农村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今天,我已40多,本该“不惑”了,可面对现实,越来越“惑”,自己开始了“真理”的探讨。
哲学中的真理是:符合或接近客观事实的理论。
由此看来绝对真理只能存在于“自然属性”之中,在哲学或说“社会范畴”之内只能存在于“接近事实”的“理论”当中,甚至说没有绝对的真理。
我说“不要为真理而斗争”,就是因为“社会范畴无绝对真理”,理由如下:
“烧红的铁烫手”是“自然属性”的真理,也就是“绝对真理”,这样的真理,没必要去斗争。面对“烧红的铁”,您告诉我“烫手”,我感激还感激不过来,没理由和您斗争。也不会用生命去否定这种“绝对的真理”。
剩下的就是“社会范畴”的真理。您劝我坚持自己的观点,您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是真理。我劝您不要执迷不悟,我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也是真理。
大家聚会,你们喜欢AA制,那么对于你们“AA制”就是真理。我们喜欢轮流坐庄,今天你请我,明天我请你,大家感觉有情有义,挺好。那么对于我们来说“轮流坐庄”就是真理。
70年代有个特殊的家庭:XGC家族,有很多人,除了18个身强体壮外,其余都是老弱病残。奶奶爷爷,卧床不起。爸爸妈妈,年迈眼花。妹妹姐姐,体质贫弱。还有三哥残疾,八哥弱智。这家人在一起劳作,共同相依为命。也算安然。
后来,随着18个壮汉的成长,渐渐感到不平衡了。凭什么我们劳作,妹妹姐姐们只做做饭,拾掇拾掇房间?凭什么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三哥八弟,要得到的照顾?这是家庭的不公,这是对咱们劳动成果的蚕食。于是这18人再也不劳动了。
爸爸无能,不知道如何教育子女,风雨同舟。眼睁睁看着18个壮汉放弃劳动。最后,家庭条件是可想而知的,大家开始沿街乞讨了。
大哥按捺不住了,孕育了一个壮举,他召集18人秘密开会:我们身强体壮,凭什么要饭,还不都是那些“老弱病残”拖累了我们。就凭咱们的体力,养活自己肯定没问题。所以,我建议,从今天起,咱们分家,各自单干,肯定会活得很滋润。
于是乎,18个人代表全家,按上鲜红的手印。分家完成了。
后来,爷爷奶奶死了,姐姐妹妹出嫁了。几个壮汉为了个人的富强,开始拼命劳作了。果真致富了,果真娶上媳妇了。爸爸妈妈也挨家吃着残羹剩汁,不用沿街乞讨了。
他们“以事实说话”:日子要发,就得分家。那对于他们来说,“分家”就是真理。据说有位伟人就非常赞赏这条真理。
还有个家庭,家长叫吴华西,他痛恨“为致富而分家”,带领一家人,同舟共济,艰苦奋斗,结果也致富了,比XGC富得长久,富得稳固。
他们也“以事实说话”:家要不受穷,拧成一股绳。那“不分家”也是真理。
那么你应该为“分家”与“不分家”,哪个真理而斗争?你让XGC不分家,人家就不富。你让吴华西分家,人家也不干,也不富。你说怎么斗?
所以我说,凡是说“要为真理而斗争”的人,基本都是政治家,都是要利用人们善良的心,为实现自己“目的”而让大家“牺牲”。
那么你说了:庞雅夫,你是个傻蛋,你和我都想过一种“人人有事做,个个有饭吃,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生活,而我现在没有过上,需不需要“斗争”?
我回答您:即使争取,也不是在“为真理而斗争”,是在“为理想而斗争”。这种争取不仅合理,而且合乎“真理”。
资本主义好不好?
我说:好!因为它能极大地、快速地创造物质财富,并且是20%的人拥有80%的财富。这是资本主义的内在规律,也算真理。
我说:不好!因为它会让人们过于自私和冷漠,还会造成贫富两极分化。更能造成“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造成“财富相对过剩”(比如一面是房子卖不出去,一面又是很多穷人没房住)。这也是资本主义的内在规律,也算真理。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坚持“同一规律”中的哪个“真理”?
您说了,我们渴望把80%的财富让80%的人拥有,那我就告诉您,这违背了“资本主义真理”。即使你斗争,也不是在“为真理而斗争”,事实是在为“舍弃”“资本主义真理”而斗争。
所以,我认为在“社会范畴”无“绝对真理”可言。本人也最反感那些以“真理斗士”的形象出现,动辄“为真理献身”地呼号者。
在自然属性之外,也就是说在“社会范畴”之内,要说有“真理”,那就是大多数人的“理想”、“愿望”、“渴盼”。
谁满足了“大多数人”(可能这些人最“草根”,最“贫穷”,最“无能”)的愿望,谁就是“真理”的捍卫者,就是“一代伟人”。
最后陈词:不要为真理而斗争,要为理想的社会而斗争(包括“革命”)。
我认为“家要不受穷,拧成一股绳”的“老吴(无)家”更理想。